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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千里追欢:首席宠妻成瘾-第1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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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事实上,事实上……
    关于三个月的说法,只有殷墨殷神医知道,他是口误……
    当然,这事儿也不能全怪他,他虽是神医,但术业有专攻!他攻的又不是妇科!
    后来,等他想起自己把时间说错了,他已懒得去纠正了!反正是公子的情敌,还是完爆公子的那种,就让他憋着吧!
    ……
    万圣节。
    曼哈顿第53街。纽约,美国。
    旁边是一家高档私人会所,门外有不断闪烁的霓虹,打扮妖冶怪异的都市男女。
    夸张的妆容,精致的面具,高档订制的角色扮演服装。
    银色跑车就停在路旁,玉寻欢坐在驾驶舱,白色的西装,白色的西裤,副驾位置上放着一副银白色的面具,右鬓的位置还有几缕漂亮的白羽毛。
    指腹在屏幕上划过,一张又一张的照片掠过,全是顾岚和冷昊的婚纱照,有成片,也有花絮。
    他笑着,眸底有星光。
    晶莹的,璀璨的,偏又无限寂寥。
    他看了一会儿,将头转向窗外,隔着玻璃窗,外面欢庆的气氛似乎又浓了不少。
    有女巫,有冰雪公主,有灰姑娘,有美人鱼,也有小黄人,佐罗,王子,巫师,丧尸……
    狂欢。
    他看着他们,眸中有兴致盎然,看不同人人生的某一个片段,看得津津有味。
    直到午夜,当灰姑娘遇上王子,当女巫遇见丧尸体,当美人鱼遇见小黄人,当佐罗遇见海盗……狂欢的人找到夜的落地,三三两两相携四散离去,玉寻欢笑,拿过放在旁边椅子上的银白色面具,往自己脸上一戴,推门而出。
    与此同时,一位身材凹凸有致的女版蜘蛛侠开着车停到了与这里相隔一条街的地方。
    ……
    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
    巨大的落地窗,冰凉的大理石墙面,大量的留白的空间。
    四壁陈列着各种绘画、雕塑,任何一件都堪比国宝,天价难求
    王子正在漫步,笔挺的白色西装,脸色银白色面具泛着冰凉的金属的光,遮住上面半张脸,只露出完美的下巴,额鬓几许白羽,与白西装交辉呼应。
    这样的男子,无论是只露出一小截的下巴,还是出众的气质,都让人有一种神色恍惚,仿若不真实的感觉!
    这样的男子,就应该在童话中出现,在传说中出现,在漫画中出现,在想象中出现……
    影视作品中不会出现,现实生活中更不会出现!
    他闲闲的走着,双手随意插在裤兜里,嘴里嚼着口香糖,对于四周纷杂交错的红外线,他几乎视若无睹,然,跨出的每一步,都堪堪躲过那些红线。
    面具下,一双琉璃般的眸光华流转,堪比一泓清泉撒下满天繁星。
    对于曼哈顿的这家博物馆,他自诩比任何人的熟,甚至,比这里的馆长大人都熟,除了陈列在这里的每一样藏品,他同样很清楚这里的每一道防盗开关在哪里,甚至每一处机关如何躲避。
    他只是闲闲的走着,明明是漆黑的夜,他却仿若白天在这里观看艺术品般,那样悠闲,那样肆意。
    路过马谛斯的《舞》时,他没有停;路过达利的《记忆的永恒》时,他没有停;路过莫奈的《睡莲》时,他没有停;路过毕加索的《亚威农的少女》时,他依旧没有停……
    一路走过,直到——
    当目光落到那副镇馆之宝,梵高的《星空》时,他的脚步,终于停了。
    没有很亮的光,可他凭借对暗处光线熟悉太久,画面的色泽与线条看得一清二楚。

  ☆、557。第557章 你是冷央?

