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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胖妞手扎-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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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她对杨晨曦的不专一。

    这样悄悄赢来了两个人在一起後的第一个暑假。

    潘瑶每天上网作息时间颠倒,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简直文思泉涌,考虑到潘瑶现在有一帮固定的读者群,而且潘瑶的潜力有待开发,编辑建议潘瑶写一部长篇。於是潘瑶著手写第一部长篇小说了,长篇不比短篇小说,写作上还是有点难度的,要构思出一整个故事,人物的设定,情节的把握,潘瑶那段时间头都大了,跟杨晨曦出去的时候也都闷闷不乐的。

    杨晨曦每次看潘瑶连吃最喜欢的冰激凌都食不下咽的,怎麽都有点心疼的。

    给潘瑶喂一勺香草味的,杨晨曦摸摸潘瑶的头。

    “要是不好设定人物性格,不如就把现实中的人写进去呗!”

    潘瑶仔细想想这个想法的可行性,歪著头任杨晨曦喂自己冰激凌,末了还被偷了个香吻去。

    “想什麽呢?”杨晨曦看潘瑶神游了,也不生气,这段时间在一起,他早习惯了,他隐隐约约知道潘瑶带著故事,她从前的故事,跟那天遇见的白衣男生无关,是另一个人,让潘瑶牵肠挂肚,谁说男人的第六感不准,杨晨曦这次就准了,还非常非常准。

    吃醋?谁说杨晨曦不吃醋,他都要嫉妒死了,一想到那个人会时不时出现在潘瑶脑子里,连潘瑶看著自己脸的时候都不例外,杨晨曦就想把潘瑶脑子里那人揪出来PIA到外太空去。可是杨晨曦最懊悔的是他没有早早的出现在潘瑶的生命里,他甚至狗血的想,要是早点遇到潘瑶取代那个人的可能性有多大,答案更让他泄气,因为他连想都想不出来。

    一赌气也不管旁边有没有人,就把潘瑶搂到怀里,使劲抱著,潘瑶肉肉的抱著异常舒服,但是莫名就有种不安全感。

    潘瑶红著脸给他抱。

    “想什麽呢?”杨晨曦低头看看潘瑶的脸,那里面一片红晕,也不知道是不是夏天热的。

    “我在想刚刚你说的挺对的。”潘瑶看著杨晨曦映著蓝天的眼睛笑,笑著笑著就僵硬了,面前的变了个人,潘瑶都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把杨晨曦当成程瑾的替身了,最初想想没什麽,可是到现在,假期过了大半,潘瑶已经开始为自己最初的动机羞愧了。

    有了杨晨曦这个建设性的构思潘瑶的文章写的顺利多了,故事想的有点费事,那就不想,潘瑶是个懒人,图省事干脆把自己曾经发生过的故事添油加醋写了上去,愣是写成个成长系小说,小说是慢热型的,编辑最开始不是很看好潘瑶这小说,但当潘瑶把小说写到十几章时,编辑的眼睛也笑的只剩下一条线了。

    於是,小说就这麽在杂志上与读者见面了,开启了潘瑶走向小说家的最关键的一步。

    潘瑶有了更多的读者,苗条的女生好奇、同情女主角的经历,胖女生勾起了共鸣,总之大家对这个胖胖的女生成长经历很感兴趣。

    这样固定的连载自然对潘瑶的要求也高了,偏偏还临近开学,潘瑶大多数时间不是扑在假期作业上就是坐在电脑前码字,杨晨曦已经被排在了很後面,这把杨晨曦後悔的,连帮潘瑶写作业的心思都有了。

    於是时间就在极其忙碌中过了。

    一个月三章的连载已经进行了十多章。潘瑶和杨晨曦间却不如她的小说般轻松,因为小说,从前的回忆像开了口子的堤坝,洪水瞬间就如奔马一样冲了出来。潘瑶已经完全没有办法面对杨晨曦了,因为她总是透过他看到另一个人,不是偶尔,也不是经常,是一定。

    於是分手这想法就这麽毫无预警的跳出来了,杨晨曦自然也察觉到了,不过他并不想分开,想想心就痛。

    “潘瑶,你是不是想说分手?”

