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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如骄似妻-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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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工作了近18个小时以后,夜婴宁疲惫不堪,脸色吓人,苏清迟立即强行命令她休息,让stephy亲自将她送回家中。

    周扬果然不在家,佣人因为家中有老人生病住院,所以三天前就请假去陪床了。这会儿,偌大的小别墅就只有她自己,十分冷清,夜婴宁强忍着不适,往他的办公室打了个电话。

    下个月即将召开大型军事演习,周扬是最年轻的高工,专攻电子作战,身为少有的科技精英,此刻正是他最为忙碌的时候,同她一样,他也两天两夜未合眼了。

    匆匆挂断电话,夜婴宁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了,脱了衣服钻进被窝,与其说是睡过去,倒不如说是昏过去更恰当些。

    完全不知道时间过去多久,她是被急促且连续不断的门铃声吵醒的。

    夜婴宁无比混沌,根本无法清醒,被吵到不行,她裹着被爬起来,眯着根本睁不开的眼睛,跌跌撞撞地下了楼。

    居然是宠天戈,她看清门口站着的人,困意消散了大半。

    “你跑到我家干什么?你有事完全可以联系苏清迟,我在休息。”

    虽然没有严重的起床气,但是因为疲惫和睡眠不足,她异常头晕,还伴有强烈的恶心,想吐。

    “不是说好了吗,我来接你,去参加我朋友的婚礼。”

    宠天戈愣了愣,他实在没有想到,眼前这个一头乱发,脸色惨白,眼圈乌青的女人,是夜婴宁。

    美艳妩媚的她,端庄高贵的她,他都见过,如此邋遢潦倒的她,他还真的没见过。

    看来,这次天宠和灵焰合作的项目,真的快把她逼死了。来的路上打她手机,不通,宠天戈索性直接打给苏清迟,得知夜婴宁因为身体原因,回家休息。

    夜婴宁这才猛地惊醒,瞪圆了眼睛终于反应过来,原来,她周四在公司通宵,周五中午被送回来,现在已经是周六早晨了!

    不知不觉,居然睡了这么久,彻底不分昼夜。

    “你、你先进来,我去洗漱换衣服。”

    夜婴宁咬咬唇,让宠天戈进门,同时暗自庆幸周扬不在家。

    她简直不敢去想,这两个男人要是遇上了,会是怎么样的情景!

    宠天戈站在一楼客厅,打量着这栋装修得十分欧化的小别墅,这是夜婴宁和周扬婚后的“爱巢”。此刻,他置身在这里,心中微微浮起莫名的情绪来,有嫉妒,有羡慕,还有一丝不予外人知道的快|感。

    中海市的上流圈子里,关于宠天戈的花边绯闻从无间断,一开始他还感到好奇,权当做笑话来听一听,时间久了则丝毫兴趣也无。

    他承认,自己确实喜欢玩,玩赛车,玩游艇,玩潜水,但玩女人,却并非是他的爱好。

    美丽的女人是人世间的一道奇妙风景,宠天戈相信,没有人会不愿意去欣赏这样的风景。

    环视了一圈,他缓缓抬起头,向二楼看了看——夜婴宁正在洗澡。

    想到浴室里的香艳旖|旎画面,宠天戈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下巴,他不算真小人,但也算不上伪君子,好奇心作祟,他思索了两秒钟,还是抬脚迈步走上楼梯。

第二十八章 有意捉弄

    别墅的二楼是两间主卧、婴儿房、书房以及娱乐室,因为夜婴宁和周扬在家的时间很少,所以房间里虽然整洁,却很空旷,生气不足。

    宠天戈看了几眼,很轻易就判断出这对夫妻分居而眠,这个认知不禁令他心头蠢蠢欲动——新婚夫妻间要是连身体接触都没有了,那还何谈感情?!

