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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第3章

小说: 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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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上午,我进了十几家店,走遍了一条小街,大概将瑞兰德家的熟人都认识差不多了。他们中除了少数几个对我的黑头发特别感兴趣外,都非常友善地招待我,但是没一个跟我说话的,大都是站在我身边一边略带同情地看着我一边自言自语,我估计自己聋哑人的名义这次是彻底坐实了。我也懒得解释(实际上是解释不了),由他们去了。瑞兰德爸爸每次介绍我时都会说的那个短语应该是我的名字了,我不知道什么意思,但是其中一个字肯定和他们家那匹马有点关系,音节差不了几个。

  午饭是我们回到店里后瑞兰德妈妈又从家里带来的,我们三口在店里吃了午饭,歇了会,瑞兰德爸爸又带着我去了几个更远的店铺,最远的店甚至隔了几条街。去的地方多了,我才发现这个小镇并没多少高大建筑,不知道是因为习俗还是因为没有物力财力。但这并不能妨碍我喜欢上这个小镇,因为这里民风纯朴,像极了我小时候的农村老家。

  晚上回到瑞兰德家,我甚是兴奋,比以前任何一天更盼望瑞兰德回来。我终于有东西送给她了,今天一天我可是收了一堆见面礼呢,吃的,穿的,戴的,抹的,玩的,防身的,吓人的可是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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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分赃
更新时间:2008…9…30 21:48:49 字数:2118


  这天晚上,瑞兰德妈妈估摸着瑞兰德也快回来了,就将饭菜端到屋里,一边与瑞兰德爸爸聊天一边等她。
  这时,只听院中传来一声女孩的尖叫,像是见到了什么极可怕的东西。二人急忙跑了出去,只见瑞兰德脸上挂着泪,却笑骂着追着我打,而我已经捂着嘴笑得快直不起来腰了,另一只手里拿着白天玩具店老板送我的面具。

  瑞兰德没力气,打身上一点不疼,片刻后她自己先累得没劲了。瑞兰德妈妈笑着把我们俩拉进屋,瑞兰德见她妈妈一手拉着自己时还一手拉着我,赌气从她妈妈手里挣脱出去,朝我狠狠地瞪了一眼,嘴撅得老高。我连忙将笑容收了起来,摆出一幅苦瓜脸算是给她赔罪,结果忍了片刻还是没忍住,又笑了起来。这女孩,平时看着挺像个大人,关键时刻竟然这么胆小。

  饭桌上瑞兰德没正眼瞅我一眼,还挺记仇。

  吃过饭收拾完,我“腾腾腾”跑进小屋,回来时怀里已经抱了不少东西。除了那条服装店女老板送我的裤衩没拿来,我把今天得到的礼物全抱过来了。

  “哗啦啦”往桌上一堆,瑞兰德的眼立马就直了。我偷偷看着她眼睛,倒映的烛光不停在她眼中跳动,她的睫毛也在微微颤动,缓缓小幅度转动的眼膜晶莹如水,好象已经动心了。

  我从那堆东西中又捡出那张面具,放在脸前朝她晃了晃就拿了下来,然后递给她。瑞兰德一把把面具抓过去,又朝我撅了下嘴才露出浅浅笑容。呼,终于给我好脸了……我将那跟蓝色头绳递给他,然后在自己脑后比划了两下。瑞兰德当下就接过去,把自己头上的金色发带解了下来,又将那条蓝色的系上去。然后转过身去让我们三人看。

  金黄的头发,蓝色的发带,蓝色的连衣裙。我的心猛跳了两下,或者是猛然软了两下也说不定,原来瑞兰德的背影也能让如此震憾……

  我们在大厅忙活了一个小时,终于将那些东西分配均匀了,零食、发带、面具、哨子、油画、木雕水车、驱蚊药这些统统归瑞兰德所有,而我,仅分到了一把防身用的黑铁匕首,除此之外,就剩那条没拿出来的裤衩了。

  这女孩,怎么比我妹妹还狠呢?55555555

  生活一旦安定下来,日子就过得快起来。

  一个星期后,我的木工技艺提高不少,反正金蛇剑是不会再从我手中出现了。街坊邻居我也差不多都熟了,见了面他们都会亲切地和我打招呼,自然是以招手微笑的方式。他们对我的称呼我也快明白过来了,应该黑发小子或者黑发娃儿什么的……

  这条街上没有与我年纪相仿的人,隔条街有那么三四个。可能是他们的风俗,竟然都留着胡子,整得跟三十好几似的,只能从他们的声音及他们父母的年龄来判断他们的真实年龄。我对这几人颇有好感,同龄嘛。

