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是什么意思-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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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不说话,她看清楚他身边有把泥做的枪,还没完工,但看得出很精致,原来他遭袭之前在作这个。她更清楚地看到他五根修长而苍白的指头大张开,很紧很紧的控制着一块板砖,砖上有血迹。远冰知道这砖头随时会飞过来,但是她豁出去了。
好汉一人做事一人当
砍头不过碗大的疤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人生自古谁不死
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这些道理远冰全都懂,所以她不怕。小心的往前挪步,试探着掏出白手帕,胆战心惊地递过去。
那个人还是不动,还是不说话,还是冷冷地看着她。
远冰不敢看他的眼睛,只看他的小腿。等了等,见没有动静,又上前半步,慢慢地蹲下来,咬着牙,轻轻地、颤颤抖抖地,要给他擦。
他突然一把抢过手帕,很粗鲁地抖开来。
雪白雪白的帕子,散着淡淡的香,绞着细密的丝光波纹边,一个角上凸出地绣着银色的梅枝。
他有点怀疑地看看手帕,又看看手帕的女主人。终于丢开板砖,用手帕包裹起伤口。
下课铃一响,我第一个呼啸着冲出教室,奔向那片山坡,有野花、有蚱蜢、还有一个山洞,那是我们的天堂。
路边停着辆板车,板车上姹紫嫣红的都是盆花,姹紫嫣红边站着一个人,却是素洁的。素洁的人站在姹紫嫣红的花前,居然能让花失色。让花失色的人一个劲地冲我招手和微笑。我看见了,犹豫着走过去。
她挥动的手中有一块手帕——我的手帕。
“这是你的手帕吗?”卖花阿姨的声音柔和而甜蜜,真好听。
点点头,不明白为什么在她手里。
“谢谢你昨天给我儿子包扎伤口,你还回家给他拿药了是吧。手帕我已经洗干净了,还给你。”
我的眼睛整整扩大了一倍,那个人、那个人居然有这么美的妈妈,真是没法想象,简直不要人活了。
“你、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当然知道罗,假小子在这一带可是大大的有名哦。”卖花阿姨甜甜地笑,“你妈妈就是西城大学的杜教授吧,爸爸是市政府的王主任。”听到前半句,我的高兴还没来得及表现,后半句就让我泄了气。原来我的出名是因为老妈老爸。
“不过,你比你妈还出名啊,西大院子的孩子好像都听你的,是不是?”
也不知道她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我马上就毫不掩饰地笑起来,心想,你的孩子也很出名啊。我的威信来自于优越的家庭、骄人的成绩,我在学校拿奖,受老师表扬,学校的老师、职工教育自家孩子都说“你看看人家杜教授家的假小子……”。而他的权威是凭蛮力打出来、拼出来的,西大校外有菜农、有商贩、有工人、有不知道靠什么谋生的无业人员,他们的“野孩子”“坏孩子”都服他。
我有忠诚部下数人,他有效死喽啰若干,我们是正邪两派,黑白二道,我们俩分别是两派的头。
“谢谢你,真的很谢谢你。”站在花前的阿姨笑靥如花。
“他……”我心里发虚,说话难免底气不足,“没事吧?”
“没事了,很快就会好的。唉,他总是这样惹是生非,旧疤没好就添新疤。”
我立刻释怀了,看来他还没死。我磨磨蹭蹭、扭扭捏捏的:“阿姨,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呀?”她的样子不像在装糊涂卖傻,难道他没有告诉她?
“是我叫人砸的他。”老老实实、认罪伏法。
卖花阿姨吃惊地扬起眉:“你?为什么要这样呢?”哦,她秀气的眉毛扬起来的样子真漂亮啊。
默默地咬咬牙,委屈地低声叫起来:“他老欺负我们!”
我们去上学的时候,他总是站在坡上对我们扔东西;我们放学后在外面玩时,他总指挥小混混轰我们走;他把毛毛虫放在我们的文具盒里;他把我们的书包藏起来;他把我们的书倒得到处都是;他派人打我们;他用塘里的脏水泼我们;他……他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坏透了,他作恶多端、恶贯满盈、十恶不赦、罄竹难书,简直——人人得而诛之。
“哦。他在嫉妒你们。”阿姨的眼睛暗淡下来,她微蹙着眉,静静地摸了摸我的头发,“如果阿姨挣的钱再多一点,就让他读书,做你的同学,好不好?”
