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此生,说予你听-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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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第三天开始,碗里就时不时的是空的了。
保姆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开始吃东西了,陆高风让她来照顾三位少爷的起居,虽然她不清楚这期间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但是最起码的衣食住行是要有保障的。
其实,在这几天里,陆景重的房间里从来都没有亮起过灯,不管黑夜还是白天,全都是黑的不见五指。
只有他的一双眼睛,黑夜中,亮的愈发惊人。
陆正宇有过一瞬间心软,他觉得似乎自己是不是做的过了,但是转念就把这种想法给否定了,是他帮助苏晴逃走,害死了苏晴,陆景重这么趾高气昂,就要杀一杀他的这种傲气。
在陆景重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这段时间,耿雨霏来过好几次,但是陆景重都没有开门。
一次,耿雨霏来了,正好撞上陆景重的哥哥陆正宇,就询问陆景重的情况。
陆正宇冷笑了一声:“恐怕一辈子都起不来了吧。”
如果,陆景重这么容易被打倒,也就不是陆景重了,也就不会有后来,真正的王者。
陆景重又开始回到学校里上课,只不过比往常更加沉默了,就算是对耿雨霏,也就是偶尔才会笑一笑。
而这笑,在耿雨霏看来,却是有些刺痛眼睛,好像带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
她刚开始不懂,不懂这种眼神里的空白,代表的到底是什么。
直到有一天,陆正宇给她看了一段录像。
等到电脑屏幕上出现四五个男人正在脱裤子的时候,她向后踉跄了两步,捂着嘴,忍不住就干呕了起来。
陆正宇嘲讽的笑了一声:“我这个亲爱的弟弟的眼光还不是一般的差,挑的女人还没有看就吐了。”
耿雨霏指着陆正宇:“是你!”
陆正宇耸肩:“是我,你能如何?”
确实,耿雨霏她不能如何。
连陆景重都不能如何,她还要怎么做呢?
但是,从这一天开始,耿雨霏对陆景重若有似无的触碰,终于表现出了抵触心理,在他一次帮她撩起耳边的头发的时候,尖声叫着躲开了:“你别碰我!”
陆景重的手一顿,“怎么了?”
耿雨霏大口的喘气,过了一会儿恢复了冷静,说:“没什么,走吧。”
明明这一切不是陆景重的错,但是耿雨霏不知不觉就把那一件事情,归咎在陆景重身上了,也正是陆正宇的目的。
陆正宇的精神一点一点垮塌,如果说刚开始只是为了苏晴,那么后来一切针对陆景重的事情,就已经好像成了习惯,习惯欺负他这个弟弟,习惯看着陆景重的骄傲一点点被击碎,他想要将陆景重脸上的面具全都剥落掉下来。
有一段时间,他以折磨陆景重为乐趣。
他不仅是精神上出现了问题,就连心理上,也出现了问题。
他制造了一次卧轨事件,将迷晕了的陆景重和耿雨霏绑在铁轨上,不是假的铁轨,而是真正的铁轨,然后计算着火车行驶过来的速度,把生的权力,只留给一个人。
但是不同的是,陆正宇在陆景重的手里,放了一把匕首。
如果陆正宇先解开陆景重的绳子,陆景重就可以去割断耿雨霏的绳子。
但是在有限的时间里,一秒钟都是在和死神博弈。
毕竟是经历的事情少,人还小,耿雨霏感觉到身下铁轨的震颤,大叫着:“救我!先救我!”
这一刻,她转头,看见了陆景重的眼神,失望的眼神。
似乎不仅仅为耿雨霏失望,而是对爱情失望。
她意识到,是不是自己做错了……
明明是爱的,但是为什么还是会在生死一瞬,想到的不是自己爱的人的安危,而是只顾自己。
后来她知道了,明白过来,只因为爱的不够透彻,爱的不够深。
在很多年以后,耿雨霏见到了杜佳茵,知道了陆景重和杜佳茵中间那些生死相随的事情,才知道,因为自己的一时间犹豫,丢掉了多好的一个男人。
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而对于陆景重来说,他的人生,也就是从这个时候,才真正开始的。
☆、第一百四百十七章 陆毛毛番外(三)
在这段时间,对他打击最大的,无外乎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母亲的突然精神失常。总是会大声叫喊着,然后抱住陆正宇喊毛毛,却将陆景重狠狠地推向一边,经常要闹到打镇定剂才能安静下来。
陆景重时常站在一边,握紧了拳头,看陆正宇脸上那种变态的笑,终于有一次忍不住了,直接一拳挥上去,陆正宇的嘴角顿时就出了血。
陆正宇抹了一把嘴角,一笑:“你动我一下,我就把这种疼痛加诸到你母亲身上,你尽管动手。”
陆景重一双黑的眼睛像是裹挟这浓浓的红光,周身都散发着难以抑制的戾气,他看了陆正宇半天。忽然笑了一声:“陆正宇,总有一天,不是你的,你要还回来。”
陆正宇看着陆景重转身走出大门的身影,忽然大喊了一声:“是你先跟我抢苏晴的!别怪我心狠!”
