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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嗜血的皇冠-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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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尉任命的通过,给了刘秀一种错觉,以为危险已经远去,至少他的人身安全已经不再是问题。

刘秀决定走马上任,在他看来,司隶校尉并不领兵,应该不至于引起朱鲔等人的警惕,况且,刘赐举荐他为司隶校尉,乃是一片善意,他受刘氏家族的庇护之恩,此时也理当为家族利益尽自己的一分力。

出于天生的谨慎,刘秀秘密将阴丽华送回新野娘家。此时,南阳地界并不清净,到处都是盗贼和乱兵,从宛城到新野,沿途危机四伏,而刘秀手中又无兵可用,只能派十数仆从扮作难民,一路护送阴丽华成行。临别,两人执手相望,刘秀心中满是愧疚和酸楚,他对不起阴丽华,他利用了她,他们的婚姻和世上大多数婚姻一样,只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发生,只有世俗,毫无神圣。

阴丽华自从嫁给刘秀之后,三个多月过去了,却依然是完璧之身,刘秀为什么不来亲近她,她羞于问,也不敢问,她只知道,她已经是他的妻子,只要两人能在一起,无论刘秀如何对待她,她都将接受自己的命运。然而,新婚未久,却要骤然离分,而就在离分的前夜,刘秀仍然不肯使她的身体残缺,从而让这段婚姻完整。一念至此,阴丽华难掩伤心,虽然她什么都知道,她知道刘秀全是为了她好。

离别的时刻到了,刘秀扶阴丽华上车,道:一等洛阳安定,这就派人来接你团聚。阴丽华点点头,低声道:我知道。刘秀捧着阴丽华的脸,注目良久,忽然笑道:你可不能就这样上路,太过危险。阴丽华道:为什么?刘秀道:因为你太美了。阴丽华闻言,想笑,却泪流满面。刘秀从地上抓起一把尘土,抹在阴丽华脸上,撒在阴丽华发间,妥帖之后,得意地看着阴丽华,点头道:嗯,你真丑!阴丽华破涕为笑,即使隔着厚厚的尘土,依然明艳不可方物。

车队起程,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刘秀的视线。刘秀徐徐打马而回,心中并无太多离愁,他相信他和阴丽华很快就可以再见,当时的他又哪里能够想到,今日一别,重逢竟要在漫长的两年之后。

再说汉军选定洛阳为都城,洛阳百姓尽皆欢欣鼓舞,自从周王朝之后,洛阳终于再次成为天下的中心。相比之下,长安上下则愤愤不平,觉得长安才更有资格成为汉朝的首都。长安吏士们自发组成“申都团”,怀着光荣和梦想,一路东进,迎接汉军,迎接刘邦的子孙回到他们祖先一手创建的都城。

申都团行至洛阳,越走越失望,一路上所见的汉军,哪里有半点他们想象中王者之师的模样,军纪废弛,军容不整,看上去和流民几乎没有分别,而所谓的将军们,也居然穿着女人的衣服,头上扎着庶民才用的帻巾,既无体面,也无尊严。申都团心灰意冷,正要打道回府,忽见一彪人马行过,衣冠堂正,军容肃穆,虽然仅有百余人,却有千军万马也不敢轻犯之势,当先一人,更是气宇英挺,须眉华丽,和其余汉军将领相比,恍如神仙中人。申都团夹道而观,感激涕零,相顾而叹:“不图今日复见汉官威仪!”一打听,这才知道,原来是司隶校尉刘秀及其幕属。申都团久闻刘秀大名,知道他是刘縯的三弟、昆阳大战的英雄,今日一见,更胜闻名,于是皆暗暗倾心。

