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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你知道的太多了-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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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每年生日基本上要过三次,一次是全家大小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婶婶阿姨姨父小弟弟小妹妹,坐满两桌先同贺程大小姐马齿又长。

    再来一次是请一大群小朋友在俱乐部吃自助餐,然后可以做游戏,总之让她们又吃又玩,开心之极,程苏最盼望的就是这一次了,妈妈会提前和她一起设计请帖,由程苏自己写上想说的话,就算是请小朋友,也一点不含糊。程苏先在学校里送帖,爸爸妈妈再一家一家地给小朋友的父母打电话,把她们接了来吃饭,活动结束再送回去。

    第三次才是一家三口一起庆祝。程苏突然想起每年一家三口一起时,爸爸妈妈的愿望从来只有一个:“我们家的宝贝永远开心快乐。”

    爸爸妈妈是多么爱她……即使在他们感情不好的时候,在她面前也是配合默契,从不在她面前吵架,一直小心地呵护她的情绪,如果不是那个半夜,说不定她永远不会发现。要到了现在,她才深刻体会到爸爸妈妈的爱。

    连不事稼穑的程苏都看得出来楚家的经济条件大大滴好,却对陈念慈如此,这绝对不是什么低调,如果不是吝啬就是一点也不重视她。

    看来,生活中光是有钱,没有爱也是不行的。她曾经拥有那么多的爱,是她自己太任性了……

    晚上一家吃饭时,江锦虹照例又是给程苏布满了满碟子的菜,程苏盯着眼前的一碟子菜,不禁悲从中来。

    急中生智之下,程苏想起自己幼儿园时的对策,就是欺负比她更弱小的庄庭伟,趁着老师和阿姨不注意时迅速把碗里的饭菜倒一些到他碗里,庄庭伟只会眨巴着一双比女孩子还漂亮的大眼睛默默无语地抗议。

    程苏每当接触到他可怜的小眼神时心里多少也有点不落忍,但是那点小小的不落忍在强大的饭菜和放大的小红花面前简直不值一提,她继续倒她的饭菜,只不过在倒饭菜的过程中不再去看那泪眼朦胧的小眼神罢了。

    那时候的程苏觉得自己简直就象加菲猫一样假惺惺:“欧迪在窗外冻得瑟瑟发抖,真可怜。我真有点不忍心看他这样。难道我能坐视不管吗?不,我必须做点什么。”然后站起身“刷”地拉上了窗帘。

    而且,幼儿园的程苏就已经总结出一条弱肉强食的经验了:只要有人欺负你,无论对方如何强大,力量如何悬殊,你都要反抗,只要反抗个两次三次,对方也就会罢手了,因为你太难搞定。如果你不反抗,象庄庭伟那样,虽然无声抗议,却没有任何实际行动,那你就活该被长久地欺负下去了,因为以强凌弱本来就是人性中不可否认的一面。

    这回,程苏却是抱着必死的决心上演以弱欺强的好戏,趁着楚少远和父母说话不注意时,把自己碟子里的菜偷偷夹到楚少远的碟子里。

    她怕目标太大,不敢一次夹太多,每次偷偷夹一点过去,第一次,楚少远好象没注意,所以也没有什么异义,吃了下去。程苏阴谋一朝得逞,乐此不疲,第二次、第三次,他继续没有异议,依然很合作地吃了下去。

    楚大叔,这个时候,才发现你多少有一点可爱滴。

    其实,程苏的小动作哪里瞒得过楚少远,第一根的鸡腿,他以为陈念慈是为了关心他讨好他,还在心底鄙夷:哼,现在知道要讨好我啦?那你早干什么去了?刚才明明还用凶狠的瞪眼迎接我,现在怎么又转性了?

    第二根鸡腿再递过来时,他就开始怀疑了,她明明知道他最讨厌吃鸡,喜欢吃鱼,只见她很专心地剔着眼前的鱼骨头,他想:剔完骨头该给我了吧?没想到,剔完骨头,她自己美滋滋地吃了下去。

    楚少远发现自己在陈念慈眼中的地位和待遇简直一日千里地往下坠,他再观察下去,更加郁闷,敢情,她都是把自己不爱吃的推给他?!

    而且,他发现她都是趁人不备时把妈妈夹给她的菜再偷偷摸摸地夹给他,然后用眼角的余光偷看他有没有发现,有没有吃下去,看他吃下去,她就会舒一口气,眼角眉梢都是笑意。

    不知道为什么,为了她那点笑意,他把她夹过来的菜全都吃下去了。

    那天晚上,吃得太撑的楚少远到了半夜还在想,他今天是不是被下了降头?