    站在夜婴宁的房间门口,他听见了从浴室里传来的哗哗水声,思及方才她脸上那堪比死人般的惨白,宠天戈驻足,皱了皱眉。

    反复确认自己将房门锁好,夜婴宁扭开阀门,任由哗哗流下的热水冲刷过全身的肌肤。

    此刻若是能泡个澡,喝一口红酒会舒服很多,但,一想到自己马上还要陪同宠天戈去参加婚礼,她实在没了心情。

    就在夜婴宁闭上眼,双手轻柔地在头上按摩,揉搓出丰富的泡沫时,她敏|感地察觉到,有人在接近自己!

    或许是曾经就“死”在这里,所以她每次洗澡,都是全身戒备的状态,这次也是如此。

    刚要动,她的上身已经被一双大手抱住,下一秒,夜婴宁失声尖叫,她下意识要睁开眼看清来人。只可惜,随着身体的晃动,长发上的大量泡沫淌下来,流到了脸上,她用手背去擦拭,不仅没有擦干净,反而把手上没有冲净的洗发水蹭到了眼睛里!

    宠天戈冷眼旁观,看着怀里的女人动作里透着无比的慌乱,觉得真是极其有趣儿,不由得闷笑出声。

    他的声音令夜婴宁辨认出来,她两只眼睛火辣辣的,还有些酸疼,气愤之余,她不解,自己明明记得锁门了!

    “我明明听见你喊我,说不舒服,我想你连续熬夜,身体虚脱,可能在里面晕倒。”

    宠天戈故作一本正经地开口,将笑意收敛起来,他只是从夜婴宁的梳妆台上随手拿了一根别头发的细发夹,就轻易地打开了浴室的门锁。

    “你出去!”

    夜婴宁不是听不出来他在撒谎,口中挤出几个字,气得死死咬住嘴唇。此刻的她不仅一丝不挂,视觉上还暂时缺失着,令她明显底气不足,又羞又怒。

    “你不舒服嘛,万一在浴室晕倒,撞到头就糟了。我来。”

    深沉低哑的声音传来,一双大手很快在她的头皮上缓缓动起来,手指穿过柔|软黑亮的发丝,轻轻按动。

    夜婴宁不受蛊惑,一心想逃离宠天戈的掌控,可惜刚一挪动,便被他狠狠压在了胸前,困得死死,无法动弹。

    “你不放开我,我保证你会后悔。”

    夜婴宁咬牙,一边开口一边试着睁开眼,但是她很快就被可怕的酸涩感给打败,不得不又死死闭上眼皮。

    这个男人很狡猾,他故意关掉了水阀,让莲蓬头不再喷水,短时间内,她无法用清水冲洗眼睛,自然也就没法逃脱。

    “我只是帮你洗头发,你这么激动干什么?”

    他手上的动作不停,揉搓出大量的泡沫,修长的手指在夜婴宁的长发间穿梭,犹如一位艺术家。

    “不过,你要是再在我怀里乱扭乱动,我就不敢保证,只是洗头发那么简单了……”

    宠天戈笑着俯低身体,一口咬住夜婴宁的白嫩耳垂。

    他的威胁果然奏效,夜婴宁不敢再动,浑身陷入紧绷,他说得出做得到,她不想轻捻虎须!

    宠天戈审视着她被热水熏得嫣|红的双颊,一只手缓缓离开她的长发,转而搂上她的纤腰。

    细腻的脖颈宛如天鹅般优雅,两片锁骨令人怜惜,再往下,两团软嫩的雪腻更是随着呼吸颤颤巍巍,这是个十足的尤物。

    娇|嫩的触感令他爱不释手,美妙玲珑的曲线无声地宣示着年轻的娇好。他眼色一沉,略略用力。

    “啊!”

    再也忍不住,夜婴宁猛地睁开酸涩疼痛的眼睛,吃力地从宠天戈怀里挣脱出来。

    眯着眼,她胡乱地抓起身边格子架上的一瓶沐浴乳就用力甩了过去。

    宠天戈稍微一偏头就避开去,倒是她,脚底一滑,向前栽去,刚好撞入他的怀里。

    “这算是投怀送抱吗?!”

