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相师-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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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瞪了上官嫣儿一眼,紧接着露出一副嫉恨的表情,她嫉恨的是……上官嫣儿长的漂亮。
突然,她看到了上官嫣儿手中的lv限量版的提包,不屑的一笑,准备当众羞辱一下上官嫣儿,她认为……上官嫣儿手中的包是假的。
“哟,我当是什么人呢!原来是这贱民的女朋友啊,不过你男朋友也真是的,竟然给你买假包,而你也够不要脸的,拿着假包出来逛街!”女人扭着她那肥胖的身躯,走到上官嫣儿面前。
“我乐意,你管的着吗?”上官嫣儿搂着刘新宇的手臂,满不在乎的说道。
刘新宇翻了翻白眼,说上官嫣儿的包是假包?这女人眼光也够可以的了,上官嫣儿光是这lv限量版的包包就有不下十来个,每一个都比那女人的车还要值钱。
“老娘还懒得管呢!你看你们穿的,跟要饭的似的,这不是出来影响市容嘛,真不愧是贱民呢!”女人鄙夷的说道。
273。第273章 两个耳光
刘新宇懒得跟这女人墨迹了,他朝着倒在地上的民工走去,然后蹲在他的身前,手掌放在他的伤口处,将民工的伤治好。
民工愣了一下,刚想说话,但却被刘新宇轻声打断。
“别说话,继续坐在这里,假装伤还没好,然后找机会离开这里。”
刘新宇将地面上的钱一张一张的捡起,放在了民工的手中。
民工的伤虽然被刘新宇治好了,但血迹还在,所以众人跟那个女人都没有看出什么,只是以为刘新宇在帮民工捡钱了。
“等会儿我缠住这个女人,你就骑上摩托车赶紧走!离开泰安,换个别的地方。”
刘新宇拍了拍民工的肩膀,微笑着朝着女人走去。
走到女人身前,刘新宇露出一副无奈的样子,说道:“这位贵族大姐,要不这样吧,我帮他把钱还了,怎么样?”
话语落下,女人鄙夷的瞥了刘新宇一眼,说道:“你?你能拿出五十万来?好,如果你能拿出五十万,我就饶了那个贱民!”
“五十万?”
刘新宇耸了耸肩,从裤口袋里拿出一张破旧的五毛纸币,说道:“五十万没有,五毛吧!放在银行里,过个几百万年,就成五十万了!”
“贱|种,你敢耍老娘!”
女人听到刘新宇的话,立即大怒,指着刘新宇大骂。
“你说什么?我没听见。”
当贱|种两个字落下的时候,刘新宇的眸光便冷冽了下来。
上官嫣儿看到刘新宇眼神的变化,愣了一下,她知道……这个女人要死了,就算刘新宇现在不杀她,也会找机会杀了她的。
上官嫣儿太熟悉刘新宇露出那种眼神是什么意思了,这一月来他的眸光一直很平和,这还是第一次如此冷冽,充满了杀意。
“老娘说你是个贱民生的贱……”女人大声说着,但她的话并没有说完。
“啪!……”一声响亮的巴掌声响起,全场众人齐齐呆滞了下来,要知道这女人的男人可是世界政府城管大队长的妻子啊!
耳光是上官嫣儿打的,因为她怕刘新宇会当场杀了这个女人,尽管她也想杀掉这个女人,但是这里太多人了,不宜出手。
“你嘴给我放干净点儿!”上官嫣儿表情上带着怒意,对于上官嫣儿来说,这个女人骂刘新宇,就跟骂她没什么二样。
不过那女人方才的那句话,让上官嫣儿很无奈,贱民?这女人竟然敢说刘新宇的父母是贱民,东皇是贱民?上官嫣儿哭笑不得。
幸好逍遥岛的人没有到外界来,不然只凭这女人的一句话,就足以让她全家被灭九族。
“你……你这个贱|人,竟然敢打我!你们等着,我这就给我老公打电……”女人捂着脸,指着上官嫣儿尖声喊道。
“啪!……”打电话的‘话’字还没说出,上官嫣儿又一巴掌打在了她的脸上。
“你耳聋是不是?我让你嘴巴放干净点儿!”上官嫣儿可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不然她也不能成为燕京大学朱雀社团的社长了。
“你……你们给我等着,有本事别走!”女人说完,便跑到一旁,拿出手机,按下了一个号码。
这时候,那名民工站了起来,骑着摩托车离开了这里。
“咱们也走吧!”刘新宇搂着上官嫣儿,轻声说道。
刘新宇离开的原因并不是怕这个女人,相反,他离开并不是真正的离开,因为他已经动了杀心,在那个女人说出那两个字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个女人要死,谁也救不了她!
