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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余谣莫相思-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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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谣用了一天的时间发现袁夜笙讲话总是带着各种哲理,而她此时这句哲理更是让她失笑:“不管我是不是浑水,还是要感谢你。”

“大家都是同事,不用说这么多。走吧。”袁夜笙自己开车,而且家住也是郊区,一问之下竟然跟叶漠隐家相距不远。得知钟谣的地址之后,她就热情得把钟谣招呼上车,把她送回家了。

钟谣在别墅区门外就停下来,她没有跟袁夜笙说她住在那个别墅区,没必要的误会最好能在发生之前就完全回避。

告别袁夜笙,钟谣走了五分钟的路才看到别墅区的大门。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人行道边的绿化带里有一条短短的鹅卵石小路,彩色的石子像是被夕阳暖暖包裹着,看得钟谣整个人懒散下来,有些轻飘飘的。

黄昏的天际开始变换色彩,从云层里透出的玫瑰紫色,被拆成一缕一缕,在天空中不断被推搡,最后又融进了云里,缓缓地缓缓地飘远,在不知名的地方,等待着夜幕的吞噬。

保安室透出的灯光已经照到了她的脚下,她抬起头,准备与小保安打个招呼。

那时候天已经黑了,四处都是一种参杂着昏黄与暗黑的颜色,钟谣朝保安室看去,却看到一人穿着黑色西装站在那里,他背对着她,崭亮的皮鞋有意无意在地上轻踩。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轻轻晃动身子,看起来竟有些踌躇。

“叶漠隐?”

他转过身,原本皱着的眉头突然舒展开,却依旧带着些犹豫,许久,他才说了一句话:“你不回来我没有饭吃了。”

第20章 大家来喝粥

钟谣端着菜从厨房出来,叶漠隐正坐在椅子上,莫莫蹲坐他身边,紧接着是地瓜,三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钟谣。

钟谣放下餐盘后又转身回到厨房拿出两碗狗粮,她蹲在地瓜旁边轻轻抚摸它背上的毛,低声道:“抱歉啊,我应该快点回来的。”

她不解,自己还没有住到这里的来的时候,叶漠隐是怎么解决晚饭的?既然饿了他为什么没有出去吃?她开始问自己,可终究找不到答案,她身陷在这样的迷雾中,哪里看得清楚。

叶漠隐手指轻轻支着筷子,即使饿得前胸贴后背他还是保持着风度,听到钟谣的话,将口中的饭咽下去才说:“没关系。今天工作怎么样?”

钟谣想了想,沉在工作中的愉快和自己似乎带着特权的不愉快在这一刻缠绕交融,她分不清自己更偏向哪一种情绪,许久才说:“还好吧。”

地瓜和莫莫吃完就跑出后门去花园玩了,狗爪在地板上擦出的声音轻快无比,叶漠隐看这个它们消失在后门的身影苦笑道:“今天我回来发现它们把房间弄的一塌糊涂,明天我们都上班去的时候得找人来看着。对了,明天我送你去吧。”

“不用了。”钟谣急忙摆手,“我们路不同吧?”

叶漠隐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钟谣定睛一看,这不是她的交通卡吗?!今天早上她还因为忘记带交通卡又没有零钱,而在公交车门口当了一回售票员。

“你今天上班去的时候不太方便吧?”钟谣看着他晃了晃手中的卡,心想自己不是把卡放在房间里吗?似乎察觉到她的想法,叶漠隐解释说:“你早上忘在桌上的。”

“哦哦。”钟谣刚接过卡放回口袋就又回去厨房了,叶漠隐奇怪,难道还有菜?他放下筷子紧跟在钟谣身后也进了厨房,灶上还有一个锅子,用小火慢炖着:“还有菜吗?”