    口中揶揄,一把抓起她的手臂向上提,夜婴宁被迫挺起胸。

    夜婴宁一惊,不得不忽略身体的不适,慌忙去推他,尖叫出声。

    “流|氓!你放开我……唔!”

    她见自己力气太小,根本推不开,索性一哈腰,照着宠天戈的手腕就狠狠咬下去!

    夜婴宁用了全力,她的牙齿都磕到他的手腕骨了,可他还是不松手,就像是没有痛觉似的。不仅如此,他像是报复一般,拇指和食指微微用力一夹。

    痛意令她下意识张开嘴,宠天戈趁机从她的“铁齿铜牙”里抽出自己的手,甩了几下,他眯眼一看,上面的齿痕清晰无比,还带着几条血丝儿。

    “你真是属狗的吧?算算看,你这都咬我几次了!”

    宠天戈气愤地低低咆哮出声,而夜婴宁并不理会,飞快地旋开阀门,将脸和手上的泡沫儿快速地冲洗干净。

    她的大眼睛已经泛红,看起来像一只兔子,这让宠天戈又感到些许自责。

    怕被水溅到,他连忙闪开,跨出浴缸,走远了一些,靠在门口,看向夜婴宁的眼神却丝毫不减炽|热火烫。

    “算了,去换衣服吧,抓紧时间。”

    夜婴宁围上浴巾走出去,忍不住回头,狠狠白了他一眼,低低怒道:“宠天戈,你真是小人!”

    他不以为然地摊摊手,似乎默认了这一“夸赞”。

第二十九章 婚礼偶遇

    浴室小插曲将夜婴宁残存的困意全部打消,而正在开车的宠天戈则心情大好,哼着曲子,不时转过头看她几眼。

    白色的套装,心形的领口设计,得体大气中又显得很轻快调皮。

    见了她几次,宠天戈发现,虽然夜婴宁是珠宝设计师,但她身上的首饰却并不多,最多只是用不同颜色款式的项链来搭配所穿的服装,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

    联想起上次她去商场看珠宝,最后却什么都没有买,宠天戈不禁又有些好奇:这个女人,她到底想要什么?

    论家境,论财富,论地位,论容貌,她几乎拥有令其他女人艳羡的一切。

    他不是傻子,不会看不出来,她在有意纵容自己,甚至是容忍他的所作所为。

    面对生活,一个女人忽然迸发出惊人的忍耐力,只会因为两个原因,要么想得到,要么怕失去。

    一时间,夜婴宁,以及她的过往,在宠天戈的心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谜团。

    一个小时后,两人赶到了婚礼现场。

    结婚的确实是宠天戈认识多年的发小,新郎家中是做海藻生意的,女方则是出身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大学教授。男方家想得很周到,这次婚礼并没有过分炫富,免得让娘家人吃不消,就连邀请的客人也不多,都是普通亲友。

    虽然刻意低调,但整个婚礼的现场布置得却极为用心:荷兰空运的新鲜花束,巨幅的婚照相框上镶嵌有88颗施华洛世奇水晶,每一张白色的长桌上都摆放着粉色的郁金香和香槟。因为新娘是基督徒,所以整场婚礼都是西式风格,婚礼地点就设置在教堂外的草坪上。

    走在草坪上,夜婴宁看着四周的鲜花和彩球,似乎也受到了这股浪漫气息的感染,不禁出声道:“真是好久都没参加婚礼了呢。”

    一边的宠天戈忽然驻足,挑眉道:“没记错的话,你不是半年前刚结婚吗?”

