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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娜是一阵疯-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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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既然维嘉这么有骨气,我当然也不能太逊,于是面对人气高涨的炅炅,我也是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在排练现场,我经常幽幽叹一口气,对炅炅说:唉,何炅,要不我送你一首歌吧,王菲的《旋木》怎么样?音乐停下来,你将离场,我也只能这样
  何炅翻了个白眼:那我也送你一首歌《你不会有好结果》。
  我无限哀婉地继续说:那我再送你一首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何炅冷哼一声:对不起,《爸我回来了》!
  正好那段时间,我让菁菁给我买了一些化妆品,我要给她钱她不要,还气哼哼地说:少假了!要给钱的不会自己去商场买啊,托我买就摆明是没想给钱的。好吧,这一下就榨出我皮袍下的小来,我只好发个短信聊表谢意:你们对我太好了,可我还得PK掉何炅,我真是痛心啊短信刚传送出去何炅的电话就过来了,声音异常冷峻:那化妆品里有毒,谁用谁烂脸!
  这边厢我跟何炅互殴得不可开交,那边厢维嘉也在辛勤练舞。这个疑似新疆来的朋友本身就很有舞蹈天分,加上舞蹈老师的一番贴心贴肺的指导,舞艺是日益精进。他还特刻苦,经常练到深更半夜满头大汗。那段时间他病了,加上排练辛苦,他的压力也很大,人变得特别瘦,我看着特心疼,很想怎么安慰下他让他高兴点儿。有天看他走过来,我就对他说:嘉嘉,别太辛苦了,你越来越瘦了,下周不会飘过来我就认不出你了吧?不知道为什么,维嘉本来还很平静,听我一安慰,眼泪一下就掉了下来,转身走开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心中十分懊悔:我这是抽什么风啊,明明是想安慰人,愣是把人给整哭了
  这次PK的另一个好处在于,我们都学会了许多舞蹈,特别是我和维嘉,每次大家去酒吧跳舞,就我俩最投入,最不能自持,新疆舞、印度舞、80年代的舞那是通通地要跳个遍,借着酒劲还经常无聊到爆地跑上台跟来自社会各界的朋友PK,搞得大家经常提醒我们:要低调、尽量低调
  炅炅的生日
  何炅是一个特别有人缘的人,每年的生日他都想低调地度过,但最后总会变成什么犄角旮旯的人都钻了出来,给他过了一个锣鼓喧天的生日。记得去年他过生日是在快乐大本营节目当中被全剧组的人给涮了一把,把他当场搅得老泪纵横。今年他过生日,刚好也是录节目,那天也是我很难忘的一天,不仅是因为那天是他的生日,也是因为是我第一次唱自己的新歌《疯了》,也当是送给炅炅的生日礼物吧。
  那天录《大本营》的时候,炅炅做了一个特时尚特另类的发型,所有的人都夸他超好看。结束以后我们到KTV唱歌,炅炅本来想大家一起唱唱闹闹就好,可我们哪能放过他呀。我和他长沙的好朋友彭宇和王硕在房间门口密谋怎么给他一个特别的生日礼物,先是请服务员定了蛋糕和花。后来又觉得这太平常了,再一商量,彭宇把他打算用在他女朋友身上的计策贡献了出来,大家都觉得太妙了!我们也悄悄把这条计策传给了房间里其他人,大伙儿也为这计划兴奋。12点,炅炅吹完蜡烛以后,彭宇和几个人借故向炅炅道别先溜出去准备了,我本来也坚持要去完成这个计划,结果被安排在KTV稳住炅炅,不能让他提前喝大了,起码得保持一丝清醒。
  谁知道,那晚炅炅还真是疯了,顶着他的朋克头,轮流跟大伙儿干杯,还爬到桌上又唱又跳,我一边看着尽量别让他喝到失忆,一边向王硕那边打探情况。眼看炅炅喝得差不多了,唱歌很少跑调的他唱《欧若拉》的时候,居然被我成功地带跑调,刚好王硕说那边已经准备就绪,我们互相一使眼色,架起七荤八素的炅炅,把他拉到长沙湘江大桥上面,大伙儿一字排开站在桥边,而桥下正是炅炅拍《栀子花开》MV的橘子洲。