“他没上学吗?”我惊得瞪大了眼睛。
阿姨眉头的疙瘩又大了一点,她没出声。她纤细地手指触着一朵花,一片花瓣不知怎的,慢慢就残碎了,染红了阿姨的手指,像一滴血泪。
板车上有一把泥枪,准星、扳机一应俱全,精致小巧,惟妙惟肖。我非常喜欢地抱在胸前,笑起来。兀自有点不可思议:“真的是他做的?真的是送给我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送礼物给别人呢。”阿姨微微笑。
我谢了,回头就走。走出两步,又被阿姨叫住了。她顿了顿,说:“你知道吗?西城大学附小是市重点,一般孩子想上都……,你要记得好好学习哦。”
我乖巧地答应了一声,转身便大皱眉头。这么漂亮的阿姨,怎么说起话来也跟妈妈一样讨厌,难道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罗嗦讨厌吗?
走远了,我闪身躲到一棵树后,偷偷地用泥手枪瞄了瞄阿姨,嘴里“啪啪”两声,才算散了晦气解了恨,志得意满地班师还朝了。
2,生命开始的地方
鬈毛的命运在他出生前就已经注定了,而他的生命,则是从8岁时开始的。
8岁,一个孩子对世界和人生的观点已经开始建立并稳定,爱或者恨、接受或者拒斥、融合或者对立。他面临着人生的分界线。
这时候她出现了。
她看他伤口的眼神让他崩溃。原来世界上还有爱,还有温暖,还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关心;原来一个人受了伤,除了自己躲起来默默地舔,还可能有别人为你心痛,并递过来一块雪白的新手帕,为你擦拭,让你包扎。她那么小心地轻触你的伤口,好像生怕再弄痛你一点点,好像你的伤口是痛在她的身上、她的心上。
她的神情让他羞愧,他恨不得自己的伤口再大一点,血再流多一点,多得足够配得上她的那份心疼。
那一天的太阳真好,五月的风也是温柔的。他的心在阳光和清风中融化,在关爱中融化,化成如水一般。他感觉自己是一朵被世界染黑,反过来又让世界发黑的乌云。现在,却因为有了光的照耀,变得明亮起来。
那一刻,注定他的生命中从此有了她:一个在阳光中为他包扎伤口的小女孩。
他清楚地知道,在这个冷漠的世界,这样的关爱对他来说几乎是唯一的。他不会愚蠢地指望世界上还有人会像她那样地关心他,他甚至不会愚蠢地指望这种关心对她来说有多么特别的意义,太阳不会有意照在他身上,风也不会特别地吹他的头发。但是这份关爱对他的重要性,仍然是无论如何说都不过分的。她的关爱越是无心无意,越让他强烈地感觉到自然而善良的本性,她让他明白,人和人之间,哪怕是陌生人之间,毕竟还有情义,世界上也毕竟还有温暖和关爱——他是说,“那个世界”。
他一直都知道,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里只有他和妈妈,仅有的温暖尽在其间,但这个世界是小的、天空是低的、生存是艰难的,只能互相以体温取暖。另一个世界很大,包括其他的所有人,那儿开阔、富足而美满丰富多彩,却不属于他,它太冷漠、遥远和傲慢。
从小到大,妈妈什么都没有跟他说过,他也什么都没有问过,但他却什么都知道,不知怎么就是知道了。
他知道“私生子”和“未婚妈妈”的意思。
他知道妈妈无论如何也回不了她“门第高贵”的家。
他知道她走遍天下都找不到那个改变她命运的男人。
他还知道——恨!
除了妈妈,他恨所有的人,包括所有跟妈妈至亲的男人:她的爸爸、她的哥哥,还有一个面目模糊的男人……他知道那是一个发生在东市郊区,东湖湖畔的故事,纯情的少女、落拓的浪子,一个在舞台和银幕上都嫌庸俗的老套故事,却在人间日新日日新地上演。他看到过照片上白裙飘飘、长发飘飘的妈妈,那时还是一个少女的妈妈。此后他再也不看妈妈的照片了,照片中的人观之令人心碎,怎么还会有人舍得抛弃她,如此伤害她?
他知道,无论在多么繁华的都市,他和妈妈其实都相依为命地活在孤岛上。他也知道,无论在多么偏僻和陌生的小地方,他和妈妈都躲不过那张人间鄙夷和冷漠的网。
他看得懂身边所有大人和孩子的眼神,任何一个“好人家”的孩子跟他玩时,他的家长总会幽灵般在第一时间出现,大声呵斥孩子回家——做作业、吃饭、睡午觉,或者随便什么理由。如果孩子不走,做父母的会拖,会打人。做这一切的时候,他们不会向他望上一眼。一切都在无声地标明他的另类身份。他好像从来只活在妈妈的眼里,除了她,他在这个世界上就好像根本不存在。人们的眼睛从他身上飞快地滑过,一秒钟也不停留,从来没有人注意地看过他一眼,没有人用心地听他说过一句话,当然更没有人对他微笑过。很多时候他发现自己是空气——完全不存在。不是空气的时候他则是垃圾,会让人远远地见了就绕道避开,没有人和气地跟他说过一句话。人们对他说的最多的话就是:走开!或者更简洁的:滚!
