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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那个剑侠-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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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声问道。

“阮映雪,是不是面摊里的那个胖老板娘?”林剑侠躲开不住把身子蹭向自己的叶香雪,继续问道。

“小子,你说的胖老板娘,是不是这头肥母猪?”突然之间,空中传来了一阵刺耳的怪叫之声。紧接着,一大团桶形肉状物从天而降,朝着林剑侠猛的砸了过来。

林剑侠的反应极快,见势不好,立即以迅雷之速,拉起身后的叶香雪就跳,瞬间就躲出了足有十丈开外。

而小胖子老十的反也是不慢,但他不躲反进,对准从空而降的重物,使尽全身力气,猛的伸手就接。

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落在小胖子手中,疑似为胖老板娘的桶形肉状物,猛的爆烈了开来。刹那之间,飞溅而出的大量肉块、鲜血,还有碎骨,于四分五裂之间,化成一团邪雾,将刚刚见义勇为的老十,紧紧的罩在了雾中。

“十弟,小心!这是血尸王的血尸毒雾,一定要把气避住,借土遁术逃躲呀!”大胡子老五见十弟被围,不由大声呼叫。看样子,他要是不冒生命危 3ǔωω。cōm险杀入毒雾之中,把小胖解救了来出来,一定会是痛心疾首,寝食难安了。

“血尸王,你把老板娘怎么样了?要是她有个三长两短,就是上天入地,俺也要取你的这条狗命!”没等大胡子冲入血尸毒雾,满身血污的小胖子,竟然捧着一只肥肥的女人大腿,从毒雾中走了出来。

“小兔崽子,命还真大!”刺耳怪叫之声又从空中传了出来,“李慕雪,你这个未婚妻被人强奸,都不敢出头的龟儿子,还苟且活着干吗?不如老老实实就死,让爷爷结果了你吧!”

“血尸王,你给我滚出来!今日李慕雪已非昔日阿蒙,你敢动我的女人,俺一定要你血帐血偿!”小胖子将手中的残腿放到一边,对着空中怒吼道。

“哈哈哈!那个肥婆,是你的女人?想不到,你人变胖了,脑子也不灵光了!”在小胖子的叫骂声中,血尸王真的从空中落下,跳在了众人的面前。

这个血尸王生得实在过太为丑恶:头如麦斗,凹脸凸鼻,獠牙外露,脸上红一块紫一块,身子却又细又长,托着一个大脑袋,摇摇晃晃,可谓难看到了极点。

血尸王虽然人长得丑,声音也刺耳。但却是晓月楼的三王之一,可以说是个人见人怕的杀人恶魔。而以小胖子近来的表现来看,遇到强敌他总是能避就避,向来不肯出头。这次他竟然不顾危 3ǔωω。cōm险,强当出头之鸟,还真是让人觉得颇为意外。

说话之间,在风雷巨响之中,二人已经交上了手。小胖子祭起的自然是他的那把肥龙剑,剑芒闪过之处,白光四起,杀气腾腾直向血尸王刺去。

血尸王用的是一把骨剑,名曰“万人”。此剑最邪,修炼之时需取上万人的尸骨炼化,威力才能最佳。正因为如此,修真习道之人对其甚为不齿,视其为邪剑,一暗发现有人暗中铸炼,必定都会群起而攻之。

不过,血尸王持有这把万人剑已经多年,横行黑白两道,却向来也是无人敢朝他兴师问罪。可见,所谓公道,也是要择人而论了。

万人剑发出森森的绿光,与白芒闪烁的肥龙剑在空中上下飞舞,绞成一团。虽然绿气稍盛,但肥龙剑的白色剑气竟也不屈不挠,飞动之间,颇具灵性,避实击虚,专一袭向万人剑刃薄弱之处。数次碰撞之间,万人剑的绿芒竟然一闪一烁,有渐渐暗淡之势。

“小子,有两下子呀!”血尸王见万人剑一时不能取胜,张口把舌尖咬破,冲着万人剑直直的喷出一道血箭。

果然,沾血之后的万人剑绿芒再盛,在空中飞舞的速度也快了不少。只在片刻之间,就又占了上风。而血尸王却不停手,一面驱动仙剑狂攻,一面又掐动驱尸魔咒,想要一举将小胖子致于死地。