因为连小珺的疯癫,陆高风就安排了陆家宅院里一个小木屋,供她休息。
陆景重心知肚明,陆高风和陆正宇的生母苏玲,都对母亲和自己的存在,很是不满。终是要有一天从这个陆家宅院里搬出去。他需要的就是努力,然后给母亲想要的生活。
在那段时间里,他曾经扛着石膏去工地的施工队上给人板砖和泥,跟那些农村来的民工一起蹲在地上吃盒饭,也和人发生过冲突,其实在施工队里面,也有拉帮结派的。总有人趾高气昂,看不管哪个看不惯这个,陆景重就是头一个被看不惯的,被人掀的盒饭,一下子倒扣在头上,菜汤淋漓地从头上滴落下来,很是狼狈。
坐在陆景重身边的一个工友生怕陆景重站起来惹到了这些人,这些人是跟包工头有关系的。弄不好工资都不给结清就被开掉了。
不过,让他感到惊奇的是,陆景重根本就一动没有动,甚至把饭盒里剩余的米饭扒干净全都吃完了。
这样的动作,不仅工友,就连一边打人的都吃惊了。
不过,他们以为陆景重是认怂了,一副包子样,不敢惹事儿。巨阵役扛。
但是回来没有多久,他们就真正尝到了,一头沉默的狮子,终于爆发之后带来的恶果。
他们欺负上陆景重这种闷葫芦上瘾,几乎每天都要来找茬儿,动辄对他拳打脚踢,但是有一次,陆景重终于还口了,脸上带着那种轻蔑的笑,声音很小地骂了一句。
“操!给我打!”
几个人登时开始对他拳打脚踢,陆景重蜷缩在地上,只护住自己的头。
工友简直呆掉了,也想要操起地上一个木头棍子,却无意中看见了陆景重冲他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然后比了一个手势。
工友没看懂,但是略一思索,就马上跑走了,报了警。
警察最是厌烦这种工地上闹事的,准备三言两语打发掉,陆景重捂着肋骨站了起来,拿出来一支录音笔。
最后,这些打人的人怕把事情闹大,决定私了。
陆景重开口就是一万块钱。
“我操,你怎么不去抢钱啊!”
陆景重伤的不算轻,扶着肋骨一直咳嗽,咳到最后吐出来一口血,肋骨上的疼痛让他的五官都扭曲了,但是他还是笑了笑:“要么就是一万,要么就去警察局。”
陆景重就是料定了,这些人不敢把事情闹大,如果惊动了项目经理,收拾这些小蝼蚁一样的角色,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这个时候,一众人才了解到,陆景重的隐忍,都是为了最后的厚积薄发。
陆景重是隐忍的狮子,只怪他们当初没有认清楚。
只不过,这一幕不仅仅被工友和警察们看见了,还有在不远处站着的一个女人,就是后来陆景重的第一任助理,薇薇。
薇薇当时也只是一个小经纪人,手下带着几个不红不紫的艺人,也就是混口饭吃。
但是当她看到陆景重如此出色的相貌身段,和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桀骜不驯的野性,她就知道,这个人,会帮自己走上金牌经纪人的道路。
所以,她跟着陆景重和那个工友一起去了医院,照了X光,确实是伤了肋骨,小腿的胫骨也骨折了。
工友搀扶着他,“你怎么就能忍下来?你不是会跆拳道么?”
陆景重说:“不忍着怎么能拿到钱。”
等那个工友帮他去楼下拿药的时候,薇薇就走了出来,递上了自己的名片,“有没有兴趣?”