  他们知道我又聋又哑,每次见面也只是微笑点头打招呼。这几人个个带剑,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但我却知道他们无非是装装样子,真到战场上可能一下就吓瘫了。这就跟我们社会刚兴BP机时每个小青年都争取弄一部别腰上差不多,未必真有啥业务,穷显摆,当年我也那样……不可否认,其实现在我还那样,因为我配把剑挂腰上的心一直在蠢蠢欲动。这就是传说中的臭味相投吧。

  这天中午,我拿着瑞兰德爸爸帮我画的店旗,向邻街送一张小板凳。送完回来,只见前面一人背影十分熟悉,跑过去一拍她肩膀,那人转过身来,正是瑞兰德。我朝她一笑,看见她手中拿着空空的木盒,便知道她应该是刚给人送完东西要回酒馆。瑞兰德还是第一次大白天在街上碰见我,惊喜之下,笑得极为灿烂。她转过身来就正对着太阳了,一手遮在眼上,抬头笑着看着我。又咕哝了一遍那句我听了很多遍的话,便扯了扯我的胳膊,要我和她一起走。从这里我们还能同行一条街,如果我没有记错路的话。

  此时将近午饭时间,街上并没多少人,我和瑞兰德就在安静的小街上并肩走着。我一米八的个子,瑞兰德可能将近一米七,比我矮半头。我故意走得离她近些,暗中比了比,觉得在我们两个都站着的情况下,她把头依在我肩上应该很合适,如果能有机会和她同坐火车的话,我一定要在她犯困时毫不犹豫地贡献出我的肩膀,那该多美啊……

  正在我胡思乱想之时,那几个同龄的长胡子青年从一家店里出来,正好看到我们。四个人见了瑞兰德高兴得跟什么似的,立马精神起来,当时就年青二十好几……我直接被他们忽略了。瑞兰德见了他们也挺高兴的,看起来是儿时玩伴。瑞兰德介绍我这个“黑发(毛?)娃儿”的时候他们才想起来和我打招呼,热情地和我抱成一团,有个更逼真地在我背后拍了两下。我心说,这美女效应也太明显了吧,平时怎么没见你们跟我这么亲热啊。

  不过,看到瑞兰德有真心喜欢她的朋友我还是很高兴的。何况这几个人笑起来爽朗大方,我并不讨厌他们。

  (很想说〃我是很用心的在写这本书〃;但这里用心写书的何止我一个?所以这不能成为让书友收藏这本书的理由。那么;我用我的坚持来说话吧。我用自己的和少数几个朋友的鼓励做为动力吧。100天后;这本书会有40万字;到时候我会有更多的朋友吗?希望更多的人见证我的努力。希望更多的人看着这本书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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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敌意
更新时间:2008…10…1 16:31:50 字数:2133


  又过了半个月,瑞兰德爸爸的手艺我算是彻底学会了,甚至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势头。对语言的学习,我也更上一层楼,知道了小镇叫沃斯坦,至于常用语,“板凳”、“擀面杖”、“刀片”之类自然不用说,就连“早上好”、“您吃饭了吗”、“快回去睡觉吧”这样的常用语我也能听懂并且说出来了……(汗)
  和他们对话还是有相当难度的,他们一聊家常或者无规律地天南海北胡侃我就傻了,是以,我仍然是个聋哑人……我也装习惯了,在人前开口除了吃饭就是打哈欠,现在才知道就算是个哑巴也没什么,因为可以自己偷着乐。至于聋,则不是我能想象的,毕竟我其实能听到声音。

  自从那天在邻街遇见瑞兰德之后,那四个长胡子青年对我态度大为改观。再见到我的时候都会很热情地和我拥抱,我将其理解为这是托了瑞兰德的福。这四人中只有泰格比我高点,而且颇为帅气,另有一人和我一般高,长相憨厚老实,叫桑杰斯,剩下俩是双包胎兄弟,都比我矮两公分,腰圆体壮,分别叫大山姆,小山姆。

  这天刚送完东西,回店里的路上听到身边院墙里一阵“乒乒乓乓”声,好象有人在里面对打。我走到门口,大门半掩,从中间一米宽的空间向里看去,只见泰格和桑杰斯正在里面执剑对打。看他们表情凝重,而旁边观战的大山姆神色轻松,我就知道他们这是在练习。

  我曾经暗中评估他四人战力,把桑杰斯排在了首位。此时实情正是如此,桑杰斯稳重冷静,总是先守后攻。泰格虽然攻势凌厉,但还没到能一招将桑杰斯制伏的程度,在他的攻势尽时,便只能被动格挡着桑杰斯挥来的重剑。打了片刻,泰格动作已经慢了下来,桑杰斯也微露疲态,但显然他比泰格更能坚持。