“血尸王,你就只是这点本事?睁大你的眼睛,看一看本爷怎么出手,取尔狗命,替老板娘报仇雪恨!”小胖子见血尸王,又遣出七七四十九个赤身倒立的骷髅,不惊反喜,大声喝道。

原来这些骷髅虽然看似凶恶,但每只骷髅之上都挂上了很多符咒。而真正精纯的驱尸魔咒所唤出的骷髅怪,又何须辅以符咒才能驱用?如此情景,只能说明这个血尸王功力不纯,其间必然会有机可趁了。

果然,就在众多骷髅扑到身前之时,小胖子左袖微动,一出手便弹出了十八颗驱魔青钱。骷髅虽然有七七四十九个之多,但其实是不堪一击。不大工夫,即被驱魔青钱一一击碎头顶头,如烂泥一般,铺得地全面都是残渣碎骨。

见驱尸魔咒唤出的骷髅被破,血尸王竟面露慌张。也顾不上正在空中与肥龙剑激斗的万人剑,急急的念动口诀,就要化成阴风逃逸。

只是,大胡子的盘古剑已经祭在空中,凭空现出了无数密不透风石墙,将血尸王牢牢围在当中。还没等他改换其它逃遁之术,林剑侠的火龙镖也放了出来。随着一声格外难听的惨叫之声,万人剑也同时从空中跌了下来,落在血尸王的尸体附近。

晓月艳阳 第十二节 文蜘

文蛛,百年老蝎与火蜘蛛交合而生,卵子共有四百九十一颗。落地即入土中。每闻惊雷声,便入土一寸。约经三百六十五年,才能成形,身长一寸二分。先在地底互残同类,每逢吃一个同类,可长一寸,直到吃剩最后一个之时,气候方成。——《还珠楼主游记》

“七哥,这把剑不错,还能用耶!”叶香雪的出手也极快,还没等别人反应过了,就急三火四的抢上前去,把万人剑夺在了手中。

“嗯,剑还不错,只是这个血尸王,怎么会这么弱?”林剑侠很自然的,从叶香雪手中把万人剑接过,仔细端详了一会,奇声道。

就在这时,只听的扑通一声,刚刚还杀气腾腾的小胖子,忽然身子一软,慢慢的倒了下来。

“十弟,十弟!你怎么了?”大胡子见状,急忙收回仙剑,抢身过去扶小胖子。不料,一触之下,竟双手发烫,如同中了蝎子粉一般,痛得厉害。

大胡子也颇顽强,虽然大手被烫的起了无数大泡。仍是坚持不懈,紧咬牙关将小胖子的身形,稳稳的扶住。

“五哥,你不用担心!我看十哥还是中了血尸王的血尸毒雾,只是他功力深厚,挺到现在毒性才刚刚发做!”叶香雪看了一眼小胖子已经变得赤红的面部,胸有成竹道:“这种尸毒虽然厉害,但我知道附近有一种名叫「文蛛’的毒物,在其腹内藏有一粒火灵珠。只要取得此珠,百毒可解!”

“好,在什么地方?我这就去杀蜘取毒,好救十弟的性命!”大胡子听罢精神为之一振,当下即自告奋勇,想要去找文蜘的晦气。

“五哥,不要心急!你先把十哥带入窖洞之中,用盘古剑化成石阵,将洞口护住,免得再被晓月楼之人偷袭。只需小妹和七哥两人,去杀文蜘也绰绰有余了!”

大胡子想了片刻,终归是不放心离开小胖子,只得点应充,转身握住林剑侠的双手,不住摆动,口中连声拜托道:“老七,咱们兄弟虽然相逢不久,但一见如故,亲如手足!这次十弟能否活命,全都要有劳七弟出手相救了!”