“好。”上官嫣儿点了点头,两人朝着人群外走去。
……
二十分钟后,一辆世界政府的警车来到了这里,人群已经散开了。
一个肥胖的中年人走了下来,对着女人问道:“怎么了?大哭小叫的,谁打你了?你没说你是我媳妇吗?”
“说了,但是不说还好,一说他们才打的我,显然是不将你放在眼里!”女人随口编造着对刘新宇两人不利的理由。
“记下那两人什么模样了吗?等会儿我回去查查他们,放心吧,逃不了他们!”中年胖子狠声说道。
就这样,女人跟着胖子离开了这里,不过他们并没有注意到,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跟在了他们的车后。
“明天离开山东吗?”车上,上官嫣儿问道。
“杀了他们之后,就离开。”刘新宇抽了一口烟,随口说道。
“你好像有心事。”上官嫣儿为刘新宇整理了一下衣装,柔声说道。
“呃……”刘新宇轻应了一声,眼神中闪过一抹冷芒,但紧接着消失。
“知道我母亲在跟东皇之前,是什么人吗?”刘新宇将烟头灭死,开口说道。
上官嫣儿摇了摇头。
“按照现在的说法,应该算是小姐吧!”刘新宇淡然的一笑,尽管他的母亲是个小姐,但在他的心目中,母亲永远是最完美的。
“……”上官嫣儿愣了一下,如玉的手掌握住刘新宇的手掌。
“当时外公得了尿毒症,母亲为了筹钱给外公做手术,无奈去了夜总会陪酒,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认识了东皇。”刘新宇继续说道。
上官嫣儿沉默着,她现在就是一个听众,一个为数不多,能听到刘新宇讲出这件事的听众。
她可以猜到刘新宇跟东皇之间肯定有着隔阂,不然刘新宇也可能对他父亲直称东皇了。
“当年母亲怀孕的时候,东皇并不知道,那时候母亲只身一人,挺着肚子在深圳打拼!哦,忘记告诉你了,或许你听到后会感觉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我在我母亲肚子里待了整整三年!”
说到这里,刘新宇点燃一根烟,继续说道:“三岁的时候我离开了逍遥岛,但某一天却接到了一个消息,她死了,因为东皇死的!因为那个……被全世界认为最强的人而死!”
“最强?很讽刺吧?一个连自己女人都保护不了的废物,也配称之为最强!所以,我这一生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杀了那个废物!”
274。第274章 墓中墓(上)
话语落下,上官嫣儿保持着沉默,因为这件事她没法发言,只能沉默。
此时中年胖子跟那女人开着车走在前方,不一会儿的时间便遇到了一个红绿灯路口,停了下来。
刘新宇将车开到他们跟前,与其车辆并列。
“他|妈|的,这破天气,可真够闷的!”胖子将车内的空调开到最大,抱怨着。
刘新宇取出一根银针,缓缓摇下车窗,这时候……绿灯正好亮了起来。
胖子将车发动,朝着前方行驶,刘新宇紧紧跟上,手中银针射向了胖子的车窗,同时……他也将自己的车窗摇了上来。
“嗖!……”
一道破空声响起,银针刺穿胖子车辆的车窗,再次刺穿胖子硕大的肥脑,然后刺穿了那女人的太阳穴,最后……穿破车窗穿入了一根电线杆中。
“轰!……”
那辆世界政府城管局的车辆撞在前方的一辆帕萨特上,将帕萨特撞翻后,又撞在了一旁的站牌上,熄火了。
刘新宇冷笑一声,车速不减,离开了这里。
杀人对他来说很简单,就看他想不想杀了!本来他是不准备杀人的,也不喜欢杀人,但前提是那些人别违背他的原则底线。
“怎么回事?”红绿灯路口都是有交警的,此时他们朝着城管局的车辆跑去。
当他们打开车门的时候,齐齐愣了一下,因为车上的两个人已经都死了,全身没有伤口,只有太阳穴上有一粒血滴,显然不是车祸造成的死因。
“通知警局,西三路红绿灯路口发生命案!”一名交警对着对讲机大声喊道。
……
“咱们去哪儿?”上了高速之后,上官嫣儿问道。
“陕西,西安。”刘新宇噘着一块木糖醇,随口说道。
“去那儿干嘛啊,西安又没什么好玩的,全是一些古时候的墓地。”上官嫣儿嘟着嘴,她还是比较喜欢去三亚。
“先去西安,再去云南跟新疆,最后去三亚,然后回云海市,这是我接下来七个月的打算。”
说到这里,刘新宇吻了一下上官嫣儿的额头,继续说道:“西安市可是华夏的十三朝古都,文化深厚着呢,传言秦始皇的墓地不就是在西安的某个地方吗?”
