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检察官-第3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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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允浩他们的谈话刚结束,两名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便赶到。
因为此案涉及到两名嫌疑人,且罪行不同。因此就需要两个辩护律师。
而奇怪的是。这两个辩护律师来源完全不同。
在韩国,刑事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来源主要有三种。
1、私人花钱雇请辩护律师打官司,这也是最普遍的情况。
2、有些人经济困难没钱雇请律师,出于维护公民辩护权的考虑,国家会委派律师帮助这些人打官司,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拿着国家工资,为经济困难者免费打官司的律师叫国选专担律师。
3、某些律师为了某种目的,免费帮人打官司。这种情况少见,但也存在。
本案中。就出现了以上后两种情况。
哥哥的辩护律师是国选律师,而弟弟的辩护律师是私人免费律师。
国选律师没有太多的锋芒毕露,他们大多求稳,行事低调温和,尤其面对检察官时,更是谦逊。毕竟他们拿国家工资,算公职人员,惧怕检察官。
哥哥的国选辩护律师就是这种情况。
这名叫赵民俊的国选律师和蔼的就像老爷爷,见面攀谈时那叫一个热情。
而弟弟的辩护律师韩佑希却截然相反,完全是锋芒逼人,咄咄逼人。
几乎是刚自我介绍完,韩佑希立即高声抗议:“我抗议!我抗议检方在没有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审问我当事人!这完全违背审讯法基本原则!”
韩佑希就如同他的年龄,完全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上来就跟金允浩叫嚣。
让人意外的是,金允浩居然没动怒,更没有辩驳。
他就简单的交代几句,接着就默默的离开,像斗败的公鸡。
而韩佑希就像获得赢得交配权的山羊,仰着脑袋在后面高亢道:“希望你下次审讯我当事人时,最好提前通知我,否则我定会向有关部门控告你!”
………
听闻身后传来这段威胁的话语,申东海愤愤不平道:“这家伙也太嚣张!居然这么跟你说话,还威胁你!要不要想办法收拾他,灭灭他的嚣张气焰?”
尹国洪急忙制止:“别乱出主意!那种手段想都不要想!也不可以乱说!
此案本就够复杂的,这再被对方抓到什么把柄,想获胜就更难了!”
申东海不解的问道:“你怎么也怕他?”
尹国洪无奈道:“不是怕他,而是忌惮他律师的身份!
检察官权利巨大、身份高贵,在国内横行无阻,但惟独需要忌惮律师。
毕竟律师有太多手段可以制衡检察官!律师被称为检察官的天敌,这可不是说说的!不知有多少检察官被律师搞得灰头土脸,甚至声名狼藉。
我跟随过的一位检察官就因跟律师起冲突,被律师抓到了把柄,不仅官司输掉,甚至还被降职,贬到了偏远地区工作,再也没回过首尔。”
申东海无语:“那就让他继续这么嚣张下去?”
尹国洪愧色道:“恐怕只能忍忍了。”
申东海性格火爆,他可忍不下去,转头看向金允浩,眼神询问。
没让申东海失望。金允浩冷笑道:“忍?这可不是我的性格。即便这次对手是律师,我也要主动出击,怎么会让他掌握主动?”
闻言。尹国洪猛然醒悟:“也就是说,您刚才是故意的?”
金允浩的清冷的笑答:“当然!我破坏规矩单独审讯嫌疑人,就是想看看辩护律师的反应。看看对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结果证明,我们这个对手不简单啊,很有气势呢!
这样也好,让他以为我们不谙世事,好欺负。也好便于我们韬光养晦。”
金允浩作为检察官,自然熟知审讯法的相关规定。
他如此违规操作,其实就是为了试探。
而且这种试探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毕竟他没有询问任何关键问题,只让嫌疑人陈述案情和基本情况,即便韩佑希向监管部门控告他,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正因为清楚这些。金允浩才敢这么玩。而且玩的漂亮。
看到金允浩保持惯有的算计水准,尹国洪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先前他还担心金允浩因没有相关庭审经验和跟律师打交道的经验而吃亏,如今看到金允浩正常发挥,且表现出色,他终于放心了。
尹国洪笑着问道:“金检察官,那我们现在去实地走访调查?”
