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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毒伯爵-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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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的箭袋能装二十四枝到三十六枝箭不等。如果你想的话,我能帮你做一套装有七十二枝箭,并能快速取箭的特殊箭袋。”赫玛鲁说道,“只是我觉得花这么大代价做这种东西似乎有些不划算。”
    “没关系。”妮可大方的说道。
    ……
    为妮可制作的箭袋并不顺利。赫玛鲁直到快回到崔因格镇,才把那具能装下大量箭枝的箭袋做出来。
    同时产生的,还有一堆报废的半成品和失效的材料。
    “赔本了。”赫玛鲁抱怨道。
    妮可冷冰冰的问道:“要我补偿你吗?”
    “那倒不需要,原本的成本也考虑到了成功率的问题。只是这一次的运气不太好,毕竟空间和时间有关的魔法的难度总是特别大。”赫玛鲁解释道,“说到补偿,我们还是先把那颗古树种下去吧。”
    “你确定能种活吗?”妮可问道。
    “除了阿维利人和某些顶尖魔法师,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人更了解种树这种事了。”赫玛鲁毫不脸红的自夸道。
    他当然不是植物魔法的专家。不过,说到种树,赫玛鲁做的的确不错。
    他有知识,关于植物的很多研究,他都有所了解。虽然,所有的了解都只是涉猎,并不深入,但架不住赫玛鲁记忆力太好,知识全面。
    而同时,赫玛鲁还有巫术这个武器。
    他能用巫术‘净化’自然古树之种被白狮之牙做的手脚,将它重新调整成适宜生长的状况,就能在接下来的阶段继续保证这棵巨大的小树苗茁壮成长。
    白巫术的净化,红巫术的强化,以及黄巫术借用自然之力,都会对这棵‘小树’产生影响。
    有利的影响。
    不管怎么样,妮可没有更好的人选。所以,她把树种交给赫玛鲁,看着他在密语之林中央种下,在附近绘制出一个看起来粗糙丑陋的大圆环,在其中填上十数种材料堆成的线条,就这样不再理会了。
    “这样,就可以了?”洁琳丝对这个巨大的圆环很是好奇,问道。
    赫玛鲁笑了笑,没有解释。这个巨大的圆环就像是幼童随意绘出的圆圈放大数千倍的结果。但其实,那些粗糙的线条是由更多精确的图案累积而成,其中那些不同材料零零乱乱堆起来的小石堆,小方块,全都是不同巫术的组成部分。
    这个巨大的圆环,就是一个由数十种巫术构建成的系统。
    
   

第131章 收获与风险的轻重
    第131章收获与风险的轻重
    突袭苦修者教派,为赫玛鲁带来的即有利益,也有风险。
    好消息是,赫玛鲁获得了几枚质量颇高的魂石和血淬晶,拿到了白狮之牙的拳术秘传和秘药配方,和妮可的势力结成临时联盟,并说服了妮可把自然古树的种子安置在了他的地盘上。
    自然古树,并不是一株单纯的乔木而已,除却那巨大的树干和繁茂的枝叶,它更大的用处,也许妮可并不知道这棵古树,能够让它所依附的整个森林都成为一个整体,具有更强的****气候、水质和土质的能力。
    这个作用,只在懂行的人手里,能发挥作用。有了这株巨树,赫玛鲁的密语之林的资源出产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会有质的提升。
    更别说这棵巨树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财富了它修剪下来的枝条,树叶,以及果实,都是不错的材料,可供制作武器防具,制药用。
    为了这棵巨树,赫玛鲁不惜使用了价值数千金币的昂贵材料和数枚品质不低的魂石来构建那一组巫术。希望,这棵巨树不会让他失望。
    但突袭白狮之牙,也是有风险的。
    布莱克的弟子,实力要比那个衰老的布莱克更强,他的风格也更富攻击性。在他成为掌权者,将元气仍在的白狮之牙掌握在手中之后,将会成为赫玛鲁更大的敌人。
    虽然赫玛鲁做了些误导对方的痕迹,但毕竟是仓促的伪装。虽然白狮之牙的苦修者多半不会有什么人精于辩认痕迹,但被看穿真相的可能性仍在。
    所以,赫玛鲁仍然将白狮之牙当作潜在的敌人,而且是排名比较靠前的那种。
    说起来,赫玛鲁的敌人并不算少。
    “也许,我们该给赤金商会一记狠的。”赫玛鲁自语道,“我先劫了他在北部地区一年的收成,大概会让他的资金上出现一些缺口,要弥补一些缺口,想必赤金商会就要有所行动了吧。”
    “你猜的没错,这段时间,赤金商会尤其是西北部地区的分部一直在压低各个中小型商会供应商的价格,提高了征收的租金,并且对商会内部的佣工甚至是中下层的管事,都克扣相当数量的收入。”菲尔娜抱着一堆帐册,踢开赫玛鲁的房门走了进来。
    赫玛鲁一笑上前,帮她捧住那堆份量不轻的帐册,问道:“你既然知道了,大概也有了对策?”