    他可没想到“陈念慈”那天晚上也在想他,不过,这个“想”不是想念的想,而是揣摩性的想。

    程苏在揣摩楚大叔时不由得想起妈妈空间日志里写的:

    “经济之父亚当斯密说,一个人是贫是富,就看他能在什么程度上,享受人生的必需品、方便品和娱乐品。

    我想,对于普通的男人来说,妻子可能是必需品,而对于有钱的男人来说,妻子不过是方便品、娱乐品,也就是消费品,随时可有,随时可换。

    不换的,大部分也不过是因为换的代价、成本太高,不如省点麻烦。而且,换与不换,都没有多大区别,反正,名义上不换,实质上也可以常换常新。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财富提供的是一种购买力,抛开温情脉脉的面纱,有钱的男人对所谓的爱和性的购买力还是比较强大的。而购买力强大的人,当然也就不需要控制他的购买欲。

    就象口袋里有钱的女人,面对心仪的服饰,很难做到不痛下杀手。”

    程苏当时看完后一直在思考,爸爸应该也算有钱,那么爸爸也是那样的人吗?

    至于楚大叔,毫无疑问肯定就是那种人,仗着他强大的购买力,娶个老婆在家生孩子,对她不闻不问,还可以再去外面风流快活,如果老婆自然死亡,岂非更加如意?连离婚的成本都可以一并免去。怪不得保小孩不保大人呢!

    楚大叔当初干嘛要娶陈念慈呢?因为陈念慈那么美。程苏从床上爬起来“登登登”地跑到浴室里,对牢镜子左照右照,摆首弄姿一番,她承认,陈念慈果然是美,而且,而且,程苏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前,也是很壮观滴说。

    据说,男人就喜欢这个,程苏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笑话。

    有三个女人同时追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给了每个女人五千块钱,想看看她们都拿这五千块钱干什么?

    第一个女人,五千块钱全部用来打扮自己了。

    第二个女人,五千块钱全部用在给那个男人买东西了。

    第三个女人,把五千块钱拿去炒股又多赚了五千块钱。

    你知道那个男人最后选了哪个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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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3。罩杯爱情

    最后,男人选的是其中胸部最大的那个女人。

    当初程苏在别人的转帖上看到这个笑话后十分不解,拿去问妈妈,妈妈听完后一阵大笑。

    “苏苏,你想不明白为什么是吗?”

    “是啊,前后根本没有因果关系。”

    “正因为前后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才更加突出说明了男人的本质和偏好其实是很难改变的。”

    程苏和妈妈关系十分亲密,妈妈除了是妈妈以外,还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们几乎无所不谈,程苏觉得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对妈妈说的,也没有什么是不能问的。

    程苏仍然不解,“怎么会呢?难道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不是因为美丽善良,而是因为胸大,王子才喜欢她们的?我看过那么多书,也没看到过有人是因为这个产生爱情的。”?8?

    她记得妈妈当时笑得喘不过气,她还生气地推妈妈,“你再这样,我以后什么都不跟你说了。”

    她哪里会想到苏谨慧笑过之后心里多少是有些无奈的,书上写的有时未必实用,实用的又未必好拿到台面上讲。

    怎么和女儿解释呢?据说从生物学的角度分析,男人喜欢胸大的女人是有原因的,那是人类物种繁衍的本能在促使男人下意识地为自己的后代寻找最佳的孕育及哺乳人选。这至少从科学层面上给了大家一个都能接受的理由吧?

    此外,还有眼球的吸引与及手感的因素等等等等,这个问题连苏谨慧自己都无解,因为她又不是男人。

    当然,苏谨慧认为:存在就是合理。有时,你不必知道原因,只需知道结果就行。男人会因为一个女人善良而喜欢她吗?应该会,不过会的比例比较小,男人会因为一个女人美丽、胸大喜欢她吗?当然也有可能不会,不过不会的比例也比较小。

    苏谨慧当时是这么对程苏说的:“王子们是因为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美丽和善良而喜欢她们的,当然,如果她们的胸再大一点的话,肯定会更加美满。”

    程苏听明白了,无论如何,胸大总是比较好的。

    妈妈反问她:“那你有没有想过,这三个女人,哪一个最聪明?”

    程苏想了想:“第三个。”

    妈妈赞许:“没错,我也觉得第三个女人最聪明。第一个女人,选择修饰自己的外表固然没有错,但是外表终究不能当饭吃。第二个女人,太关心男人,也不是好办法,最后很容易落个失去自我的下场。还不如第三个女人,先学会想办法自己赚钱。有了这个本事,完全可以独立,然后再去修饰外表,再稍稍关心一下男人,何愁没有男人爱?他不爱,也会有人爱。”

    程苏点头:“我知道,要先把物质文明搞上去。”

    妈妈笑了,程苏又疑惑道:“为什么对男人只需要稍稍关心一下就行了?为什么不需要很关心呢?”