金允浩定下脚步,回身交代:“我跟申东海去就可以,你还有其他任务。
你去查查那两名辩护律师的信息。我要对他们有最详细的了解。”
尹国洪欣然领命:“好的,我立刻去查。”
尹国洪急忙离开后。申东海问道:“老大,那我们现在先去哪里?”
金允浩大手一挥:“先去案发现场看看。”
——
案发便利店此时已经恢复正常营业,只不过老板换成双腿瘫痪的老板娘。
死者家庭条件不算富裕,甚至说有些拮据。
他的妻子双腿瘫痪,无法自由行动,支撑这家小小的便利店都非常勉强。
而死者还有个上小学的儿子,对于这个破碎的家庭又是承重的负担。
很难想象,这对遗孀今后要如何生活。
看到这幅惨状,金允浩忽然想起多年前自己和母亲的遭遇。
同样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生活会是何其艰难啊!
也只有切身经历过,才能体会那种坚信和苦楚。
而申东海看到死者遗孀的生活条件后,也大升同情,眼睛红红的。
“老大,我们定要将真正的凶手绳之于法,宽慰这对苦难的母子!”
金允浩点了点头,十分用力。
无论如何,他都会竭尽所能,揪出真正的凶手。
……
现场走访后,当晚尹国洪便查出了金允浩要想的资料。
灯火通明的办公室内,尹国洪站在白板前,将韩佑希的资料贴在最上方。
“韩佑希,高丽大学政法系毕业,随后到美国康涅狄格州法学院攻读研究生,毕业后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从事律师职业,专门替人打刑事类官司。
美国最著名的法学学院不是哈佛、诺顿等名校,而是这个康涅狄格州法学院,可以说韩佑希在求学时期接受过最好的法律教育。
另外,他的从业经历也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拉斯维加斯堪称美国最混乱的地方,犯罪案件频发。
韩佑希能在那里专门为人代理刑事案件并创出名堂,可见其能力和本事。
这样的人作为我们对手,值得我们慎重对待。”
金允浩问道:“知道他为何回国?为什么免费当此案的辩护律师嘛?”
尹国洪当即回答:“我打听过,他回国是想独自创办事业。而这起案件是他回国后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应该是想凭借此案迅速创下名气,打开局面。
毕竟他是圈内人,能看透这个案件成为全国焦点案件不足为奇。
他免费为嫌疑人打官司,虽然没有报酬,但赢下官司后,有助于急速提高名气。不可谓不聪明。”
听闻这些介绍,金允浩瞬间有了明悟。
这次的对手不简单啊!(未完待续。)
六百九十八章 开庭
庭审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其中比较重要的就包括了解辩护律师信息。
而通过尹国洪的介绍,金允浩对韩佑希有了大致的了解和印象。
能看出此案将成为全国焦点的律师很多,但有魄力敢利用此案的人不多。
韩佑希想利用此棘手案件增添自己名气,可见其胆大和冒险的性格。
这种性格的人定会主动出击,且取得局部胜利后定会穷追猛打,直到获胜。
这种性格的人行动起来定是狂风暴雨,但因为过于急于求成,也会暴露很多问题。且进攻越猛烈,连环招数越多,暴露问题的几率越大。
所以针对韩佑希的性格,金允浩开始调整庭审战略。
“放任韩佑希主动进攻,我们被动防守,在防守中寻找反击的机会。”
在公诉过程中,通常检察官扮演攻击角色,而辩护律师扮演防守角色。
金允浩此决定意味他将进攻的优势拱手让给对手,很不合常理。
不过仔细思考,其中却暗含玄机。
这种打破常规的方式,颠倒了双方的角色,继而会让韩佑希措手不及,更会让韩佑希的很多对针对性进攻手段使不出来,从而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尹国洪思考良久,最后评价道:“很好的战略,很适合我们目前的情况。”
他也认为金允浩不应该急于求成,着急进攻。而应该慢慢防守。
毕竟金允浩现在最缺少庭审经验,而慢慢防守、徐徐图之,会让金允浩获得急需的庭审经验。也不会犯下大错,是很稳妥且让人意想不到的战略。
针对韩佑希做了相应安排后,金允浩重新将目光放回案件本身上。
在金允浩的眼神示意下,申东海接替尹国洪的位置,在白板上记录信息并介绍道:“下午我和老大走访调查时发现,双胞胎兄弟并非表现的那么和睦。
哥哥韩普宇是差等生,且经常惹事。很不受家里人喜爱;而弟弟韩普勋品学兼优,为人也彬彬有礼,在生活中远比哥哥受欢迎。
兄弟俩因此矛盾重重。貌合神离。两人关系并非我们所见到的那么和睦。
老大在审讯时发现他们有说谎的表现,应该主要体现在这里。两人在共同掩饰曾经关系不合的事实,让我们错误的认为两人关系很好。”
尹国洪顺着话题问道:“理由是什么?”
