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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大皇商-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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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维哲笑笑,对他的小厮说:“我要走了,你陪着三少爷回去吧。”

“大哥,一路小心。”程维安颇有些不舍,他一路跟着程维哲出了内宅院子,才一步三回头地回去了。

程维哲回头看他小小身影消失在院门后,不由叹了一口气。

如果,家里没有这么多槽心事,该有多好?

在程家耽搁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回去的路上,程维哲特地绕到商街,买了两包麦芽糖。这糖有点粘牙,却并不是特别甜,小孩子大多都很喜欢吃。

等他走到雪塔巷时,日头也打了西,他站在巷口,远远就能看到面铺子里面杨中元忙碌的身影。程维哲顿时觉得那些不愉快的事情都被打散开来,心中满满都只有杨中元一个人。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里才应该叫做家。

程维哲往面铺走去,路过茶馆的时候瞅了一眼,见里面一如既往,便不再停留,径直走进面铺子。

杨中元正在切拉条子的浇头菜码,见他回来了,忙招呼一声:“回来了?你饿了没?”

“回来了”这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却叫程维哲心里温热。他走过去紧紧搂住杨中元的腰,偏过头亲他的脸颊。

做厨师其实并不是个特别干净体面地差事,他们每天都要煎炒烹炸,要切洗涮炖,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很干净。

但程维哲却觉得杨中元忙碌的身影特别吸引人。不,换句话说,因为杨中元总是在忙,所以程维哲眼中的他,异常勤劳与努力。

杨中元知道他回了家心里必定不好过,于是老老实实让他搂着,手里忙活不停。

就在两个人都在安静享受午后时光之时,一把稚嫩的嗓音突然打破了他们两个人营造的这一片小天地。

“哎呀……”徐小天正捧着五六个西红柿走进铺子,一抬头就看见他们两个搂在一起,小声说着话。

他以前并不知道两个人都关系,虽然极为敏感,可这一段时间他也压根没心思观察别人。

如今突然碰到,也难怪他吓了一跳。

徐小天吃惊过后,见程维哲扭头看他,顿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对不起……我……”

程维哲松开杨中元,从桌上拿了那包糖递给徐小天:“下午正好路过糖铺,给你买了一包,尝尝喜不喜欢。”

他脸上满满都是笑意,脸颊的酒窝若隐若现,徐小天就着他的手拨开纸包,从里面拿出来一颗麦芽糖,他呆呆放进嘴里,顿时香甜的味道弥漫唇齿之间。

小小一颗糖,这样甜,这样温暖,徐小天努力感受着糖果甜蜜的味道,心头也跟着泛起涟漪。

父亲,我会好好的,是不是?


☆、066生活

学厨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先从洗菜开始;等熟悉各种食材;才能做到切墩。

切墩就是切菜;这个就极为讲究刀工了,从这一步开始,每一次提升;都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学习与练习。菜切得好;刀工漂亮,师父看得上;才正式教授学徒配菜与掌勺。

而这其中,主做面点的白案;又是另外一个派别了。

大梁幅员辽阔,菜系繁多;东南西北,内陆沿海,各地饮食风俗都不尽相同。

在三百年的繁衍生息之后,百姓生活越发富足,对于吃穿用度也越来越讲究。

这也反向促进商业发展。

换句话说,就是大梁的生活,会越变越好。

对于这一点,程维哲和杨中元看得极为清楚,自从韩家陨落之后,御茶皇商青黄不接,近几年也只有仲水城蔡家与衢州府林家还算出色,但同行业里独占鳌头的夏家却不能相提并论。

程维哲拜韩世谦为师之后,对做茶越发上心,这些年对皇商的动向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现在不能离开,却并不代表只能平白等待。他认真跟韩世谦学习,又去茶园种茶,等待未来有一天能厚积薄发。

同他一样,杨中元也这样认为。所以他现在总是不厌其烦给徐小天讲如何挑选食材并处理干净,想让他每一步都走得稳,走得巧。

他跟程维哲对徐小天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期待,不说让他当什么名满天下的厨神,但既然要做这一行,手艺过硬,食客爱吃,那才是一个好厨子应当做的。