“你该不会是想去寻找秦始皇的墓地吧?”上官嫣儿黛眉一挑。
刘新宇听到这句话,笑了笑,说道:“那是考古界的事儿了,我可没那么多的闲心,去找一个死了这么多年的人。”
“我去西安的原因很简单,既然那个地方能成为华夏的十三朝古都,它肯定有着神秘的地方!要知道古时候的奇门之术可远远超于现在!”
“尽管现在沧海桑田,风水轮流转,西安的风水已经不复从前,但再怎么变,它也会留下一些历史的痕迹,而我需要追逐这些痕迹,因为这些历史的痕迹对我的奇门之术有着很大的提升作用。”
话语落下,上官嫣儿点了点头,问道:“那不会碰到脏东西吧?”
刘新宇跟她说过将臣以及赢勾的事儿,也说过白毛尸的事情,所以上官嫣儿知道有那种东西存在。
“很难说,我跟将臣大哥就是在西安认识的,在一座荒弃的古墓中。”刘新宇耸了耸肩,继续说道:“说不定会碰到一个漂亮的女鬼,比如西施、貂蝉、昭君跟杨玉环!”
“哦,那你碰到她们你会怎么办?杀了她们让她们超生?”上官嫣儿双眼一眯。
“我可是怜香惜玉的人,如果碰到她们的话……玩玩人鬼情未了也不错,毕竟是华夏历史上公认的四大美女啊!”
说到这里,刘新宇感觉到有一双手摸到了自己的腰间,轻咳了一声,改口道:“尽管她们是四大美女,那也是人鬼殊途啊,见到肯定杀了她们!”
“恩,这才乖嘛。”上官嫣儿将放在刘新宇腰间的手掌收回,微笑着说道。
“……”刘新宇翻了翻白眼,看来有时候一些事情,也只能在心里想想啊,是不能说的。
……
世界四大文明古都之一的西安,或许现在有些人对这两个字比较陌生,但如果提起古时候称的长安,估计就没人陌生了,没错,西安古时候就被称之为长安。
这是一座历史文化气息浓郁的古城,迄今为止已经历了三千一百年的历史沧桑。
谈起西安,每个人都会想到秦始皇兵马俑,这个被列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珍贵文物,成为了西安旅游的特色标志,更是华夏的一大文化遗产。
其次,还有全世界保存的最完整的古城墙,踏上这片土地,就仿佛时光倒退了千年,回到了古代一般。
来到西安的这半月里,刘新宇跟上官嫣儿观赏了一下兵马俑,游历了一下古城,登了登华山之巅,两人还去过华清池,听了听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传闻。
每天吃着牛羊肉泡馍跟凉皮还有肉夹馍,这些当地的特色小吃令刘新宇跟上官嫣儿都起了在西安定居的心思!
期间他们还去看过楼盘,不过好在两人意志力够坚强,没有买下来。
“逛得差不多了,该办正事了,明天去北郊看看。”
这半月来刘新宇并不是光顾着游山玩水了,而是在看西安城的大体风水格局,最后他锁定了北郊。
“有古墓吗?咱们去古墓玩玩吧!最好是那种没有被发现的古墓!”在西安的这几天里,上官嫣儿迷上了古墓。
“有是有,还有很多,而且更多的还是墓中墓,只是这里面肯定有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也说不准,总之绝对不好惹。”刘新宇正色说道,想打消上官嫣儿的念头。
“墓中墓是什么东西?好玩吗?”上官嫣儿好奇的问道。
“墓中墓就是几个朝代不同的墓,但都建在了一个地方!经过时间的流逝,这些墓都连通了,墓中墓其中以帝王之墓居多,因为他们找的地方是风水最好的地方!”
“帝王虽然只有一个,但随着时间的消逝,会产生一个接一个帝王,但风水之地几千年里却始终只有一个,所以……他们都葬在了那种地方,从而形成了墓中墓!”
刘新宇解释道,但他不解释还好,一解释他就后悔了,因为上官嫣儿的美眸中……充满了无尽的好奇。
275。第275章 墓中墓(下)5更
上官嫣儿望着刘新宇,也不说话,就这么一直望着他。
“喂,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带去这墓中墓里玩吧?”
刘新宇看到上官嫣儿这种眼神,皱眉问道。
“亲爱的老公,咱们就去玩玩嘛,人家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古墓什么样呢!”
上官嫣儿挽起刘新宇的胳膊,昵声说道。
“……”刘新宇眼角抽搐,在他听到上官嫣儿喊自己老公的时候,他就知道准没好事儿。
这段时间他已经摸出一个规律了,上官嫣儿喊他老公的时候肯定有事,更别说这次老公前面还加了三个字:亲爱的!
