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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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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瘦嶙峋。
    瞬时把我吓得魂飞破散。
    我边大叫着边使出浑身的力气乱打一气,苏晴使劲抱着我,说,“一一,那是假的,假的!”
    一片兵荒马乱。
    我不知道最后我们是怎么走出去的,我记得外面的天空还是很晴朗的,可霍明远的脸色却不怎么好看了。
    “霍明远,你被鬼打了呀!”我端详他半天终于找到了症结所在,不由大惊失色。
    “是,被鬼打了。”霍明远抽了抽嘴角,话里总带着股咬牙切齿的味道。
    “没事,我替你报仇了,我刚刚狠狠地揍了那只鬼一顿呢!”我略一沉思,立即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就见苏晴在一旁笑得双肩直抖。

  ☆、第10章 人群深处多寂寥

在晨华学校,每个人都有四次分班机会,入小学一次,升初中一次,刚升入高中一次,高二文理分班一次。据说,这样安排便于学校管理,便于老师教习,也利于学生的学习、成长。
    前两者嘛,我是不大清楚,只是后者,我可是深受裨益。我是前世做了多少好事才让上天如此厚待我,除了高二文理分班时不得不与苏晴分道扬镳外,其他时候一直都在同一个班时刻相伴。
    或许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与别人的关系,都仅仅限于萍与水而已。你是萍,我是水,偶然相逢,却从不相依。
    幸而她非浮萍,我也不是流水。
    高二那年文理分班,苏晴与霍明远终于修成正果,再不用忍受异地之苦。与其说是缘分,倒不如说,是苏晴的优异成绩在老师那里施了魔力。
    而我,思虑再三,还是进了让大家都头大的文科班。
    在分班之前,林溪曾经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以一个过来人兼哥哥的身份对我进行了苦口婆心的教诲。只是不巧的是,那日我的心里驻下了铜墙铁壁,任你七十二班武艺加三十六计,白费力气。
    其实我知道,大家都觉得我幼稚,觉得我意气用事、不计后果。
    也许我不该告诉他们,我讨厌学物理,只是因为物理老师在课堂上曾经举过一个例子——一个人,从一百层楼上跳了下来,这只是一个自由落体运动而已。
    而我,一想到那触目惊心的画面,就免不得对物理嗤之以鼻。
    爸爸妈妈刚听到我这个所谓的天大的理由时,愣了片刻之后都笑了起来。
    他们说,傻女儿呀,老师打个比方而已,你还当真了。
    我反驳,可是地理老师就绝不会打这么没有人性的比方。
    他们笑了,一一,不要因为老师的一句玩笑,耽误了你一辈子的前程。
    我也笑了,我才不要为了这么一门没人性的学科,奉献出我一辈子的前程。
    于是笑容在爸爸妈妈的脸上凝结了。
    然后,他们找到了林溪。
    没有人理解,为什么这么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人的选择。
    没有人理解,为什么有的人明明很任性,却好似还受了别人的委屈。
    那日林溪在电话里的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抑扬顿挫、循循善诱,从我自身的特点,到未来的生活就业,一边挖了坑,一边放了糖,就等着我笑眯眯地往里面跳。
    他调笑,“一一,你自己想想,像你这么神经大条的人,怎么驾驭得了这么细腻繁杂的文科呢?”
    我也笑,“我乐意。”
    他再笑,“一一,你想想,你那么喜欢做手工,那些风花凝胶的工艺,各种调色的技巧,化学和生物都能教给你。文科能教你什么呢?”
    我继续倔,“手工不过是乐趣,再说手工老师都会教我的。”
    他继续诱导,“你就不想有一天能超越老师,自己创作些有意思的作品?”
    我顿了顿,“那,你能让我不用学物理吗?”
    林溪又笑了,“傻丫头,没有什么选择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你总要学会割舍和忍耐。”
    “那我就不干!”我咬牙。
    “一一……”
    “我就不要学物理。”
    “一一,你别任性。”
    “我没有任性。”
    “一一,你看,你看我和你小曼姐,你看我们的选择,这样多好。”
    “我是程一一。”
    “嗯?”
    “我不是小曼姐,”我顿了顿,长呼一口气,“也不是林溪。”
    我记得后来林溪对我叹了口气,苦口婆心道,“一一,人生在世,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遵从自己的心意。你不要任性。”
    于是我二话没说便挂断了电话。
    我知道人生一世,可能会有很多的无可奈何,很多的身不由己。可是,在我还能够遵从自己的心意时候,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如果明知道那样选择会让我不快活,为什么我还要那么选择呢?如果总是一味地屈服、迎合与退避,难道不会弄丢了自己吗?