    “我之前选择的办法比较温和,只求尽量不让赤金商会看出什么。”菲尔娜解释道,“但是我很快发现,即使我的动作再大一点,赤金商会的反应也很迟钝。”
    “因为中下层的佣工、管事都心生不满,所以他们的耳目变得闭塞了。”赫玛鲁猜测道。
    “所以,最近我的动作比较大。大概赤金商会也有所发觉了,他们在近来变得相当有攻击性,对于我们所擅长的几个经营领域都有进入的意图。”菲尔娜说道。
    赫玛鲁哦了一声,他不在意的耸耸肩道:“小问题,在资金出现问题的情况下还扩大经营领域,这群家伙一定是烧糊涂了,或者……他们有什么倚仗?”
    “商业之外,还有暴力……吗?”菲尔娜问道。
    “他们得罪的敌人可不止是我们一家啊。”赫玛鲁笑了笑,“赤金商会,以及他们的主子隆德伯爵,是典型的暴发户型贵族。他们的根基不够扎实,又因为一时的繁荣变得骄横,很是得罪了一群人呢。”
    “我试着联系了几家商会,不过镇立商会的名声和实力还不足以让其他商会跟随……”菲尔娜有些为难的说道。
    “我明白了。”赫玛鲁点点头,“这是小事。”
    “小事?”菲尔娜惊讶道。
    “即使不借助安洁丽娜这面大旗,仅以母亲大人的名义都能办到。”赫玛鲁说道,“你去找一下管家老汤姆,就说……”
    赫玛鲁干脆从桌下翻出一张信笺,草草写就,在末尾画上了一个特殊的标记,递给了菲尔娜,“你把信给他,让他帮忙解决这事,这不困难。”
    菲尔娜眨了眨眼,她似乎明白了那位美艳动人的萝拉小姐有怎样的影响力了。
    萝拉其实不过是个子爵小姐,在帝国之都的贵族圈内可谓毁誉参半。但不可否认的是,单单是萝拉的追求者们,就能构成一个相当可怕的关系网。而萝拉,维持这个若隐若现的关系网,靠的并不仅仅是容貌,而是她天生的玩弄权术和人心的天赋。
    在这方面上,萝拉也是个怪物级的天才。她说的话明明不怎么特别,三言两语,轻描淡写,但往往比一个政治家慷慨激昂的演说还要感染人心。有时候不用说话,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就能让一群男人神魂倾倒。
    在赫玛鲁的要求发出后不久,萝拉就有了回应。她大概只是约见了几个贵族和大商人,也不知怎么商谈了一番,就解决了赫玛鲁和菲尔娜的问题。
    帝国西部和北部的几个中小型商会很快联合起来,对赤金商会的经营领域发起了进攻。价格战,流言,甚至低烈度的武力冲突,一时之间此起彼伏,打得赤金商会焦头烂额。
    这些事不用赫玛鲁操心,所以,赫玛鲁选择了更直接的办法。
    那就是直接欺负上门。
    因为,通过塔诺克伯爵的关系,从受了水灾的子爵领转移来的第二批难民和他们的全部家当,在经过德尔克伯爵领的时候,被隆德伯爵的人截了下来。
    虽然难民们的身家并不算富裕,但其中还是有一些富户的。他们的财富,以及这批难民所代表的劳动力,引起了隆德伯爵手下的贪心。
    他们强行扣下了这批人,打算将他们送到赤金商会作为廉价的佣工。
    这种事,赫玛鲁怎么会忍?
