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乱试佳人-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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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跟荷花上下学的方便多了,每天应文智送我们到学校,也接我们回家。他已经搬来跟秦枫一块住,还是两个男人一张床……虽然床是够大,但这个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习惯的事情,对身边的人来说应该还是需要一个缓冲期吧。光想想,两个秀色可餐的男人——这样形容行不,每天赤身裸体睡在一起,是多么让人浮想翩翩啊……
祥叔就比较轻松了,他工作也不用那么赶,送完我们要送妈妈,要接妈妈。要送张嫂去买菜,或者家里有谁要用车都会找他。当然家里还有别的司机,但那些司机大都会去爸妈公司帮忙。爸妈又是好样的,每人处理一个公司,作为他们的司机也真是辛苦。
晚上吃过饭,荷花在房间里跟作业做斗争。我只用五分钟就把作业完成,真是小儿科,心里不禁感叹一声。
走到露天阳台,那里有桌椅,已经有人捷足先登在喝咖啡。我心情烦闷的时候就待在那里吹风。
我走过去,是应文智。
我坐下,不动声色地看着他。
他也不惊不慌,抿一口咖啡问我,“你要来一杯吗?”
“不要,咖啡对小孩子身体不好。”我说。
“哈,你还真适应。”
“不然呢。”我把手枕到脑后,靠在椅子上,“再无奈也无法改变。其实,我应该高兴才对,无端地多了几年时间给我享受。对大人来说,无忧无虑的童年。”语气里带上一点自嘲。
他放下咖啡,“我觉得,小孩子应该更多忧虑才对。不被理解,不被看重,这样的感觉是很寂寞的。”
“为什么会想到去当老师?”我转话题。
“为了你。”他直言不讳,吓我一跳。
“我可受不起。”我内心诚惶诚恐。
“我说真话你又不信。”他无奈,“只有你知道我的秘密,所以我害怕你。”
“说笑。”
“不。我查根究底,才发现,我害怕你不是因为你知道的秘密,而是,我喜欢你。”他说着那么认真,我也好希望自己能够相信。
“你没有理由会喜欢我。”我低头,不敢看他。
“才不。你是一个热烈的女子。”他的声音异常温柔。
我诧异,我是一个热烈的女子?怎么他这样看待我。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倒霉的,颠三倒四的神经病。想法与常人有异,有点愤世嫉俗,偶尔伤感,但悲伤不能缠着我太久。我是个神经大条的乐天派。然而,从他口中,我听出尊重的味道。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脸已经发烫。低着头,瞥到自己小小的双手。想起面前这个男人,曾对我妹妹见死不救,我内心的温暖一下子熄灭下去。
“我要去睡了。”我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赶紧离开。
这一道坎,我还没有跨过去。尽管他帮我找回了妈妈,尽管他给了我一个可以继续生存的身体。但如果要我选择,我宁可牺牲自己,也不要失去秦欢。
第九十二章 十一旅行
入秋,一日比一日冷。最新的时装早就送到我房间,是由妈妈差人置办。我跟荷花,人手一份,并没有偏袒。我们时常约好穿同一套衣服上学或者外出玩乐。加上两人都皮肤雪白,眼睛又大又亮,乍一看都会以为我们是孪生姐妹。
荷花虽然在我面前放得开一点,到了外人面前依然一副羞涩的样子。这性子根深蒂固十年,是很难改观。
荷花学习很努力,而我在老师眼中却一直心不在焉,可每次测试又稳拿第一。所以,人人都觉得我深不可测,甚至连荷花都觉得我太过神奇,明明从没见我捧着书学习过,却每次都高分在手。
他们都以为我是天才,之前的成绩不佳只是我的才能没有被挖掘出来,而现在突然爆发。我想,这世上的天才也许都似我这样,拥有一个早已老去的灵魂。但这个秘密不能众所周知,所以就有了那些神秘的天才。
我依然波澜不惊地写我的小说,大都是真情实感,但都用了化名。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原型,但又不太一样。毕竟是小说,绝不可能写得跟生活中的一摸一样。
荷花是我第一个忠实读者,她会夸我奇思妙想。很多地方她看不懂,就会惊叹:“天,秦欢你怎么懂得这么多字?”我讪笑,“书多看了点而已。”从那以后,荷花一直都很佩服我,也跟着我一起看书籍,我看的大都是名著。一本《复活》花费我个把个月,太厚一本,足可以当砖头打退坏蛋。荷花深觉痛苦,她根本看不懂,并且对一连串的外国名一点也不感冒,只觉得头疼。
“或许你的才能不在这方面。”我安慰她。
她低头想一想,才说:“我特别想跳舞。”
“咦,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看到电视上许多明星能歌善舞,很是羡慕。”
我打量她一眼,“你确实适合做个明星。”
既然周末在家的日子这样无聊,不如去学个一技之长。趁年纪小,时间还多,尽量去完成自己的梦想才对。
于是我晚饭期间就跟秦枫提了提。他现在成了一家之主,在爸爸的公司混得风生水起。而爸妈又忙得焦头烂额。早晨,我们还未起床他们就已经赶去公司。晚上,我们入睡之后他们才回到家里。真是,仿佛亲人间想要见面都需预约。
秦枫很快就给我们找到一个合适的少年宫,荷花学舞蹈,我学钢琴。以前一直嫌自己手指粗短,现在想着从小练习钢琴,长大后手指一定修长好看吧?
