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是村长-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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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眼睛也亮了,这男人还会抓兔子?他居然还会把兔子送出去?
“等等!”朱方氏赶着从屋里也收拾了东西出来,“喏,这些鸡蛋红糖,你们也带回去,下回有不够的来我家拿,可千万再别再做这些危险的事了。”
朱孝平他爹忙道,“这怎么行?你们家还有这么些老老小小呢。”
“拿去吧!”叶秋帮忙,硬把篮子塞进朱孝平媳妇手里,“二回我们家若不好过时,也来找你家讨个人情就是。”
朱孝平一家千恩万谢的走了。
小地瓜小大人般叹了口气。
“怎么了?”朱方氏不解。
小地瓜很忧伤,“兔兔没有了。”
啊?朱方氏回过味来,一拍大腿,“早知道给了只兔子,我还给什么红糖鸡蛋啊?”
男人顿时一眼瞟了过来。
叶秋自动翻译,早知道你要给红糖鸡蛋,他还给什么兔子?
亏了。
“算啦。”叶秋哈哈大笑着拍拍老人家,也有意无意的看着男人,“只当日行一善,积点福吧。孝平那媳妇真是瘦得吓人,给她补补也没错。我做月子那会子,他家还送了两只鸡呢。”
想想也是,朱方氏心疼那一会子,也就好了。
等到夕阳西下,村里的第一缕炊烟升起的时候,连升也赶着马车回来了。
不过刚进村,又跟董家母子吵了起来。
“当这车真是你们家的啊,还要送到家门口。又没见你们买了什么东西,走两步脚会大啊?”
董二欲要争吵,董老太怕坏了自家好事,忙把儿子拉开,“算了,他也神气不了几天了。”
“你说什么?”
“说你神气行不行?”
董二母子下了车,拍拍屁股就走,连马车也不帮着卸一下。连升忿忿不平,赶了车自去了村长家。
叶秋早听见他们争吵了,“这是怎么了?”
“没事。”那些个小龌龊,连升还不愿意说。无非是董家母子到客栈时,发现他不在,就唠叨了一路。
把肉拿给叶秋,说了话已带到,连升又特意提起一事。
“我今儿在镇上看了看旁人如何做生意,叶秋姐,我觉得咱们现在最要紧的,不是想怎么赚钱,而是赶紧学会算账记数,否则做起买卖也只有上当受骗的。”
啊哟,叶秋惊奇的睁大眼,“连升你不错啊,居然都想到这一层了。”
连升红了脸,挠了挠头,一不小心把大实话说出来了,“这也是我爷爷提到,我下山才留意看到的。”
不错不错。叶秋极力夸奖,顺手就把自家那两斤肉又割下半斤送他,“有这想法就是好的,这事回头我来教你们。”
忽地,一个低沉的声音道,“如果你们愿意,我也可以教你们几招拳法。”
真的?连升的脸,这下因为兴奋涨得彻底通红了,对于男人来说,明显这位老师比叶秋更有**力,直接甩下叶秋就奔人去了,“大哥你愿意教我们?”
男人高傲的仰起下巴,“你去通知愿意学的,晚饭后到那片山坡上集合,带上家里的石斧。”
没问题!连升拔腿就跑,叶秋气急败坏的正在想,要是这小子回头,她也绝不教他了!
可连升到底还没傻到底,关键时刻终于想起还有一位师傅,所以他回头了。
“那晚上我们学了功夫再来学认字!”
读书不比认字重要吗?一群莽夫。
叶秋还没傲娇一回,说她晚上没空。
男人望她说,“若几个简单数字,我先替你教了。”
心塞。
叶秋不想说话了,拎着肉回屋,一气之下,就连皮带肉剁了个乱七八糟。
朱方氏瞧着忍不住问,“丫头你这要是做什么?”