陆景重看了一眼名片,上面写着“光影娱乐”,立即就明白了:“没有。”
薇薇按住陆景重想要扔掉名片的手:“先别忙着下结论,你可以先留着我的电话,等你有意愿,再来联系我。”
通过刚才的对话,薇薇断定,陆景重是缺钱,急需钱。
“这份工作,一天,绝对比你在工地上做一个月都要赚得多。”
等薇薇转身上了电梯,陆景重盯着手里的这张名片,却并没有扔掉了,而是右手一夹,放进了口袋里。
不管能不能用的着,总之现在是留下了。
就算当时陆景重把薇薇的名片扔掉了,薇薇也一直关注着陆景重的一举一动。
在高考,陆景重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全国一流的大学,然后选择了物理专业,一个头疼的要死的专业,可是陆景重却每每能学到尽兴,就跟同学们去KTV唱歌唱到尽兴,是一个道理。
教授很欣赏陆景重这种学生,一点就透,而且在学术上有很高的天赋。
而同学都说陆景重是怪胎,这种无理的学术简直就是折磨的人分分钟吐血,他却能乐在其中。
但是,要想走上这条路,然后成名,赚钱,最终光彩地走回陆家,将妈妈接出来住,这条路未免太长,他在当时大一,十九岁。
大二的时候,有一场迎新晚会,物理班里一个节目都没有报上去,最后陆景重被系辅导员钦点要出一个节目。
无奈,陆景重就选择了唱歌。
看着别的系别的节目,有歌舞,有街舞,还有杂技,魔术,到了陆景重这里,就成了独唱。
他原本也是想要在卡节目的老师这里走一个过场,唱一唱就下台去,索性连伴奏都没有准备,直接就上台了,清唱。
对于真正的歌手来说,都知道清唱是最考验人的唱歌功力的,因为没有伴奏,一丁点瑕疵都能够听得出来。
其实,推荐陆景重来唱歌的导员,也就只是看中了陆景重出色的外形,不管唱得好不好,最起码往台上一站,那种气场就是不容小觑的,也算是给物理系挣足了面子,她手下的不光是呆头呆脑只会做实验的书呆子,也有超级大帅哥。
甚至,她还叫上了自己的朋友薇薇过来观战。
没错,就是那个曾经塞给陆景重名片的薇薇,这几年的大浪淘沙,她也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经纪人,但是她始终一直关注着陆景重的去向,甚至成了陆景重系里面导员的朋友。
这一次,导员她真的是没有选错人。
陆景重的声音一出来,整个排演场地顿时就雅雀无声了。
那首歌不是中文流行歌,而是一首有点爵士味道的英文歌,只不过被陆景重这么一唱,在X大的校园里,火了整整一个学期,就连附近的大学路上几所大学,都开始火这首歌了。
这个时候,薇薇就知道,这个人,如果能火了,绝对不是凭借他的脸他出色的外形,而是先凭借他的声音。
她等着陆景重来找她的那一刻。
不过,以陆景重这种性格,如果让他主动来找她,那恐怕要等到她退休了,所以,她还是选择了主动出击,并且抛出了橄榄枝——选秀大赛,可以拿到钱。
她知道陆景重需要钱,现在也正是如此,选秀每一轮不被淘汰下来,都会拿到一部分的钱。
她看出来,陆景重的眼睛里,有了犹豫。
“你再考虑一下,团队方面我给你无偿提供,你只需要唱自己的歌就行了。”
陆景重如果不想要用陆家的钱,就要真正的独立起来,他同意了参加这个选秀。
薇薇也如承诺的所言,从包装到制作的团队,全都是用她手下最好的。
从第一场选秀开始,陆景重的人气暴涨。
第二场,陆景重选了一首自己写的歌,然后惨遭淘汰,网上骂那些所谓的评委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于是在逆袭的一场中,陆景重一场外支持率第一的成绩,成功卫冕逆袭赛的第一名。
其实,举办方完全没有想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二学生,会意料之外得到了网上成万的支持率,原本是想要借由这次大赛捧红主办发赞助商的侄女,现在完全被一个半路杀出来的黑马给搅乱了。
而像是陆景重这样没有后台赞助的人,能够走到最后一场,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制作方再三商量,还是决定要让陆景重止步于此。
而也有很多粉丝,因为陆景重在这次大赛的止步,他们也就跟着止步了。
当真是誓死追随到底。
决赛原本应该是收视率爆棚的最后一场,可是却因为陆景重的离赛,比往常的平均收视率还要下降了三个点。
这是连薇薇本人也没有想到的。
竟然让陆景重,从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大学生,一夜之间,几乎红透了整个C市。
只不过,这种选秀出来的明星,热的快,散的也快,陆景重不再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没有多久,也就被遗忘掉了。
其实,陆景重现在的重心也有所转移了,他开始试着自己写一些歌,然后拿给薇薇看。
薇薇帮他推上去,但是成效不大。
薇薇告诉陆景重:“如果你想要有一天,你写的歌能让大多数人都看到,那就让你自己站的高一些,才能让别人都看得到。”
站得高一些……
也正是陆景重想要的,他想要自己站在最高点,然后俯视着那些曾经给过他难堪的人,可以真正的说一声,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更精彩的活。
…………
如果按照教授的推荐,陆景重需要一步一步地做学术,那最起码也需要十年时间,学术上的东西,就是要小火慢炖,一点一点去钻研,才能有所得。
但是,如果如薇薇所言,走进她所说的那个圈子里,会省去很多时间。
而就在这个时候,带陆景重的导师想要推荐陆景重去中科院的实验室里,帮忙做一些零碎的工作,会给一部分钱,但是不多。
不过,这是一个过渡期,总会有一段时间的过渡期的,从一个小科员,然后一步一步走上真正的学术道路。
他说:“好。”
这是陆景重的决定,他答应了教授。
当天晚上,薇薇邀请他去一家酒吧里喝酒,陆景重去了。
他对薇薇,并不反感,相反觉得她很亲近,不过,刚开始的开始,薇薇只把陆景重看成是一个可以捧红的人。
那个时候,薇薇在挑选自己手下的艺人,所用的,全都是挑选货物的眼光。
不过到后来,这种一层不变的性质,有所变化了。
薇薇看陆景重,多了看男人的那种目光。
这个晚上,薇薇对陆景重说:“总要尝试一个新的领域,你知道为什么你写的歌都没有人看中么?”