    他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勋爵,还没有正式的爵位,但是,在掌握了相当的武力之后,赫玛鲁就没必要在意一个赤金商会。
    现在的他,完全有能力和赤金商会正面对决,尤其是在赤金商会腹背受敌的时候。
    而赫玛鲁一向不喜欢的就是正面对决。
    不过,赫玛鲁还是调集了足够数量的人手。他手下能用的力量并不算多,除却守卫镇子的力量之外,赫玛鲁将手下的大半精锐都带了出来,直奔德尔克伯爵领内图尔斯镇(tours)那里是赤金商会在北部地区的总部所在地。
    图尔斯镇,也是克玛特·德尔克的势力范围。
    “克玛特……野蛮人部族啊。”赫玛鲁叹了一口气,“赤金商会、刺客联盟,还有你所在的巨象部落……你的底牌,一点也不比我少。到底是什么让你有这样的重要性?”
    克玛特的后台比赫玛鲁多得多,而他本身也有相当的实力,至少在传言中,他的名声要比赫玛鲁响得多。
    所以,他引来的其他竞争者的敌意,也远远超过了赫玛鲁。
    这会儿,赫玛鲁来的正是时候。
    他来的时候,正有一群盗贼正在攻击图尔斯镇。但显然克玛特并没真把这个镇子太放在心上,这个交通便利,商业和农业都相当发达的小镇,在克玛特手中发展的甚至还不如土地贫脊的崔因格镇。
    克玛特拿得出手的,只有他的野蛮人手下和赤金商会的护卫。
    “那边的盗贼……应该是正规部队假装的吧?”赫玛鲁问道,“他们的实力还不错啊。”
    “有一部分是正规的军人,有一部分是挑选盗贼团中的‘精锐’突击训练的。”在军队中呆过的希尔瓦看了一会,说道。
    他一直作为下级军官在精锐部队服役,直到退役因生活所迫成为走私者,对于军队的那一套相当熟悉。冒充盗贼团出去“打草谷”,也不是没有做过。
    攻击一方的实力相当强,克玛特的野蛮人手下虽然实力强大,但数量太少,而赤金商会的护卫,显然士气并不怎么高。所以,当盗贼团形成两个扇形分别从两个方向向图尔斯镇正门两侧发动强攻时,这道防线已然是伤痕累累,似乎随时可能崩坏。
    让赫玛鲁惊讶的是,盗贼团居然用附近的树木制作了简易的攻城器械,比如撞车和箭楼车什么的。虽然外形还有些粗陋,但是,这证明盗贼团当中至少有几个懂的工程学的军中技师。
    赫玛鲁正想着要帮哪一边,还是同时把两边都当成敌人干掉……这时候,他突然发现,有一大群轻骑兵从远处猛扑而来。
    隆德伯爵的次子,萨尔逊……竟然是他亲自带队!
    这支轻骑兵,是隆德伯爵手下的精锐部队。他一般很少让他们出现。
    紧随萨尔逊的,是一位骑着亚龙的威武骑士。艾伯特·伯特伦,“鸣雷骑士”。
    “居然是他。”赫玛鲁啧了一声,“来这种小地方,看来隆德伯爵最近很焦头烂额啊,连最大的王牌都拿出来了。”
    荷莉默不作声的看着那高大的骑士。他骑乘的是在本地相当罕见的风属性亚龙种,这种体型沉重鳞甲坚厚的亚龙不能飞行,却能以惊人的速度飞奔。这头足有两吨重的生物飞奔起来时,并不比以速度见长的轻骑兵逊色,
    加速快,速度高,这种强大的生物最擅长的就是以巨大的动能冲撞飞对手,为身后的轻骑兵队伍开创出一条坦途。
    鸣雷骑士的赫赫威名,很大程度上就是来源于这头亚龙。
    “真是羡慕呢。对吧小红小绿?”洁琳丝嘻嘻笑道。
    “洁琳丝?你怎么来了?”