“没有了。”钟谣侧身让过叶漠隐,从他身后拿过勺子,然后打开锅盖,叶漠隐凑过去看,竟是一小锅粥。

“你还喝粥吗?不吃饭?”叶漠隐疑惑。

他站在钟谣身边,比她高出一个头多,钟谣只及到他的胸口。她抬起头,注视着他的脸,他看着锅子,头微微偏向一边:“给你喝的。”

叶漠隐表情一滞,然后转回了眼神落在钟谣脸上,他的眼神不断变化,那双眼眸中流转着钟谣看不明白的光影。仿佛有人在山溪上流点燃一盏船灯,让其顺流而下,祈祷着能被自己所爱的人捡起。而那人正站在山溪下端,看淙淙溪水,那一点光亮如空中明月,照亮了他的双瞳。他将灯捡起,看着灯上表露心迹的文字,默默在瞳孔中刻下那人的容颜。

他们凝视对方,相对无语。

那一刻,叶漠隐仿佛站在山巅,心就像被天际刺下的闪电狠狠地击中,颤抖着,却还有一丝兴奋,或者说期待。他不明白自己这样的感受到底能不能被称作是爱。他只知道自己喜欢钟谣,与以前的任何一次喜欢都不同。

气氛在粥升腾起来的热气中变得更加诡异,而且燥热。钟谣拉了拉领子说:“你胃不好,喝点这个养胃。”

那道闪电一次一次,精准无误地敲击在他的心脏上,它飞快得跳动,仿佛此刻不跳下一秒就会停下,于是只能这样不断跳,不断不断:“那前几天早上你拿的粥也是?”

“恩,”钟谣低下头,重新转身面朝小锅子,缓缓将勺子伸进去,动作极其生硬地将粥灌进小瓷碗,“我每天都放在你的房间,不过你都没有吃。”

最后一句话叶漠隐几乎听不清,微不可闻,却将一个少女失落到极致的心情表露无遗,他轻声说:“不是,我只是没有回房间。前几天我都在书房。”

他不是不愿意吃我熬的粥?

他只是没有看到。

他没有疏离我。

握着小瓷碗的手一紧,炙热滚烫的温度瞬间袭来,“啊!”钟谣尖叫一声甩开碗。雪白的瓷碗在白净的地板上碎裂开了,白粥顺着碎裂的边缘散得满地都是,在那中间这些琉璃般的碎片淌着绰约的光影躺在他们脚下。

叶漠隐拉过她的手立马打开水龙头,用冷水冲洗钟谣被烫伤的地方,手指上慢慢显出一块红肿,就像前几日那碗冰凉的白粥在她手上烙下的印子,红肿,丑陋,且不断刺痛着她。

用冷水冲了很久,又上了烫伤膏,很快红肿就消退了,跟那些不快一起。

钟谣低着头不敢看叶漠隐,刚才她烫伤时他满脸的惊慌都落在了她眼里,她欣喜,却又无奈。这样关切的表情是不是代表着他对自己的感觉,就像自己对他一样?她想知道,却不敢开口。她在因为被关心的狂喜与痛恨自己的怯懦之间不断徘徊,就像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

他不认识回家的路,就找不到家,你要他回去,他只有不停找,最后死在路上。

她还记得大学时自己曾经对自己暗暗发下的誓言,她要叶漠隐的眼中有她,她要他的眼睛只看着她一人。

为什么要让一个如今已经如此怯懦的人去回顾她曾经的誓言?

“还疼不疼?”叶漠隐早已让钟谣坐到沙发上,自己则半跪在她身前轻轻为她吹着伤口。

“不疼了。”钟谣收回手,不动声色地缩回身后,她内心因为无法得到一个答案而纠结的状态,在叶漠隐看来却是羞涩,他立即发现自己与其动作的暧昧,赶紧站起身说:“快去睡觉。一觉起来就没事了。明天我送你去上班。”

说完,他返回厨房,将里面都打扫好,钟谣想,真的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啊……

烫伤膏的效果出乎意料的好,晚上睡觉时竟然没有烫伤特有的刺痛感,钟谣的身体早就对一天的工作厌倦,一倒下便迫不及待进入了梦乡。

一夜无话。

门缝里缓缓飘进来一股香味,钟谣嗅了嗅鼻子,心头第一反应:田螺姑娘。

“叩叩叩。”与此同时,敲门声响了,紧接着是叶漠隐的声音,“钟谣,起床了。”

“好的,田螺姑娘。”

“什么?”