    潘瑶显然被下一跳,这个念头刚刚出来没多久就被看透了,或者还有点歉疚和心虚。

    看潘瑶不说话,算是默认了,杨晨曦忽然有点委屈,抛去他对潘瑶的照顾和用心不说,就这一腔满满的爱,到最後居然还抵不过一个被时间封锁的人,酸酸的感觉浸住心脏。

    “对不起!”潘瑶绝对不是不知道说什麽好,现在她异常冷静,她对待爱情从来都是很清晰,不过前提是置身事外,而现在,她为自己这种冷静害怕。

    “不分手好不好,”杨晨曦抱著潘瑶,下巴抵著潘瑶的头顶,曾经最喜欢的姿势,现在却是为了不去看对方的表情,“可以不用一心一意喜欢我,我会努力让你忘记从前的,潘瑶,你不能为了一个记忆里的人惩罚我们两个。”

    “对不起!”潘瑶没法说就是在一起才不能忘记过去,越是在一起越痛苦,她不想说分手是因为自己自私。

    杨晨曦忽然抬起潘瑶的下巴,低头吻住,这是个完全不同於从前的吻,和那日表白时在湖边不一样,和在门口那个渴切的也不一样,和两个人在一起时任何的吻都不一样,这个吻带著粗暴,好像一种惩罚,惩罚的内容像毒品,让你迷恋却又得不到。

    潘瑶直到现在都忘不了杨晨曦那时眼睛里决绝的神色,想起来依然一阵心痛。




第三十七章

谁都不敢相信两个人就这麽分手了,那个没有风的夜晚,那个带著终结味道不舍的吻,一直徘徊在两个人中间,但是生活还是生活,日子还要照过,潘瑶最开始分手的时候吃不下饭,体重猛掉了十几斤,後来也慢慢缓了回来,饭依然吃的开心。杨晨曦也只是消沈了一段时间,病假都没有请一个,第二天照旧来上课,坐在潘瑶身边,话少了很多很多。

    随著时间的推移,两个人的关系又熟络了,不过相较於最开始的那种熟悉,中间总是掺杂著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像化学计算中被忽略的杂质一样,理论上毫无影响,实际中却谬之千里。

    除了这些,潘瑶找不到还有什麽变化了,潘瑶偶尔也会怀疑,这是不是小说中场部分,人生这部小说是不是也和那些看过的,写过的一样,主角无敌,分分和和,和和分分。

    但是这和小说不一样,潘瑶的这次分手是终结了。

    人麽,不一定找到人生中自己作为主角的电影,但是一定能找到自己是炮灰的故事,在一个又一个华丽的或者沈寂的退场後才可能换来得之不易的幸福,终其人生可能经历了无数悲剧但是戏剧的结局却总是只有一个。

    那个被恋爱而解开封印的人,没有随著恋爱而消失,反而愈发清晰。

    一段感情的结束代表的并不一定是另一段感情的开端,也不是将成长推波助澜。

    高中的日子因为回到了学习学习学习的规律中而变得单调又充实,高中之所以美丽就是因为它是人生中目标最鲜明的一段时间,每个人,甚至每个家庭只要处於此,必将比其他时刻有更多的动力,因为那个目标没有被荆棘或者陷阱覆盖,它是如此赤裸的呈现在面前,散发著诱惑的气息,让人热血沸腾。

    最後报志愿的时候,杨晨曦已经不是潘瑶的同桌很久了,潘瑶没能得知杨晨曦最终填写的学校,也没好意思去问,彼时的杨晨曦和当初变得不一样了,再不是站在讲台上镇定自如迅速在画纸上描绘出自己的人,也再不是湖边大胆表白的少年,他的世界已经很远很远。