林剑侠则面露微笑,淡然道:“我也听说过文蜘这种毒物,据说其残害生灵,涂炭好杀!既然此物就在附近,我就为民除一次害吧。”

说罢,林剑侠一声呼哨,将自己那匹藏于林中的瘦马唤了出来,纵身一跃,上马就走。

“剑客哥哥,等一等吗!为民除害,替十哥寻珠这等大事,怎么能没有小雪相助呢!”叶香雪见林剑侠纵马而去,急忙和大胡子打了个手势。而后闪动身形,快如疾风的从后面追了上来,也跳上马背,双手紧紧的从后背把林剑侠抱住,随他一起纵马急驰。

“你缠着我干吗,知不知道文蜘有多厉害?若是稍有不慎,着了那怪的毒手,岂不害了你这条小命!”林剑侠见叶香雪贴在自己背后,不动声色的说道。

“你不是说人家是蜘女门的人吗?那人家又怎么会怕蜘蛛呢!”叶香雪将朱唇贴在林剑侠耳边,吐气如兰道:“再说了,你是人家的老公,不跟着你,奴家要跟着谁呢?”

“哼!”林剑侠重重的用鼻孔出了口气,冷冷说道:“据说文蜘秉天地穷恶极戾之气而生,任什么怪物,也没它狠毒。只凭你我二人的身手,也能除得了它?”

叶香雪将身子向林剑侠贴得更紧,不断用酥胸来回磨蹭,口中喃喃细语道:“小雪自是不行,要是剑客哥哥出手,还不是手到擒来!”

林剑侠被叶香雪的丰胸玉乳紧紧贴住,倒是有些颇为受用,但他口说却冷冷道:“我和那个小胖子非亲非故,相识不过几天,只刚刚从血尸王口中才知道他叫李慕雪。我又为何要干冒奇险,替他取什么火灵珠?”

“你们江湖人,不是讲究义气为先吗?”叶香雪略带嘲讽的笑道:“剑客哥哥,你究竟是为了什么,不惜和晓月楼对抗,加入小胖子他们一伙的?”

“为了什么?”林剑侠不由一声苦笑。其实他只是在霍山和欧阳白雪分手之后,一时之间神情恍惚,才在不经意中,于面摊遇到老板娘招聘杀手。然后就莫明其妙的和大胡子他们结成了一组,执行起了任务。

“我就是看那个晓月楼主慕容厌血不顺眼,怎么的,不成吗?”林剑侠转过身来,瞪了林香雪一眼,恶狠狠的说道。

“是不是为了小雪妹妹,才意乱情迷,迷迷糊糊的当了杀手,而且根本就不知道对手会是晓月楼的人?”叶香雪轻咬林剑侠耳垂,柔声问道。

叶香雪说的,其实也算大致不错。林剑侠替艳阳楼出手,其中倒是真有为情所困的理由。除此之外,他在面摊中见到老板娘的第一眼,便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很有一点想接近老板娘的意思。不过,以林剑侠不惧豪强的个性,若知道对手是天下第一的杀手组织,他也一样会为了挑战强敌,而毫不犹豫的出手。

这些话,他自然是不屑对叶香雪说。正在为难之际,林剑侠忽然眼前一亮,朗声笑道:“你这个小贼妮子,不要在我身后发浪了。你蜘女门的朋友就在前面,还不快想办法躲一躲!”

“哼,剑客哥哥坏死了,他们就在眼前,奴家又能躲到哪里去!”叶香雪轻轻掐了林剑侠一把,媚声道:“何况,奴家是为了你这个情郎才背叛蜘女门!既然有你在身边保护,我又何须躲避!”

就在两人打情骂俏之间,已经有四个人立于路前,挡住了瘦马的去路。

挡路之人,有两个是面貌狰狞的大汉。另两个,则是衣着极为大胆,身穿半透明的蝉纱衣裙,隐隐可见胸围子与衬裙的艳丽女郎。

“叶香雪,这么③üww。сōm快就勾到汉子了呀!那小子模样也还不错,舍得借给妹妹们玩几天吗?”为首的一个艳丽女郎拨剑在手,一脸淫笑的说道。

“小红妹妹,你想和他玩玩,我又有什么会舍不得?”坐在林剑侠身后的叶香雪,一脸坏笑道:“只是我的剑客哥哥,他喜欢胸部大一点的美女!我看还是借给身边的小绿,和他玩玩比较好一点……”

叶香雪的话音尚未落地,还没等到那个被称为小红的艳丽女郎发怒,林剑侠的三只火龙镖已经出手。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小红和那两个大汉已经咽喉中镖,瞬时死于非命了。

“啊!小雪姐姐……饶命啊……”剩下的那个艳丽女郎,不由花容失色,瘫倒在了地上。

“不用怕,小绿妹妹,姐姐怎么会害你呢?”叶香雪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满面笑容的说道:“刚刚姐姐的夫君,不就手下留情,只要了那三个笨蛋的狗命吗!”