“没……没什么……”钟谣顿时清醒了,刚才半梦半醒中她似乎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还好外面的人没有听清楚,不然他会是个什么样的表情?钟谣在脑海里想象了一下,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原来今天叶漠隐做了早饭,白粥、吐司、香肠加煎蛋。

钟谣看着桌上丰盛的早餐笑道:“这是叫中西合璧吧?”

叶漠隐坐到她对面笑道:“昨晚我喝了很多,不过还是剩下不少,今天早上热一热就能吃了。”

很多粥?钟谣一愣,是昨天自己熬的吗?

“你吃这么多胃会撑的。”

“我只是补偿自己前几天没有喝到你熬的粥。”

钟谣老脸一红,赶紧低头乖乖吃香肠。

出门时,那个胖胖的司机已经候在门口,见两人出来,嘴角露出似有若无的笑意,看得钟谣浑身冷汗,只好别过头不去看他。

路上叶漠隐已经向她介绍过了,胖司机名叫易达,以前是帮叶漠隐爸爸开车的,爸爸过世后,就当了叶漠隐的司机。

“易叔,靠边停就可以了。”钟谣扒在椅背上说。

“不送你过去?”叶漠隐见这里离钟谣的公司还有五分钟的路程,疑惑道。

钟谣摇头,笑说:“我一个小编辑被人看到坐豪车去不太好吧。”

叶漠隐点头便让她下了车,临走时还不忘嘱咐她路上小心。钟谣当然小心,但她再小心也逃不过有着三八之魂的女人的眼睛。

一到公司,袁夜笙就一副兴奋的模样,看到钟谣就立马冲了过来:“嘿,钟谣!”

“早啊。”钟谣高兴地向她打招呼,却突然被她一把抓住,连拖带拽地拖到了办公桌,身边几个同事都好奇得朝她们看了看,不过很快又都认真工作去了:“嘿嘿嘿,钟谣啊,小样,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你的沉默会变成我拷问你的动力!”

钟谣失笑,真不愧是资深编辑,连TVB经典台词都能改得那么通畅:“什么呀?”

“今天谁送你来的?还停得这么远,是不是怕被人看到,做贼心虚啊!一定是个男人,而且还是(87book)个有钱的男人,你们的关系(一定不一般。莫非就是介(书)绍你来的那个跟我们老板是朋友的你(87book)的那个朋友?呐,不要狡辩,坦白交代了也许老娘我还能放你一条生路。”如此亢长繁复和绕口的话让钟谣不得不承认袁夜笙的推理能力。

她想了想,说:“不是你想的那样,就算我想,人家还不愿意……”

也许这是她第一次向别人吐露心迹,她有些彷徨,恐惧,将心底从未示于人前的东西袒露出来,曾经她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这么做,但是对于袁夜笙,钟谣竟有一种无法不信任她的感觉。

“你暗恋人家?”

“你知不知道女人太聪明会找不到老公的?”

“不怕,我是蠢货。”

“……”

钟谣把自己的感情,自己的过去都告诉了袁夜笙。而袁夜笙就这样安静得听着,有时候钟谣觉得她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她不会插话,也不会对所听到的话做出什么表情,这是安静听着,让钟谣觉得这样说下去不会很艰难。

“钟谣,你是不是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你从前的事情?”

“是。”

“这就是我喜欢你的原因。”

“什么?”