申东海缓了口气,神情傲然的解答道:“根据这点发现。老大判断他们可能在隐瞒真正的作案动机!他们并非失手杀害便利店老板。而是有预谋的谋杀!
我们在调查当事人资料时发现,弟弟的现任女朋友曾经是哥哥追求过的女人。兄弟俩因这个女人曾闹的不可开交。而这个女人在两年前曾被死者强暴过。
兄弟俩很可能为了替那个女人报仇,而共同策划此案,杀害死者。
作案后,两人反复更改口供,应该是想混淆视听;而他们说谎关系很好,很可能是想隐瞒那个女人存在的事实,让调查者忽视他们真正的作案动机。”
听闻这段解释。刚坐下的尹国洪立即激动的站了起来。
“真的?”言语中充满了激动和兴奋。
申东海傲然的撇了撇嘴:“当然是真的!这可是我跟老大亲自调查的。”
尹国洪搓着手,红光满面道:“如果真是这样。那将他们定罪可就容易多了!只要我们将这段调查内容当庭公示,定会引起法官的注意,判他们共同作案的可能性极大!太棒了!”
申东海得瑟道:“哎…这个案子也不怎么难嘛!这不就轻松解决了?”
尹国洪伸手指了指申东海,笑道:“呵呵…你啊!”
他没再教训申东海什么,毕竟稳操胜券了,也没必要再打击队友士气。
——
黎泰院杀人案不久将要开庭,受此影响,案情高度类似的双胞胎便利店杀人被高层指示尽快开庭审理,力求给黎泰院案件的审理做出指导。
在这种大背景下,双胞胎案件很快便进入开庭阶段,并受到高度关注。
开庭前一天,金允浩收到很多人的鼓励,家人、朋友、同事以及恋人。
毕竟第一次开庭对检察官意义重大,值得铭记,而这时亲人也会送上祝福和鼓励,这是韩国检察官的传统,属于韩国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
早上,郑岱芹亲自到别墅给金允浩做早餐,并唠家常式的鼓励。
白天,很多朋友打来电话给金允浩打气加油。
下午下班前,很多同事都亲自过来跟金允浩唠两句,以示鼓励。
索性金允浩准备工作充分,否则得被这些繁文缛节给烦死。
送走最后一批客人,金允浩恼怒的看向一旁看热闹的尹国洪:“你怎么不事先提醒我?!早知道这么麻烦,我干脆就躲出去了。”
尹国洪放下手中的零食,擦了擦嘴,辩解道:“这都是检察官必须要经历的,您也不能例外啊。况且我们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了,跟这些人拉拉关系也好。”
老家伙精明着呢,看起来是有意没提醒金允浩。
“哎…”金允浩叹气道:“算了,反正都过去了。走吧,晚上我请客。”
尹国洪制止,又搬出旧规矩:“今晚您不能情况,因为有损幸运。通常检察官第一次开庭前,都是由前辈或者上级请客,并传授些开庭经验。
如果您没收到类似邀请的话,那就由我请客好了,正好介绍下我的经验。”
“还有这种说道?”金允浩无语:“真麻烦,穷讲究都堪比高考了!”
尹国洪用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眼神看着金允浩:“都是幸福的烦恼,您就将就吧。毕竟很多人想体会这种烦恼都体会不到呢。”
金允浩还能说什么,只能乖乖照做,心想度过今天就万事大吉了。
可正当他们出门时,金允浩忽然接到朴国权的电话,晚上请他吃饭。
这下不用尹国洪请客了,有人代劳。
——
度过了纷繁的一天后,金允浩迎来人生中比较重要的日子,第一次出庭。
因为出庭需要,金允浩穿上检察官暗红的大长袍,俨然变成古代学士,威严且秀气,很有风采。
因大检察厅和首尔地方法院相邻,因此出庭只需要步行,不需开车。
于是金允浩便穿着拉轰的检察官法袍,带着助手浩浩荡荡穿街过巷。
在气势雄伟且庄严的法院门口,金允浩遭到数量恐怖的记者围堵。
“金允浩检察官,请问您如何看待双胞胎案和黎泰院案的联系?”
