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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花田喜厨-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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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家昨晚就回来了,吉祥酒楼的钱老板真是好人,居然把我这边装潢要的工匠和培训人员都送了过来,都是有经验的老师傅,看来这次我连找人都省了。不过我今天找你却不是为培训的事,而是因为老汤。”
  沈袭玉看着他,只见他眉头深锁,“原本老汤的秘及是由唐伯保管的,他是我们家酒楼第一代厨师,但是昨晚上他去柜子里拿的时候,发现那写有秘及的小册子竟然被虫蛀了,失了方子,这也是为什么欧阳宏制作出来的老汤味道没有真正的老汤,也是因为少了这几味野菜。”
  “唐伯既然是保管的人,又是第一代厨师,难道就不记得那些秘方上面写了些什么吗?”
  唐云叹了口气,“唐伯毕竟年纪大了,这些年,我们一直用的是真正老汤的底料,为了避免秘方外落,都是加入一部分新鲜食材,加上真正的老汤底料熬制的,所以这一下子他还真的想不太起来呢,他只是印象中,应该是一些野菜。所以我今天找小玉你一起上山采野菜。到时候现场熬制汤味,以小玉你的天生味觉,想必一定可以找到真正的配方!”
  “好吧,反正庄叔他们考试 也要三天,这三天我也没事可做,就陪你上山找野菜吧,孟大哥,你要不要一起去玩啊,山上可是有很多美味噢?”沈袭玉故意诱惑他道。
  “去就去,反正本公子也是闲着无聊,就当看风景吧。”
  唐云一听沈袭玉同意了,立即就要起程,却被沈袭玉拦住了,她吩咐唐云让人准备一些食材,到时候饿了就直接在山上现做。
  唐云让酒楼的管事一一准备了,放在马车上面,唐云依旧骑马,孟绍当马夫,沈袭玉坐马车。
  管事不放心,因为他们去的那座山传闻有猛兽出现,所以拿了唐云早年的弓箭出来,唐云笑笑,其实以他现在的身手,那些猛兽却未必能伤害到他,但是孟绍可是没功夫的,拿着就拿着吧。
  三个人走了大约有小半日的路,快要到中午的时候,才来到一座山脚下,这里便是长寿县有名的玉柱山了。
  接下来爬山,可没法骑马,大家只能把东西都背在身上,孟绍和唐云好歹是男人,怎么好意思让沈袭玉来背呢。
  沈袭玉笑笑,如果这两位都是她的灵仆的话,她就算是把马车也变进空间也没事,但是现在她却是不会这样做,那不是没事找事么?
  唐云今天特意换了布衣,后背还背了一个箩筐,手里还拿着一把小药锄,一路上遇到一些很平常的野菜,他也都挖了下来,放进背箩筐里。
  “唐伯说,昔年先祖创这道老汤时,所用的材料,除了一些药材是珍贵的,其它都是普通的食材,他让我不要好高骛远,把一些能采到的野菜全都采下来,以免错漏。”
  沈袭玉认真的听着唐云指着某株小草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一时也学会了,采起来特别的欢快。
  她和唐云倒是认真的在找野菜,孟绍纯粹是来玩的,你让县长公子替你挖野菜,你还是省省吧,别给你挖一堆有毒的,毒死你。
  就这样他只顾看风景,居然还好意思抱怨腿疼,唐云和沈袭玉同时鄙视了下他,不过看看日头,估计已经过了晌午了,还是先坐下来休息会再说吧。
  唐云将水壶递给沈袭玉,沈袭玉微笑摇摇头,示意自己有,她喝的是灵泉水噢,不但补充体力,而且有营养又让人感觉精神百倍。
  “小玉,你不是说上山有好吃的吗,好吃的在哪里呀,本公子要饿死了。”
  沈袭玉鄙视的白了他一眼,“唐大哥背了那么多东西,也没见人家说饿呀,你一路空着手跟后面游玩,还累着你啦,想吃好吃的,还不赶紧动手生火,把背包里的材料都拿下来。”
  一听说有吃的,孟绍立即有了兴趣,将背包放到地上,拿出那些材料,他也不知道沈袭玉需要什么,便一股脑儿都拿了起来,还跑去捡了干柴枝过来生火。
  可怜他堂堂县长公子,什么时候干过这粗活啊,非但没生得起来火,反而把自己脸上搞的像花脸猫一样,尽是黑灰。
  沈袭玉再次感叹了下,古代没有打火机,真是不方便,那火石蹭来蹭去的也没个动静。
  不过这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她拉起唐云来,“唐大哥,你不是带了弓箭吗,刚才一路走来,我发现了好多小动物噢,现在我们去打一只野鸡来,中午我给你们做一道好吃的叫化鸡。”
  唐云只听过红烧鸡,清蒸鸡,还真未听过叫化鸡,难道是叫化子吃的鸡吗?