    妈妈回答:“我平时如果太关心你,你是不是会嫌我罗里罗嗦,不胜其烦?”

    程苏点了点头。妈妈道:“这就对了,无论什么事情,都不能过了头。就算我是你的妈妈,我的身份首先也是我自己,其次才是你的妈妈,是爸爸的老婆,我不能没有自我地扑在你们身上,那样的话,说不定你们父女俩都会嫌我烦的。所以喽,不要说是在男人面前,无论是在谁面前,都需要保持自我,有了自我,才能更好地去爱别人。”

    程苏明白妈妈的意思,如果连自己都没有了,还何来爱别人?不过,还有一个问题也是程苏迫切想知道的。

    “妈妈,你的咪咪算大还是算小?”程苏好奇地。

    “嗯,不大也不小吧。”苏谨慧中肯地。

    “对了,什么叫罩杯呢?是A杯大还是B杯大?”程苏锲而不舍。

    “A最小,往上越来越大。”苏谨慧一本正经。

    “妈妈你是什么杯?”程苏打破砂锅问到底。

    “B”苏谨慧差不多快招架不住了。

    程苏才不会放过妈妈,她瞄了瞄妈妈的,嗯,这样差不多了,太大不是成两球了?

    “妈妈,其实我觉得也不能太大,否则,有地球重心引力会很容易下垂的,那就很难看了,要挺起来才会好看。”程苏下了结论。

    苏谨慧很认真地点头赞同,“你说得对。”

    这会儿,程苏忧心忡忡地低头看了看眼前这两团东东,貌似比妈妈的大挺多,妈妈是B,那这两个……程苏摸了摸,估计有C,不止,可能是D!太可怕了,以后会不会垂得好厉害啊啊啊啊!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下垂,我不要那么大!

    难道楚大叔是因为这个才娶陈念慈的?他真恶心!超恶心!巨恶心!

    现在程苏对楚大叔的感觉,除了一开始他那句“保小孩”的莫名仇视以外,还有他帮她消灭剩菜的那点赞赏,现在又加上了鄙夷不屑,真是复杂万分。

    楚少远哪里想得到,他吃撑得快吐的功勋又被某人在臆想中判定他有波霸控的变态罪行给无声淹没鸟。

    坐完月子的程苏虽然还不能刑满释放,至少是可以假释了。陈念慈没在这里长住过,所以这边只有几套睡衣和两套可以穿出门的衣服,程苏打算假释后的第二天先去楚大叔家探险,看看陈念慈有没有什么可穿的衣服搬一些过来。

    想到要去楚大叔家探险,程苏有点小兴奋。当天晚上,程苏先向楚妈妈进行了申请,江锦虹自然是答应的,她只觉得奇怪,怎么陈念慈象个小孩向大人要求出门一样,申请时还惴惴不安生怕她不同意的样子,她当然想不到程苏本来就是小孩,出门要大人批准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江锦虹还赶紧反思了一下自己是不是看起来太严厉了?

    第二天上午,程苏把楚小爷喂饱后才由司机送她回“自己”家,她也只有两三个小时的外出时间,因为还得照顾到楚小爷下一餐的饭点。

    程苏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街景,切切实实感觉到自己已经返回人间,今后会怎么样呢?她还不知道。不过,年轻的她并不缺乏面对未知的勇气。

    车子开到本市的商业金融区,程苏又回到熟悉的地方,不由得有些恍惚,等车子驶到锦秀世家时,她的眼睛已经瞪得比铜铃还大,这,这,这不是她家吗?这不就是她前世的家吗?

    司机把车停下后她忍不住问,“楚大叔到底住哪儿啊?”

    “楚大叔?”司机有点摸不着头脑。

    “开玩笑,开玩笑,我是说我住哪里?我怎么都忘了?”程苏有点结结巴巴滴。

    司机狐疑地看着她,楚太太难道把脑袋撞坏了?

    “在B栋1202。”司机心里再奇怪,脸上还是懂得要保持镇定的。

    B栋1202!程苏简直要喊出来了,她家就住在B栋1201!原来她们家就一直住在楚大叔家对面!他们一直共用一个电梯!

    程苏石化了,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捏?我以前见过楚大叔和陈念慈吗?她细细地想了一遍,还是没有一点概念。

    她拿起钥匙下车,熟悉的小区,熟悉的小花园,熟悉的路,通往回家的路,妈妈,爸爸,你们想我吗?程苏突然间想起,爸爸妈妈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程苏”。

    你们过得好吗?幸好还有另一个“程苏”,不然爸爸妈妈该会多难过?