【No。3 离骚】

洛阳,帝国版图的中心,千年辉煌的都城。洛——阳,从闭口音到开口音,完成一个伟大之名。洛——阳,刘秀念叨着,没来由地觉得不祥,仿佛他就将死在这个地方。

刘秀自进驻洛阳以来,活计不可谓干得不漂亮。就刘秀的职责而言,抚慰诸县、安定百姓,这些都还容易对付,难度最大的是分配住房:首先从宛城搬迁过来的汉朝中央机构,都要由刘秀安排宫室办公,其次便是为各位将军大臣安顿府邸,谁该住什么地段,面积多少个平方等。可想而知,这活注定费力不讨好,最容易得罪人。虽说都是充公来的宅子,不需花费分文,但又有谁不希望自己的宅子大一些,地段好一些呢?要知道,有级别分宅子者,基本都不是好惹的主,要么上头有人,要么下头有人,要想平衡各方利益,达成皆大欢喜,谈何容易!然而,如此硬的骨头,刘秀居然啃了下来,分配公平公正,一切按照前朝旧章,人人各得其所,即使未必能皆大欢喜,却也让不满意者无处挑剔。

刘秀的工作,赢来一致好评,或曰:毕竟是读过太学的高材生,谙熟前朝旧章,可见知识就是力量;或曰:昆阳会打仗,洛阳会分房,刘秀能武能文,前途实在无可限量!就连皇帝刘玄,也觉得刘秀这位堂弟给自己脸上争了光,赞道:陈平宰肉,想来也不过如此②。

赞扬声四起,刘秀这才追悔莫及,都怪他一不小心,把活干得太过漂亮。他本来就是朱鲔等人重点提防的对象,如今一时技痒,弄不好就会把自己的生命断送成一枕黄粱。

十月的洛阳,天高地阔,风物爽朗,而刘秀觉得不祥。

是日,刘赐邀刘秀夜饮。刘秀并未多想,以为只是堂兄弟间正常的走动交往,如约赴宴。刘赐素来器重刘秀,亲自作陪。刘赐官居大司徒,位列三公,朝中机密政务,他或经手,或预闻。刘秀精通洛阳的房地产,至于洛阳的政治内幕,则无疑刘赐更加清楚。话题从洛阳最新的政治动态开始,譬如被汉朝招降的各州郡长官,纷纷派遣使者前来朝贺,向朝廷申表忠诚。譬如最为强大的赤眉也接受了招降,其首领樊崇等二十余人已经来到洛阳,向汉室献上忠心。在刘赐的描述之下,朝廷的形势可谓是一片大好,打江山的任务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坐江山的问题了。

刘秀听着,感觉刘赐必有后话。果然,刘赐话锋一转,正色道:天下根基未稳,稍有处理不慎,随时可能大乱。赤眉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其首领樊崇等二十余人虽然到了洛阳,但部队却依然留在原地,并不解散,显然是意在观望。如何对待樊崇等人,朝中争论激烈,有人建议高官厚爵,竭力笼络,勿使离叛;朱鲔等人则认为汉室得天下,赤眉并无功劳,凭什么不劳而获!将樊崇等人封为列侯,已经算便宜他们了。朱鲔大权在握,自然是他的主意更占上风,然而诚小儿之见也。一旦樊崇等人不满于仅仅获封列侯,愤而回归青徐二州,重领旧部,天下必将兵戈再起,永无宁日。再说投降之郡县,其对汉室的忠诚只停留在口头之上,不可倚仗,就像他们会背叛王莽一样,一旦形势危急,他们也会很快背叛汉室,墙头草而已。可惜绿林军和南阳豪杰,眼中只有争权夺利,心中毫无江山社稷。

刘赐面色越发凝重,望着刘秀,道:如今天下,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必是大事。刘秀听罢悚然。刘赐又道:汉室虽兴,而刘氏衰微,朝中用事者,唯我一人,实难与绿林军和南阳豪杰抗争。我观刘氏子弟之中,唯你能成大器,值此国乱多事之际,你当自爱,我也将助你一臂之力。

自刘縯死后,刘赐对刘秀照顾良多,令刘秀大为感激。而今日刘赐的话中,又有再度提携刘秀之意,刘秀心中疑惑,莫非刘赐对他又有了新的安排?刘秀于是相问,刘赐却并不回答,只是一味劝酒。

酒残席罢,刘秀起身告辞,刘赐止道:“吃些瓜果再走。”说完,亲自端来三碟瓜果,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

瓜果在前,却无人伸手。刘赐望着刘秀,沉默不语。刘秀望着瓜果,神情如遭雷击。

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枣桃梨——早逃离!