  “你们还真猜对了,这道菜原本就是叫化子发明的。”
  孟绍立即气馁的一屁股坐下来,“本公子是何人哪,居然要吃叫化子的食物,没兴趣,小玉,换道菜吧?”
  “这道菜是叫化子发明的,并不代表它就是叫化子的食物,你们看见哪个叫化子那么有钱,天天吃鸡呀,是说这种烤制方法不需要太多的锅具。”
  唐云手艺果然了得,没过一会儿功夫,居然就拎着一只野鸡过来了,沈袭玉动手杀起,他们歇息的地方恰好就在一条小河旁边。
  她将野鸡的内脏都掏出洗净,然后又将调拌好的香料等物用荷叶包好,塞了进去,打开一个小包,里面是一些从封酒的坛口取下的封坛泥,加入水,和成泥状,然后开始一层一层的涂在鸡身上。

    208、蘑菇鲜汤

  唐云和孟绍看的目瞪口呆,孟绍更是艰难的咽了下口水,看着那一团黑呼呼的烂泥,就有一种抚胸作呕的感觉,“小玉,这鸡毛都没拨,怎么吃啊,还有这么多泥,你不会想就这样煮吧?”
  沈袭玉朝着他挑挑眉,满脸神秘莫测,也不说话,只是手脚却快了起来,包好那层泥后,在原柴堆下方掏了个洞,将鸡塞了进去,然后让孟绍继续点火。
  好在孟绍经过几次尝试后,也逐渐找到门路,火便很快的燃烧了起来,唐云把锅架在上面,烧了一锅水,待水沸时,放入他们今天现采的野菜,沈袭玉还顺手采了点蘑菇,趁着唐云和孟绍聊天的时候,手指一抖,两三滴乳白色的凤凰仙浆便渗入了满锅鲜汤中,顿时一阵奇异而清新的香气便飘了出来
  正在那里闲聊的孟绍鼻子特别灵,急急的就凑了过来,看着那青绿色的野菜,和白色的蘑菇在锅里翻腾,香气阵阵扑鼻,让他口水都流了下来了。
  沈袭玉拍掉了他那想捞一筷子的爪子,将处理好的花瓣拿出来,放上佐料,让他拿过去拌,岂料他一边拌一边吃,结果可想而知,当沈袭玉走过去时,盘子里就只剩下一些花屑子了。
  沈袭玉无语的看向他,他谗着脸陪着笑,“小玉,别生气了嘛,我真的饿了,你那个什么叫化鸡什么时候才能吃啊?”