他不喜欢听这样的话,他有自己的办法让别人不再对他说这样的话。他有力气,他的个头比同龄孩子高出一个脑袋,他还有任何人都没有的拼命劲头。别人打他,只是要打败他、占点便宜;他打别人,是一开始就准备着事先就把自己的命搭了出去,要毁了别人。这样,他下的赌注大,当然没人玩得起,慢慢的也就没人敢陪他玩了。
没多长时间,附近所有单位里的孩子都知道了黑脸的鬈毛。而自从他6岁那年用一盆郁金香砸碎了一个男人的鼻梁后,附近所有单位里的孩子的父亲们也没人敢对黑脸鬈毛的妈妈动歪脑筋了。
他讨厌这个封闭落后的西城,就像讨厌想象中的东市一样。但是他明白妈妈为什么最终选择留在这里。她从繁华的东市往西、往西,一直往西,想要追寻一个影子,或者一个梦、一个幻觉。到了这儿,她再也走不动了,他也等不及了,他急着要来到这个苦难的世界陪伴她,也飞快地耗尽了她的积蓄。
但是这儿的土地是松软的、肥沃的、宽厚仁慈的,大地平等地滋养众生,从不嫌弃或垂青任何人。妈妈租住着西城边缘菜农的小房子,她不种菜,她种花。她的前半生喜欢在自家的花园里摆弄花草,这一雅致贵气的闲情逸致爱好在她的后半生养活了她和她的儿子。
母子俩是这个古老而笨大的西城的边缘人,他们用边缘人的方式活着。从6岁起,他不但能保护自己,还能保护妈妈。两三年以后,他甚至可以为他和妈妈的小家庭增加收入了。他身边渐渐地聚集起一群不爱读书上学的或者象征性上差学校的野孩子,包括一些十多岁的大孩子,也听从他的调度。“好人家”的孩子如果想健康成长、没病没灾,是需要鬈毛们的保护的,这种保护是有偿服务。所有的报酬将统一交给他分配。这笔收入类似于中国后来出现的健康和意外事故保险,鬈毛是较早从事保险行业的。只不过在当时,他被认为是地方一霸。
他不想读书,真的不想,读书是那个世界的事情,他不属于那个世界。可他还是在8岁那年走进了学校的大门。
校园生活并没有给他留下多少美好的回忆。他永远一个人,因为和他的同学相比,他实在太高、太“老”,也太“格色”,他独自坐在教室最后面,没有同桌,很少参加班级活动。除了一年一度的全校运动会外,他基本上被老师和同学忽略不计,即使他一天不去上课,或者一个星期不交作业,都不会有人注意到。轮流的值日和搞卫生也总是有意无意地跳过他。因为没有入队,他也从来没有轮到作升旗手或在校门口当值日生,虽然他的心里有那么一点点的向往。他的成绩总是不好。同学在少数没有遗忘他的时候都有点怕他,老师在少数没有遗忘他的时候则讨厌他。
但他仍然有一点悄悄的快乐,他喜欢一笔一画地在练习簿上写自己的大名——东方寒、东方寒、东方寒!鬈毛一遍遍地写自己的名字,用不同的字体。“东方寒”并不仅仅是他的名字,这三个字对他来说意味深长:他有一个正式的身份,他属于一个合法的班集体,他叫东方寒,他是西城小学一(五)班的学生。更重要的是,他和她是真真正正的同学。
他的生命是从8岁开始的。8岁,一切都变化了。8岁,她出现了。8岁,他开始上学。8岁,他第一次过节,第一次赠送和接受礼物。他收到的六一儿童节礼物是一把跟真的一模一样的驳壳枪,掂在手里沉沉的,发着幽深的金属光泽,能发射子弹。她遗憾地说,这以后再也别想买枪了。她妈妈批评她太像个男孩子,打打杀杀的,“成何体统”!8岁那年的冬天,他还第一次吃到了蛋糕,她的生日蛋糕。三角形的一小块,是第二天她留给他的,白色的奶油上,红的是樱桃、黄的是菠萝、绿的是猕猴桃。多神奇啊,那一天也是他的生日。当然,他什么也没说。因为比她低一个年纪,在校时他假装不认识她,但是他们每天放学后在山坡上玩,直到天黑。大多数时候他并不玩,也不笑,他看着她和她的伙伴游戏,看她喜笑颜开,他远远地坐着,看她从家里带出来的书。他发现自己很喜欢看书——看她的书。那些阅读和游戏的黄昏是他一生最美好的时光。
他的生命是从8岁时开始的。永远的8岁。
3、高如晦和弗兰克
雪后初晴,正午的阳光白花花的晃人的眼,空气坚硬又尖锐,伤害着鼻孔。
我实在是饿了,出了医院就往旁边的小饭馆钻。如晦不干,生拉活拖的把我拽回学校吃饭,说医院旁边不卫生。我一听来火了,刁难说:学校的饭馆也不定干净到哪里去,说起来,还就是“好再来”勉勉强强,稍微像样些。
“好再来”是学校附近最资本主义的一个馆子,三片大白菜就是15块,抢钱啊!显得人民币多贬值似的。
没想到如晦不经激,居然就真进了“好再来”,点起菜来还一点不结巴。他才念了两个菜名,我先肉疼了,赶服务生走。进门时我就看了看“好再来”的金字招牌,心里把它读成了“好贵,再不来”。
如晦还要客气,我问他:“你本来打算点几个菜?”