上空的星空与棱线宛如一条巨龙翻滚着,左侧是一棵柏树,一棵燃烧着的暗绿褐色的柏树,由大地深处向上……
    小镇似乎笼罩在某种不安之中。
    画面的线条是那么粗糙,画面是如此混乱,然而,瑰丽的色彩让它的效果如此震撼!
    这是岚岚最喜欢的一幅画。
    ……
    还记得那日,在加拿大的别墅酒店。
    她陪他做完复健,他提出观摩她和小贝壳画的画。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心境,不同的绘画手法。
    顾岚的画卷,如一幅精准的实地的临摹,无论是景物的大小,色泽,甚至是天上的云,半空树叶,敏感交替中,都给人一种极强的现场感。
    而小贝壳的画,则更倾向于意识流,浓烈的对比色,大胆的构图,与其说她在写生,还不如说她在表达心情。
    两人的画,明明的南辕北辙的风格,偏偏两个人喜欢同一个画家——
    梵高。
    只不过,小贝壳喜欢的是《向日葵》,而顾岚喜欢的是《星空》。
    此刻,他便站在她最喜欢的一幅画的真迹下面。
    他看着这幅画,眸中有一种温柔的缱绻,仿佛看着世界上他最爱的恋人。
    是的,他爱她。
    这个认知,他很早就知道了,只可惜,她不爱他。
    如今,她要结婚了,即便新郎不是他,他依然希望送给她一样她喜欢的事物。
    比如,《星空》。
    久久的站在画前,然后,他看了看腕表。
    很好。还有十分钟,便是警卫交班的时间。
    他要做的便是在十分钟内取下这幅画,不惊动任何人,然后离开。
    双腿微曲,极强的爆‘发‘力,偏又极其轻巧。只见空中虚影一晃,玉寻欢已飞快将口中口香糖贴在固定画面的钉子上,然后飞快用胶布贴上,墙面承力度,恰与画框一摸一样。
    他的动作之快,就连最先进的报警仪都还没发出响声。
    然后,他取下画框。
    正要取出里面画卷,忽的,他听见轻微的呼吸声。
    由远及近。
    呵,真是巧了!
    这样一个夜里,竟有一个与他一样的偷盗者。
    听那个脚步声,看来对这里还不甚熟悉!每一步都小心翼翼。
    而且……还是位女性。
    希望是位惯偷。玉寻欢心想,若是新手的话,太容易惹祸。
    他保持蹲下的姿势,拿出金刚钻的刀,有条不紊的在相框四周玻璃面上划上四条口子,揭开玻璃,快速将画卷取出,卷成细筒,随手用胶布一贴。
    那姿势,仿若只是路边摊上一副小画。
    拿起画卷,再看看手上腕表,还有8分钟,从这里散步走出去,时间正好。
    新手妹妹,本公子可就不等你了!
    玉寻欢正想着,忽然,一个蜘蛛侠打扮的人就窜了进来。
    红色的条纹紧身衣,除了玲珑曲线而外,与电视里那只蜘蛛别无二致。
    只不过,这个人的脑袋,就不比中国三星堆出土文物的脸好看到哪儿去,头上套着个笨重的防毒面具,上面还架了副红外线眼镜,整个脸半点皮肤都没露出来。
    不,不止是一张脸,而是整个人半点皮肤都没露出!
    估计是为了防止留下指纹,顺便防毒,那人手上还带着一副黑色皮手套。
    整个人看起来,活生生美国科幻电影里拯救世界的炮灰!与闲庭信步的玉公子相差不止十个档次!
    玉寻欢看过她一眼,毫无兴趣。
    同样是做不光彩的事,最好是互不干扰。
    岂料,那位炮灰的目标似乎与玉寻欢一致!她抬头,看着本该是挂着《星空》的位置,这会儿是一圈胶条!而墙下,则是空无一物的画框!
    看那画框的大小,和她印象中的《星空》一模一样!