  我们给桥下一发信号,下面的人立刻用火把点燃了地上巨大的一个“炅”字,一时间火光绚烂,大家眼中都有泪光闪烁。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我们一帮人开始手拉着手唱起了《童话》,“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炅炅本来就是一个很容易感动的“泪弹主持人”,这家伙一下子哭得唏里哗啦的,等我们唱到他的《栀子花开》的时候,他已然哭到快失去知觉,而我们这群催泪弹也个个泣不成声。
  当时桥上不时有车闪着大灯驶过,一会儿暗一会儿亮,下面橘子洲上的“炅”字被烧得特别亮,明明灭灭的光线映着我们每一张不太年轻的脸。青春和朋友,都是那么美的事物,而爱情,仿佛也从未从我们身边远离,时间就停在了那一个瞬间,停在炅炅又哭又笑的脸上……
  第四节 老友记
  我所喜欢的丁微
  我很喜欢丁薇。以前不懂事的时候喜欢她的歌、她的才华,现在长大了,更喜欢她这个人本身了。这种感觉很微妙,就像谈恋爱,一开始你是被他某一项在人群中突出的特质所吸引,久而久之,你看重的,则是与之相处过程中的点点滴滴。
  记得我第一次见丁薇是在一个晚会现场,乌黑的长发披在她的肩头,高高瘦瘦的她站在那里,像一个清冷的梦,飘忽悠远,唱着自己给亲人写的歌:冬天来了……,我看着她,她和她的歌声瞬间打动了我的每一个神经末梢。与其说我被她的音乐所打动,不如说我被她那种与生俱来的“冷”与“独”所感染,她就是她的音乐,她的音乐就是她。从那个时候我开始留意她的歌,留意上了这个不爱说话的丁薇。
  第二次见丁薇,是在光线做的“星旅星缘”演唱会上。那天我是主持人,她剪短了头发,发了新专辑来节目打歌。那天本来有一个环节是给陈坤过生日送生日蛋糕,但节目组突然知道丁薇也快过生日了,于是在节目中安排给他们两个一起过。而在切完蛋糕后送礼物的环节,问题就出来了。陈坤的礼物大家都准备好了,可是给丁薇过生日是临时决定的,礼物完全没准备。当歌迷们给陈坤热热闹闹地送着礼物时,我真替丁薇捏把汗,怕她会不高兴。我小心翼翼地朝丁薇看过去,却见她正特别欣赏地注视着被众多歌迷包围的陈坤,她的表情和神色都告诉我,她真是在用一种欣赏的态度对待别人的受欢迎,不夸张,不做作,就那么淡淡的,微笑的,看着。接着陈坤唱了丁薇为他写的歌,非常好听,丁薇也很高兴。一时间,我真的不知道该跟丁薇说些什么话才好,真想变出一个礼物来送给她。她就那样咧着嘴笑着,在我耳边一直小声说谢谢,十分真诚。
  第三次见面是在“百事音乐风云榜”的颁奖礼,我主持星光大道,每个嘉宾入场都相隔半分钟,丁薇前面是林志玲。林大美女当天穿得很少很美,一出场真让我见识到什么叫“谋杀了无数菲林”,现场出现了你推我搡的情景,场面一度难以控制,而按照原定时间出场的丁薇就暂时被晾到了一边,几乎无人问津。
  相比林志玲的清凉上阵,丁薇当天把自己用一件白底红圆点的风衣包裹得严严实实。我一边对付这边失控的场面,一边紧张地注意丁薇那边,怕这突如其来的状况会令她生气。结果这姐姐倒好,在那边悠闲地看风景,见我看她,还朝我微笑着挥了挥手。我心里既踏实又安慰。唉,到底是丁薇。当天晚上丁薇不负众望,一人包揽了几项大奖,每次到她上台领奖,我都不顾当天的气质打扮在新闻中心大叫大笑。
  就这三次见面,已经使丁薇的好在我心里堆得满满的,安静、从容、豁达、才华横溢……她身上有我所欣赏的那么多的好处,我就是喜欢她,喜欢这样一个丁薇。
  超标美女李小冉
  也不知道是星座说不靠谱还是我不靠谱。好吧我承认,多半还是我自己不大靠谱。按说,我跟好友何炅、李小冉都是勤劳、踏实、护责嫩的金牛座,可是为什么跟他们比起来,我显得那么地还猪格格不入呢?搞得他们都很嫌我,非说我是疯牛座,跟他们不搭嘎。但我是不嫌他们的,谁让我们都是某牛座的呢,多少沾亲带故的啦。
  请允许我在这里向大家隆重地介绍一下李小冉同学我希望何炅同学不要激动and冲动,对你的介绍就在后面,咱不争这个风头,啊!