“请问本案是否像外界传闻那般,是黎泰院再审的预演?”
“请问您是否有把握维持原诉讼求情?”
“请问您提出共同犯罪的诉讼请求处于何种欢饮?是否被黎泰院案影响?”
记者的问题大多围绕案件展开,且几乎都跟黎泰院有关。
不过因为职业要求,金允浩并未多说什么,直接昂首迈步前行。
至于记者提问的私人问题完全跟本案无关,他更不会理会。
不过从现场记者人数和热情程度也能看出,此案受到了极高的关注。
这也给金允浩带来很大心里压力。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庭审,是他两世为人第一次接触的陌生领域,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当金允浩即将步入法院时,辩护律师韩佑希恰好赶到。
韩佑希出场后瞬间吸引在场记者的注意,完全抢走了金允浩的风光。
不是韩佑希比金允浩人气更高,更受关注,而是他拿捏的时机比较好。造成了金允浩受冷落,而他受追捧、受欢迎的假象。
是巧合?
金允浩摇头否定。
他认为韩佑希选择在此刻出现,是有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打击他气势。
虽然这种做法跟庭审无关,但会影响到他的心情,阻碍他的发挥。
尹国洪看出了门道,低声提醒道:“您不必在意这些,是对方的计策!”
金允浩看着人群中骄傲的韩佑希,冷笑:“我当然不会在意。不过他也提醒了我,庭审工作现在就已经开始了!我们要进入工作状态,可不能输给他!”
……
金允浩智商超群,但因为极度缺乏经验,因此判断并不准确。
庭审工作不是从刚才交锋开始的,而是早就开始了。
韩佑希的率先攻击,给金允浩形象的上了生动一课!
庭审开始,法官入场,全场起立致敬;接着法官宣读庭审纪律。
庭审正式开始前,法官按常规流程分别询问控辩双方:“本次开庭由我申泰俊法官以及两名陪审法官组成合议庭,请问控辩双方对本次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是否有异议?”
如果法官或陪审员跟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有其它证据能证明合议庭成员不适合审理此案,控辩双方有权质疑,并要求更换法官或陪审员。
不过在韩国,更换法官的情况极少发生,只是形式而已。
法官询问后,金允浩首先表示并无异议。
可是当韩佑希发言时,却语出惊人。
“我有异议!我认为申泰俊法官并不适合担任本庭法官,我代表我当事人要求更换主审法官以及陪审员。”
韩佑希的话语极为干脆果决,摔在地上掷地有声,且震惊全场。
金允浩顿时心生不妙。
“要糟糕!”(未完待续。)
六百九十九章 庭审(开场攻击)
很多人接触此案后,都会认为此案是冲动型犯罪。或哥哥杀人,哥哥此前主动自白是不想连累弟弟,或弟弟杀人,哥哥为保护弟弟才承认自己是凶手。
总之,寻常人很难立即联想到此案还有第三种可能,两人合谋犯罪。
不过,金允浩毕竟不是普通人,他有丰富的刑侦工作经验,还掌握微表情观察方法,因此很快便判断出此案是共同犯罪,且调查也证明了这点。
分析案情并没什么难度,真正的难点在与庭审。
因此案背景特殊,招来韩佑希这样优秀的辩护律师,大大增加金允浩的庭审难度。可以说这次金允浩的对手不仅是嫌疑人,还包括对方律师。
虽然金允浩已经十分认真对待了,可还是出现了严重纰漏。
当他猛然听闻韩佑希质疑合议庭,要求更换主审法官后,顿时心生不妙。
而接下来韩佑希的语气和理由阐述,使金允浩的不好预感成为现实。
韩佑希高亢道:“本代理人意外了解到,在庭审前夕,也就是昨晚,申泰俊主审法官私下会见了本庭原告检察官金允浩!
本人认为两人会面违法诉讼法规定,且严重影响案件判决结果。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本人申请申泰俊法官回避本次庭审!”
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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