当然,如果徐小天在厨艺上天分十足,那努力拼搏一番,他们也乐见其成。

大概是徐小天身世坎坷,所以他们两个总是不自觉放软心思对他。周泉旭觉得,他们两个提前感受到了做父亲的辛酸苦辣,也挺好。

在徐小天开始帮铺子里忙活之后,杨中元身上的重担可算减轻了一些,虽然大部分的活计还是由他来做,不过铺子里多一个人忙碌,一家人都觉得踏实。

一个人努力得好不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谁而努力。

心里有点目标与方向,做起事情来总是特别有干劲。精神上的满足,比什么都令人愉悦。

时间就在忙忙碌碌之中滑入十月,天气转寒,百姓们也从单薄凉快的棉麻衣服,换成夹袄来穿。杨中元一家子陪着徐小天给徐安烧了三七、五七,看着这个孩子越来越开朗。

徐小天是个性格很坚强的人,无论他年纪多小,也无论人生怎样坎坷,他除却在头七那些时日哭过,之后日子却再没掉眼泪。

但是每日早晚给徐安上香扫茶,他却从来都没少过一次,每一次都恭恭敬敬,认真而严肃。

杨中元知道,他这是把徐安放进心底,他想念父亲,却也努力叫自己好好生活下去。

这个懂事听话的孩子,很难叫人不心疼。

天气转凉之后,杨中元特地休店一天,拉着一家子去逛街购置冬衣。

徐安过世的时候,他离开铺子许多天没开门,再回来时程维哲跟他讲,食客们经常过来问什么时候开门,并且这边没得吃了,也没有再去孟记。

这对于杨中元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惯了好味道的人,一旦没得吃了,也不会再屈从差一些的。

杨中元甚至不用动半分脑筋,他只要努力把自己做到最好,就能让孟记丧失大半生意。孟记每一天比以前差的钱,都够孟条晚上睡不着觉的,更何况生意是越来越差,差得都快没办法维持成本了。

有时候,堂堂正正的实力碾压,才是最有利的竞争。

孟条估错杨中元的能力,也小看了他的坚韧。他以为人人都跟以前那些心智不坚定的人一样,随便吓唬吓唬,就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可他似乎并不明白,要想自己立于不败之地,首先得要自己能有那个实力才行。

杨中元没来之前,孟记或许可以做到这一点,可杨中元来了,他就再也不是厨艺最好的那一个了。

他尝过杨中元的手艺,却拒绝去接受这一点,一味地跟以前一样挑衅,只会让他输得更惨,更难看。

杨中元看着孟记门庭冷落,他却根本不怜悯。

他为什么要怜悯呢?他靠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提高自己,努力让食物保持最好的状态呈现给食客。商场如战场,他赢了,不是靠的歪门邪道,纯粹是因为他手艺更好而已。

所以,当杨中元一家休业出来添置冬衣的时候,路过孟记,看见孟条阴沉沉看着他,也压根就没往心里去。

到是程维哲,扭头看了孟条一眼,突然对他露出一个笑容。

程维哲喜欢笑,为人开朗大方,这一点雪塔巷的人都知道。他跟孟条做的是完全不同的生意,孟条也没有对谁都总是阴森刻薄,所以还是能偶尔说上话的。

但也仅此而已。孟条这个人,雪塔巷没人喜欢,却也没人招惹。

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谁都不想惹事。孟条就像一条斑斓的毒蛇,他总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随时准备给人致命的打击。

可惜,他的两次打击,用在杨中元身上并没有什么用。

反而激起了杨中元的反抗之心,他也做了拉条子,彻底把孟记的生意抢走大半。

程维哲同杨中元关系十分好,巷子里的人都知道,因此孟条看见程维哲冲他笑,也没有像以前那样给个笑脸,反而冷笑一声,扭头不再搭理。

程维哲挑眉,目光在他身上一扫而过,仿佛不留半分痕迹。

再好脾气的人也有逆鳞,而杨中元就是程维哲的逆鳞,欺负杨中元,就相当于欺负他,所以程维哲自打上次之后就埋了一条线,他等待着,期盼着,那条线连根拔起,让孟条自食恶果。

丹洛的商街十分繁华,深秋时节,家家户户都要备齐过冬之物,因此商街人头攒动,着实让杨中元吃了一惊。

“哎呀,今个怎么这么多人。”杨中元紧紧牵着徐小天,生怕他在人群中走丢了。

杨中元初时怕这里有程家人在,并未跟往常一样同杨中元亲近走在一起,反而在他身后陪着周泉旭。周泉旭说起来在丹洛生活几十年,却很少来商街,此番竟然是四个人里最高兴的那个。

“小元,人多多热闹,我们多玩玩,给小天多买点零嘴回去。”周泉旭嘱咐道。

杨中元点点头,低头问徐小天:“小天,你累不累?我抱你吧?”