    那晚月光皎洁,落地如霜。我坐在窗前,剪了一夜的窗花。
    第二天,我顶着一架黑框眼镜,目光炯炯地告诉苏晴我的决定,然后趴在座位上偷偷打了一天的盹。
    那天下课之后,我听见苏晴在我耳边说,“一一,难得你胆大一次,就坚持到底吧!人生,毕竟是自己的。”
    于是我忍了一夜的泪水瞬时决堤。
    我转身抱住苏晴,哽咽道,“以后不在一个班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苏晴摸了摸我的头发,没有说话。
    一切,终于尘归于尘,土归于土。
    我们还是一起上下学,一起去食堂吃我们最爱的板栗鸡,一起讲笑话逗彼此开心,一起分享彼此的心事与小秘密。
    与分班之前最大的不同就是,以前常常需要通过我牵线搭桥、传递消息的霍明远,再也不需要我这个小红娘了。
    我依然喜欢粘着苏晴,喜欢在有她的地方肆无忌惮,尽管那些个地方,总还有一个霍明远。
    只是渐渐的,迟钝的我也开始发现,其实,一切,都已不复往昔。
    也许每一对情侣都不喜欢在你侬我侬的时候,旁边还有只巨大型的电灯泡。
    哪怕这只电灯泡对她很重要。
    也许“重色轻友”是人之常情,也许爱情总是比友情更容易使人沉醉,又也许,距离这个奇妙的东西,真的能把咫尺和天涯颠过来又倒过去。
    总之,我的苏晴,自从跟霍明远分到了一个班,就再也不是我的苏晴了。
    之前我粘着苏晴的时候,霍明远双手环在胸前,冲我哼哼,“程一一,你已经霸了她六年了,还不该让着我点。”
    说得那么理直气壮,那么理所应当。就好像真的是我太霸道,太不应该。
    刚开始苏晴还会挽着我的手臂朝霍明远笑,“我跟一一谁跟谁呀!我喜欢被她粘着霸着。”
    然后我就二二地伸出一把剪刀手,不顾形象地对他扮出巨丑的鬼脸。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苏晴渐渐不再帮我了。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苏晴开始摸摸我的头发,“好一一,咱们好女不跟男斗,就先让他这一回。”
    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不等霍明远开口,苏晴便会朝我微笑,笑得甜蜜,甜蜜得不像苏晴,“一一,今天中午我们要出去一趟,不要等我吃饭了。”
    刚开始我还会一脸揶揄地开她的玩笑,“重色轻友啊小晴晴,有了明远哥哥就不要闺蜜了。忘恩负义呀苏女侠,得成眷属了就不要红娘了呀!”
    然后看她说起话来再没有往常的伶牙俐齿,满脸绯红的样子,笑着把她推给霍明远,“你可得把我们苏大小姐给伺候好了,你看我们苏晴为了你都不要我了。”
    只是渐渐的,我的苏晴,终究还是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叫她一起去逛街的时候,她对我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远约好了要去城西。”
    我叫她一起去看电影的时候,她说,“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远约好了要一起做数学题。”
    我叫她一起去跑步的时候,她说,“不好意思啊,一一,我每晚都跟明远一起到操场上跑两公里,实在是没有力气。”
    有的时候,我会嘻嘻哈哈地笑着扯扯她的衣角,“那加我一个呗。”
    然后看着她嘴角不自然的笑,再笑着补一句,“我开玩笑的,我找别人玩儿去,才不做你们的电灯泡呢!”
    然后回班里跟同学们嬉笑,画画、折花,写信给林溪。
    于是我开始明白,原来老天的手艺还不如我,不但不会修补残缺,还要在残缺的旁边再剜掉一块去。
    我所以为的收获了霍明远,原来只是个美丽的误解而已。我谁也没有收获到,却渐渐失去了我的苏晴。
    有时候少了苏晴和霍明远,我跟陈晓曦会一起对影自怜,大叹一声“同时天涯沦落人”,再来一句“不如怜取眼前人”,然后各自抖落鸡皮疙瘩一地。
    我总说其实陈晓曦的情况比我好的多,至少都是理科生,一起做做试卷讲讲题也是好的。不像我,一下子就成了局外人。
    可陈晓曦总说,身在局内却入不了局里去,才是真正让人难过。
    说实话,她的话弯子好像转的有点大,我有些晕。
    只是,有的时候,我真的会觉得,我、苏晴、霍明远和陈晓曦,其实,我才是来得最晚的那一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只我一个人流浪在外,无端漂泊。
    以前邻居阿姨曾跟我妈说,你家一一性子真好,不过人缘好是好事,可得好好看着别让别人欺负了去。
    我记得我妈当时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她不欺负别人就罢了,别人谁还欺负得了她!这孩子,看着对人好,其实心闭得紧紧的呢。哪能对谁都掏心掏肺的呢!