“你不信任其他人,你认为你的世界只有你自己一个人,你孤独,冷漠,却难以掩制内里的那股热情。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会是一个不错的朋友,而你现在愿意把你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情告诉我。我很开心,说明我没有趟错浑水。”袁夜笙笑着看着她,几乎是推心置腹的一番话,让对于刚才自己把那些事情说出去还有些惶然的钟谣醒悟过来,“你不需要自己一个人承担所有,而且你根本做不到。来吧少女,快把后面的剧情告诉我吧!”

“……”

直到钟谣说完,袁夜笙都一直撑着脑袋目不转睛得注视着她。

“干什么?”

“那你觉得他对你有感觉吗?”

钟谣想了想,双唇开开合合几次,终于说:“不清楚。”

“我教你。”袁夜笙一手遮住嘴巴,将头凑到钟谣耳边,耳语了好一阵。

钟谣的嘴巴的长大程度跟时间的推移渐渐开始呈正比,她压低声音怒吼道:“什么!?你叫我买情趣内衣?”

第21章 不眠之夜

袁夜笙做了个压低的手势:“轻点轻点,你想大家都知道你要买情趣内衣吗?”

钟谣苦笑着说:“谁说要买了啊……”

“不要羞射了,我陪你去买。”

“不要!”见袁夜笙没有作罢的打算,钟谣接着说:“不是这样的,他整天在书房,我们平时除了吃饭都见不了多少面。”

“那就把他弄出来。”

“什么?”

“简单啊, 把他书房的灯弄坏,或者什么的,让他在那呆不下去就行。”

钟谣苦笑:“不行,我不能弄坏他的东西。”

袁夜笙深深叹了口气说:“你怎么这么笨,弄坏东西是手段,不是目的。所以你这不叫弄坏他的东西。”

“是吗……?”钟谣抓了抓头,显然被袁夜笙绕晕了,她想了想随即又一脸严肃说:“那也不行。”

袁夜笙早猜到她要这么说:“不要那么快拒绝嘛,听你说的,我感觉你这个是我们老板的朋友的朋友也不一定对你没有感觉。从他对你的态度和对你的粥的态度可以看出来。”

钟谣笑:“你就拿我跟粥相提并论吧。”

“我们来假设一下。”袁夜笙伸出一根手指比划着,“首先他主动邀请你住他家,如果是我这样一个不了解他的人,必定认为他对自己有所企图。要知道男人如果说第一眼就看上你了,那他的潜台词就是想跟你上床。

但我现在知道他是个正人君子,那么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他可能对你有意思,最次也是对你有好感,不讨厌你,愿意跟你有进一步发展,男人这种生物绝不会把自己看不爽的女人留在身边朝夕相处的。

二,他带你晚上出去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理想,又一次证明他对你有好感。你听过一句话吗?女人说分手,说一百次也未必可以分掉,但男人只要说一次就可以了。这句话充分表明男人的语言行为完全收到思维控制,对于感情男人比女人少了更多的拐弯抹角。他如果对你毫无感觉,就不会让你们两人单独处在这样暧昧的气氛里。

三,粥。按照你的表述,他知道你每天为他熬粥之后,首先表现出的是惊讶,然后向你解释,这就是不想你认为他是故意不吃你的东西,又是有好感的表现。最后,在你烫伤的时候他紧张的神情,你不要说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看错,一般来说,无风不起浪,如果没有那你最多看到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你看到了,但你却无法从中确定这个表情所表达的情绪,所以你擅自将其理解为不知道是不是看错。”

袁夜笙看了看钟谣烫伤的地方,除了还有些红肿已经没有大碍,笑道:“你觉得呢?”

钟谣正震惊于袁夜笙这样长段而且让她无从反驳的推理,听到她问自己,考虑了会才说:“袁柯南,我也不知道。”

“所以说,我让你买那个就可以试探出来了哦!”

“……”

经过一整天的交涉,钟谣还是没有答应,她简直不敢想象如果自己穿着这个出现在叶漠隐的面前,叶漠隐会是什么反应。钟谣想他一定是二话不说转身就走,把穿着情趣内衣的她独自留在大房子里左眼瞪右眼。

可她没考虑到还有一个因素。像交涉这种东西对袁夜笙难道有用吗?