    眸光透过红外眼镜,“咻”的落到玉寻欢身上!呵,居然有人和她目的一致,而且似乎还得手了!
    紧了紧拳头,猛的一声娇喝:“放下你手中的东西!”
    玉寻欢没想到对方竟要与他抢东西,顿了顿身影,一声轻笑,扬眉,晃了晃手中画卷:“呵,居然看上我的东西了!不过,这东西,我暂时不打算送人!”
    华丽的音色,如夜空中最浓墨重彩的一匹绸缎。
    那炮灰心头一惊,这声音,她认识!
    在加拿大,她曾见过他两次,一次是在布鲁斯的酒店,他坐在轮椅上,而她站在布鲁斯身后,另一次是在别墅酒店,她刚飞跃过祛霉运的火盆,他拍手,说好身手!
    玉寻欢!
    她哥的头号情敌玉寻欢!她嫂子的仰慕者玉寻欢!她侄儿侄女的干爹玉寻欢!
    这个富可敌国的男人,居然在这样一个夜,选择跑来偷一幅画!而且,不是他任何手下来偷,而是他本人!
    炮灰冷大小姐几乎用脚趾头都能猜出原因!
    她嫂子喜欢这画,他便来偷!那么这幅画,不用说是送给嫂子的!
    想到她哥的最大情敌打算用这画对她嫂子大献殷勤,冷央下意识阻止:“不行!这幅画是我的!”
    玉寻欢怪异的看过冷央一眼:“母蜘蛛,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先来后到?你这叫拦路抢劫!”
    玉寻欢话音未落,只见银光闪过,一把短匕首豁然出鞘,母蜘蛛猛的一个腾飞,翻过空中一道红外线,直接朝他扑来。
    瞧那势头,竟也是对这副《星空》势在必得!
    玉寻欢微微侧身,很容易就让了过去。
    这身手,放在杀手界不过三流身手!就这种身手,居然也敢跟他动手!
    这年头,所谓的初出茅庐不怕虎,说的就是这种!
    玉寻欢并不打算和她耗时间,心想着一两招摆平了就走,然而,就在刚才擦身而过之际,他眼尖的看清楚那母蜘蛛手上的匕首。
    那东西,却是个好东西啊!
    瞧那成色与花纹,竟是纯正的中国秦朝制品,真正的天价难求!
    只是,偷东西就偷东西,带个古董来干什么?古时候的东西,虽价值连城,但其锋利度绝对比不上现代武器!
    目光在匕首上多看了两眼,这时,母蜘蛛再一个腾飞扑了过来。
    这一次,玉寻欢没有躲,他直直伸手,一把抓住母蜘蛛手上锋刃,目光直直的看着她:
    “你是冷央?”

  ☆、558。第558章 逃婚!跟我走?

乍然听得对方叫破自己的身份名字,冷央有些吃惊,但更多的是尴尬。
    民间不是有句话吗:太熟了不好下手!何况是巧取豪夺的时候!
    “不是!”冷央断然否认。
    她才不要承认正在抢劫的人是自己,否则以后告到她哥和嫂子那里去了,还要不要做人!
    更何况,这幅《星空》,她是要定了!她打算送给她哥和嫂子做结婚礼物呢!
    冷央猛的一抽匕首,再一个横切,紧接连环十八刺。
    身形灵活,速度迅捷。
    若对手是普通保镖级,说不定早被她矫捷的身手HOLD住了,只可惜,她的对手是玉寻欢!
    对于玉寻欢这种连近距离子弹都能躲过的人来说,冷央这套匕首也就是小儿科,在他眼里如同耍杂技般。
    花哨,却不大实用。
    轻轻一声冷哼,如琴弦在锦帛滑过,如夜的颤音。玉寻欢一个转身,明明看起来轻巧如闲庭信步,可当冷央再次往他看去时,他整个人已与冷央隔着两道红外线了!
    冷央微愣,这辈子,除了李胤骏,她就没见过身手这么快的人!她连这个人怎么移过去的都没看清楚!