    潘瑶望望对角线处杨晨曦空著的座位,无论他变了多少,心理是很想对他说声谢谢的,谢谢他教会了自己这麽多这麽多,谢谢他给了自己这麽精彩又让人沈沦的初恋,还有他那永远也忘记不掉味道的吻。

    高考的硝烟较之当年中考有过之而无不及,弥漫了两天一夜的紧张又淡然的战火散去後,迎来了至今为止也可能是人生中最长、最轻松的一个假期。

    潘瑶和妈妈去了九寨沟,回来的那天录取通知书刚刚收到,潘瑶考进了第一志愿,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学法律。

    董建和潘瑶考进了同一个大学,学习化工材料。刘昭被外地的一所知名军校录取了。

    那个假期周杰伦来到潘瑶的城市开了一次不算演唱会的演唱会,潘瑶终於看到了喜欢将近六年的人,她认为这是一种预兆,也许程瑾也会像周杰伦那样嗖的一下空降到这个城市,自己的身边,然後又能呼吸到和他同样的空气。

    不过程瑾回来了呢,潘瑶望望窗外的天空,自己根本没有十足的把握和信心去接触他,为了这个潘瑶在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

    於是漫长的假期过去了,那个想法在心里扎了根,随著大学生活的开始而发芽,一个浩大的工程就这样启动了。

    在若干年之後,潘瑶站在里程碑的地方回头望望,这些种种,都是美好生活的开始,一段难以磨灭的记忆的开端。




第三十八章

跟高中和初中又不一样,大学的军训比较严格,通通拉出去在部队里住了一周,但是因为不像初中有程瑾所以军训的日子几乎没有什麽印象。

    宿舍是在军训後又调整的,潘瑶寝室的几个女孩子都挺特别,人也不错,最主要的是,寝室里面六个人除了两个天生很瘦的以外,其他的都多多少少身材有些丰满,不过也就只是丰满而已,在潘瑶看来,那简直是窈窕。

    所以,寝室里面减肥的气氛良好。再有潘瑶高中毕业的暑假就定了的想法,所以减肥势在必行。

    对,潘瑶开始减肥了。

    寝室里面凑钱买了个体重秤,丫头们早上量,晚上量,吃饭之前量,吃饭之後量,上了厕所还量。看得那两个怎麽吃都不胖的人直哆嗦,叫嚷著,她们这哪是量体重,就是量吃多少排多少。

    气氛和和气气的,再加上董建时不时的骚扰,日子过得很快。潘瑶的小说已经彻底写完了,因为反响很好,编辑很热情的帮潘瑶联系出书,期末的时候,书的雏形已经送到潘瑶的手里了。

    什麽都来得很快,潘瑶一时间也没反应过来,等到彻底消化接收了,已经是大一的寒假了。

    由於高中杨晨曦教会潘瑶很多人际交往的关系,潘瑶大一寒假的生活相当丰富,因为是本省的重点大学,潘瑶有一大部分同学的家是本市的,假期潘瑶的电话不说像CEO那麽频繁,至少也算是忙碌。

    董建基本上被算作潘瑶家属每活动必到。

    一月上半旬,刘昭回来了,每天缠著自己的董建也安静了,甚至有一段时间不见人影,那些无休止的同学聚会也参加烦了,潘瑶又闲暇下来。对著电脑一呆就是一天,有时候写写文,有时候看看电影,有时候聊天。

    潘瑶加的那些QQ群很热闹,常常说一句话就被疯狂的刷到屏外了,每次潘瑶都喜欢跟著人家乱侃,当时有趣,不过一旦下线,就很寂寥。有些影子在脑子里始终挥之不去。

    这天,董建给潘瑶打电话,说是刘昭要请客。潘瑶已经大半年没见过刘昭了,自从他回来董建也跟著消失了,怎麽找都找不著,潘瑶对於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好奇的要命。