    想到她和周扬貌似分开睡,尤其后者还经常在部队生活,宠天戈不禁萌生出一股奇异的念头,三分吃惊,三分窃喜,三分不解,再加上一分期待。

    话一出口,夜婴宁也觉得自己似乎说了不该说的话,幸好,宠天戈的心思还放在她和丈夫分居这件事上,没有过多留意。

    “咳咳,我发现你和……”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问出心中的疑虑,按理来说,结婚不到一年,正是夫妻二人蜜里调油的时光,怎么会分房而居?!

    宠天戈的话尚未说完,就看远处一阵喧闹,伴娘们簇拥着新娘走过来,年轻些的宾客们全都围上去。原来,是等着新娘抛手捧花,看谁好运气能够接到。

    夜婴宁连忙向旁边的位置挪了挪,扭头冲宠天戈笑笑,“咱们腾出地方来,我都结婚了,就不凑这热闹了……”

    不等她转过脸去,忽然,一道弧线从空中划过来,不偏不倚,那束白色的捧花正落在夜婴宁的脚边。

    她一惊,再抬起头,四周已经涌过来无数道视线,有遗憾有好奇,似乎都想看看,是哪位在场的女士有这份好运气,能够得到新人的祝福,早日找到心中所爱。

    “我……”

    夜婴宁稍显无措,刚要向宠天戈投去求助的视线,不想,就在对面的人群中忽然响起一道娇俏的声音来。

    “宁宁姐?!真的是你?你也在这儿?!”

    声音里透着惊讶,夜婴宁循声望去,说话的正是堂妹夜澜安,而站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正是一脸古怪表情的林行远。

    盛装打扮的夜澜安似乎褪去了女孩儿的青涩和稚嫩,浅紫色小礼服在身的她此刻俨然有几分女人的妩媚,林行远亦是正装在身,白色的衬衫外套了一件浅灰色的西装马甲,一眼望去十分俊朗洒脱。

    原来,新娘的父亲曾经给出国留学的夜澜安写过教授推荐信,算是一个大人情,所以她今日特地带着男朋友前来祝贺,也是趁机献上一份厚礼表表心意。

    “真没想到,天宠的宠总也在,你们……是一起来的?”

    狐疑的眼光不停地来来往往于宠天戈和夜婴宁的脸上,夜澜安虽然刚刚回国不久,但毕竟出身在商人世家,平时跟父母出席宴会,耳濡目染,中海市的有钱人,她也认识个七七八八。

    所以,夜澜安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辨认出,此刻,站在堂姐夜婴宁身边的这个高大的男人,就是天宠集团的掌舵人宠天戈。

    “宠总,您好啊,我是宁宁姐的堂妹,我叫夜澜安。家父是皓运集团的创始人夜皓,他时常提起您,说您年少有为。久仰久仰了!”

    夜澜安年纪不大,说起商场上的客套话倒是格外流畅,她笑着主动伸手,向宠天戈问好。

    宠天戈先看了一眼夜婴宁,然后才眯起眼,握|住夜澜安的手。

    “夜小姐,失敬失敬。”

    虽然他口中问候的是夜澜安,但眼神看向的,却是不远处的林行远。

    当初,天宠集团想要吞并林氏的时候,宠天戈请人做过调查,见过林氏一家人的照片,这当中,自然也包括在外求学的林氏少爷林行远。

    所以,宠天戈几乎一眼就认出了他,而且他相信,对方也不会对自己曾经所做的一切毫不知情。

    出生在这样家庭里的孩子,绝对不会蠢,虽然不乏浪|荡纨绔子弟,可那样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则是利用家族的财富为自己的未来铺路,不会甘心做一辈子的二世祖。

    两人眼神一对上,瞬间在空中产生了无形的火花——在辨认敌人这一点上,雄性动物们的直觉往往精准得可怕。

    松开手,夜澜安讪笑两声,到底年纪小,沉不住气儿,她眼珠儿转了转,立即快步上前,亲昵地挽住夜婴宁的手臂,顺势将她拉到一边。

    “姐,他这人风闻可不好了,你离他远一点儿!”