晓月艳阳 第十三节 温柔乡

寻欢公子享受着柳丝丝软玉温香般的贴身服务,美人在侧,焉有不乱之理。不知不觉之间,就有一些色心大起,两只大手已经不动杯筷半下,而是完全移到柳丝丝的玉体之上,不住的左右来回抚摸。

柳丝丝则含笑相迎,不住替寻欢公子倒酒挟菜,直接送入他的口中。而对寻欢公子来犯的魔手,也是刻意相迎,而且口中还不时发出一两声淫声浪叫。只是,她也并非完完全由寻欢公子任意施为。寻欢公子的魔手,可以随意游手的地方,只限在她的腰部以上。往下的部分,都是雷霆禁区,无论如何也不让寻欢公子狎玩了。

“丝丝,今晚你不是要献出初夜吗?为何还如此扭扭捏捏?”寻欢公子对柳柳丝,只许自己的魔手,在她腰部之上活动,不由有些不满,略带埋怨的说道。

“大人,小女子若是真的以身相许,您敢要吗?”柳丝丝竟然眼圈含泪,满腹怨气的说道:“你不过是把小女子当作尤物,随意亵玩,占占人家的便宜罢了……”

听到柳丝丝如泣如诉的话语,寻欢公子反而哈哈笑了起来,猛的把手探向柳丝丝的大腿,重重捏了一把,朗声道:“真是最难消受美人泪呀!丝丝,本公子年龄虽然已经不小,但一直尚未婚配,不如就娶了你吧!”

柳丝丝闻听此言,不由哧的笑了出来,低声说道:“安乐候纵横花国,御女无数,青楼女子哪个不知道?奴家福薄命浅,怎敢奢望嫁入您的豪门呀!”

寻欢公子见柳丝丝这等说法,不由一怔,但只是略一思索,但已经明白了其中的原由。过去的寻欢公子赵亮,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色之徒。而且一向喜新厌旧,据说同一美女到手之后,最多只玩三次,就弃之如屣,再也不碰一下了……

“小女子不过是说笑罢了,似我这等苦命之人,能和大人您有一夜之缘,也就足慰平生了!”柳丝丝见寻欢公子双目发直,以为说中了他的心事。不由叹了口气,但却仍是做势要轻解罗衫。

“丝丝,你误会了,其实我安乐侯乃是有情有义的奇男子!并且如你想象,是个始乱终弃的薄情汉!”寻欢公子一面轻打手势给小玉,一面不住的狂吻柳丝丝的粉颊,把柳丝丝吻得娇喘吁吁,如痴如醉。

柳丝丝在寻欢公子的怀中轻轻战栗,如中电击一般,几乎整个人都要化了。

随着寻欢公子由粉颈吻到酥胸、小腹,再一点点的向下吻去,柳丝丝整个人也在一点点的崩溃了。而她的口中,则不断发出意乱情迷地轻叫:“不……不要……”

看着寻欢公子和柳丝丝缠绵在一起,这一次小玉并没有出手,而是先把灯熄来,再慢慢走到门外,轻轻将房门关上……

“啊……啊……”柳丝丝虽是青楼名妓,在烟花之地停留已久,但毕竟仍是处子之身。面对寻欢公子这等风月老手的挑逗,又如何能承受得了?不但她口中的呻吟之声越来越大,就连身子也曲意相迎,热烈的对寻欢公子的动作进行着配合。