    就仿佛“倏”的一下,在他移动的瞬间,那些红外线忽的不见了。
    三个回合,强弱高下显而易见!
    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说实话,这样的身手,别说是她,就算是她哥,也不一定是其对手!
    “好了,冷丫头,我没时间陪你玩!”玉寻欢的声音含笑,他抬腕看了看时间,嘴角一抹恰到好处的笑。
    这一秒,冷央竟似又一次看呆了!
    这妖孽!
    只是一个下巴,居然就这么好看!难怪布鲁斯被迷得七荤八素!
    看着冷央发愣,玉寻欢略一摇头!这些肤浅的看脸的人类啊!
    迈步,再往门口方向走了几步。
    没听到身后有跟来的脚步,也没听到移动的呼吸,玉寻欢只得再次转头。
    “你到底走不走?”言语中已有了几分无奈,若不是这人是顾岚的小姑子,他才懒得管!“若这次再被抓住,可不是街头枪战就能抢人那么简单,而是劫狱。”
    淡淡的威胁,或者说提醒,冷央瞬间反应过来,忙灵巧的穿过离她最近的一条红外,跟在玉寻欢身后。
    “喂。”冷央认为她很聪明,没一口把玉寻欢的名字喊出来,不然就等于间接承认了自己是冷央,“我真的需要那幅画!要不我用个值钱的东西给你换吧!”
    “什么东西?”玉寻欢轻松跨过纵横交织的两条红外,漫不经心的问
    冷央忙有样学样,用一个一模一样的动作躲过那两条红外。不得不说,玉寻欢无论选的角度,还是动作姿势,都优雅到极致。
    再想想方才自己刚来的时候,又是空中飞跃,又是地上打滚,跟个演杂技的似的。
    “呶,就是这个!”冷央一边说着,一边把握匕首的手往玉寻欢面前一伸。
    玉寻欢笑,朝冷央手上看过一眼,目光深邃了几分。
    这是一把古刀。
    深黑刀身,无论是刀鞘还是手柄,还是方才刺向自己的刀身,都是深渊般的黑。
    这种黑的材质吸光,即便有光照耀,也不会反射出金属的质感,每一个刀起刀落,除了风声,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最适合暗杀。
    这种兵器,在中国历史上只出现过一个朝代,秦。
    没有任何浮华的雕饰,刀鞘和手柄上只繁复的云纹,加大手与刀的摩擦,避免任何一次不必要手滑。
    拥有这样一把刀的主人,显然是深谙刀的终极用途——
    杀人。
    “刀是好刀,装饰下我家进门处的玄关倒也不错。”玉寻欢笑。
    隔着银白色的面具,他的眸深邃,若海,闪着琉璃的光,若星,足已将世间一切事物沉溺。
    “若是平常,我就换给你了,只不过,今天,不行。”他倒是拒绝干脆,连半分犹豫也无。
    “你知道这刀的来历吗?”冷央语气无比自傲。
    “墓里刨出来的东西,还没出手,有些年代了而已。”玉寻欢轻描淡写。这样一个东西,他从没听说过,不在任何博物馆,亦不在他所知道的任何藏家那里,便只有一个出处了。
    “你懂什么?!这可是当年秦始皇嬴政随身携带的匕首!”
    她这刀,若谈市场价值,绝不会比梵高这幅画弱半分!其别说放在这个博物馆,就算放在大英博物馆,那也绝对是镇馆之宝的存在!
    这些年,南来北往盗墓数座,可都是这把刀陪着她的。
    后来有盗墓前辈告诉她,这刀极凶,却也镇邪!
    对于这把刀,她有无数感情,虽舍不得,却更想要那幅画!
    从小到大,她也只有冷昊一个哥哥与她亲厚了,如今哥哥大婚,她理应送一份厚礼。而这份厚礼,自然要以嫂子的喜好为标准!
