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足球梦-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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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阿根廷新10号”
自从在世青赛上扬名之后,梅西就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各方的赞誉。阿根廷国青队主帅费拉罗称赞说:“梅西的职业生涯还将有极大的发展,而且不会有极限。他是一位与众不同的球员,年轻、有着美好的前途,他今后无论是在阿根廷队还是在巴萨都将起到重大的作用。”
赛季前,巴萨与尤文图斯进行了甘伯杯的比赛,尽管巴萨在点球大战中落败,但梅西的出色表现却让尤文图斯主帅卡佩罗赞不绝口:“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他这么优秀的球员,这么年纪轻轻就拥有如此出众的技术和胆识,在如此重要的场合,在一支强大的球队中,他仍然表现得这么完美,这太让人吃惊了。他几乎集所有才华于一身,前途必将不可限量,我非常渴望将他带到尤文图斯。”
8月30日,球王马拉多纳与阿根廷足球最引入瞩目的希望之星梅西首次见面,两人用一个拥抱完成了一次历史使命的传接。马拉多纳对梅西充满好感,他亲口将梅西封为了自己的接班人:“梅西是非凡现象,是一位天才球员,前途不可限量。我说过很多人像我,但只有梅西具备我的所有禀赋,他和小罗一样,是世界上最好的球员。”
马拉多纳还特别赞扬了梅西在世青赛上的表现:“如果没有梅西,阿根廷运气好的话,也许能进入前四,但正因为梅西的存在,让我们夺得了冠军。梅西在世青赛上是吃了苦的,各种肤色的球员都踢他,但他倒下了又起来,他有一颗勇敢的心,敢于面对困难。”对于梅西有可能在明年世界杯上穿上阿根廷国家队的10号球衣,老马欣然表示同意,“我十分希望梅西能穿我的10号,里克尔梅发挥8号的作用更合适。”
巴萨主席拉波尔塔称赞梅西是“克鲁伊夫和马拉多纳的混合体”。里杰卡尔德则说:“皇马有罗比尼奥,我们有梅西,梅西还是世青赛最佳球员。他不是希望之星,而是现在的巨星,能够承担球队的责任,年轻但条件很好,水平很高,没人能阻止这位天才的发展,他选择用脚在球场上说话。年龄虽小,但我们从不担心这一点。”
幻
黄沙慢慢散去,露出一张冷峻面孔,眉眼宛若女子,可脸上的杀气却暴露了少年的的决心与勇气。
“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手拿着一柄长剑,少年持剑遥指对方。在他的面前,是位女子,年约二八,长发披肩,绝代芳华。
“为什么?都是祖辈的恩怨,为何必须要拼个你死我活呢?人生在世不过几十年尔。白驹过隙,匆匆而过。你说,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
少女的声音如同天籁一般,划破了这大漠的宁静。天空中,万里无云,太阳高高的挂在天空,阳光毒辣的照在地上,连地上的沙子都被晒的发白。
“不知道。人生,谁知道这人生。我生下来,就是要杀你的。而你,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我的敌人。”
少年冷冷的答道,眉宇间也微露几丝悲哀。抬眼看天,天上飞过一群大雁,排成一行。正在往南方迁徙。
“这人生哦,是不是如同大雁一般,一生只追寻一个终点呢。”活着究竟是为什么?眼看着大雁逐渐消失成远方的小黑点,少年又将视线转到了眼前的少女身上。
“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旅行吧。而那些我们经历的人和物,大概就所谓沿途的风景吧。”少女淡淡的说道,语气里仍然是波澜不惊的味道。
这两个人,生下就注定是敌人。两个人的家族世代仇视,每个他们的后代都要进行血腥而残酷的决斗。
这历史,甚至能追溯到千年前的黄帝与蚩尤的大战中。千年前这的声音似乎仍然回荡在这大漠中两个人的耳边。
“我以我血起誓,我轩辕氏世代将与扶风氏战斗到底,流尽最后一滴血。”
“我以我命发誓,我扶风氏将是轩辕氏世代的敌人,哪怕一直到海枯石烂!”