“元叔,不用了……我都十岁了。”徐小天有点不好意思,但商街人真的有点多,他个子矮,人也瘦小,走起来十分费劲。

自从他跟了杨中元学厨艺,对他们的称呼也变了,从最开始的杨叔、程叔、周爷爷,到现在的元叔、哲叔与爷爷,听起来就亲近许多。

杨中元知道,这是徐小天真正把他们当成家人,并且也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一份子,他能这样融入这个小家庭里,杨中元十分高兴。

“十岁怕什么?十岁不还是孩子,你这么瘦,叔抱得动你。”杨中元弯下腰,想要抱起徐小天。

徐小天既有些期待,又有些羞赧,他低着头,脸颊微微泛起红晕。

他觉得自己是大孩子了,被叔叔抱着走,实在不太像话。

就在这个时候,程维哲突然拦住杨中元:“我来抱吧,你最近太累,今天好好休息休息。”

程维哲说完,径自抱起徐小天,对他道:“小天,人太多,你容易被碰到,所以才抱起你。等到了铺子里,就放你下来,没关系的。”

他高大结实,手臂很有力气,稳稳抱着徐小天坐在他怀里,杨中元走在一旁不停指着商街各式各样的铺子,远远看去还真如一家三口一般。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一身半旧不新的褂子,头上一条灰蒙蒙的发带,不由自主皱起眉头。

他趁杨中元的注意力被街边的摊子吸引,小声对徐小天道:“小天,待会儿你元叔要是不肯买新衣服,你记得说些好听的。”

徐小天把目光转回程维哲脸上,认真问:“哲叔,为什么是我来说?元叔不是一向都很听你的?”

程维哲无奈笑笑,小声嘀咕:“你看,咱们家,还不都是他说了算?他才不听我的,倔驴一个。”

徐小天被他形容杨中元的话逗乐,难得扬起嘴角,他软软坐在程维哲怀里,用憧憬的目光看着杨中元:“哲叔,我以前总觉得父亲是最有本事的人,现在又觉得元叔也很有本事。你当然应该听元叔的。”

程维哲黑了脸,腾出右手刮他鼻子:“臭小子,不是我帮你扔没切好的胡萝卜的时候了?”

“哲叔!”徐小天被他气红了脸,伸手去捂他的嘴,“你不讲信用,说好了不说的。”

“好好,那你帮我劝劝你元叔,他啊,对谁都掏心挖肺的,就是不知道对自己好一点。”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消瘦的背影,目光深邃,仿佛蕴藏着世间最深的感情。

徐小天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杨中元,小声问他:“哲叔,你们会成亲吗?你会一辈子对元叔好吗?”

程维哲有点惊讶于徐小天这样问他,他回过神来,扭头看向徐小天。

却见小小的孩子满脸都是严肃,于是不由也跟着认真起来:“小天,我跟你元叔啊,是天底下最般配的人,你元叔这么好,当然只有我跟他能成为伴侣,你说是不是?”

徐小天被他自夸的话震惊到,好半天才缓过神来,说:“哲叔,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成熟稳重的人,结果……”

程维哲好奇问他:“结果什么?”

“结果发现你真是脸皮太厚了。”


☆、067爱情

程维哲没想到徐小天还会这样顽皮一句;顿时笑了:“对;你哲叔我别的不行,就是脸皮厚。”

徐小天一直少有表情的漂亮脸蛋难得因为这句话扭曲了一下;程维哲笑出声来,伸手拍了拍他后背:“你啊;年纪还小;活泼一点多好。”

他这一次说得倒十分温情,徐小天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伸手环住程维哲的肩膀;小声说:“我不能,也不敢。”

程维哲很诧异,在他看来,小孩子本就应该无忧无虑、天不怕地不怕的,并没有什么不能或者不敢这样的事情。

他看了一眼认真蹲在摊子前挑选碗筷的杨中元,不由摇了摇头。

就算出门来,为何还是围着这些食具打转?

徐小天也回头看了一眼,见杨中元没有注意他跟程维哲,于是终于咬牙道:“小时候,父亲不在家上工去,我听到有人在外面说‘这家的孩子长得可漂亮,弄去出卖了,肯定能卖大价钱’,我害怕,后来也不敢在外人面前笑了。”

孩子的声音很稚嫩,可就是就是这样稚嫩的嗓音,却说出之前那一番话来。程维哲不由抱紧他,心中跟着有些难过。

大人们或许不觉得,自己一句略带着恶意的玩笑话,会让一个孩子记忆尤深,会让他战战兢兢,不敢笑也不敢哭。

“小天,以后家里这么多人,有我,有你元叔,也有爷爷,我们都会保护你,你不用再害怕了。”

徐小天把头埋进程维哲的肩膀里,闷声道:“哲叔,你别告诉元叔,他心软,会难过的。”

他说完,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也别告诉爷爷,他身体不好。”

“好,”程维哲轻轻拍着徐小天的后背,继续道,“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我不会告诉别人。”

这边叔侄俩说得起劲,那边杨中元也终于不再盯着瓷器摊子瞧,回过头来叫他们:“你们两个玩什么呢?快走了。”