  李小冉同学,是一枚优秀的超标(比标准还强)大美女。传说经常和美女一起玩儿,自己也能变美女,所以我身边美女如云。而李小冉同学是怎么从美女堆里面通过海选、入围、以及层层PK成为我的好朋友的呢?这不得不归功于她的照顾狂和强迫症,当然,同时该同学还是御膳厨房的最高尚宫,能烧一手好菜。
  都说韩国女人贤惠是天下第一等,那主要是这些没见识的人没有见过我们小冉。第一次到小冉家过夜,我就彻底体验了一把。从进门开始,我就基本处于残废状态,生活完全不用自理,任由她安排就行了。我刚从浴室洗完澡出来,穿上她为我准备好的睡衣,就看见之前被我乱扔一气的衣服已经叠得整整齐齐放在那儿,桌子上还泡着一杯玫瑰茶,耳边传来的是小冉温软动听的声音:宝贝儿,喝了吧,我泡的玫瑰茶!我刚愣神一会儿的功夫,她又开始进行谆谆教诲:一定要喝啊,美容的,快!
  我嗯了一声,把茶灌了下去便开始玩起电脑来。等她洗完澡出来,教诲声又飘了过来:宝贝儿!睡觉了啊,早点睡对皮肤好!买高的!我谢通宵什么时候这么早睡过!唉,初次登门,少不得入乡随俗。
  谁知刚走进卧室,就见床头已经放着一盒插好了管的牛奶,外面幽幽传来了小冉的声音:娜娜,快把牛奶喝了好睡觉!我喝着牛奶循声过去找她,ME的天哪,难道我又回到了《一双绣花鞋》的拍摄现场么?!屋里黑糊糊的,小冉端坐在饭桌前,开了一盏小灯,桌上放了一个小镜子,镜子的聚光反在她的脸上,她拿着眉夹正专心地拔着眉毛还对我回头嫣然一笑好在我够镇定,不然早以光速飞出大门去了!
  我俩上得床来,头还刚挨到枕头,她竟然一秒钟之内睡着了,正精神着的我将她一顿摇撼:你是主人,客人还没有睡,你怎么可以先睡?太没礼貌了!可怜的小冉只好硬撑着睁开眼睛陪我聊天,听着她细细碎碎温温柔柔的声音,我就开始恍恍惚惚,一不留神,哥们睡了!而小冉被我吵醒之后,老半天都没睡着,又不忍心摇醒我,只好硬生生憋到第二天我俩起床,才把我臭骂了一顿。
  小冉还是一个水晶狂,曾经送过我一个特棒的粉晶,祝福我爱情顺利。唉,我也要说,世界上要是哪个男人跟小冉在一起,那才叫幸福呢。因此我早早地下好了订单,要是下辈子哥们投胎做了男人,小冉指定是我的,谁也别想跟我抢!