“好吧,反正我轩辕家只剩下我一个人,而你们家族也只剩下你最后一个人。现在,用我们的鲜血,来了却这千年的恩怨吧。”少年大声的喊道,举起了手中的长剑。
这时,少女也举起了自己手中的双戟。“来吧,让我们了却恩怨。”见少年执意如此,少女也不得不应战。
一刀,两刀。少年凌厉的刀法一次次的割中少女的身体,鲜血从少女的身上撒下,落在这大漠上,马上被干燥的黄沙吸入泥土。
一戟,两戟,少女的戟法同样的凌厉,同样给少年的身上划出一道一道的伤口。这样下去,两个人或许会同归于尽。
两个人一直从正午开始,打到了夕阳西下。血色的夕阳撒在这沙地上,把这沙漠的一切染成了血的模样。
而这两个决斗中的人,身下撒满的鲜血也渐渐干涸。这沙地上,那暗红的鲜血如同一朵盛开的玫瑰,妖艳而绚烂。
“我们停手吧,明天再决斗,怎么样。”少女沙哑着嗓子说道,她的嘴唇,干裂发白。这毒辣的阳光,将她身体里的水分已经蒸发的差不多了。
“好。”少年一头倒在沙地上,这时的他,也失去了战斗的力气。
※※※
第二天
正午,两人仍在决斗!
太阳仍然那般毒辣,而两人的决斗仍然激烈。可就在这时,空中却突然出现了一副可思义的的画面。这美丽的画面,让两个人停下了决斗。
在这两个人的面前,出现了一座壮观而雄伟的大城市的面貌。那墙古老而沧桑,高耸的的城楼,让这两个人诧异非常。
“海市蜃楼!”
少年见多识广,喊出了眼前这壮丽的景色的由来。浮现的空中的这座城市,活生生的出现这两个人的面前。一座虚幻而雄伟的城市,就出现这两个人的面前。
“幻城!”
少女哀叹一声,脸上满是慌张的表情。谁都知道,海市蜃楼之后出现幻城,就是大沙暴就要来临的先兆。
两个人互相望了一眼,然后异口同声的说道:“跑!”
武功高强的两个人,轻功自然也是非常的出色,本来以他们的速度,一定能跑出这荒凉的沙漠的。可是,激战两天,这两个人的体力消耗非…整理常的大,也是没有什么体力了。
跑着跑着,两个人的面前竟然出现了一座宏伟的城堡,与在空中所见幻城毫无一丝差别。这两个人,几乎惊讶的喊了出来。
“楼兰古国”,在那城楼上,明明白白的写上这四个大字。这座消失 在沙漠中的城市,明明白白的出现在两人的面前。
“看来,这传说是真的。”少年摸了摸城墙上的灰尘,回头向着他身后的少女说道。这一番奔跑,两个人似乎有一些患难与共的感觉。
“恩,那我们先去这城里避一避吧。”少女点了点头,两个人通过城门,登上了城墙。在他们的身后,是一片滚滚的黄沙。
这沙暴,已向两人袭来。看到这里,两人都是面无人色。今天,他们就要命丧于此了。他们彼此的眼中,都能看出那一丝对尘世的牵挂与不舍。
十里,五里,一里。
沙暴滚滚而来,瞬间将这座古城与这少年与少女埋藏于沙海之中。留给他们的,只有无尽的黑暗。
※※※
暗室中。
这是楼兰古城一座黑暗的密实,这密实里呆着两个人。这两人,就是在沙暴中被埋葬在沙底的那少年与少女。
沙暴袭击之时,两个人慌乱之下,找到这个暗室,躲了进去。幸亏这暗室坚固,外加有良好的通风管道,才不至于让两个人被沙子埋葬,活活闷死。
可是,这两个人的新问题又来了。水,他们的饮水已经告罄。没有人能在无水的情况下,活过七天。
“你还有水吗?”摇了摇自己空空如也的水囊,少年苦笑的问向另外一边的少女道。
“没有了,早就没有了。”少女答道,满是无奈之情。
在黑暗之中,一切都是黑色的。两个人的眼前,只有无尽的黑色。不知道两个人埋在地下有多少天了。眼前还只有是一片的黑暗,让这两个人也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在这无尽的黑暗与寂静之中,也有聊天,才能解闷。这两个世代是敌人的家伙,却如同普通的朋友一般,聊起天来。
两个人聊起了自己的童年,聊起了自己的家庭。一样的无聊,一样的枯燥。除了练功,就是报仇。
这两个人的身上,还有着许多的共同点。
暗暗的情愫,也在这两个人的心中蔓延开来。爱情,如同野草,一发不可收拾。
“我们能活着出去吗?轩辕!”