应文智依然是我们的美术老师,我一直不知道他画画原来那么棒。并且他好像很喜欢画画,闲暇时常常拿着画册在操场上写生——我在体育课时看到。
他适应这个人间适应的不错,以前那样令人不安的一面竟然再也没有出现过。
在他作画期间,总有漂亮的女老师会上前搭讪,真叫我心里不舒服。不过,我知道他跟她们不会有任何暧昧。因为知道他秘密的人,就只有我一个。我跟他一起才是长久之计,才是天作之合。我已经胡言乱语,一颗心早就飞去他那里。只是还小,身量还小,并且此刻他是我的老师,现在如果有什么亲密举止,一定令人瞠目结舌。不过,来日方长,我嘴角勾起浅浅的笑。
十一假期很快来临,爸妈竟难得放假。
妈妈把我跟荷花叫到书房,爸爸和秦枫也在。呵,一家人齐了,我明白在妈妈心里,早就把荷花当成了家庭一份子。失去秦鸢,一直是她心头的伤,时间过去那么久,记忆早已模糊,而荷花又是那么乖巧的女孩子,像足小时候的秦鸢——这是妈妈说的。这样也好,不会让荷花太寂寞,我要她到我身边陪同我,原本就有些自私,害怕她会融不进这个家庭,显然是多虑了。此刻,妈妈把我跟荷花两人拥在怀里,笑容里都是满足。
“欢欢,荷花,你们两个说说,十一休假这么多天,想去哪里玩啊?”开口的是爸爸,他已经没有平时那么严肃,竟然笑容可掬。是了,面对我跟荷花这样可爱的小女孩,谁能凶得起来?
荷花看看我,不声不响。我心里也没什么主意,虽然一直都想到处去旅行,但第一站要去哪里却还没有想过。有太多地方吸引我,巴黎,墨尔本,威尼斯……数不胜数,甚至国内的很多地方也都没有去过。
“爸爸妈妈也一起去吗?”我问。
“是啊。”妈妈抚摸我的头发,“我们一家人很久没有这样聚在一起去旅行了。”她说着瞥一眼秦枫。[WWW。3UWW。COM]
秦枫对着妈妈微微一笑,他们终于解开心结。我亦在心里拍手叫好。家庭和睦,再好也没有了。
“去马尔代夫怎么样?”秦枫提议,“据说那里的岛屿不就就会被淹没,再不去恐怕见不到那么美丽的景色了。”
“好啊好啊。”我在一旁应和,荷花没有异议,她大概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
“这么有情调的地方,你跟阿筝去才好。”妈妈笑着说,“我跟你爸老咯,哪走得了这么远。”
咦,阿筝?必定是童亦筝了,连妈妈都知道她的存在。看来,他们的婚期已经不远。我心里不是滋味,也不是不喜欢童亦筝,只觉得她还是单独的灵魂比较讨我喜欢。谁知灵魂跟肉体一结合,并没有我想象的那般大方,反而似个小女生。不过,这是秦枫自己的选择,我也不好说什么。
“对啊,小枫,你可以带阿筝去旅行。”爸爸也说。
我看到秦枫脸上难以述说的喜悦,“好。”
“我看这样好了,小枫你尽管自己安排。欢欢跟荷花跟我们一块去新加坡。路途比较近,不至于太累。签证还没有过期,就是差个荷花的,不过没事,我打个电话托人办一下,很快的。”妈妈很是开心,说了一堆话。
啊,是去新加坡,据说是个四季如春的国家。又说是个菜价比肉价还贵的地方。内心没有太向往也没有太失落,既然爸妈喜欢,那就随他们的意吧。只是,我内心早已不是不谙世事的 ,我真向往秦枫跟童亦筝的生活,我也渴望有这样的情感。
旅行的事就这样决定下来,秦枫携童亦筝自行安排,去埃菲尔铁塔也好,去塔里木盆地也好。两个人相爱的话,去哪一座城市都是美丽无比的。相反的,就算那城市华美无比,若内心寂寞,看在眼里,也不过是一片废墟。这真是不积极的想法,我脑海浮现出应文智的脸。哎,我又不能名正言顺地跟他谈恋爱。会吓坏爸妈,吓坏我身边任何一个不知情的人。使得应文智里外不是人,以后人家一见他便说:“呀,就是那个衣冠禽兽,勾引 。”我都要吓出一身汗。
我打电话给应文智,明明他此刻就住在我家,我却不敢当面去找他。
他接起,“我在泡澡。”
“啊,那你慢慢享受,我等下跟你讲。”
“现在就讲。”他语气散漫,“就是声音稚嫩了点。”
我一阵无语的情绪,继而清了清嗓子,“十一假期我要去旅行。”
“我知道。”他说。
“你怎么知道?”我骇然,“你有千里眼顺风耳?”