    程苏走进电梯,按下那个熟悉的“12”,电梯一路飞快直上,听到“叮”的一声,程苏才回过神来。

    她走出电梯,习惯性地往左,在1201前站了好一会儿,这才转头来到1202,深吸了一口气,她拿出钥匙打开1202的门。

    一眼望去,里面的装饰很简约,明显是男性化的家居,没有什么女性的痕迹,比楚家的老别墅品味要好一些,但是感觉冰冷,没有家的味道。

    而且,说不定还是设计师的品味不是楚大叔的品味,就他对女人的那点品味,估计对家装的品味也好不到哪里去,程苏又撇撇嘴不屑了一回。

    房子的格局程苏太熟悉了,和自己家一模一样,只是方向掉了个个儿,五个房间,两个厅,房间和两个厅之间有点错层的格局,她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

    可是,两套房子却又那么的不一样,自己的家里有黄花梨的明式家具,那是她喜欢的,她会和妈妈一起用专门的绒布去拭擦,隔一段时间还会上一点点油蜡。

    家里的落地窗边有舒服的米色粗布大沙发,还有色彩鲜艳的靠垫。象这样的冬天午后,妈妈会搂着她,她抱着靠垫一起窝在沙发上,晒着照进客厅的太阳,看着窗外的风景。

    那种时候,妈妈喜欢喝一杯伯爵茶,程苏喜欢吃丹麦的蓝罐曲奇,她最喜欢有点缀加仑子的那一款,香浓的奶油味中还有一点甜甜硬硬的加仑子干。

    那时候,程苏老觉得伯爵茶有一股怪怪的味道,现在,她却强烈地思念那股怪味,因为那是代表妈妈的味道。

    这里,却是严肃的黑色真皮沙发,脚下是冷冰冰的能照出人影的大片磁砖,程苏摇摇头继续往里走,哪一间是陈念慈的房间呢?陈念慈应该是和楚大叔睡一间吧?爸爸妈妈除了吵架时都是睡一个房间的。

    房门的门都大开着,她先是站在每个房间的门口探头探脑了一番,后来才想起:我现在是这里的主人,我是主人!用不着跟小偷似的。于是,她煞有介事地咳了咳,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按照她原本家里的格局,她先进了和爸妈的主卧对应的那一间,床上的被子没有叠,散乱地堆着,被子和被套都是深蓝色的,床头柜上有原版的《财富》和《美国国家地理》有中文的《财经》、《体坛周报》,咦,怎么没有《花花公子》之类的呢?你不是波霸控咩?程苏腹诽了一下之后大概知道大叔看书的品味了,也还不算太差,这间应该就是楚大叔的房间了吧?

    陈念慈也睡这儿吗?好似不太象。房间里的摆设都十分硬朗,看不出有女人的痕迹,她拉开大衣柜的门,全部都是男性服饰,再到独立卫生间看一下,一根牙刷,一条毛巾。程苏可以肯定,楚大叔和陈念慈是分开睡的。

    这么说,他们俩感情不是一般的差,爸妈只有吵架时才不一起睡的,楚大叔和陈念慈平时就不一起睡,看来他们长期处于战国状态。这样好,这样好,程苏拍了拍心口,还好他们感情不佳,否则,如果叫她和楚大叔同睡一张床,那还不如叫她再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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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4。多功能T back

    程苏走入与她以前的睡房相对应的房间,这间房应该就是陈念慈的房间了。

    以前她的房间的墙纸是爸爸妈妈带着她一起挑的,是浅淡的果绿色,带一点暗纹的花,给人新鲜清雅的感觉,妈妈说对眼睛好,而且又助于放松。房间很明显地分为两个功能区,一边是休息的,一边是读书的。

    此刻这个房间是米色的墙纸,暗色的柚木地板,暗黄的窗帘,深色的成套家具,看来,是设计师的手笔,没有任何个人特色,床就放在正中间,靠着墙一溜的整体衣柜,程苏拉开柜门……

    天哪,程苏的嘴张成了O型,这,这,这,陈念慈的穿衣品味……

    程苏伸出一根手指头把挂着的一件件衣服扫过去,原来,陈念慈喜欢这样的衣服,颜色鲜艳,款式性感,紧身的,貌似流行元素较多的。程苏歪着头瞧了半天,摇了摇头,对她来说,没一件穿得出去的。

    再打开下面的小抽屉,噢,更加劲爆了,一套一套的内衣,豹纹的,黑的,红的,深紫的,更加的花红柳绿,还有,还有,Tback,程苏用一根手指挑起一条小小的红色内裤,慢慢地研究起来。

    程苏和妈妈以前一起去逛过内衣店,她曾经对Tback相当感兴趣,拿着问妈妈:“妈妈,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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