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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林语堂散文-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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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面前露了臂膀,穿一短背心了事。我要我的佣人随意自然,如我随意自然一样。我冬天要一个暖炉,夏天一个浇水浴房。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要在楼下工作时,听见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听见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的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有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鸡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我要几位知心友,不必拘守成法,肯向我尽情吐露他们的苦衷。谈话起来,无拘无碍,柏拉图与《品花宝鉴》念得一样烂熟。几位可与深谈的友人。有癖好,有主张的人,同时能尊重我的癖好与我的主张,虽然这些也许相反。
  我要一位能做好的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我要一位很老的老仆,非常佩服我,但是也不甚了了我所做的是什么文章。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明人小品,壁上一帧李香君画像让我供奉,案头一盒雪茄,家中一位了解我的个性的夫人,能让我自由做我的工作。酒却与我无缘。
  我要院中几棵竹树,几棵梅花。我要夏天多雨冬天爽亮的天气,可以看见极蓝的青天,如北平所见的一样。
  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阿芳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他是一位绝顶聪明的小孩子。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的聪明乖巧,确乎超人一等,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我得须先解释,我何以肯放阿芳在我们家里造反。在其他佣人所不敢为的事他居然可以为之而不受责斥。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这大概是他生平看到的第一架,已把他迷住了。在这个时候,书房每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传出来。有一天,打字机平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从此以后,我只好认他为一位聪明而无愧的同胞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外人学厦门话非天才不可,平常人总是退避三舍)。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与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像一切的天才,他生性就恨学堂。
  这大概可以解释阿芳可以在家里造反的理由。但是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幸而他天真未失,还不懂得人世工作与游戏的分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大概因为阿芳喜欢炒鸡子,烧饭的老妈又是女人,只好听他吩咐。因为阿芳是看不起女人的。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从此厨房里又翻一新花样了。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阿芳你记得是十八。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二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这一天我板起面孔,不同他说话,我下了决心非整饬纪纲不可。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分。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我安然就寝,决定家中的纪纲已经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不再整饬纪纲了。现在厨房里如何天翻地覆,我是无权过问的了。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论西装
  许多朋友问我为何不穿西装。这问题虽小,却已经可以看出一人的贤愚与雅俗了。倘是一人不是俗人,又能用点天赋的聪明,兼又不染季常癖,总没有肯穿西装的,我想。在一般青年,穿西装是可以原谅的,尤其是在追逐异性之时期,因为穿西装虽有种种不便,却能处处受女子之青睐,风俗所趋,佳人所好,才子自然也未能免俗。至于已成婚而子女成群的人,倘穿西装,那必定是他仍旧屈服于异性的徽记了。人非昏瞆,又非惧内,决不肯整日价挂那条狗领而自豪。在要人中,惧内者好穿西装,这是很鲜明彰著的事实。也不是女子尽喜欢作弄男子,令其受苦。不过多半的女子似乎觉得西装的确较为摩登一等。况且即使有点不便,为伊受苦,也是爱之表记。古代英雄豪杰,为着女子赴汤蹈火,杀妖斩蛇,历尽苦辛以表示心迹者正复不少。这种女子的心理的遗留,多少还是存在于今日,所以也不必见怪。西装只可当为男子变相的献殷勤罢了。不过平心而论,西装之所以成为一时风气而为摩登士女所乐从者,唯一的理由是,一般人士震于西洋文物之名而好为效颦;在伦理上,美感上,卫生上是决无立足根据的。
  不知怎样,中装中服,暗中是与中国人之性格相合的,有时也从此可以看出一人中文之进步。满口英语,中文说得不通的人必西装,或是外国骗得洋博士,羽毛未干,念了三两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钉女人者,亦必西装。然一人的年事渐长,素养渐深,事理渐达,心气渐平,也必断然弃其洋装,还我初服无疑。或是社会上已经取得相当身份,事业上已经有相当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装以掩饰其不通英语及其童骀之气时,也必断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所有例外,除有季常癖者,也就容易数得出来,洋行职员,青年会服务员及西崽为一类,这本不足深责,因为他们不但中文不会好,并且名字就是取了约翰,保罗,彼得,Jimmy等,让西洋大班叫起来方便。再一类便是月薪百元的书记,未得差事的留学生,不得志之小政客等。华侨子弟,党部青年,寓公子侄,暴富商贾及剃头师父等又为一类,其穿西装心理虽各有不同,总不外趋俗两字而已,如乡下妇女好镶金齿一般见识,但决说不上什么理由。在这一种俗人中,我们可以举溥仪为最明显的例子。我猜疑着,像溥仪或其妻一辈人必有镶过金齿,虽然在照片上看不出。你看那一对蓝(黑)眼镜,厚嘴唇及他的英文名字“亨利”,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溥仪在日本天皇羽翼之下,尽可称皇称帝。到了中国关内想要复辟,就有点困难。单那一套洋服及那英文名字就叫人灰心。你想“亨利亨利”,还像个中国天子之称吗?