“相信我,一定能。到时候,我们一定要在一起,然后有很多很多的后代,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扶风。”
“我想,应该没有这天了。除非,这沙暴又能重新将这埋藏我们的沙子吹去。轩辕,别傻了。”
“不能同年同日生,却能同年同日死。这,恐怕也是一种幸福吧。”
一句,再接着一句聊天。这两个人,就这样消磨这自己的时间,消耗自己最后的生命。黑暗,仍然是黑暗。在迷茫中,少年慢慢的阖上了自己的双眼,慢慢的沉睡。最后,在他的耳边仿佛还能听见少女惊慌的喊声。
三天后,沙暴来袭,又吹散了这埋藏这两个人的茫茫沙海。在恍惚之中,被风声吹醒,少年却看到自己的嘴巴上,满是鲜血。而少'霸气书库|87book。com'女,面色苍白,早已死去多时。她的手腕上,是一块清晰的割痕。
原来,少女割开自己的手腕,用鲜血来让少年不被渴死。
“扶风!”少年大叫一声,紧紧的抱着倒在地下的少女。眼泪,一滴一滴撒在这干涸的黄沙上。
※※※
附上一首:《楼兰新娘》
作者:席慕蓉
我的爱人曾含泪
将我埋藏
用珠玉用乳香
将我光滑的身躯包裹
再用颤抖的手将鸟羽
插在我如缎的发上
他轻轻阖上我的双眼
知道他是我眼中
最后的形象
把鲜花洒满在我胸前
同时洒落的
还有他的爱和忧伤
夕阳西下
楼兰空自繁华
我的爱人孤独地离去
遗我以亘古的黑暗
和亘古的甜蜜与悲凄
而我绝不能饶恕你们
这样鲁莽地把我惊醒
曝我于不再相识的
荒凉之上
敲碎我敲碎我
曾那样温柔的心
只有斜阳仍是
当日的斜阳可是
有谁有谁有谁
能把我重新埋葬
还我千年旧梦
我应仍是楼兰的新娘
※※※
写的不好,博君一笑而已。
世界上有一种病叫贝克汉姆
镜头一:
足球场上,两支顶级足球队正在“每一寸草皮上激烈地拼抢”,双方球员杀到了眼红,甲队的一位左边卫助攻到了前场,他轻盈地摆脱了七位队员的前围后堵,最后被第八个队员放倒在禁区前沿。裁判吹哨任意球。
左边卫站在球前,不经意地瞄了一眼球门,然后用力地抬起右脚,足球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飞向球门――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甲队的教练突然冲进场一把抱住了左边卫的大腿。
“你不能这样的踢球!”教练气急败坏地对自己心爱的弟子大声嚷到,“你要记住,你是一个左边卫,而当今公认天下第一的左边卫是贝克汉姆,他最擅长的就是在禁区前沿用他的金右脚开出弧线球破门。”
“那又怎么样,教练。”
“如果你刚才也用同样的方式进了球,明天报纸上的足球版都会用长篇报道描写你进了一个贝克汉姆式的进球。而如果这样的话,你就被彻底的毁了。”
“这又是为什么,教练。”
“因为你将从此被称呼为‘小贝第二’而永无出头之日。”
“那我该怎么办,教练?”
“你难道不知道吗?如今全世界的左边卫已经没有一个人用右脚开任意球了。”
镜头二:
这些年来,在全球举办的种种与男人有关的评选中,贝克汉姆几乎都能排在前三位。而如果投票公众中女性的比例超过50%,则他几乎铁定是第一名,这已经成了一条让人难以忍受的规律。本月初,西班牙评选全国妇女心目中的“第一老爸”,刚刚来此不到一年的贝克汉姆居然也无可争议地当选第一名。在一个小镇上,所有的男人终于不约而同地跑到街上举行抗议活动。
“请问,你们对贝克汉姆有什么意见吗?”电视台记者采访一位父亲。
“是的,我们这里的妇女在最近一年里纷纷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维多利亚,而有儿子的则全部起名为布鲁克林。最讨厌的是,到了晚上,她们常常会莫名其妙地说,大卫,你什么时候上床?”
“你们觉得自己生活在贝克汉姆的影子里吗?”
“是的,这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当我们想留个小辫子的时候,都会被嘲笑为贝克汉姆的跟屁虫,而谁一旦拧着嘴巴笑,就会被认为是学小贝耍酷。我们不敢穿紧身的西装,否则就有人说我们是不是也想混一个爵士当当。最让人疯掉的是,不久前他竟然还为百事可乐拍广告,现在哪个男人敢握着一瓶百事上街,就会有妇女上去问他贝克汉姆在广告里扮演的罗马战士帅不帅。”
“那你们打算怎么办?”