“真夸张,我有秦枫。”他说。
原来如此,秦枫那个家伙,跟应文智真有那么要好,今天全家才决定要去旅行,他早已告知应文智。
“哦,这样。”我突然觉得索然无味。
“他说你们兵分两路,你跟随父母去新加坡。”
“是。”我应道,“你假期怎么安排?”
“不知道。”他顿一顿,“约会美女,或者……”
我直接挂电话,撇一撇嘴,发现自己气极。
电话响,是应文智打来的,我接起,没好气地说:“干嘛?”
“你怎么这样开不起玩笑?”他在那边笑,“吃醋啊?”
“我吃酱油。”
“我才不那么风流。那个接吻能把樱桃梗子打成结的并不是我。”他叹口气,“我接手这身体以来,连女人的手都没牵过。”这话我相信,那些女老师跟他搭讪,他偶尔还会害羞到说不出话。
“好吧。我也没别的话可以讲了,我要去睡觉了。”
“那好,晚安。”他说。
我挂了电话,心里很是不爽。我本来的初衷是什么来着?告诉他我即将要去新加坡度假,我期待听他说一声,我假期也去那里。语气可以是不着边际的,但内心是为着我去的。我心底有一种慢慢爬上来的喜悦以及轻微的苦涩,是不确定,是对未来的迷茫。以后,我会遇到许多人,我会看着那些跟我同龄却不如我成熟的男生长大。我的心态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吧?我现在几乎就要以为我是个比较聪明的三年级学生,我完全忘记了我的思维已经是个即将24岁的女人。
回到房间,荷花正在整理衣物,登机时间是明天下午…。她一直都是个乖巧不让人操心的女孩子,我则不一样,我通常丢三落四,懒得要死。两个行李箱,一摸一样,是妈妈挑的。里面置放的衣物也几乎一样。
见我进去,荷花抬起头问我:“我收拾了几套我们一样的衣服,你看看你还喜欢什么衣服,可以放进去。”
“不用,这样就很好。”我对小孩子的衣服,一点兴趣都没有。好看是好看,但大都花样繁复。
她又低头去整理自己的衣物,“谢谢你,荷花。”我说。
“我们是姐妹不是吗?”她回头一笑。
“是。”我说,亦对着她笑。
我还有什么不满足?家庭美满,只差婚姻幸福,这个婚姻对于如今的我来说,还太遥远。那么,就好好享受当下的生活,有多少人期盼着返老孩童还做不到呢。
说来,我已经很久没与秦枫谈心,也不知道他明天要带童亦筝去哪里。
第九十三章 新加坡
第二天下午出发时,每个人似乎都神采奕奕,我当然不能垂头丧气,于是拼命挤着笑容,直到肌肉酸痛。
秦枫一早就不在家,妈妈说他已去接童亦筝,然后直接外出旅行,并不与我们一路。
我心里顿时感叹:还是生女儿好啊,儿子有了媳妇就忘记娘,女儿至少还能给娘带回半个儿子。
到了机场,爸妈在候机室左顾右盼,我不禁问道:“你们看什么呢?秦枫不会来了。”
“小丫头,怎么直呼哥哥的名字?”妈妈用手指点了点我额头,“我是在找文智。”
什么?应文智?跟他有什么关系……
正要问,就看到应文智自人群中走来,笑嘻嘻地跟我们招招手,“叔叔阿姨好”
“你来干嘛?”我问。
头上又吃妈妈一击,“要叫哥哥,怎么这么没大没小的?”
我心里恼怒,却不好对妈妈发作,只好白眼对应文智。他不以为意,“没事没事。”
“你文智哥哥陪我们一起去新加坡。”
“为什么?”我不解。
“我算叔叔阿姨的半个儿子,陪他们旅行是应该的。”应文智淡淡地说。
爸妈听了这话通通满意的微笑。
我则立刻涨红了脸,刚才还想着女儿能带回半个儿子,他现在就自称自己是我爸妈的半个儿子,这也太巧合了。
荷花拉了拉我的衣袖,低声说:“文智哥哥好好看啊”
我这才去打量他,穿着秋天最常见的外套,衬得他身材修长。并且,以我跟荷花现在的身高,需要仰望他,这样一来他的形象更加高大挺拔。脸是没话说的,像是精致的雕刻品,几乎没有瑕疵。几乎而已,真没有任何瑕疵,他还是个人吗?