  大约中西服装哲学上之不同,在于西装意在表现人身形体。而中装意在遮盖身体。然而人身到底像猴狲,脱得精光,大半是不甚美感,所以与其表扬,毋宁遮盖。像甘地及印度罗汉之半露体,大半是不能引人生起什么美感的。只有没有美感的社会,才可以容得住西装。谁不相信这话,可以到纽约Coney Island的海岸,看看那些海浴的男妇老少的身体是怎样一回事。裸体美多半是画家挑出几位身材得中的美女画出来的,然而在中国之画家,已经深深觉得身段匀美的模特儿之不易得了。所以二十至三十五岁以内的女子西装,我还赞成,因为西装确可极量表扬其身体美,身材轻盈,肥瘦停匀的女子服西装,的确占了便宜。然而我们不能不为大多数的人着想,像纽约终日无所事事髀肉复生的四十余岁贵妇,穿起夜服,露其胸背,才叫人触目惊心。这种妇人穿起中服便可以藏拙,占了不少便宜。因为中国服装是比较一视同仁,自由平等,美者固然不能尽量表扬其身体美于大庭广众之前,而丑者也较便于藏拙,不至于太露形迹了,所以中服很合于德谟克拉西的精神。
  以上是关于美感方面。至于卫生通感方面,更无足为西装置辩之余地。狗不喜欢带狗领,人也不喜欢带上那西装的领子,凡是稍微明理的人都承认这中古时代Sir Walter Raleigh,Cardinal Rioheliou等传下来的遗物的变相是不合卫生的。西方就常有人立会宣言,要取消这条狗领。西洋女装在三十年来的确已经解放不少,但是男子服装还是率由旧章,未能改进,男子的颈子,社会总还认为不美观不道德,非用领子扣带起来不可。带这领子,冬天妨碍御寒,夏天妨碍通气,而四季都是妨碍思想,令人自由不得。文士居家为文,总是先把这条领子脱下,居家而尚不敢脱领,那便是惧内之徒,另有苦衷了。
  自领以下,西装更是毫无是处。西人能发明无线电飞机,却不能了悟他们身体只有头面一部尚算自由。穿西装者,必穿紧封皮肉的贴身卫生里衣,叫人身皮肤之毛孔作用失其效能。中国衣服之好处,正在不但能通毛孔呼吸,并且无论冬夏皆宽适如意,四通八达,何部痒处,皆搔得着。西人则在冬天尤非穿刺身之羊毛里衣不可。卫生里衣之衣裤不能无褶,以致每堆积于腹部,起了反抗,由是不能不改为上下通身一片之union suit。里衣之外,必加以衬衫,衬衫之外,必束以紧硬的皮带,使之就范,然就范不就范就常成了问题。穿礼服硬衬衫之人就知道其中之苦处。衬衫之外,又必加以背心。这背心最无道理,宽又不是,紧又不是,须由背后活动钩带求得适宜之中点,否则不是宽时空悬肚下,便是紧时妨及呼吸。凡稍微用脑的人,都明白人身除非立正之时,胸部与背后之直线总有不同,俯前则胸屈而背伸,仰后则胸伸而背屈。然而西洋背心偏偏是假定胸背长短相称,不容人俯仰于其际。惟人既不能整日挺直,结果非于俯前时,背心不得自由而褶成数段,压迫呼吸,便是于仰后时,背心尽处露出,不能与裤带相衔接。其在体材胖重的人,腹部高起之曲线既无从隐藏,背心之底下尽处遂成为那弧形之最向外点,由此点起,才由裤腰收敛下去,长此暴露于人世,而裤带也时时刻刻岌岌可危了。人身这样的束缚法,难怪西人为卫生起见,要提倡裸体运动,摒弃一切束缚了。
  但是如果人类还是爬行动物,那裤带也不至于成为岌岌可危之势。只消像马鞍的腹带,绑上便不成问题,决不上下于其间。但人类虽然已经演化到竖行地步,西洋裤带却仍就假定我们是爬行动物。妇人堕胎常就是吃这竖行之亏,因为人类的行走虽然已取立势,而吾人腹部的肌肉还未演化改造过来,以致本为爬行载重于横脊骨上之极稳重设置,遂发生时有堕胎之危险。现在立势既成,妇人腹部股肉却仍是横纹,不是载重于肩旁。而男人之裤带也一样的有时时不得把握之势而受地心吸力所影响。唯一补救的办法,就是将裤带拚命扣紧,致使妨碍一切脏腑之循环运动,而间接影响于呼吸之自由。
  单这一层,我们就可以看出将一切重量载于肩上令衣服自然下垂的中服是唯一的合理的人类的服装。至于冬夏四时之变易,中服得以随时增减,西装却很少商量之余地,至少非一层里衣一层衬衫一层外衣不可。天炎既不可减,天凉也无从加。这种非人的衣服,非欲讨好女子的人是决不肯穿来受罪的。
  中西服装之利弊如此显然,不过时俗所趋,大家未曾着想,所以我想人之智愚贤不肖,大概可以从此窥出吧?