“那……看你今晚上表现的成绩怎么样吧!”刘新宇眉头一挑,坏笑着说道。
其实这墓中墓他自己也想去看一下,进入墓地并不是为了里面的东西,而是好奇心使然,毕竟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刘新宇也不例外。
“好啊,那相公……你是跟妾身一起去沐浴呢,还是在这儿等着妾身?”
上官嫣儿脱下t恤,一边朝着浴室走去,一边朝着刘新宇问道,还不忘记对刘新宇抛个媚眼。
“一起吧,现在不是提倡节约用水么?”
刘新宇将上官嫣儿抱起,两人进入了浴室,浴室中传出一阵阵的娇笑声跟嬉闹声。
……
次日清晨,大约八点钟的时候,上官嫣儿睁开了双眼。
这时候刘新宇正坐在一旁认真的画着符咒,他五点的时候就起来了,然后去外面买了一些制作符咒的材料。
“你在干什么啊?”
上官嫣儿光着身子下了床,从后面抱住刘新宇,高耸的胸部紧紧贴在他的后背。
“以防万一,如果里面真的有我应付不了的东西,咱们也可以逃走!”刘新宇画好最后一张符咒,将其放在了一旁。
他一共制作了五十一张符咒,其中三十张掌心雷咒,以及二十张伏尸咒,还有一张……修罗血咒。
掌心雷大家都已经熟悉了,这伏尸咒也很简单,跟掌心雷一个等级,可以瞬间灭杀一些尸变的普通尸体。
不过这修罗血咒来历就大了,这是一道阴阳咒,是八卦阴阳中的一道咒术,准确的来说这是一道被奇门中人称之为邪术的咒术。
阴阳咒跟普通的符咒不同,因为它不仅可以伤到灵体,更可以伤到人类,如果真的有什么神魔的话,甚至都可以威胁到神魔,总之这是一道可以灭杀一切的咒术。
修罗血咒的制作很繁杂,从五点到八点,这三个小时里,掌心雷跟伏尸咒不过才用去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剩下的二个多小时时间,刘新宇只制作完这一张修罗血咒。
这道血咒需要自身的精血,除此之外还需要制作者凝聚自己的神或气,使血咒跟制作者能达到一种相连的特殊意境!
也就是说如果这道修罗血咒施展了出去,制作者本身也会受到一定的反噬,所以它被列为了奇门的禁术,同时还被称之为邪术!
刘新宇制作这道修罗血咒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为了以防万一,如果不到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是不会用出这道血咒的!
“很危险吗?要不……咱们不去了吧!”上官嫣儿听到刘新宇的话,轻声说道。
“说实话,危险是有,但几率很低,除非那东西是跟将臣大哥一样的存在!但那样的存在是不可能安心待在墓地里的!”刘新宇说道。
正如他自己所说,只要不是碰到天、地、人三尸这种等级的存在,他们想要逃离,简单的很!
就算里面有白毛尸那种存在也无妨,打不过还不会跑吗?而且现在刘新宇有信心,如果自己再碰到白毛尸的话,肯定能单独将其灭杀。
“那就好!”上官嫣儿听到刘新宇的话,放心了下来。
“赶紧去洗漱,然后去买点儿吃的跟水,准备出发!”刘新宇拍了拍上官嫣儿的翘臀,笑着说道。
“好,等我!”上官嫣儿亲了一下刘新宇的脸庞,便跑到洗手间洗漱去了。
刘新宇将符咒收起,心中自语道:“应该不会出事吧?尽管那里是墓中墓,肯定有东西,但能碰到天尸那种层次的几率……跟中了双色球和大乐透的头彩差不多,太低了!”
刘新宇感觉有些心神不宁,心中有种很不踏实的感觉,这种感觉以前也有过,比如……上次去乱葬岗的时候,碰到了将臣。
“可能是昨夜太累了吧!”刘新宇轻声自语。
人类就是这样一种奇怪的生物,尽管第六感很准确,但依然喜欢自欺欺人!
就好比一个杀人犯,他杀人之前肯定想到了会被警察局抓到,但还是选择了杀人!
为什么呢?因为他心里抱着侥幸,而且还有种不服的心理,凭什么就认定我会被抓住?而这种不服心理,这就是人类共有的……逆反心理!
此时的刘新宇就是这样,逆反心理在作怪,明明心中感觉到了不安,但还是选择了自己欺骗自己,从心理上将自己给敷衍了过去。
……
上午十点钟的时候,刘新宇跟上官嫣儿来到了北郊,他们没有开车,打计程车来的。
前方是一片树林,树木并不多,树林的后方是一片荒芜之地,长满了野草,布满了巨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