周泉旭回头冲程维哲笑笑,他大概是听到了徐小天的话,却什么都没讲。

这孩子命途坎坷,却极为纯善。他话少,总是冷着脸,却知道心里疼惜别人。他同样还很敏锐,知道这个家里,有什么话可以对程维哲说,而另外一些话,却只能对杨中元讲。

他是个很有分寸的孩子。

周泉旭对他好,他也对周泉旭十分孝敬。这样的人,才值得掏心挖肺,才值得放心去关怀。

一家子走走停停,几乎把半条街都逛完了,杨中元十几年没出宫,回来以后又忙着带着爹爹离开杨家。后来开了铺子,更是没有时间。

如今难得出来逛一圈,他看什么都有趣,瞧什么都喜欢。

周泉旭依着他玩,而程维哲更是不会说什么,他只是仔细抱着徐小天,在他旁边答话,给他提提挑选意见。

左胳膊抱麻了换右胳膊,酸了再换回来,半句累都没讲。

徐小天也难得来逛一次街,他年纪小,一开始还有点拘谨,但是程维哲态度一直很纵容,他也就放开了胆子,四处看了起来。

他看上什么,周泉旭就拿起来给他玩,但他喜欢什么从来不说,不过周泉旭却能看得出来,不等他放下,就会主动买下来。

一开始徐小天十分不好意思:“爷爷,我不要,别费钱。”

周泉旭就佯装生气,捏捏他的下巴:“那可不成,你是咱家最小的孩子,必须想要什么买什么,家里还是爷爷做主的。”

等到杨中元终于尽兴,想起他们此次出来是买冬衣的时候,太阳已经略微有些打西了。

杨中元这才哎呀呀叫起来:“快点快点,买了衣服还要回去蒸馒头呢。”

程维哲好笑看着他,走到人少的地方把徐小天放下来,让周泉旭领着他走前头。他活动一下手臂:“你啊,跟个小孩子似得。”

杨中元这会儿还有些兴奋,讲话就不怎么走脑子:“我这不是小时候没玩上嘛,到了这个岁数才好歹逛次街,多不容易……”

他说到后面,才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忙住了嘴,偷偷看了程维哲一眼。

程维哲心里又酸又软,酸的是他只有这样不经意间才会说一字半句经年旧事,软的是他说完害怕自己听到,偷偷瞧上一眼。

这个人,真是让他疼到骨子里,也爱到心坎里。

“你啊……”程维哲叹了口气,借着串流而过的人群,把杨中元堵在街边铺子的角落里,狠狠与他交换了一个甜蜜的吻。

在这样一个环境,他却吻得十分虔诚,仿佛杨中元是最喜爱的珍宝,需要捧在手心细细呵护。

大概是他太认真了,杨中元竟有些忘记此情此景,他不由自主张开嘴唇,任由对方跟进一步的亲昵。

这是他们第一次这样亲吻,这种感觉似乎比唇瓣之间的轻微碰触更让人心绪缭乱,杨中元觉得自己心跳猛然加速,“砰咚、砰咚”,让他整个人都跟着沸腾起来。

而作为主导者的程维哲,却也越发觉得有些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他们的气息紧紧的纠缠在一起,带来了两个人更温热的接触。

直到杨中元觉得喘不过气来,才猛地推了一把程维哲,自己往后缩了缩头。

程维哲觉得颇有些没有尽兴,但这里人太多,他也不好再有其他动作,只能稍稍分开彼此接触的唇瓣,低头盯着杨中元瞧。

杨中元脸颊很红,而刚才使用过度的嘴唇更是看着异常湿润,他急促地喘着气,抬头白了一眼程维哲。

只消这浅浅的一眼,就叫程维哲呼吸更重。

杨中元眼神乱窜,就是不好意思看程维哲,他提醒他:“大街上,注意点。”

程维哲不经意地去牵他的手,杨中元缩了缩,却还是被他紧紧握住,一路追赶周泉旭与徐小天。

天很蓝,人很多,他们两个牵着手,仿佛刚定亲的小青年一般,一个走在前面偷偷笑,一个跟在后面咧着嘴。

他们年少相识,人生的前十年是磕磕绊绊一起走过的。他们跟别的小伙伴打过架,也因为顽皮被爹爹们责骂,一起下河摸过鱼,也偷过田里的地瓜。

可没有哪一次,像如今这样,让他们既觉得不好意思,又想进行下去。

哪怕这条路永远都没尽头,但他们牵着彼此的手,便能一直一直走下去,不停歇,不放弃。

这世间的缘分何等其妙,以前日日都在一起,他们从来都没想过分离。

可久别重逢,他们却看到对方最吸引人的另一面。说他们两小无猜也好,一见钟情也罢,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情是何时而起,又或者是何时而深。

牡丹亭里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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