  “马上就好了!别急。”沈袭玉原本让酒楼管家准备的就是面,上山煮饭不是不可以,只是有点麻烦,便让他备了面。
  现在一锅新鲜香气四溢的蘑菇汤已经成了,再将面条逐一下了进去,放调味料,圆滚滚的面条在锅里翻滚了起来。一股好闻的麦香味更是像活的一般往大家的鼻子里钻。
  待面熟了,移开锅,踩灭火堆,将那被泥包着的鸡取了出来,用石头那么一敲,只听见清脆的声音响起,酒坛泥带着鸡毛一起脱落了,露出里面白晰的鸡肉。
  沈袭玉拿来一块极锋利的厨刀,将鸡肉一片片削下来,放在处理过的菊花瓣上面。挨个摆在盘子里面。
  灼热的鸡肉顿时贪婪的吸取着菊花的香气,待香气吸得差不多了,也差不多冷了。便可一起吃了。
  孟绍原本看着那泥烧的黑呼呼的,还不怎么敢想象那是吃的,但是现在被沈袭玉这么一摆弄,白色的鸡肉,粉色的菊瓣。顿时就变漂亮了,那眼睛就亮了,口水更是忍不住往上掉。
  “快,给我一片尝尝,哇,好烫。嗯,好吃,鸡肉酥嫩。而且隐约有种酒香,我明白了,你用的是当时年富准备的封酒坛的封坛泥,所以才会有酒的香味对吧?”
  沈袭玉一边继续片菊花鸡肉一边竖起大拇指,“不愧是吃货!”
  孟绍得意洋洋的又拿了一片叫化鸡。连吞带咽的,恨不得把手指头都吮下去才好呢。吃得嘴干了,就捞一碗蘑菇鲜汤面,一边喝一边又哇哇的叫了起来。
  “小玉,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面,最鲜的汤了,哇,世上怎么有这样美味的东西呀。太好吃了!我不是没吃过蘑菇面汤,但是怎么做不到这么美味呢?”
  沈袭玉当然不会说是二级灵泉水在作怪,只是认真的说道,“第一,是因为食材的新鲜度,这是我们刚采下来的,几乎是保留了完全的营养和味道; 第二,每样食物的经手人不同,烹调的方法不同,甚至是火候,放入调味料的顺序不同,比例不同,都会产生不同的口感,你现在吃到的就是我看似随意,其实是经过精准的把握所配合出的完美口味比例!”
  这道唐云倒是认可的,只是他觉得孟绍的表情有点夸张,刚采下来的食材固然清新入味,但也不至于夸张成这样吧。
  他也捞一碗面,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汤,却在瞬间瞪大了眼睛。
  那种美妙的感觉,一入口腔,便挑动了味蕾,让人感觉全身舒畅,原本登山过程中的疲惫一扫而空。
  劲滑而有弹性的面条在嘴里仿佛活了一般,既不会太硬,又有嚼劲,汤汁鲜美,蘑菇鲜嫩,更是和野菜搭配的完美无缺,完美的互补,中和了野菜里面最原始的苦涩,绝妙的烹调方法,更是让蘑菇、野菜、汤症面条的口感极有层次感,特别是精准的调味,让这道汤多一分太咸,少一分太担
  难怪孟绍会有那个表情,那种隐隐散发着甜香的口感竟是让他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这种满足的感觉,让他想起了小时候父亲在厨房教他做菜时,虽然很严厉,但是最后都会把好的留给他吃,当时他心里也是这样满足的感觉。
  孟绍早就大呼小叫起来,今天这趟不虚此行,沈袭玉却是早已经吃习惯了这样的美味,她隐约有些奇怪,唐云干嘛端着碗,跑得远远的,难道他觉得不好吃,又不好意思开口?
  沈袭玉放下碗,跟了过去,“唐大哥,有什么不妥吗?是不是不合你口味?”
  唐云急忙用袖子擦了下眼角,但是眼圈那里还是红红的,转过身,声音也有些暗哑,带着浓重的鼻音,“没有,小玉做的汤真的很美味。”
  “哎――,不好吃也不用哭鼻子吧,别勉强自己啦,如果不好吃,一定要说出来噢,这样我才能进步嘛。”
  “不是,不是,和你无关,这汤真的很美味,很好吃,其实是我自己想起儿时的事情,这汤很奇怪,带给我一种饱足感,有一种温暖人心的力量,让我情不自禁想起我过世的父亲。”
  沈袭玉没想到会触到他的伤心事,连忙道歉起来,他深吸一口气,声音已经转为平常,“你不用担心,我没事的,反而要感谢你,父亲的印象在我的脑海里一直以来都很模糊,可能是因为当年我想从仕,但是父亲却极力阻止,非要从商吧,后来父亲去世,我也只是被动继承,常常想着,能把好再来经营到现在这样已经很不错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也从来没有考虑过父亲的期望,更没有去试图了解过父亲阻止我去科考的理由。”
  沈袭玉好奇起来,往常只听说家长不让孩子从商,科考虽然制度陈旧了些,但是于这古代,也算是金饭碗的行列了,为什么唐父会阻止一个想要上进的儿子呢?