呃——
狂暴中的某人收手,看着被她剁得乱七八糟,既不成馅,又不成形的可怜肉块,淡定的又剁了一轮。
晚上,蘑菇干笋雪菜焖卤肉,带着浓郁的汤汁,浇在煮得颗颗开花的糙米饭上,端上桌。
滋味一流。
至于卖相,卤肉饭不就是这么零零碎碎的么?关键要好吃。
这个不是吹,看一家人吃得头也不抬就知道了。
朱长富放下碗时,特别感慨了句,“秋儿做饭的手艺,真是没得说。”
那是。叶秋点头,也对自己的厨艺表示很满意。
小时候,总有些别有居心的阿姨,打着她跟她爸“没人照顾,没人做饭”的幌子,企图登堂入室。
叶秋从不反对她爸找后妈,却也不想因为一顿饭就把自己和她爸卖了,索性就跟着老保姆学了做饭。初中那会子,就可以独立做出一大桌子菜了,着实吓跑了不少人。
她爸倒是挺开心,就是被女儿惯得越发挑嘴,还总说什么“教不了你琴棋书画,总得会门手艺,将来才好把你嫁出去。”
只不知老爸若知道自家闺女没嫁出去,却生了个儿子,会作何感想。
想起老爸,叶秋就觉得要对朱长富好一点。
把他的饭碗接过,俨俨添了碗米饭,又舀了一大勺菜盖在上面,还压了压。
“多了多了!”
眼看今天煮的一锅糙米饭已经不多了,朱长富急得连连摆手,接了碗就要往埋头吃得极香的小地瓜碗里拨。
叶秋忙把儿子的小碗抢过,“别给他,当心吃撑了。你要吃不了,给婶子。”
“我不要!”朱方氏立即护着碗端离了桌,“你爱吃米的,多吃点。”
叶秋一个不察,给朱长富拨了半碗下来,急得直嚷,“我真吃不了,你们跟我客气什么?”
朱长富嘿嘿一笑,“谁叫你添这么多?你年轻,多吃点没事。”
“可我真的嚼不动了。”
叶秋没撒谎,糙米饭香,但很难煮,煮好之后嚼劲也大。叶秋吃了几年的馒头面条,再嚼起米饭来,是各种腮帮子酸。
看她是真的吃不下了,老两口又舍不得吃,想想伸手把男人一指,“那给他。年轻小伙子多吃点,没事。”
他没事,叶秋有事。
“算了吧,留着明天热了给地瓜吃。”
就算她的口水,也不是随便给人吃的。
男人斜眼瞄了瞄她,看他们都不吃了,把锅里的剩饭剩菜全拨到自己碗里,干掉了。
摸摸肚子,似乎还有点没吃饱。
趁着天黑前最后一个时辰亮光,连升带人来上课了。
基本上村里的年轻人都到了,尤其那几户要派去当兵的,也都来了。
朱孝平原也想来着,家里不让,把他爹派来的,打算跟男人学几招,回去好教儿子。
叶秋假装牵儿子,凑过去看热闹,却见男人不知何时,已经在那片山坡上,就着地形,垒起了三个土台。
最高处到人胸口,最低处只过,只有一个到腰那里的位置比较舒服,不过垫着块石头。
大伙儿看得不明白,就见男人拎了根才从树下截下的圆木,安置在高台上。
还没开始,就有人笑了,“大个子,你不会让我们来劈柴吧,这谁不会呀?”
男人面无表情的睨他一眼,忽地拎起石斧,高高跳起,将最高处的圆木劈成整整齐齐的两半。
“你会?”
那人不敢作声了。
看男人矫健身姿,连升有些跃跃欲试了,“那高处的我不会,这两处矮的应该可以吧?”