    
   

第132章 精锐轻骑与民兵的强弱
    030120:52:29132。第132章精锐轻骑与民兵的强弱
    赫玛鲁明知故问的盯着洁琳丝。他把镇上的大半精锐都带了出来,洁琳丝又不是笨蛋,怎么会看不出他有大行动?
    所以,洁琳丝的银狼盗贼团,同样带来了大半精锐。赫玛鲁和荷莉都知道这一票人马就跟在自己身后,只是懒得去‘发现’而已。
    “能和这样强大又有钱的猎物作战真是太好了。”洁琳丝大叫道,“赫玛鲁我们上吧!去把他们全都抢光!”
    赫玛鲁嘿嘿一笑。洁琳丝身后,托玛斯和杰瑞尔这两个骑士苦笑了一声,轻轻拉了拉洁琳丝。
    “殿下,你是要我们带着这群盗贼和亚龙骑士率领的轻骑精锐对攻吗?”托玛斯问道。
    “恕我直言,您真的做好准备,牺牲大部分盗贼团的成员去拼一拼胜利的微小机率吗?”杰瑞尔则换了个角度,说道。
    “这不是还有小赫玛鲁嘛。”洁琳丝笑笑道。
    “我们用史来姆冲击团的身份。”赫玛鲁说道,“换上旗帜,蒙上脸,准备攻击。”
    这个命令,让托玛斯们有些疑惑。在他们的印像里,这位赫玛鲁先生并不是这么勇敢鲁莽的指挥者。
    “鸣雷骑士极擅突击,他的精锐轻骑习惯在鸣雷骑士冲突敌阵后扩大战果。他们已经习惯了打顺风战,大概很久没有遇到过其他类型的敌人了。”赫玛鲁扬起嘴角,“不要和他们正面对攻。散开来,让开正面,让他们慢下来,停下来。”
    “想法是好,但是,如果对方的队型不乱,趁我们散开来的时候突击我方阵形的薄弱处,很可能更容易将我们彻底击溃。”希尔瓦提醒道。
    “放心,我们可以让他们见识一下狼蛛勇士与普通战士不同的地方。”赫玛鲁笑了起来,“洁琳丝,你们的人仍然用那个来干扰对手。”
    “不过,我们要等对方分出胜负再上场。”赫玛鲁说道。
    “双方都应该发现我们了。”荷莉提醒道。
    “没关系,我们的人数太少,对方不会把我们放在眼里。”赫玛鲁笑道。毕竟,无论是狼蛛勇士还是银狼盗贼团,从表面上看都只是一群普通的乌合之众。
    赫玛鲁没有看错。以赤金商会一惯的作风来看,他们就是那种自视过高而轻敌的类型。而赤金商会的对手,此时忙着应付那呼啸而来的轻骑兵精锐,自然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对付赫玛鲁这一行人。
    “狡狼,你带你的人,趁这会没人注意我们先绕到那边。”赫玛鲁挥了挥手道,“荷莉,你和剑士队一会负责迎击。你们是最像精锐的队伍,对方十有**会想正面突破你们以击溃我们整个‘乌合之众’。”
    荷莉点点头。
    “但你们不需要和对方硬拼。毕竟轻骑兵最擅长的就是突击,避开,然后游斗。”赫玛鲁说道。
    “行,但是,把阿莱克西斯借我。”荷莉说道。
    赫玛鲁转向站在一旁一脸无所谓的红色巨熊,大概,凭借他这一身重型铠甲和力量,才有能力顶住轻骑兵的正面冲击吧。
    对手是骑兵的话……赫玛鲁突然笑了起来。他蹲下身,在面前摆下几片石片,几朵干枯掉的花,以及一些零零散散不知是什么品种的矿石晶粒。
    不多时,一根根有胳膊粗的黑色岩石长矛,便从面前的地下长出,落在赫玛鲁的手中。