  “不好意思,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小玉很不耐烦吧?走,我们回去吃东西吧?”唐云笑了笑,没再说啥,沈袭玉也若有所思,只是人家不说,他也不好追问,毕竟那是人家的隐私。
  关于秘密这东西,知道的越少越好,知道太多,会死的很快的。
  只是当他们从山边走回去休息的地方的时候,只看见三只空碗,一只空锅,满地鸡骨头,还有一个肚皮被撑圆,抱着肚皮在地上直哼哼的家伙。
  “小玉,你要为我负责!”孟绍捧着肚子直哼哼,其实官家是很讲究养生之道的,孟绍平常在家里,多吃半碗是可以的,若是哪道菜开胃,还想再吃一碗,就有嬷嬷在旁边提醒了,少爷,不能吃太多,胀了胃积了食就不好了。
  但是今天沈袭玉做的这几道菜一道面汤,实在是太好吃了,正好沈袭玉和唐云在那边说悄悄话,也没有提醒,于是他就吃嗨了,结果就变成现在这样子。
  唐云主动收拾碗筷,和沈袭玉一起在小河边将碗筷锅具洗干净,然后装进背包,沈袭玉将自己那个小包丢到孟绍的脚旁。
  孟绍耷拉着脸,满脸不服气的问道,“凭什么是我背的?”
  沈袭玉抱着双臂,眼角带着戏谑,“吃那么多,还不想干活,消化不了,回头肚子疼,别找我们噢。”
  唐云若有所思,也走过来,将自己那个背包,也丢给了孟绍,他自己只背了个箩筐,难得的开了一本正经的玩笑,“你真的不要那么客气的感谢我们,大家都是兄弟,看你这撑的这么难受,帮帮你也是应该的,辛苦啦。小玉我们走吧!”
  于是,孟绍眼睁睁看着那两个无耻的人,轻松的启程了,而他要面对一堆大包小包,他摸着肚皮站起来,命苦,早知道死也要拦住这张好吃的嘴呀。
  好在孟绍也并非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柔弱,几个包还是绰绰有余的,只是每当沈袭玉或是唐云回头看他时,他都要原地叫唤下,扮下可怜,还伸出手假装悲惨的说道,“好心人哪,可怜可怜我吧,来帮我分担一个包吧。”
  “噗嗤!”沈袭玉差点没笑喷,她真心觉得孟绍如果在现代,做对有做影帝的天赋,看人家那表演的动情入理,十分生动噢,要是不知道的人,绝对要被他那假装可怜的样子给骗过了。
  这下午大半天的辰光,倒也不算寂寞了,背后总有一个人在画圈圈诅咒着前面两个懒货,而前面两个懒货根本将后面那个吃货,无视,直接前进挖野菜,采蘑菇,沈袭玉甚至还看见了许多野山楂果实,便一股脑儿的都摘了下来。

    209、调戏美男

  看看天色,晚霞流云,快要隐没到天际,唐云挥挥手,大家休息会,然后下山。今天真心收获不错,除了许多野生食材外,各种各样的野菜也是装了满满一大箩筐。
  采野菜还只是第一步,也是比较容易的,今晚上才是关键的一步,首先要将各种野菜的汤汁都要熬出来,然后让沈袭玉逐一品尝,找到她记忆中的那个味道。
  好在唐伯的秘方只是被虫蛀了那么一小角,他们所要寻的方子,也只是在十几种野菜之间,这样算下来,工程量也不算太大。
  一行人很快下了山,孟绍直接将包裹都丢到马车里,然后瘫在马车里不下来,他也驾不动马车了,这一下午的,体力消耗的是厉害,但是他也累得够呛了。
  “孟绍兄,我的马让给你骑,我来给小玉当马夫!”