  这时有人拍了下我的肩膀,将我吓了一跳,看得太入神,有人走到身边也不知道。转头一看,正是小山姆,可能他在我身边站了挺长时间了,看出我对击剑感兴趣,不由分说拉着我进了院子。

  院子里的人见我们两个进来,都停下动作,朝我们打招呼。小山姆呜哩哇啦说了一阵,然后指指我,那意思好像是说我在外面看了很久了,要找个人和我练练。

  泰格朝我一笑,便走过来将剑交给我,把我推向院子中间。老子打群架的时候你们还在拿着竹竿当马骑呢,跟我练,你们还嫩了点。我敢肯定,真正性命相搏他们没一个是我的对手,可要说到比剑,我还是歇了吧。就算是我近视到和我妹妹一样,我也看得出来他们打得有板有眼,如何发力,如何上步,如何格挡,如何借助腰力等等等等都很有讲究,让我一个毫无经验的人去和他们比剑,简直是开玩笑。

  我连忙推辞,马上就从场中走出来要将剑还回去。这时桑杰斯笑着收了剑,走到大山姆身边,将他推到了场中。我看换了个比我矮的,胆气没来由为之一壮,又被泰格他们推搡几下,推辞不过,只得来到场中。他们用的铁剑都是没开锋的,被砍到也不会受伤,只要小心点不被刺到就行。

  我和大山姆拉开架势,在院中一边对视一边绕圈走。我会打群架,会用板砖,甚至会用片刀,可就是不会用剑,我还深刻地记得在网吧里用钢剑把右手迸伤的经历。凭着自己有些打架经验,我才敢站在场中来试试自己的斤两。

  转了两圈我就不耐烦了,朝大山姆急奔两步,一剑斩向他胸口。

  我这一剑又狠又快,携着风声,看得旁边观战的三人不住点头微笑。当我自己也为这一剑满意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大山姆既不挡也不避,反而朝我冲来。我正考虑要不要收力时,大山姆左手已经扬了起开,“咔嚓”一声将我的剑锋抓住,他左手上竟然戴着一只金属丝手套,我微一错愕,等反应过来时,他右手剑尖已经架在我膊子上。

  我当时那叫一个气,敢情刚才那三人是笑我上当了,这不逗我玩吗?对付我一个新手还耍诈。我生气把剑摔在地下,掉头就走。

  泰格和桑杰斯连忙过来拉我,一边比划着向我道歉,一边笑骂大山姆。大山姆可能也觉得不好意思,红着脸过来跟我陪罪。我也不是那拿得起放不下的人,自嘲地笑了一下,轻轻一拳打在大山姆肩膀上,表示我已经不生气了。然后我比划着自己有事得先走,他们将我送到门口,又回去练剑。

  我刚走了没几步,便听到从院子里传来四人的大笑声,还听到有人提我的名字。我当时就沉下脸来,向店铺疾走。

  亏我还拿他们当朋友,竟然从头到尾都在耍我!如果我真是聋哑人,说不定就这么被他们一直骗下去了。

  PS:呃,在这里说些题外话。最近因为写小说的原因,就没怎么玩dota,结果我dota水平大降,每天晚上玩一盘,连着输了好几天,被同学好好鄙视了一把……dota都玩不好,还怎么写好以dota为背景的小说?反正我是这么想的,呵呵,也算是为自己打游戏找理由吧,实在太想玩了。于是前天和昨天一直没写小说,陪着几个同学在VS七级房开黑店,两天下来果然有成效,水平快要回到颠峰状态了。现在他们都陪着从外地来长春玩的同学呢,我女朋友也回家了,十一长假啊,我又可以安安静静写小说了。吼吼,希望存稿越来越多,啥时候想玩dota了一个月不写也能保证更新就好了。做梦中……

  努力努力,共勉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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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婚礼
更新时间:2008…10…1 22:52:38 字数:2042


  接下来几天,再遇到泰格他们四个我都装做看不到,即使他们主动和我打招呼我也只是寒着脸礼节性地点下头。他们自讨没趣了几次以后索性不再搭理我。
  这天我起得格外早,锁上网吧大门向瑞兰德家走去。

  太阳刚刚升起,阳光一缕一缕有如实质刺破云层散射成一个半圆形。西方的几片云彩被光线照到,一半明亮一半暗淡。晨雾只剩下低低的若有若无的一层流动在脚边,几只勤快的鸟儿已经飞到房顶上,院子里的树上唱起歌来。街上行人稀少,无不是在为一天的生计忙碌着。