    “炼金术真是方便呀。”洁琳丝笑笑道。
    不用赫玛鲁交待,阿莱克西斯抓起两根长矛,扛在肩上,至于其他的长矛……剑士队的强壮战士们纷纷上前,各握了一根在手中。
    这不是炼金术。
    黄巫术·岩精塑凿,‘沟通’岩石中的土元素,使之按照自己的意愿凝聚,强化,塑形,成为想要的形状。
    除此之外,赫玛鲁还以红巫术对成型的岩精长矛加以强化,使它们能在短时间内具有相当高的硬度。虽然这些石矛笨重脆硬,但作为一次性的消耗武器,却是对付轻骑兵的一大利器。
    洁琳丝的银狼盗贼团,本来就以长矛、马刀和铁丝网作为标准武器。他们跟在阿莱克西斯先生与荷莉的剑士队之后,慢慢靠近战场。
    战场,就是图尔斯镇外那三个方向的道路所汇聚的小平原。
    此时,隆德伯爵手下的精锐轻骑兵已经放缓了脚步,在接近敌人前,他们会放低速度,让马匹稍稍休息一下,但并不停步,以保持马匹的兴奋度。
    这支轻骑兵精锐部队的名字,就叫作鸣雷。
    正如领导者艾伯特本人被称为鸣雷骑士一般,这支轻骑兵也有同样的特点,他们最擅长借助战马的优秀速度和耐力反复冲杀敌阵,一触即走,吞食着敌人阵型的薄弱之处。
    整个鸣雷轻骑就像是一根锯子,在作为刃尖的艾伯特撕开裂口后,以其后的锋利刀刃割裂出现多的碎屑,借助速度,一点一点的以极高的速度蚕食对手。
    这一点,对于他们所攻击的那支盗贼团来说,就是一个恶梦。
    当鸣雷轻骑开始加速时,猛攻着图尔斯镇的盗贼团开始转向。这支盗贼团当中的大多数人都有两种武器,一根长枪,一把宽剑。此时,鸣雷骑士领着数百轻骑猛冲过来,盗贼团当中的老兵立刻呼喝着带领手下的盗贼以小队为单位构建成一个锥形的阵列,举起手中的长枪。
    这是一个对付骑兵的好方法,但,这一点同样也需要看双方的实力。
    盗贼团的老兵经验丰富,握紧长矛的手也很稳定,但他们所带来的盗贼团匪徒却不够看,因为恐惧,很多人手中的长矛都是颤抖不已的,挣扎着勉强对着前方。
    如果对不正的话,鸣雷轻骑的精锐骑兵很容易应付。
    便如此时,数百匹战马的蹄声如雷,转眼间就冲过镇前的大片空地直冲到盗贼团面前。面对无数指向战马的长矛,当先的艾伯特怒吼着挥出手中的双手巨剑,将数根长矛拦腰削断同时径直碾了过去。
    他的座骑,是体重超过两吨的亚龙,不需要披甲,其本身的厚重鳞片和岩石般坚硬的肌肉就是最好的铠甲,在风之魔力赋予的极高速度下,这沉重的座骑径直撞入敌阵,将数十名匪徒撞成血肉模糊的一团稀烂。
    迎击骑兵的盗贼团当中,立刻出现了一个空洞。不等盗贼团补上这个缺口,紧跟着艾伯特的精锐骑兵们纷纷顺着这个缺口涌入,挥舞着手中的马刀斩下盗贼们的头颅,或是劈开他们的胸膛,一沾即走。
    轻骑兵们不看战果,他们对自己的攻击力很有自信。马刀挥舞,未干的血珠四散飞舞,马队踏踏着隆隆作响的蹄声穿透盗贼团,刺了个对穿。
    轻骑兵们不慌不忙的回头,列阵,让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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