“啊,是啊。”我只好应和着。不知道一个10岁孩子眼里的好看,到底是怎么样的。
我看荷花对应文智一脸崇拜,心下一惊,这小妮子别是喜欢上了应文智吧……转念又觉得自己太杞人忧天,才10岁的孩子,懂个屁感情啊
坐上飞机,我有点晕,想吐。应文智坐我左边,即刻递上来几片口香糖,他早有准备。我接过,放进嘴里就嚼起来,果然好了很多。
荷花比我有准备,她早就带了漫画书来看,我则对那个没兴趣,一时之间不知道做什么好。
于是想拿出手机玩游戏,才发觉登机前就已经关机。这几个小时的旅程,难道要我呆坐着吗?应文智拿出书报来看,而爸妈听着音乐也在阅报。真是的,人人都比我准备充分。
“给。”应文智递给我一本书。
我接过,是倪匡的《卫斯理》,我心下一喜,这里不把我当小孩子的也唯有应文智了。
《卫斯理》这书有很多系列,之前看过好多本,现在这一本是我从未看过的。我越看越入迷,结果书才看了一半,目的地到了。
走出机场,就觉得天空干净澄澈,路旁树木葱茏青翠,叫人心旷神怡。
到了下榻的宾馆,我躺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荷花来拉我,“爸爸妈妈叫我们下去吃饭。”
她已经能很熟练地叫出爸爸妈妈这样的称呼,爸妈早已把她收为义女,他们当她是秦鸢,而我也不嫉妒,我当她是秦欢。
我快速洗了个澡,就跟荷花下楼去。爸妈与应文智早已就座,桌上已经上满了食物。
“来,欢欢,荷花,过来妈妈这里坐。”妈妈向我们招手。
我确实肚子饿了,看到这些新鲜的菜肴很是欢喜。荷花盯着桌子上琳琅满目的菜也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咦,这个饭好吃。”
“那个是海南鸡饭,很受华人喜欢。”
“这个,这个是鱼头。”
“对,这个是咖喱鱼头。”
“咦,这个饼……”
“这个是印度饼,一个饼作出十多种不同口味,来,你试试……”
荷花跟妈互妈的动很好,相比之下,她们更像母女,我内心深觉失落。我低头不语,嘴里的食物也味同嚼蜡。应文智看出我的异样,夹了菜给我。我对他感激的一笑,这不能怪别人,是我不够活泼,闷死人,谁对着我都快乐不起来。
于是我贴到妈妈身上,“妈妈妈妈,你不给我夹菜。”
“好好好,妈妈给欢欢盛一碗肉骨茶。”她说着给我盛一碗汤。
“什么什么,这个叫什么来着?”
“肉骨茶。”
“明明是排骨汤。”我说,“怎么这样奇怪的名字,还叫茶。”
“这汤里可有很多补身子的药材呢。肉骨茶是新加坡名菜。”
“阿姨懂得真多。”应文智奉承妈妈。
“哈哈,我是跟着你叔叔来多了,熟能生巧。”
“都吃饭吧。”爸爸喝一口酒,淡淡地说,“吃完还能出去看看夜景。”
于是一行人就开始低头吃饭。我心里藏着事,总觉得食物吃到嘴里便没有什么味道。
我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呢?好像一开始能先声夺人,讨得别人喜欢。但很快,自己的热情就减免,喜欢把自己藏起来,不去主动理人,却还要求别人来源源不断的亲近我。真是个骄纵的家伙,我不禁这样形容自己。
人家说喜欢文字的女子大都薄凉。我想,很多时候应该是不知道怎么表达吧。就像,我面对着妈妈,明明母女之间可以亲密无间,但羞耻心会莫名的涌上来。毕竟我是这么大的人了,还矫揉造作地去撒娇,不是很奇怪吗?我会有这样的想法,也许是因为应文智在身边的缘故,他能看穿我,所以令我害怕。
应文智那天所说的话原来是真的,他怕我。因为我们彼此都有对方的秘密,我亦是害怕他的。
“文智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吗?”吃完饭,妈妈发问。
“啊。”他看我一眼,“有了。”
妈妈很是惊喜,但他绝对不会对刚才应文智瞥向我的一眼有任何想法,“那这次旅行应该带她一起才对啊。”
“她与家人一起旅行。”
“原来是这样。你应该多学学小枫,哈哈……”
“是……”应文智不好意思地舔了舔嘴唇。
“你怎么这么八卦。”爸爸显然有点受不了。
“人老了就这样。”妈妈感叹道,“文智不会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