    我当时虽然嘴硬着说了个“哪有”,其实心里赞同的紧。
    其实,长那么大,真正走进我的心里的,只有林溪和苏晴而已。
    只可惜,一个远在天涯,一个远在咫尺天涯。
    我挑了张淡黄色的纸,剪了一支素心梅,附在信里,寄给林溪。

  ☆、第11章 都说恋爱使人傻

我很快便适应了霍明远横亘在我和苏晴之间的感觉,虽然难免有时候会有些失落,却也没什么大的关系。
    其实我很明白,就算没有霍明远的存在,我与苏晴也未必就能如以前那般形影不离。文理分班之后,差不多就等于个人走个人的路了,想像以前那样时时刻刻都把彼此系在腰带上,只是痴心妄想吧!就如林溪的离开,命运的车轮自有它的轨迹,我们改不了,逃不掉,只能笑着接受,然后给自己时间慢慢适应。
    不过是又多了一个霍明远而已。况且,在我不在的时候,他还可以陪伴苏晴,让苏晴不必像我这样孤单。这样想来,似乎,我还要谢谢霍明远。
    我还是常常做了手工品送给苏晴,还是常常跟她玩笑嬉闹,有时候迷惘的时候,也会找她出出主意;而她,也依然会跟我分享她的小秘密,会把心事说给我听,也会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给我补习数学。我们走向不同的方向,却从不曾分道扬镳。我们唱着不着调的歌,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春夏秋冬。
    高二上学期过得很快,第一片冬雪落在校门口的那株腊梅上的时候,苏晴正和我一起倚在我们教室门口的栏杆上。她美目流盼,脸颊上有两朵淡淡的红云,说话间,那两朵红云愈发的娇艳欲滴,“一一,明远还有一个月就要过生日了,你说,我送他什么好?”
    “这还有一个月呢,急什么?”我看她那一脸娇羞的模样,便忍不住想要取笑一番,“所谓皇帝不急太监急,说的是不是就是你这样的?”
    “一一!”苏晴秀眉一拧,转身就要离开。虽然知道她只是做做样子,我还是很配合地反手拉了她一把,讨好的笑笑,“苏晴大小姐,我错了,您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要跟小的计较了。小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不用你给我赴汤蹈火,”苏晴回眸一笑,拧了我一把,“就会说好听的哄人,还不快给我出出主意?!”
    “要不,”我伸出手去接了一片雪花回来,“送他一盆万年青?一年四季从头至尾葱葱郁郁,既让人赏心悦目,又能寓意你们的爱情万年如初。多好!”
    “听起来是挺有道理的……”苏晴微微点了一下头,突然又瞠目结舌地望着我,“程一一,就算你家没养过花,你也没必要每次出主意的时候,都拿花草盆栽当万能药吧!”
    “没有啊。”我的眼珠子提溜提溜转了许久,还是觉得这罪名担得有些冤枉。
    “你第一次送我的礼物,是一束鸢尾花,第二次,是一把醉蝶的种子,第三次,是一盆风铃草……”苏晴说话的时候,还扳着手指头,深情专注得不得了。
    “鲜花配美人嘛!”我理直气壮。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给班主任送生日礼物,全班50个人,只有你一个人提议送盆秋水仙;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演讲比赛拿了奖,班长领着我们商量怎么处置奖金的时候,只有你一个人,提议买两盆蓝香芥摆在教室里;初二的时候……”
    “苏晴你记忆力实在是太好了,这都记得这么清楚!”我不由感叹。
    “是你每次提的花名都太生僻,我特意回去查的……”苏晴扶额,“程一一啊,你能不能换个招啊!就算你叫一一,也没必要每次都这么统一吧?”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那让我再好好想想。”
    于是我深思半晌,终于茅塞顿开,“出去买礼物的话,既花费钱又显得没诚意,还不如自己动手做,不管做些什么,礼轻情意重。”
    “那你说,做什么好?”苏晴也笑了,“你可是这方面的行家,得好好给我出出主意。”
    我自然不能辜负苏晴对我的信任,当即愉快地把担子挑了下来。两天后,我得意地带着我的方案一、二、三、四、五,当着霍明远的面把苏晴拐到了一个犄角旮旯里,如此这般慷慨激昂地大说一通。
    最后,综合各种方案,苏晴的选择是,给霍明远打一条围巾,做一个卡套,还有一套书签和一个笔筒。