男人冲他勾了勾手指头,“你来。”
连升也不客气,捡了男人劈开的一半木头,去第二个土台上劈。
可用力下去的时候,他感觉到不对了。这个位置看似容易,其实让人很不舒服。而土台上垫着的石头,也非常容易打滑。
所以连升这一斧子下去,柴是劈到了,却没断,只和石头一起滚到地上去了。
连升脸红了,旁边有人叫道,“这根本不可能,做不到的。”
男人睨他一眼,把那根木头和石头又捡上去摆正,唰地只一斧,圆木又平平整整的被劈成两半了。
众人哑了。
“好!”只有小地瓜,卖力的拍起小巴掌,望着男人一双大眼睛,亮闪闪的。
不给旁人再废话的机会,男人到第三个最矮的土台前,扎了个稳稳的马步,再次把柴劈开。
然后,他指着今天拖回的大树道,“不求你们劈得跟我一样好,只要你们今天能在这三个土台上,用一斧头劈出一根柴来,就算过关。劈累了,过来数数这堆柴共有多少根,数清楚了,告诉我。只不许拆开,也不许作记号。”
叶秋瞅瞅那捆还没收拾,几乎堆到屋檐上的柴,默默的在心里替今日前来的诸位点了个蜡。
此时人群中有人忸怩的问,“那,那我就会数到三十……”
这是朱孝平的爹,一把年纪的人,老脸涨得通红。
叶秋没笑,对于完全没有文化基础的人,能数到三十已经很不错了。
拍拍小地瓜,跟他说了两句,小地瓜眨眨大眼睛,跑到朱孝平他爹跟前,拉着他的手,清脆的道,“伯伯别怕,我教你,你跟着我数。一而二,二而三,三而四,四而五……”
人群很快自动分成两堆,一堆以连升为首,在那里研究起如何劈木柴。一堆就围着小地瓜坐下,看着他扳着小指头,从一数到十,然后又怎样从十进位到百,到千。
山坡底下,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许多老人妇人和孩子。
默默的跟着人劈柴来比划,又默默的跟着那清脆的童音扳起手指头。
天色渐渐昏暗,起了风的山村已经开始冷了。
可没有人离开,那劈柴声,数数声反而越发热闹。
忽地一阵山风打了个旋,钻进叶秋脖子里,她打个冷战,打算回家了。
却瞧见花裙子躲在最远的角落那儿,一时跟着小地瓜数数,一时又替人家劈柴的着急,忙得不亦乐乎。
叶秋本想叫她过来,可想想却又笑了,转身回了屋。
暗想有这群人帮忙,她家的柴火应该可以很快就劈好了。唔,男人明天又可以去砍树了,还可以多砍几棵回来。
当然,要是他愿意顺便再打两只兔子,那就更好了。
是夜,仙人村第一次公开授课,没有一个合格的考生。
不过这并不妨碍大家的热情。
几乎家家户户睡前都在议论,那个柴到底要怎么劈,才是正确的用力。
那四十数完,到底是五还是六?这个也要好好的算一算。手指头脚指头都不够用了,有些聪明的主妇就抓了把豆子出来,不信数不清楚。
黑灯瞎火里,小苹果又被无情的赶到马棚子里去了。
然后,那只地瓜曾见过的白毛怪兽又来了。
一蹄子把忠心护家的小猪踢回干草垛里,挤到马槽边,大嚼特嚼。
悲愤的小猪跺跺小蹄子,这回却聪明的不再跟它正面对抗,而是趁着怪兽大吃大嚼之际,企图悄没声息的从马棚边上溜出去。
它要去搬救兵,搬救兵。
怪兽诧异抬头,小笨蛋学聪明了,才要把它再踢回去,忽地嗅到熟悉的气息。
趁它这一晃神,小猪逃脱生天,撒开四蹄就跑了。
“布谷、布谷。”
两声鸟叫低低响起,炕上的男人一跃而起。披衣穿鞋,转瞬间就到了屋外。
马棚暗处走出两人,正是他熟悉的士兵。一脸端正肃然,就连旁边的白马,也不再吃半口草料,摆出十足的战斗姿势。
“将军,接到紧急军情,令你即刻回营!”