下班后,袁夜笙还是招呼钟谣上了车。

车开了会,钟谣发现方向似乎跟昨天不一样了。

马路边飞快后退的梧桐树像是一道道飞闪而过的人影,灰白斑驳的树干在窗外跃着。钟谣问:“你是不是开错了啊?你丫不会想卖了我吧?”

袁夜笙握着方向盘看也不看她说:“内衣店。”

“……”钟谣顿时无语,“我都说了不去啊!”

“驳回。”

在钟谣一路吵闹,袁夜笙一路反驳中,他们停在了离公司不远的大型商城龙之梦。

袁夜笙拉着她大步流星地跨进一家著名品牌内衣店,毫不留情地把她甩进一堆情趣内衣中:“选!”

“……”钟谣感觉自己的头都要炸了,而袁夜笙却是打了胜仗一样现在她身边朝她笑。钟谣假意在那些内衣里转了转,却根本没有心情去选,她只想找个机会赶紧开溜。她原地走了会,朝门口看了看。那一眼看得她整个人僵直在那。

“怎么了?”袁夜笙在她眼前摆摆手。

“没事!”钟谣回过头,随手抓起柜台上一件黑色的内衣说:“就这件!”

说罢飞快跑到收银台付钱去了。袁夜笙侧目看了看那件内衣原本挂着的地方,心里暗笑:小样,眼光还真不错。

刚想完,收银台那就听到有人在喊:“这么贵?!”

袁夜笙过去拍着钟谣的肩笑:“好眼光啊,最性感也是最贵的限量版啊。”

收银小姐也同声附和:“是啊,这位小姐眼光真不错,这个款式已经快卖断货了。你身材这么好,穿着一定很好看。”

钟谣心里暗骂:‘这些营业员真是讨厌,就因为他们,才扼杀了我作为一个女人喜欢逛街的爱好。’她转头又看了看门外,急忙从钱包里拿出卡:“请快点帮我包起来。我赶时间。”

营业员很快把衣服包好递给钟谣,她拿着袋子大步往外冲,走过大门的时候突然又把脸遮起来,看得袁夜笙莫名其妙。

钟谣遮住脸飞快走过那两人身边,要是让他们看到自己在内衣店指不定又要出什么妖蛾子。

袁夜笙追上她问:“那是谁。”

“没谁。”

“前男友?”

“……”钟谣发誓以后再也不忽悠袁夜笙了,她的敏锐程度让她惊恐,自己再忽悠她也只是让人嘲讽自己的智商。

“恩,是前男友和前男友的现任女友。”钟谣吐了口气说。

“一般来说,像你这样淡定的性格能作出那么不淡定的事,必定是出现了个能让你不淡定的人。难道你对他还有感觉?”袁夜笙问。

钟谣摇头:“不,我对这样的人渣早就没有感觉了。”

“好样的。”袁夜笙勾上钟谣的肩膀跟她并肩而走,“有些人分手之后还是放不下,看着博客里最近访客上那个曾经十分熟悉的名字久久不能平静,却不是那人正搂着新欢指着你的头像笑道:‘看,这就是分手之后还对我念念不忘的傻逼。’”

“哈哈哈哈。”钟谣笑,这是她第一次与人正面谈论安子峰的事情,也是她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么喜感的话来阐述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这句话说的好。还好我不傻。”

袁夜笙将钟谣送到昨天一样的地点,下车时,她说:“少女,我看好你!”

“滚吧!”

钟谣回家时,叶漠隐还没有到家。钟点工也离开了,地瓜和莫莫正睡在大厅沙发边,见到钟谣摇着尾巴跑来在她脚边蹭着。

她脱了鞋将包放在沙发上,正要上楼余光却不小心瞥到被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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