    “喂,你到底换还是不换?!”冷央语气不耐,割让心头爱已经很让人不爽了,偏偏眼前这人还是一副不稀罕的模样。
    不爽,很不爽!
    玉寻欢勾起一抹轻笑,然后摇头。
    他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幅画,不换!
    于他而言,这把刀拿回去,不过一个可有可无的装饰品,价值再多又如何呢?他玉寻欢又不缺钱!
    可这幅画就不同了,那是岚岚喜欢的东西,以后肯定会经常看。
    每次看的时候,一定会想到自己!
    就算不能得到她,不能在一起又如何,能让她经常想想,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你说吧,你到底要如何才肯把那副画让给我!”多年来,冷央何曾被人拒绝过,语气中已带了几分骄纵。都怪头上这些笨重的东西,否则说不定还可以施个美人计!
    玉寻欢瞧着打扮怪异的冷央,似乎勾起了什么事,眸中划过一丝寂寞,似笑非笑的看着她:“我都得不到的东西,你凭什么能找给我?”
    顿了一下,眸中闪过一丝戏谑,他看着她,嘴角露出一抹讥诮:“还是说,你能说服你嫂子大婚当日逃婚,跟我走?”

  ☆、559。第559章 无尽相思

一句话落,玉寻欢再次轻笑,转身往外走去。
    警卫交班的时间,是最好的出去的时机。
    他喜欢光明正大的来,光明正大的走。
    与冷央浑身上下繁重装备不同,玉寻欢身上没用任何夸张仪器,他们抓不住他,那是他们没用!
    至于冷央,她站在原地,瞧着玉寻欢明明看起来走的很慢,却很快与她拉开距离,瞧着他们之间的红外线越来越多,瞧着她觊觎一个多月的《星空》离她越来越远……
    她的脑海里满满的都是玉寻欢最后一句话:你能说服你嫂子大婚之日逃婚,跟我走?你能说服你嫂子大婚之日逃婚,跟我走?……
    一股不安袭上冷央心头,他这话是神马意思?他想做神马?
    大婚之日?逃婚?跟他走?
    莫非……
    他想在她哥和嫂子婚礼那天,抢婚?
    还是说,他想用《星空》求婚,然后在婚礼那天,带她嫂子私奔?!
    冷央越想越觉得不妙,看着玉寻欢的背影越来越远,她心头一紧,忘了这里机关重重,忘了这里是美国最大的艺术博物馆,忽的高声:“喂,你到底想做什么?抢婚吗?”
    一句话未落,只听警报声已经从四面八方响起。
    急促而嘹亮,最大限度刺激着人的感官。
    ****!冷央心里一阵咒骂,刚才被玉寻欢一刺激,竟忘了这里肯定有声控报警器!
    时间已无法再用分钟计算,从距离最近的警卫到这里,不足45秒的时间!
    然,就在这个紧迫的45秒内,冷央首先听到的是玉寻欢低沉的笑声,在尖嚣的报警声中,他的小声若遥远的大提琴琴弦,被穿过杨柳的风拨动……
    她看着他,那样遗世独立的人,那样孤寂无奈的背景,那样深不可测的身手,那样令人心碎笑声……
    这一刻,她的心,仿佛有一点点痛,仿佛被蜜蜂蛰了一下……
    来不及体会这样细致的痛感,不过几秒的时间,玉寻欢已走到展厅的正门口,与此同时,她听到军靴踏过大理石的声音。
    既已被发现,既已被重重包围,冷央再顾不得那么多,也不管一路上有多少红外线装置,直接冲到离她最近的一处落地窗前,将一个条形口香糖样式的软性物体在手中一揉,贴到落地窗前。
    然后,后退三步。
    “砰”的一声,玻璃窗炸开。
    她的袖口射出一根银色软丝,在窗棂上一缠,顺势滑下。
    刚落地,十来个身着防爆衣的,端着冲锋枪的警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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