难道这就是刘赐对他的最新安排,让他尽早逃离洛阳这块是非之地?刘赐一定是感觉到了什么,或者是听到了什么风声,毕竟刘赐身在权力中枢,消息远比他来得灵通。这么说来,在他自污形象、含垢忍辱、战战兢兢过了四个月之后,朱鲔等人依然不肯放过他,还是杀他之心不死,而且已经就快要动手了?

刘秀内心悲愤,如同咆哮的汪洋。没有他们兄弟二人,哪里来的汉军?哪里来的汉朝?他们兄弟二人,为了汉室背井离乡,以命相搏,直至家破人亡,最终换来了什么?刘縯换来的是自杀横死,而他换来的,则是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

呜呼,人性岂只丑陋而已!

悲愤归悲愤,然而,继续活着还有劲吗?这才是最大的问题。长期的死亡阴影,刘秀累了,气馁了,厌倦了。可笑的仇恨,荒谬的纷争,如果朱鲔要动手,那就来吧,他等着,等着这无因之杀。甚至不必朱鲔动手,他自己就能解决,只需要一把小刀,就可以结束性命,了却这痛苦而纠结的一生。

他只有二十九岁,依然年轻,按理说,前方还有很长的路程。然而,他却分明已经苍老,内心爬满了皱纹。在二十九岁的人当中,有谁曾取得过他那么大的成功,又有谁曾遭遇过他那么大的失败?他沐浴过最亮的光明,也潜入过最深的黑暗,他短短的二十多年,经历的事件足以超越别人的一生。如果人生就是一场自助餐的话,哪怕他现在就死,已经足以值回票价!

然而在刘縯死后,他作为刘縯最爱的弟弟,没有为刘縯舍命复仇,反而选择了忍辱偷生。为了躲避死神,他向死神献上了自己的灵魂。他背叛了长兄刘縯,抛弃了礼仪道德——人之所以为人的立身之本,向仇人们微笑屈膝,仿佛他一点也不恨他们,就连阴丽华——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物,也成了他利用的工具。

从刘縯死去的那天开始,他的生命之杯便盛满了悲伤和屈辱,而他饮下了这杯苦酒。他的嘴唇上满是罪孽。

在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之后,他终于能够成功地活着,但他内心知道,活着的已经不再是刘秀,而是一个类似于刘秀的行尸走肉,面貌无异,而灵魂扭曲。如果活着意味着牺牲尊严、忘记廉耻,那这桩交易是否值得?而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如果活着本无意义,那么理性的选择就应该是,最好是不出生,其次是尽早死亡。

感谢刘赐,给了他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提醒他早逃离。然而,早逃离,那也只能逃离暂时的死亡。永恒的死亡,又有谁能够逃避?人生在世,既然必死无疑,那为什么不尽早解决?

是的,在所有你寻找的东西当中,找死最为容易。然而,死亡又是一个什么东西?

死亡并非东西,死亡并不存在!