  我心情甚是畅快,若不是考虑到一个哑巴突然唱出“太阳天空照,花儿对我笑”会吓死心理脆弱的人,我早就温习那首一年级时的经典曲目了。

  吃过早饭,瑞兰德竟然没有上班去,而是和她的父母笑谈着什么。而瑞兰德爸爸也没有带我去店铺的意思。

  等瑞兰德爸爸妈妈进屋收拾东西,瑞兰德忽然wou地一声欢呼起来,然后欢笑着原地转起圈来,转了几圈又来到我身边,拉着我一只手,围着我转啊转。我不明所以,但看她如此高兴,自己也跟着高兴起来,陪她一圈一圈转着。等瑞兰德爸爸妈妈出来的时候,瑞兰德额上已经见汗了。

  他们家在小镇的东半部,我们出了门继续向东走,已经看到了东边城墙时才停下脚步。一块十余亩的草坪上聚集了不下两百人,越走越近,便听到人群中传来欢呼和音乐声。

  来到跟前,从人群外围走来一对中年夫妇,笑着和我们拥抱。那妇人从旁边取来一个小小的花环给瑞兰德戴在头上,然后满脸赞赏地看着瑞兰德的脸。瑞兰德道过谢,将头扭过来,朝我做了个鬼脸。她做鬼脸表情并不夸张,只是将眼睛瞪得更大些,嘴微微嘟起来。这都没什么,最能吸引我的是她做完鬼脸后不自觉展现出的那个微笑,纯真,毫不设防。

  瑞兰德爸爸妈妈被那对中年夫妇带走了,瑞兰德拉着我挤进了人群。一百多人围成一个大大的圈子,圈子的北边搭起一个三米高的木架子,上面几个白衣黑裤的人在上面吹着、弹着、敲着,我对他们文化了解太浅,也不知道那些乐器具体叫什么名字。但应该脱不了笛、琴、鼓的范围,乐声轻快活泼,听了让人神清气爽。架子下面是几个小丑打扮的人,有在地下倒立的,有拿着四个布球在手中抛来抛去的,还有利用身体的柔韧性做着各种高难度动作的。最吸引人的是一个满地乱蹿的小丑,他一手拿火把,一手握酒瓶。走到人前,仰头灌一口酒,将火把放在嘴前,对着人就将酒喷了过去。尽管他拿捏有度,伤不了人,还是把不少女人吓得惊叫出来。然后惹来周围的人一阵欢笑。

  圈子中间是数十人两两一对在跳舞,女人都带着瑞兰德戴的那种花环。看到这,我已经猜出这应该是某人的婚礼了。瑞兰德拉着我就要往跳舞的人堆里冲,我赶紧双手拉着她的胳膊,把她拽住。她不解地看着我,我连忙跟她比划我不会跳……瑞兰德满脸失望,朝周围看了一圈也没找着年龄相仿的熟人,忽然狡黠一笑,跑到我身后,双手推着我的腰就要把我往里推……

  趁这功夫我也看清了,其实他们跳的舞十分简单,只要随着拍子挽着自己的舞伴跳着转圈就行了,每跳三下转一个小圈,在转小圈的时候同时要注意跟着人群转大圈,每转三个小圈,要往圈内或者圈外走两步踢一腿……

  被瑞兰德推了一半路,我索性自己向前走起来,她看我已经就范,两步跑到我身边,带着笑疑惑地看着我,这次轮到我向她做鬼脸了,之后率先向前面的露天大舞池跑去。

  我俩顺利地插进跳舞的大圈里,我一边顺着大圈向前走,一边向瑞兰德伸出右臂。瑞兰德微笑着抬头看着我,右臂轻轻挽在我胳膊上。还没等我细细品味这与瑞兰德手挽手四目对视的感觉,我俩不由自主地随着人们转起来。

  转了几圈,我才真正理解了什么叫眼高手低。每三步转一个小圈,看似容易,我却常常转一圈半,或者只转了大半圈,这样就造成了下面的情况:每过三个小圈别人都向内或向外走两步踢一脚的时候,我们俩向前或者向后走两步,踢人……

  这个时候瑞兰德那嗔怪的表情让我只想大笑却又不敢笑,旁边那么多人看着呢,丢人哪。

  人在这种有节奏的蹦跳中体力消耗并不大,或者是有音乐在提神也说不定,反正我们俩跳了十多分钟了还一点都不累。此刻我的舞步也渐入佳境,瑞兰德终于不再用那种嗔怪的眼神看我了。

  等我闭着眼也能配合瑞兰德的舞步时,我才有闲看身边的人。这一对对男女大都像瑞兰德一样兴奋,大概因为他们镇上人少,很久才会碰上一次婚礼吧。那些带着花环的女子,小的才十四五,大的已经三十上下,但衣着无不朴素得体,转动间脸上带着欢乐的笑。而男人则最年青的都在二十岁上下,他们留胡子的风俗实在太影响我的判断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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