男人神色一凛,才想发话,却从对面士兵的眼睛里看到什么,蓦地回头,却见叶秋披衣站在那里。脚边跟着一只哼哼唧唧,满眼控制的小野猪。
“你果然早就想起来了。”
☆、第43章 我叫李雍
无星无月的夜色中,最闪亮处便是女子的眼睛。
男人其实早就留意到,这女子有一双跟她儿子一样好看的眼睛。只不过,远比她儿子神秘,也复杂得多。
师父说,太复杂的东西不要碰。万一着迷,就拔不出来了。
所以男人一直留意着不去看她的眼睛,就算明知再好看,他也不看。
但是现在,他却不得不迎着女子的眼睛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叶秋笑了笑,眼睛也随之弯了弯,掩去大半光彩,轻轻的说,“在你去包子铺还钱的时候。”
上次下山,因小地瓜不放心小猪,闹着要回村,他们在山下没吃饭,就买了一袋包子当干粮。多给了一文钱不算什么,可这钱是男人给的,叶秋就留意到了。
男人装傻,她就没说。
男人默然,那就是说,他刚刚唤起回忆的第二天,这女人就知道了。
怪不得师父说,聪明女人没意思,要笨一点才可爱。
静默间,叶秋冲他行了一礼,“谢谢你这些天替我们家砍的树,还有教乡亲们劈柴。”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很诚恳,所以男人又觉得她聪明得没那么讨厌了,于是也抱了抱拳,“我也要谢谢你们这些天的收留。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叶秋又福了一福还礼,“你救了我儿子,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用不着客气。珍重。”
她这么干脆就要再见?这么黑的天,也不说留他们到天明?最起码,也要送点干粮吧?
男人不知为何。有股莫名的气恼。再看女人一眼,忽地什么也不想说的翻身上了马。
只是在走之前,又停下居高临下的望着女人说,“告诉朱家二老,我叫李雍,驻扎在同州清水营。若我没记错,征和七年宁武县征的兵。很有可能进了清水营。若我打听到朱德全的消息,必使人回报。”
“多谢!”叶秋喜出望外。深深行了个蹲礼。
可看着她比方才更加真诚,更加明亮的眼睛,男人只觉更加气闷。
甩一甩鞭,疾驰而去。
身后两个小兵看叶秋一眼。迅速跟上走了。
叶秋起身,抬脚轻拍了拍小猪,一脸勉励,“干得不错,回马棚睡觉去吧。”
啥?
小猪震惊了。
赶走了大怪兽,它还是要睡马棚?
“人走了?”屋里,亮起了灯。朱长富披衣起来,站在门口问。
叶秋忙跟进屋去,“走了。不过那当兵的算是讲义气。临走前说,我虎子哥可能在他们军里,他回去就打听。”
“真的?”朱方氏也醒了。当即翻身跪在炕上,就拜了起来,“老天保护,我家虎子平平安安,早些给家里送个信来。”
“会的,我虎子哥肯定会吉人天相的。”
叶秋笑着闩了门。爬回炕上睡好,幸好儿子没惊动。仍睡得跟只小猪似的。
朱方氏拜完,又有些可惜,“原还想把大个子留下,撮合下你们,如今看来,却是没戏。”
“谁稀罕他啊?吃那么多,还顿顿要吃肉。一顿不见那脸就拉得八丈长,跟属狼似的。”人走了,叶秋吐槽得毫不留情。
老两口也呵呵笑了,朱长富道,“男人么?哪有不吃肉的?尤其当兵,就更离不得了。说来倒真是有些可惜,他才教了咱们村年轻人一回就走了,连个正经招式都没教呢。”
叶秋眼珠一转,“叔,你要信得过,我倒有几个训练人的法子。你若是信得过,就带着人练练,就算不能对敌,却能把身手训练得好些。”
今天男人让人劈柴也给了叶秋启发,要是用从前电视上看到训练士兵的那一套,应该可行吧?