  有不为斋解
  有客问“有不为斋”斋名用意何在,到底何者在所不为之列,这一问,倒给我发深省了。原来士人书斋取名都颇别致。一派是经师派,如“抱经”、“研经”、“诂经”、“潜研”之类。一派是名士派,所名多有诗意,如“涵芬”、如“庸闲”、如“双梅影”、如“水流云在”、如“仰视千七百二十九鹤”等。一派是经事的,如“三希”、如“铁琴铜剑”等。又一派是言志的,如“知不足”、“有恒心”、“知未信”。这些都带有点道学气味,而“有不为”恐怕只好归入此派。亦有言志而只用一字表出的,非常古雅,如“藏园”、“忆园”、“曲园”、“寄园”等,这大概是已有园宅阶级,所以大可以洁身自好,与世无争了。虽然这名有时也靠不住,如租界上有邨曰“耕读”,贫民窟有里曰“庆余”,野鸡巢有坊曰“贞德”,甚至大马路洋灰三楼上来一个什么“山房”,棋盘街来一个“扫叶”,本不是不可能的事,横竖不过起一个名而已,我们中国人想。“有不为”是有点道学气,我已说过。看来似乎反康有为,而事实不然。因为世上名称愈相反的,气质愈相近。试将反康与拥康者相比,反康营中曾经拥康者十有其六,而拥康党里曾经反康者,亦十有其八。如贞德坊之野鸡,庆余里之贫民,原来不过也是说说叫得好听而已。所以如孟子所说,有所不为然后可以有为,正可证明物极必反的道理。但是一人总有他所不为的事。朋友这样一问,使我不得不自己检讨一下。当时既不留心,盘查起来,倒也很有意思。我恍惚似已觉得,也许我一生所做过许多的事,须求上帝宽宥,倒是所未做的事,反是我的美德。兹将所想到,拉杂记下如下。
  我不曾穿西装革履到提倡国货大会演说,也不曾坐别克汽车,到运动会鼓励赛跑,并且也不曾看得起做这类事的人。
  我极恶户外运动及不文雅的姿势,不曾骑墙,也不会翻筋斗,不论身体上、魂灵上、或政治上。我连观察风势都不会。
  我不曾写过一篇当局嘉奖的文章,或是选过一句士大夫看得起的名句,也不曾起草一张首末得体同事认为满意的宣言。
  也不曾发,也不曾想发八而玲珑的谈话。
  我有好的记忆力,所以不曾今天说月亮是圆的,过一星期说月亮是方的。
  我不曾发誓抵抗到底背城借一的通电,也不曾作爱国之心不敢后人的宣言。也不曾驱车至大学作劝他人淬励奋勉作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训辞。
  我不曾诱奸幼女,所以不曾视女学生为“危险品”。也不曾跟张宗昌维持风化,禁止女子游公园。
  我不曾捐一分钱帮助航空救国,也不曾出一铜子交赈灾委员赈灾,虽然也常掏出几毛钱给须发斑白的老难民或是美丽可爱的小女丐。
  我不曾崇孔卫道、征仁捐、义捐、抗日救国捐、公安善后捐、天良救国捐。我不曾白拿百姓一个钱。
  我不好看政治学书,不曾念完三民主义,也不曾于静默三分时,完全办到叫思想听我指挥。
  我不曾离婚,而取得学界领袖资格。
  我喜欢革命,但永不喜欢革命家。
  我不曾有面团团一副福相,欣欣自得,照镜子时,面上未尝不红泛而有愧色。
  我不曾吆喝佣人,叫他们认我是能赚钱的老爷。我家老妈不曾窃窃私语,赞叹他们老爷不知钱从哪里来的。
  我不曾容许仆役买东西时义形于色克扣油水,不曾让他们感觉给我买物取回扣,是将中华民国百姓的钱还给百姓。
  我不曾自述丰功伟绩,送各报登载,或是叫秘书代我撰述送登。
  也不曾订购自己的放大照相,分发儿子,叫他们挂在厅堂纪念。
  我不曾喜欢不喜欢我的人,向他们做笑脸。我不曾练习涵养虚伪。
  我极恶小人,无论在任何机关,不曾同他们钩心斗角,表示我的手腕能干。我总是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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