面对怀中这春情勃发的绝色女子,寻欢公子却不由有一些进退两难。像他这样的公子,随意找个青楼女子上床,本来也算不上什么。但是身为男人,又怎么会没有嫉妒之心?若是得到了柳丝这绝色美女的初夜,又怎能舍得留她在此烟花之处,让他人同享这温柔滋味呢。

不过,寻欢公子此次来浣溪楼,自然不是为了狎妓。而是得人暗示,推测柳丝丝这文弱女子,与近来发生的十三起命案有关,特别来找她暗察的。

就算柳丝丝真的与凶杀案有关,寻欢公子也未然就不敢把她嫁过家里。不过,毕竟家里除了小柔、盈盈等听话的乖乘女外,还有深不可测的杜冰蟾在。若是将来引的两女相争,那可真的就是后院失大火了。

寻欢公子正在胡思乱想之际,柳丝丝却已经完全放弃了矜持,暴露出了风尘女子的本色。虽然她的挑逗手法并不纯熟,但也极具诱惑。不知不觉间,寻欢公子也陷入激情之中,竟而欲罢也不能了。

夜,过得好快。春宵,实在太短。

已是早晨,日上三竿,阳光洒满了屋内。

“大人,太阳照到你身上了,还不起床呀! 大懒猫!”柳丝丝虽仍娇柔无力的,躺在寻欢公子身边,小玉却已经端着一盆清水,走了进来。

“哦,太阳照到身上了?小玉,你帮我看看,照到哪里了?”寻欢公子见小玉进来,不由想逗她一逗。索性猛的将大被扯开,露出还算健壮的身体,大声对小玉笑道。

“看就看,有什么大了不了!”小玉全无羞色,瞪大眼睛道:“我家小姐都是公子的人了,当丫唤的,还能躲得过你这色狼的魔手?”

寻欢公子见小玉如此大胆,不由微微一笑。本来他对美女并非特别挑剔,而是喜欢多多亦善。不过,现在有事在身,他倒还真没有心情,把魔手伸向柳丝丝这个姿色也不错的贴身婢女。

“小玉,你为什么不让本公子,和你家小姐相好,还要对我飞剑相加呢?”寻欢公子轻抚柳丝丝白嫩的肌肤,面色却有一些严肃的说道。

“哼,你这种色狼,怎么配得上我们小姐!”小玉的小嘴呶得高高,气鼓鼓的说道:“那个慕容厌血真是不讲信用,说好了昨夜要来陪小姐……”

“小玉!不要胡说!”刚刚还美目微合的柳丝丝,突然张开双眼,厉声打断了小玉。

“小姐,事到如今,你既然已经是安乐侯的女人了,又有什么话不能讲呢!”小玉把嘴呶得更高,颇为不服的说道。

“既然你家小姐不愿讲,我寻欢公子,又岂是强人所难之人?”寻欢公子见柳丝丝面若寒霜,不由有些动气,略带怒气的说道:“时辰已经不早,还有公务,在下这厢告辞了。”

“公子,不知您肯听奴家一言吗?”柳丝丝微叹一声,轻轻拉住寻欢公子,柔声说道。

“听就听!不过,最好不要骗我,不然小心相公让你粉臀开花哦!”寻欢公子瞄了一眼满面愁怨,我见犹怜的柳丝丝,戏声笑道。

晓月艳阳 第十四节 绿蕊

林剑侠和叶怀雪共乘在瘦马之上,顺着山路,绝尘狂奔而去。

在他们身后拉着一条笔直的绳索,绳索一端握在叶怀雪的手中,另一端则紧紧绑在了,那个被叫做小绿的艳装女朗的玉腕之上。

叶香雪一手拉着绳索,一手控着缰绳,纵马而驰。但她也并非一味求快,而是忽快忽慢,不住的调整节奏。那艳装女朗最初几下还能跟得上快马,但时间稍久,即开始香汗淋漓、娇喘嘘嘘了。

瘦马虽瘦,但极为神俊,不单跑起来快若闪电,而且说停就停,半点也不拖泥带水。而叶香雪最喜欢的就是,在瘦马狂奔之时,突然让它急停。小绿一般都会收不住脚,直接撞到马臀之上。往往在这个时候,叶香雪又会再让瘦马猛然加速,就算小绿不会摔倒,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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