  孟绍哎哟叫唤着,“大哥啊,行行好,让我再躺一下吧?”
  “再躺一一下,天都黑了,你是想让伯父伯母担心吗?对了,我还听说了,这孟县长家里住了一个对孟公子心心倾慕的大美人,你说你要是那么晚不回去,万一他要是拆了我酒楼怎么办?而且人家是国公府的大小姐,我招惹不起,这样好了,以后你到哪里,我都跟她报备一下,这样也许会让我们好再来生意更好吧,居然攀上了国公府哎。”
  孟绍一听唐云提到那个大美人,立即就跟受了刺激一样,陪着讨好的笑脸,“兄弟,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那马你骑。我驾车,我天生就是车夫命。”
  唐云摸着下颌,一副为难的样子,“你可是县长的公子,这不太好吧,万一被那位大小姐知道,他会把我拆成骨头渣渣的。”
  孟绍快要哭了,“大哥,求你了,千万别。我天天晚上在府里要应对她,我已经够伤脑筋的了,你还要给他报备我的行踪。你是嫌弃你兄弟我命长是不是?县长的公子算什么,就算我是太子,我也乐意,我高兴,我喜欢为唐大公子你服务。只是求求你,可怜可怜兄弟我吧,我难得出来乐一乐,难得耳根边可以清静下,请不要剥夺了我这一小丁点的自由时光嘛。”
  沈袭玉看着这两个人像演戏似的,特别是孟绍。那表情,特别逗,就像活宝一样。
  国公府的大小姐啊。哇塞,权力好像很大的样子,听孟绍这口气,那位小姐应该不太好相与,很麻烦。
  “既然你这么肯切的求我。我如果不让你驾车,那我也太不给孟公子面子了。放心吧,咱俩谁跟谁呀,我是绝对不会出卖你的。”
  孟绍就差要感激涕零了,赶紧拖着疲惫的身体,扮做小可怜的样子,假装抽了抽鼻子,爬到马车前面,开始驾起了马车。
  沈袭玉看他也委实可怜,便摸出一块中秋节时做的腊肉月饼来,悄悄的递给了他,还呶呶嘴,让他不要大小声,免得前面的唐云发现了。
  孟绍立即感恩的看着沈袭玉,轻声说,“小玉,你真是好人,我家那个表妹要是有你一半体贴,本少爷的日子也就好过了。”
  沈袭玉看他吃的满嘴点心屑子,便拿出自己的手帕给他,结果他举起了双手,双手拿着缰神呢,没手去擦嘴角的饼屑,少不得要劳驾沈袭玉亲自动手了。
  沈袭玉凑近了些,轻轻的用手帕子擦掉了他嘴唇边的饼屑,近距离的看,这才发现,其实孟绍的脸型也挺好看的,不过他总是那样嬉皮笑脸的,语腔无赖的紧,倒让人忽略了他也算是一个型男帅哥。
  尤其是嘴唇不厚不薄,嘴唇的颜色也很健康,皮肤也不错,嗯,看起来嫩嫩的,好想掐一把,不知道掐一把的感觉怎么样?
  不过沈袭玉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要是真掐了,不知道孟绍会不会大叫,非礼呀!
  孟绍自然也注意到了沈袭玉,棕色的头发略卷,带着一丝别样的异域风情,俏丽的脸庞,白晰细腻,和男儿家的白晰不同的是,女儿家的细腻,几乎细微到连毛孔也看不见。
  孟绍这样近距离的突然发现,沈袭玉的长相和天启朝的女子有点不同,首先一点是头发,天启朝的人头发都是黑色的,只有年纪大了才会变成花白,而他印象中头发会变颜色的,只有番域使者,他们那里的人头发颜色很多,有如火焰般的红色,有金黄色,还有银色,更是有绿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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