    到了约好的地点,几乎一眼就看见刘昭了。或者说是刘昭真的很显眼,在人流正多的饭店里依然掩盖不了他的光芒,往他的方向看一眼,一定会忽略别人,眼睛自动把焦距调整到他的距离,挪都挪不开。

    刘昭比以前黑了,头发理的很短,浑身上下透露著一股子英气,却还散发著从来未变的痞子气,的确很有魅力。

    潘瑶盯著刘昭看了半天,直到最後把自己看不好意思了,才低下头喝茶。刘昭似乎早就习惯了,看著潘瑶笑,还用手摸摸潘瑶的头。

    “丫头漂亮了啊!”

    刘昭没说谎,潘瑶就是漂亮了,一个学期的努力,潘瑶减肥卓有成效,减掉十斤,脸瘦了,腰细了,原来的衣服已经不能穿了,现在买的衣服都是偏可爱系的,亮亮的眼睛,看著真的挺不错的。

    菜很快上来,很多都是潘瑶爱吃的,董建不怎麽说话,似乎在刘昭面前他很沈默,都是刘昭在说,和潘瑶聊高中初中。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潘瑶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多了。手机在刚吃饭的时候就没电了,现在一开机,像热线一样进来十几条短信。

    潘瑶看里面有编辑的短信,说是再约一本长篇小说,而且时间挺赶,基本上在四月份就要定稿。

    这个比较为难,潘瑶犯愁了。倒不是潘瑶才思枯竭了,只是潘瑶不是那种灵感随时迸发的类型,她的灵感是要逼迫的,总是夜深人静走投无路的时候才能洋洋洒洒写上那麽几千字,而且一旦开始写,周围的环境影响也是颇大的,所以上一本小说,潘瑶就没在宿舍里写过,都是一到周末就往家里赶,日夜颠倒写出来一个星期的份,循环往复。不过幸好,那本小说是在高中就著手了的,收个尾就成,可是现在说要一整本写下来,潘瑶有些不确定。

    所以潘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想了几个星期的办法,试过随时随地任何环境下写文,没成功,还把灵感给得罪了,有好几天啥也写不出来。

    过完了年,潘瑶想了个办法,自己在校外租套房子。

    十五一过,潘瑶就到学校附近忙开了,跑了好几个中介,也有几套满意的房子,租金虽然贵,但是潘瑶小说一出版摇身一变成富婆了,钱都不是问题。就在快敲定的时候,问题来了,小姑娘家自己出去住,不安全啊。

    那几天潘瑶是真愁坏了,愁的牙痛。本来麽,要是一点希望没有还好,偏偏是给你点希望,然後等你乐颠颠的把啥都解决好了,嗖一下蹦出个无法处理的难题,告诉你此题无解,还不如一开始就放弃呢,至少有这点时间都做完好几道其他的题了。

    潘瑶看房子都是董建陪著去的,有一个地方两套房子挨著,董建本来说陪著潘瑶租这两套的,潘瑶给否决了,看那两套的房租她肉疼,虽然她不用全出也疼。

    离开学还有半个月,刘昭给潘瑶打电话,说到家里玩玩,给的地址就在潘瑶学校附近,一个十分模糊的地方,叫潘瑶到楼下打电话,下来接她,潘瑶觉得很奇怪,没听说刘昭家在这边啊。

    潘瑶也老实,乖乖的打了电话,等刘昭接了,七拐八拐走到了她看房子的那个地方,再往楼上走,正好是那两套房子。潘瑶傻眼,刘昭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左边那套的门,往屋里一看,更傻眼,屋子已经布置好了,生机勃勃的,显然人已经搬进来住了几天了。

    董建站在阳台上抱著个白色的绒球冲著潘瑶咧嘴笑呢。

    刘昭扔给潘瑶把钥匙。

    “喏,隔壁的,已经租下来了,你来住就把房租给董建,不住就空著。”还冲著董建吼,“放下,去盛饭去。”