没有人能在活着的时候体验死亡,换而言之,没有人能够证明自己的死亡,不能向别人证明,也不能向自己证明。要么死,要么活。从逻辑上讲,这是两桩非此即彼的事件,不可能同时发生。迄今为止,也没有见到有一人可以宣称,他死而且生。

他并没有要求自己的出生,可他还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他享用着属于他的时间和资源,仿佛理所当然。死去的人骂着你,fuck you。还没出生的人也骂你,赶紧滚你妈的球。于是乎,你感到了内疚,你迷茫地活在这个时间、这个区间,你手足无措。

然而,对刘秀来说,活着并非幸运。一夫未必多妻,却绝对多难。他承受了太多的苦难,如果活下去,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必将有更多的苦难。生命如同皮鞭,抽打着他的前行。

普通人浑浑噩噩,没有关系,他们只是人世的观光客,就是那种走到哪里都只知道带上相机的大傻瓜,没有人对他们寄予希望,他们也不对自己寄予希望,他们只知道混吃等死,因为他们也只会这些。而他不同,他是刘秀,独一无二的刘秀。

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而他知生乎?他想到了太学,他在渭水之滨,指着河水对邓禹说道:“我就是这水,而我必将抵达。”如今看来,他所谓的大江、沧海,依然遥遥无期,而他现在,居然还在为最基本的生存权力而努力。

可是,生存的意义又在哪里?三十七岁的但丁,一个困惑的中年,带着和刘秀同样的问题,在梦中游历了地狱、炼狱、天堂,于是有了千古长诗神曲》。在长诗的最后一句,他为世人写道:“是爱也,动太阳而移群星。”

好吧,如果这是正确答案……

刘秀无法停止思考,太多的念头,同时冲击着他的头脑。思考又有何用?维特根斯坦云:“哲学留下的是原样的世界。”思考,对世界既无增加,也不减少。于是,昆德拉也跟着起哄道: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然而,刘秀已经无法停止。他已经接近他心底最为黑暗的部分,那地方,从来没有任何人到过,包括他自己在内。

在那最为黑暗、连光线也无法进入的地方,赫然是蔡少公所说的那句谶语:刘秀当为天子!

他原本不信这句谶语,至少并不认真相信。因为天子之位离他远得很,他根本不能算是一位种子选手。他一直觉得天子之位应该是他老哥刘縯的。他偶尔也曾想过,万一谶语是真的,那么该如何实现呢?或许,那也要等到刘縯做了天子,再等到刘縯驾崩,然后由他继位。可是,刘縯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他又如何能够越过这两个侄子,继承天子之位?难道是通过一场血腥的宫廷政变、骨肉相残?每当这时,他便不敢再想下去。

然而,刘縯死了。随之,刘秀对这句谶语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说不定,这事果真是上天的旨意。因为在他的天子之路上,最大的障碍并非刘玄,反而正是他的老哥刘縯。而如今,刘縯一死,他最大的障碍也顺利铲除。可是,就算日后他真能成为天子,但却首先要以他老哥刘縯作为牺牲,值得吗?所以,当他在父城预感到刘縯的死亡之时,掩面恸哭,邓晨劝他,他对邓晨道:你不懂的,你不懂的。他这些不可告人的隐秘心事,邓晨当然不懂。

刘縯死时,是否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当时蔡少公说出这句谶语的时候,刘縯和邓晨都在场,邓晨已经信了,刘縯是否也同样信了?如果刘縯相信他的弟弟刘秀将为天子,则刘縯的自杀越发显得悲凉,他已经知道自己是刘秀的障碍,他之所以痛快赴死,正是为了给弟弟刘秀让出道路,而他也获得了解脱,因为天子之位永远只有一个,如果他也想要,刘秀也想要,结果就只能是兄弟相残,而那是他最不忍见到的人间悲剧!

而如此说来,李轶和朱鲔又何罪之有,他们并没有杀死刘縯,是刘縯自己放弃了生命,或者说,真正杀死刘縯的凶手,竟然就是他刘秀。

人心从未如此光明,人心也从未如此黑暗。

对刘秀来说,倘若生无意义,死则更无意义。倘若活着可耻,死则更加可耻。无论是生是死,他都将背负沉重的罪孽。他所能做的,只能是两罪相权择其轻,在罪孽中坚强地活下去。他只有活着,才能用余生来给自己赎罪。毕竟,刘縯的血不能白流,他的屈辱也不能白受。

枣桃梨——早逃离!