  MIKE的女友于娜
  于娜同学也是我的一大老友,不过她有个很大的缺点,这一点我很不满意她太高了!脸那么小,腿那么长,还长得那么漂亮,真是不靠谱!因此我非常抵制跟她一起逛街。
  同学们,如果你们也有一个九头身美女做女友的话,大概就能知道我的痛苦了。每次我俩逛街,因为臭味相投,总是同时看上一条裙子。而每次试穿,她穿出来是短裙,一到我这儿就成了中裙,有时候还带点厨房大妈的围裙那意思SO!同款的牛仔裤在她试完后我更是不敢染指多摸屈辱的人生啊!如果不是神经够坚强,我早就跟她绝交一百遍呀一百遍了!
  不过于娜也怕和我吃饭。每次点菜,我都高叫:我要减肥!大张旗鼓地叫一盘青菜,而她则总是施施然点很多饭、肉、面、米粉等等。而只要她喜滋滋地看着面前的美食举起筷子准备大餐一顿,我总是会在她筷子落下来之前闪电般地夺过她的碗,把她所有碗中的汤喝个精光,给她剩点干粮。她看着碗里那些干巴巴的菜完全没有食欲,我这边却将买衣服遭遇的新仇旧恨一起翻上心头,风卷残云把剩下的菜全部吃光,吃完还摸摸嘴,善解人意地说:别浪费了!从此以后,于娜逢人就控诉我的恶行,可是别人一问她:那你还跟她吃饭吗?她又只能特没出息地翻个白眼,不吭声了
  记得有一次在上海,我俩和一帮好朋友到酒吧去玩,小酌两杯之后,跳舞跳得特别开心。酒吧里的人特别多,大多还是老外。于娜带着墨镜,高高的个儿,站在人群里特别扎眼。我旁边几个老外老是越过我的头顶看她,时而还对她挥挥手。可惜这些国际友人的热情举动完全得不到任何回应,我差点告诉他们:您干脆对墙壁招手,兴许还能掉一点儿灰因为于娜是不可能看到他们的。因为:1,他们太矮;2,里面太黑;3,于娜还带着墨镜;4,这是最强的一点,估计说出来国际友人们得吐血而亡于娜跳舞是闭着眼睛的!
  国际友人们见于娜没有任何缓应,就想采取间接战术,其中最矮的那个非洲黑兄弟挪动着他的胖身体,神不知鬼不觉地飘到我旁边,我只感觉空气中闪过一道弧形的白光,原来是黑兄弟在咧嘴笑着跟我说:Hello,MynameisJACK,What'syourname?MIKE!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黑兄弟眼睛瞪得老大,脸上笑容僵硬,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便悄悄地飘走了他一定是被我吓着了!我居然如此热情爽快地回答出了自己雌雄莫辨的英文名,哈哈!从此,于娜和上海那帮朋友全叫我MIKE,而MIKE的故事也随着我的朋友越来越多,传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
  抢戏之王陈坤
  在我的好朋友里面,有这么个人,当他的手机来电话的时候,还没开始接,只要看到显示我老人家的名字,他就会忍不住笑肌痉挛;而每次拍戏,一定要向制片方打听演员阵容,如果制片方报出的名字里面有我,他就浑身打抖,考虑这戏接还是不接。因为没有办法不笑场这个人,就是陈坤!
  和陈坤熟悉起来是在《风雨西关》剧组。我在剧中演一个跟我本人性格特别不符的角色佳一姐,别说我自己特别扭,就是像陈坤这么专业的演员也没法见我一本正经端着走一字步的样子,只要是我俩的戏他几乎场场都笑。后来他想出一办法,他请示导演要求只要他和我对戏,先拍一个大全景,这样他脸部肌肉有些抖动也看不出来,然后再补他一个特写,补特写的时候要请我离开他的视线。饶是这样,陈坤每天演完回去还掰着指头数数,算算还有多少场戏才能彻底摆脱我。
  可惜戏拍完了,陈坤的噩梦还是一直持续到去武汉做《风雨西关》的宣传。当时记者问我们俩对互相的评价时,我们都可着劲儿把对方夸成了一朵大喇叭花,用词之夸张,表情之激烈,都是无所不用其极。而陈坤每夸完一句都会在记者不注意时做干呕状,我一看他,他又赶紧恢复常态。
  当时有个记者向陈坤提了一个特不靠谱的问题:陈坤,请问如果选女友的话,你会选谢娜这类型的吗?