    夜婴宁一怔,继而失笑道:“你不是一直在国外,怎么对国内的事儿,比我还了解?”

    夜澜安嘟起红唇,声音压得更低,娇滴滴回道:“听别人说的呗,对了,宁宁姐,我刚才看到几个老同学,她们跟我说起栾……”

    不等她说完,站在身后的林行远忽然扬起声音大声道:“澜安,要和新人合照了,快过来!”

    夜澜安立即应声,松开手,提着裙摆,小心翼翼地快步走到他身边,仰起头看向林行远,一脸的幸福表情。

    夜婴宁微微叹息,刚要迈步,宠天戈已经走到身畔,也握紧了她的手,丝毫不顾身边还有其他人在场。

    “小心脚下。”

    他示意穿着高跟鞋的她多多留意,夜婴宁不好挣脱,只得与他十指紧扣。

第三十章 四人同桌

    虽然一再提醒夜婴宁,宠天戈不是什么好人,但出于自家生意上的需要,夜澜安还是牢牢抓住了这个同他结识的机会,主动提出在婚礼结束后,四个人一起回市区吃饭。

    夜澜安年纪不大,但心思却很重,这次归国后,她想得很多——因为夜昀和夜皓两兄弟都只生下了女儿,即夜婴宁和她。没有男丁,对于信奉传统的家族式企业中,是很致命的硬伤。夜昀尚且还好,但夜皓就显得更为重男轻女一些,他甚至几次无意中提起,想收养一个夜家族里的男孩儿,以免后继无人。

    偌大家业,怎么能够甘心做到拱手让人?!

    所以,如今的夜澜安想尽一切方法,来确保自己的继承人地位。但她毕竟只是个女孩儿,为避免将来说不上话,她将赌注几乎全都押到了林行远的身上。

    他曾是林氏的太子爷,出身高贵,然而家境没落,若肯入赘夜家,帮她打理生意,那自然是再好不过。

    只可惜,林行远毕竟有着艺术家们所特有的孤傲和清高,他对自己家曾经的公司都不感兴趣,只身远赴欧洲深造。所以,夜澜安一直只是悄悄试探,并不敢直接问他,是否愿意和自己一道接手家中的产业。

    “澜安,下次我们再……”

    坦白说,夜婴宁十分抗拒同宠天戈和林行远一起吃饭,任何一个对她来说,都难以招架,更何况两个,简直无异于对她上酷刑!

    “别下次了,就今天吧!”

    “难得遇到,聚一聚也好。”

    夜婴宁出声阻止的话尚未说完,不料,宠天戈和林行远居然同时打断她,两人果断答应下来。

    四个人,分为两辆车,一前一后,在婚礼结束后,便直接回到了中海市市区。由夜澜安做主,选了一家泰式餐厅。

    “我不知道宠总的口味,我和宁宁姐都蛮喜欢泰国菜的,你们两位男士就照顾一下我们女士吧!”

    夜澜安很调皮地一边说着,一边挽着夜婴宁的手,两人走在前面,宠天戈和林行远停好各自的车,也走下了车。

    四目再次相对,这一次,两人谁也没有先移开,而是卯上劲儿似的注视着对方。

    许久,还是宠天戈率先微微一笑,开口道:“请吧,林先生,别让两位夜小姐等久了。”

    说完,他不等林行远开口,径直迈步跟上。

    望着宠天戈的背影,林行远依旧不发一言,只是狠狠地眯了一下眼睛。

    *****夜澜安不愧是老饕级别的美食家,隐藏在中海市各处的顶级餐厅,她几乎都吃了个遍。尤其这两年在国外,虽然中餐馆遍地开花,可到底需要入乡随俗,味道不比家中地道。她回来以后马不停蹄地将喜欢的餐厅挨家挨户地吃了一遍,这才大呼过瘾。

    这家泰国餐厅隐匿在二环内的巷子口附近,周围因为有景点所以很是热闹,不过外地游客一般是不会走入巷子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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