    说实话,当我知道苏晴的选择的时候,还是吃了一惊的。这四样东西,除了围巾,都是我的主意,又简单,又实用,又能让霍明远时时刻刻带在身边,不至于压箱底。
    送他个卡套,从此以后他每天吃饭打卡的时候都会想着苏晴。人是铁,饭是钢,这个卡套必定一天都不能离了他。
    送他套书签,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他在看什么书,翻开第一页,想到的都是苏晴。
    送他个笔筒,在他的学习生涯中,只要他还在学习,只要笔筒还健在,就能一直陪着他。
    ……
    其实,在我说这些的时候,是做了十足的准备等着让苏晴取笑一顿的。像苏晴这样的女神,自然不像一般的凡夫俗子,巴巴的黏在男朋友身边,恨不得让他时时刻刻都是自己的。
    但显然,恋爱中的人脑子都容易发烧,因此思维也必异于往常。苏晴非但没有对我的主意嗤之以鼻,反而大肆褒奖了一番,更甚至,她融合了我的三套方案和自己的见解,制造出了一只超级无敌巨无霸出来。
    于是我顿时觉得一个月的时间好像也不是很长,要准备这么多的东西,路漫漫其修远兮。更何况,她还要偷偷的准备,除了我之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于是苏晴再次成了我家的常客,除了周六下午准时到我家跟我学那几样手工的制作方法外,平时下了自习也会跟我回来加工半个小时。
    那个时候,我们下了晚自习便已是九点,回到家差不多就要九点半。他俩刚在一起的时候,霍明远一直坚持要下了自习送苏晴回家,被苏晴断然拒绝。霍明远的恋爱明目张胆,但苏晴却是地地道道的地下情,苏晴瞒她爸妈瞒得紧,霍明远也便不勉强,只是下了自习总要陪苏晴走上一段,虽然他俩的家在不同的方向。
    那一个月里,苏晴依然会跟霍明远一起走上一段路,只是一等霍明远转身走远,苏晴便会挽着我的胳膊,小声问我,“一一,我按着你教的做了,但是怎么……”
    对于苏晴下了自习到我家里加工的事情,我是一点意见也没有。但我妈妈说的对,女孩子家,一个人在外呆太久,走夜路总归是不好。
    于是我劝苏晴住在我房里,可她说,她如果不回去,她妈妈会担心的,继父也会不高兴。
    我便只好作罢。
    有时候,我看着她忙完作业又为了这些来回奔波、焦头烂额,实在是有些不忍心,就劝她,“其实也不用这么赶,以后慢慢做出来送给他也是一样的。”
    可她说,不一样。
    我不理解,好笑地问她,“只要是你做的,随便做个什么他都会喜欢的。不是有个成语叫,‘爱屋及乌’嘛!”
    一抹娴静的笑在她脸上绽放开来,如月夜里绽放的白莲花,“可是我还是希望我做出的是只小凤凰,而不是乌鸦。”
    “那么,”我拔出她手中的针,“少做一样。反正他也不知道。”
    “但我知道,”她定定地看着我,“一一,我答应过自己的。”
    苏晴向来如此,我早知道。只要定下了目标,就无论如何也要完成。我虽然不大理解她的执念,但却十分佩服她这一点。
    我总在想,这样认真的她,这样努力的她,无论如何,都应该得到更好的条件,过上更好的生活。
    霍明远过生日之前,苏晴终于如愿把四样东西都准备妥当。把这些礼物藏在我的卧室里,安置妥当后,她仰躺在我的床上,突然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一一,你都不知道,我之前做卡套的时候,为了防止被我妈发现,把不织布和针线都藏在了被窝里。晚上躲在被窝里做了一会儿,打算睡觉的时候,却怎么都找不到针了。”
    “啊?!”我吃了一惊,“早些时候忘记提醒你了,绣花针这种精细袖珍又有杀伤力的东西,一定要好好收着。最后找到了吗?”
    “找到了,”苏晴冲我眨眨眼,“那天晚上怎么都找不到,又不敢把动静弄得太大,我就躺下睡了。第二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在被子里找到了。”
    “天哪,”我惊呼出声,“幸好没扎着你。”
    苏晴笑了笑,没有说话,她的目光柔和地落在天花板上,身体舒展,像一尾刚刚出水的美人鱼。良久,她坐起身来,重重的伸了个懒腰,笑道,“现在终于完成了!一一,谢谢你。”
    我笑着扑过去,“我才不要你的谢谢,等你俩以后结婚了,记得给我包一个大大的红包!”
    于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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