  不会!记者话音还没落,陈坤就像被刚烧红的烙铁烫了脚一样大叫起来,恨不得捏着鼻子跳出八丈远,好像生怕一锤子买卖就把我栽给了他似的。我当时差点撸起袖子追打他九条街,但还是带着特别干涩的笑容希望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陈坤~~你听清楚了刚才的问题了吗?听清楚了再回答!!
  不!会!!陈坤的语气更加坚定,头摇得就跟中风似的。
  陈坤!我彻底抓狂了,同样的答案说一次就够了啊,干吗还说一次?!
  陈坤翻了翻眼睛,嗯强调一下嘛
  这哥们也太伤人了,考虑一下(哪怕是假装的)再答不行呀!可是后来他不但积极主动地费老大劲从剧组请假来看我演话剧《麻花》升级版,还自组了一个10人大团前来声援,人山人海,锣鼓喧天,场面那是相当地壮观!我也就将就着不跟他记仇了。
  《麻花》的最后一场戏是我说着特有感情的台词从观众席走上舞台,而完全被我的精湛演技震住的陈坤显然是兴奋过度(要不然就是成心抢戏!),我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他就特夸张地堆着满脸的笑递出一大捧花,干吗呀人家演着戏呢!我赶紧撇头假装不认识他继续走上舞台。谁知这哥们是不依不饶,我上了舞台刚说完最后一句台词,还没来得及谢幕呢,他又拽着李冰冰冲上台,总算把那捧花给送到了我的手中。这样满场该给我们的热烈掌声和欢呼有一大半被这俩给转移了知道的他是来给我捧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老人家来踢馆的呢!多摸不靠谱的同学啊,我在这里友情提示各位,以后邀请太红又会抢戏的哥们看话剧,请给他一个精确到每秒的时间流程,不然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捧着一大束花的狂热大眼FANS满场飞得找不着北的!
  铁打的胡歌
  胡歌是地道的上海人,但是我坚持认为他更像一坨来自北方的郎。这位同学说话动不动就来一声豪气十足的Yeah!,高兴了叽里呱啦说个没完,非常不靠南方人的谱。
  我跟胡歌是一起登山认识的。当时在山上,有一天他的睡袋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找不到了,整个登山队都发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找睡袋运动。那时候山上非常的冷,如果没有睡袋,胡歌晚上是不可能睡着的,就是睡着也有可能挂掉。我也很替他着急,想来想去没有办法,只好义薄云天地说:这样吧!要不你跟我一个帐篷,睡我的睡袋!
  两汪激动and感动的泪水当时就在胡歌的眼眶中抖动,他默默地看着我,眼神中透露出无限的崇敬:那你呢?
  我奇怪地看着他:我?我当然也在睡袋里啊!
  胡歌:
  幸亏睡袋后来经过全组人的努力找到了,不然胡歌一定会冒着冻死的危险坚决拒绝跟我一个睡袋的,睡袋诚可贵,名节价更高,若为安全故,两者皆可抛!
  那次登山我因为要赶着回去做节目,没有上到顶峰,走的时候我对着革命同志们挥手说:同志们~~我先走了,下山吃水煮鱼去了~~胡歌当时听完这话就咕咚咽下一口口水,此后便开始幻想山顶有水煮鱼吃,一路鼓励自己爬上了顶峰。(也不知道跟在胡歌后面的是哪个倒霉蛋,胡歌飘逸的口水难道不会每天都滴到他的脸上摸?)上山后,胡歌还在顶峰挖了一个洞,庄严地埋下了自己的护身符。在他下山后我们再次见面时,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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