可朱长富却摇了摇头,“就算我信得过你,咱们村人能信得过你?算了吧。我看大家学数数,都得学好一阵子了。”
叶秋听着也泄了气,她就是有再好的法子,可自身武力值不强,谁信服她?朱长富也不行。
男人劈了三根柴,就把全村老少爷们迷得找不着北了。连小地瓜睡前都说,明天他也要试试去。
接受吧,这就是一个胸肌大过脑的时代。
叶秋安慰了自己,就搂着儿子会周公去了。
至于那个大个子?谁耐烦记他?一听名字,就知道不会是他们这样乡村里的人,这样的偶遇,也只是偶遇。
将来?他们应该没有将来了。
※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
虽然天气有些阴沉沉的象是要下雨,可八角镇上的金求盗心情却是不错,连近来公事上的不顺也短暂的抛开了。
说来还是媳妇懂事,看他最近心情不好,一早起来背着家人,悄悄给他炖了碗他最爱喝的鸡蛋羹,还是甜的。
虽说一个大男人好这一口说出去挺丢人,可在自己家里,自己媳妇关了门,炖好端到床头上来,那是多美的一件事?
金求盗美滋滋的喝了鸡蛋羹,吃了两只大馍,身上热乎乎,心里暖融融的就去衙门了。就算公事再不顺,上官的脸色再难看,可想想贤惠的妻子,听话的儿女,又有什么忍不下去的?
可无论他心理建设得再好,可一进公堂,还是被又一次打击到了。
“你速去仙人村,送上这份公文!”
※
仙人村。
昨晚山上下了一场雨,朱长富早起到地里看了看,觉得那施了几天底肥的地,可以把那些冬小麦种子播下去了。
只是这个活比较有技术含量。一般人干的老头瞧不中。
尤其那些种子可金贵着呢,朱长富盘算着得在村里找几个老伙计来帮忙才行。当然,要请他们。还得做顿好吃的。
这个任务自然是交给叶秋的了,她也表示没问题。
其实要不是附近没有铁匠,叶秋还挺想造辆耧车出来的。
别以为古人没智慧,早在汉代,就有人设计出这种很具实用性的半自动播种机了。只要一个人在前面赶牲口,一个人在后面扶犁,就可以一次完成翻地、播种和回填。省时又省力。
想起没铁,叶秋忽地就想起大个子了。
想起他还曾经答应给自己一口铁锅的。怎么走时也不提?
过份!
叶秋忿忿怨念着,她儿子也不太高兴。
捏着一块石头,闷闷不乐的坐在那里,“叔叔走了。那以后不是都没有人带我去砍柴,也抓不了兔兔了?”
叶秋原本只怨念的,如今又给兔子勾起三分惆怅。
可怜啊,来这三年,还没吃过一只野兔子呢。
不过想想男人走了,她能多吃两口肉,很快又调整好心态,给儿子鼓劲,“小地瓜可以努力长大。等你长大,不就可以自己去了?”
咦,听起来似乎是个好办法呀!小不点被哄住了。立马打起精神,爬到桌前,“我要吃饭,我要跟叔叔一样吃多多的饭,好快快长大!”
长大就好,跟那饭桶吃一样的饭就算了。当娘的亚力山大啊!
叶秋把热好的剩饭端给地瓜。无意瞟见儿子放在手边的小石头。
那是一块红褐色又夹着土黄色花纹的石头,很好看。还有些莫名眼熟。
“这石头好看吧?象不象小苹果?”小地瓜看她对自己在山里捡的石头有兴趣,笑嘻嘻的问。
“还真有点象。”朱方氏刚喂了猪,进屋凑近一瞧,也觉得那花纹跟小猪身上的很象,
可叶秋却觉得有点不对,但肯定自己觉得眼熟,绝不是因为这个。
可还没等她想清楚,就有人高喊着“村长村长”,找了过来。
是好事。
北田村村长魏正英,带着儿子,还有村中的几位族老,亲自来到仙人村,商讨合作事宜了。
看得出,魏广海确实是个能干的人。前日和叶秋商讨完,昨日就把他爹,还有村中几位老人全都说服了。今天来到仙人村,就想把明年的合作事宜订下。
这样的雷厉风行,叶秋很喜欢。
同样请来仙人村的老人们,还有连升等几个年轻能挑头的人也叫了来,共同商讨合作大计。
不得不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别看这些老头子大多没读过书,但脑子不笨,相反很是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