是的,他将逃离。他不知道自己的下一站将在什么地方,但他将不惮漂泊流浪。未来的命运,模样隐藏于暗光,虽然道路暂时还无法看清,但他毕竟已经知道了方向。

他将活下去,在他死之前。

编后记

本文是曹昇继流血的仕途》后第二部作品,继李斯与秦帝国之后,曹昇再次纵横西汉末年、王莽新朝这一段历史的荒野。

语言风格上,也仍然延续了曹昇一贯的特色,经典史籍、名家名言,信手拈来,往来古今,其思索任我驰骋,其深度,其力度,同类文中罕见。虽不符合传统文学的文字要求,却不失为一种文风的先锋探索,融历史典籍、名家诗词、民俗谚语、幽默短信、世说新语、网游语言、新新人类于一体,且试举几例说明:

〖刘秀一笑,道:“冷静,冷静,这才刚刚开始呢,好事还在后头。等生意更红火起来,咱们再成立一支驴车队,把咱们的驴车队都送上市场,简称上市。你说,那得多美气啊。”

王莽决定宣战,治理国家,不是请客吃饭,更不能有妇人之仁,正如树枝必须修剪,然后才能茁壮,稗子必须连根铲除,禾苗才能健康,森林必须隔三差五来场小火,然后才能避免大火,道法自然,大乱才能大治。王莽爱民如子,但他连亲子都忍心杀,何况是养子?他将因真理之名,因爱之名,来一场大扫除、大肃清,杀光这些叛逆的流民,绝不能让他们阻挡帝国前进的车轮。

刘稷杀罢汪九,再杀其余宾客,还剑入鞘,四顾茫然,总感觉意犹未尽,于是以衣蘸血,胡诌了一个名字,题壁曰:“杀人者武松是也。”

的确,和赤眉相比,刘縯更具有英雄气质,用今天的话来说,刘縯比赤眉更有卖点,更有卖相。

……〗

等等,不一而足。可以说,天马行空的想象,令人惊心动魄的文字,犀利的文风,深邃的哲学思辨,无厘头的搞笑,使本文读起来酣畅淋漓,读后却引人深思。


     
     
     



…                   


嗜血的皇冠(下卷)》

第一章 飞龙在天

【No。1 出洛阳记】

这段祷词写在下面:

“我们在天上的父,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

汉更始元年(公元二十三年)十月,洛阳。刘秀的处境相当不妙,他的债无法免去,他遇见的试探无处不在,而又有谁能救他脱离凶恶?

刘秀所能做的,似乎只剩下祈祷而已。

洛阳城中,血光正在酝酿,朱鲔等人已经为他伏下刀枪。这不仅是他的预感,更有刘赐的提醒为证。倘若他只想保命,事情倒也简单,大不了改换姓名,亡命他乡,万人海中一身藏,从此山林中多了一位萧索的隐士,又或者村庄里多了一位卑微的农夫,而世间不再有刘秀刘文叔。然而,像这样一躲,他虽然能活下去,却无异于已经死了,他的仇恨、雄心,包括与阴丽华的婚姻,随着这一躲,将从此无声饮恨,化为无人过问的小径,荒草长满,抱憾残生。

因此,他不仅要活下去,而且要最大限度地活下去。他的确要远离洛阳,躲离朱鲔等人的魔掌,但绝不能以逃亡的方式,而必须以汉朝官员的身份堂堂正正地离开,外放到一个天高皇帝远、可以积攒实力的地方。

而就汉朝更始政府而言,尽管王莽的新朝已经覆灭,但天下并不太平,全国有将近三分之二的州郡并未正式纳入帝国的版图,因此也就需要大量的外放官员,前往这些州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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