    说完也不管潘瑶,径直跟著董建忙活去了。

    用什麽言语来形容潘瑶的心情呢,怎麽形容都有些无力,潘瑶站在门口看著刘昭和董建在厨房里往出盛菜,很感动。

    傻站了一会儿了,手里的钥匙也捂热了,觉得有东西蹭自己的腿。低头一看,惊呼出声。

    那是一只白色小小的狗,潘瑶一眼就认出来了,是萨摩耶,胖极了,水灵灵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看著潘瑶,小小的尾巴还摇啊摇的,尖尖的耳朵都看不出来了,远远一看可不就是个绒球麽,看得潘瑶喜欢死了。

    潘瑶低头一只手抱起来,一只手匆匆把鞋换了。

    正好董建被董建看见了,潘瑶冲董建乐,董建回乐,被刘昭支去取啤酒。

    潘瑶极喜欢动物,也寻思过要养一只萨摩,苦於放在家里爸爸妈妈工作忙没人伺候就一直没养成,所以现在看著爱不释手。

    自从小白狗抱起来就没放下过,吃饭了才恋恋不舍的让它喝水去了,刘昭也颇无奈。

    “是董建说你喜欢萨摩的,刚好我爸原来的一个下属现在养狗,我就要了一只,本来给你要的,不过你要是在宿舍住,这狗就养不了了,我就让董建领来养了。”

    “还是瑶瑶养吧,放我这非养死了不可,”董建喝口啤酒,“瑶瑶,快,起个艺术点的名字。”

    “我起?”潘瑶有点不好意思。

    “当然了,你的狗麽!”

    “刘昭要的,刘昭起吧!”

    “我起,就抱我家养去了!”刘昭看看扒著潘瑶裤腿的毛球,那脚踢了踢,毛球挪了挪。

    潘瑶赶紧抱起来。

    “叫葡萄!”

    半晌房间里没有声音,就毛球呜呜地要著吃的。

    “葡萄?”董建有点难以置信,他看看桌子上好像没葡萄啊,再看看水池里,也没有啊。

    刘昭已经不声不响的吃东西了。

    “恩。”潘瑶抱著毛球的手紧了紧。

    “为什麽是葡萄?哪里像啊!”

    “不像啊,起名字一定要像麽?要是像的话就只能叫毛球了!我最喜欢的作者写的一本小说,那里面有只鸟叫山楂,我老早就想好了,我养的狗也一定要叫水果名!”

    “葡萄就葡萄吧!潘瑶,你住不住?”前半句刘昭说的很帅气,呃,还有点无奈,後半句,有点黑社会老大的气质,大有你不住就把你怎样怎样的气势。

    “恩!”潘瑶点点头,对著董建笑,“以後多多关照。”

    “来吧,干一个!”刘昭举杯。

    葡萄看著拿著杯子的三个人,往潘瑶怀里又蹭蹭。

    这一刻潘瑶确实挺幸福,是那种没有程瑾,没有杨晨曦也无所谓,除了爱情以外的幸福,满得要溢出来了。




第三十九章

於是在大一的第二学期,潘瑶和董建华丽丽的般出了宿舍,本来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对於这种一男一女出去同居的事情毕竟在大一阶段还是很少的,但是後来两个人分别招待了几波死党後鄙视的声音大过八卦。

    也是麽,谁也没兴趣同居还劳神费力的花不少银子租两个屋子住。

    在众人堪比参观团体的围观中,最受瞩目的还属葡萄,刚刚搬家的时候葡萄才三个月,现在已经快五个月了,已经出落成一个帅帅的小夥了,每个来潘瑶家里的女生都目的不纯的直往葡萄那间狗窝旁蹭,连潘瑶招待的吃的都能在葡萄不大的狗食盆里找到。这种聚会毕竟没那麽长久,葡萄半岁的时候,潘瑶和董建的家里都很少有人来了,大家都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自己的另一半,要是聚会也是在外面唱唱歌吃吃饭而已。

    再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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