“最近镇上出现了一种很讨厌的蚊子,我们决定给它起一个学名叫贝克汉姆。不过卫生部必须先告诉我们,到底这个蚊子会不会绝种。”
镜头三:
一大早,贝克汉姆从睡梦中醒来,他来到盥洗室的镜子前。
“我叫贝克汉姆,我其实是一个很平常的足球队员。”他瞧着镜子里那张俊俏的脸庞这样自言自语。
“也许我这样说有点矫情,可是我真的是这样想的。我用右脚踢球,是因为我的左腿不太灵光,你们都看出来了,它们的粗细有点不均称。”
“前天有人告诉我,说我的转会身价已经从去年的3500欧元上涨到2亿美元了,这让我很吃惊。其实到现在为止,我只为国家队进了6个球,这在全英国足球队员中排名50位以外。我也没有当过什么世界足球先生,这都是秃子齐达内他们的事。不过如果有一天,象中国那样有很多女生去跑足球新闻的时候,我想要不当也不行了。”
“说到我惹人喜欢这件事,责任不应该由我来负担。我之所以这么迷人,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我不会说话。你们看到过我说话吗?无论任何场合,只要一超过五个人,我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时候,我只好笑着站在那里。但第二天,报纸上出现名字最多的还是我。”
“除了足球,我其实也没有做过什么事,圣诞节的时候,我还没有想好要送维多利亚什么东西,就有广告商问我要不要一幢别墅?我在世界杯上的那个著名的飞机头也跟我没有什么关系,给我剪头发的是个退役的飞行员,而那本风靡全球的自传只有封面上的签名是我自己写上去的。”
“他们说,这个世界上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偶像。我常常问自己,这个偶像会是谁。你们可能不相信,这已经成了我生活中最最烦恼的事情。如果要列出条件的话,首先他也应该是一个足球队员,最好还是英格兰人,出生在伦敦,也会用右脚踢球。也许他有一个很出名的妻子。当然他长得应该很讨人喜欢,笑起来一定要性感。另外??????”
他呆在那里又想了好长一会儿,然后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如果他凑巧也叫贝克汉姆,那就更完美了。是不是,大卫?”
暗香
如果花开了,就感激。
如果分开了,就怀念。
如果心开了,就回忆。
如果心灰了,就忘记。
※※※
天气还是那么的热。
热得整个人软弱无力,在阳光下随时要晕倒一样。我始终没闹明白,为什么要在这样的一个天气回来?
车厢忽然一晃,让我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失去了平衡,如在海里求救的人抓稻草一样,我的手也攀住了一个事物,以避免我摔倒的厄运。
“小姐,可以松开了吗?”
映我眼帘是一位男子的面容,干净而纯粹,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带着一丝淡淡的戏谑之情。我所有的狼狈模样,都被他看的一清二楚。
我将手松开,却看见他穿着短袖衬衫的胳膊上,已被我长长的指甲划了好几道血痕。哎,没想到我这一抓,竟然有如此的效果,我的脸不禁红了起来。
“不好意思。”
“没关系。”
那男子淡淡的微笑,轻轻的拿出一条纸巾,将胳膊上的血迹一一擦干净,文雅而不慌乱。他的风度与气质,已深深印在了我的心里。
他的衣着普通而素雅,虽不是名牌,可却也不是地摊货。眼前的这位男子,看起来不超过三十岁,脸上却少有的带着孩子般纯真的眸子与笑容,有种淡淡的亲和力。
虽是夏天,可他身上却没有什么汗臭的味道传来。在我的鼻子中,反而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花香。虽然很淡,可却很素雅。
我低着头,看着地面。对于刚才发生的一切,我的心里感觉有一点糗,再不意思看着对面那双纯洁的眸子。看着地面那男子擦的蹭亮的皮鞋,我不禁心道:“看来,这位主还挺勤快的,不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那种。
那男子轻挪双脚,好象怕踩着什么东西。这时我才发现在他的脚底座位下,竟然放着一盆盆栽。淡淡的香味的源头竟然是来自……这里。
绿油油的叶片,在细密的枝头间,有一些不起眼的米黄色与淡绿色小花。难道,这花香是从这里传来的吗?
“这,是什么花?”我忍不住问道。
“夜来香。”男子淡淡答道,一口动人而略带磁性的嗓音。
“这花,不是在晚上开放吗?”
“如果气温合适,它也会在傍晚开花。”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若是没话题,你们会一句话都说不出。一旦有了话题,那么话就如同开闸的洪水,源源不断的流出。
我告诉他我叫玉,是公司的小职员。他告诉我,他叫华,一是个花店的老板。这盆夜来香,是他打算送给自己的女朋友的生日礼物。他的女朋友的名字很素雅,叫做静。
我豁然一阵失落,他竟然有了女朋友了。像他这样出色的男子,是无论如何该有一个女朋友的。
夜来香仍然在绽放,可我却已没了初闻时它的心情。花虽香,可却不属于我。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从不留恋它的好处。
“这盆花送给你!”下车时,华却将这盆花递到我的手中。
我豁然一愣,站在原处,手没去接花盆。“这花是你给女朋友的生日礼物,我不能要。”
他折下一束花枝,递到我面前。“这花插在在沙床上,放三十天,它就会生根。注意浇水,我想你也可以拥有一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