陆景重的眸光映着潋滟色彩的酒液,没有说话。
薇薇说:“因为你还不够强大,等到你强大了,不用你说话,那些人就巴巴的跑来找你了。”
第二天,陆景重做了一个决定,他去向教授道了歉,然后到系里面导员办公室,办了休学。
教授和导员都挽留,但是他依旧是毫不犹豫地斩断了退路。
薇薇如愿以偿,但是陆景重在圈子里,毕竟算是一个新人,那个时候圈子里论资排辈的现象比较普遍,他进去了也经常被打压。
而写歌的灵感一度匮乏,陆景重有过彷徨,是不是这条路选错了?
但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出的决定付出代价,他也是一样,既然是自己选择的路,就算是跪着,也要走完。
薇薇在圈子里已经十年了,她接触到不少人脉,就利用这些人,帮忙推了陆景重,不过效果并不显著。
陆景重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薇薇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最后,是在殡仪馆里找到了他。
那个时候,他正在为棺木里的遗体整理衣物,注意到薇薇,抬头笑了笑。
薇薇一愣。
陆景重很少笑,但是笑起来,却很容易打动人心。
好像是黑暗里的一抹光,是的。
其实,不光是薇薇有这种看法,后来,杜佳茵同样也这样认为。
陆景重经历过最黑暗的黎明之前,却能够用自身的光,将她照亮。
这一次在殡仪馆呆的两个月,写出了一首歌《生死契约》,自己写词自己谱曲,自己唱。
在薇薇听到陆景重拿着这首歌,第一遍唱的时候,她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都在震颤,等陆景重唱完一首歌,不知道里面的那一句触动了心,她的眼泪已经流了一脸。
陆景重走过来,歪着头,“你哭了?”
薇薇扯了扯嘴角:“陆景重,你会红,红遍大江南北。”
陆景重递了一张纸巾给她,“如果不呢?”
薇薇说:“如果你没有……我提头来见。”
说完这两句话,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笑出声来。
后来,这首歌在新歌榜长久位居第一,并且拿到了陆景重此生的第一个最佳金曲。
………………
陆景重对薇薇,总是有太复杂的感情。
因为,薇薇是把他提携起来的,算是导师,算是引路人,不过,有时候薇薇看他的眼神,都太过于直白,陆景重只好避而不见。
薇薇也从来都没有点破过,只愿意在他身边默默地做一个助理,做经纪人就好了。
毕竟,薇薇比陆景重大十岁。
十岁,这种年龄是一道鸿沟,也就是说,当陆景重还正值魅力的时候,大十岁的薇薇,就已经成了落日黄花了。
女人一旦过了三十岁,岁月的痕迹,就会很容易刻在脸上。
她清楚地知道,这一步,谁都不可能先走出去一步,不然这种制衡很容易就会被打破,或许,永远都恢复不到现在这种分界线了。
直到,陆正谦在支教的县城里,出了事情。
陆高风让陆景重去县里走一趟,说:“正宇现在走不开,这件事情不想闹大了,还是你亲自走一趟,把这事情搞定,别人我不放心。”
陆景重在心里冷笑,“是不放心别人还是不放心我?”
陆高风皱了皱眉:“怎么说的?”
陆景重转身,出了门。
在动身去县城的时候,不出所料,见到了陆正谦。
陆正谦说:“别伤害那个女孩子,她是无辜的。”
“无辜就要被利用么?”陆景重冷冷的说,“现在这种事情发生了,她还能在学校里立足么?”
陆正谦闭了闭眼,“这也是我要求你的,帮我把她转到一个新的地方吧,让她重新开始。”
过了许久,就当陆正谦都觉得陆景重不会答应了,陆景重突然开口问:“她叫什么名字?”
——“陈诺琳。”
………………
陆景重第一次见陈诺琳,就是在医院里。
躺在病床上的身影特别瘦弱,一张小脸惨白惨白的,额头上全都是细密的汗珠。
“给她洗胃吧。”
陆景重在陈诺琳的病房里呆了三天,时常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