“这儿份量不多,两个人至少要三个菜,再加一个汤。”
他还在琢磨菜单,我一把抢过来,道:“剩下的一个菜和一个汤的钱,你直接给我好了。”说得两人一笑,点菜到此结束。
他不要服务生插手,一边把小碟子、小碗筷往我面前排,一边道:“我知道你饿了,不过饿了更不能乱来。美尼尤氏症没法治,但可以自愈,主要是生活要有规律,讲究卫生,提高自身免疫能力,我以前从没听说过这个古怪的病……你在听我说话吗?”
我用眉毛挑了挑店堂一角。
靠窗的小方桌上,除了饮料,只有一只整鸡,小板凳跟一个洋鬼子手持刀叉,杀气腾腾,正头顶着头,齐心合力的在斗鸡。或许人家不在斗鸡,在情意绵绵的窃窃私语。
洋鬼子无意间抬了一下头,我目光来不及收回,被他捕捉到了,他极其程式化的远远冲我微笑,我赶紧原样奉回,还过去一个笑容,低下头来。
“那不是你们寝室的吗?”如晦看了看,轻声问。
“你怎么知道?”我奇怪,也有点尴尬。我知道如晦是个保守的人,看不惯中国人与外国人卿卿我我。
不过那个小子长得不赖,我的好色心起,又往那边溜了一眼,结果很不幸,又被那个鬼子的眼神抓住了。他这次没笑了,低头对小板凳说了句什么,小板凳才一回头,就起身走了过来,我心里连连叫苦。
“冰儿,你在这儿!真巧啊!我上午跟她们一起去医院了,后来要上口语课,就先走了。”她很热情,但声调和手势都有点夸张,我这种自来脑子缺弦、万事不在乎的人,都被她烘烤出几分不自在来ωwω_∪МDtxt_còМ=》提供ūМd‘tΧt电子书下載。她指指跟在身后的洋鬼子,“来,介绍一下,这是Frank。Frank,DasistBingundihrFreund。”
我听她没说英文,奇怪的问:“他是德国人?瑞士人?”
“美国人。”弗兰克抢着自己回答,“我妈妈小时候在德国长大。你好。”我笑起来,这家伙中文不坏,怪腔怪调地,但还流利。
“你好。王远冰。”我点点自己。回头看看如晦,他很没有风度的木无表情,一点没有自我介绍的意思,我只好代劳了,“高如晦,城市环境系研二学生。”
弗兰克礼貌周全:“你好。”
如晦要是再不搭腔,洋鬼子的话头落地,大家都不好看,我为防万一,抢先道:“别跟他说话,他嗓子刚做了手术。”如晦的脸马上憋红了,笑也不是,恼也不是。
“你没事吧?怎么就病了。”小板凳怪肉麻的拉着我的手,关切地问。
“还没死。”我揪揪自己的短发,笑道,“天安门和联合国总部一时半会儿还不用下半旗致哀。”
“什么时候的毛病啊,我们都不知道。”
我笑,也不是什么大毛病,自小就有点,这一年好像加剧了。“你们个个添了男友,我就添点毛病,也算有所收获。”又指指弗兰克,打趣道:“你的朋友?什么时候请我们吃‘入赘席’?”
我如此肆无忌惮,是因为弗兰克就算汉语听力再好,也不懂701的典故。入赘席是我们寝室的传统,交了男朋友要请大家吃饭、吃饭、吃饭,打水、打水、打水,直到被全体接受,最后请一顿大餐,是为入赘席,就算转正了,奴隶从此到将军。牛博和阿哨都是这样千回百转、苦尽甘来,才正式嫁到我们宿舍的。
小板凳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兴奋地说:“可以吗?我以为大家不习惯和一个……呃……”
“鬼佬、洋人、老外,”我接上话头,笑道,“放心,我善良,我仁厚,我宽容,我大度,我海涵,有人请吃饭我从来都赏脸。”弗兰克没给我们打过水,还是第一次请吃饭,就敢说是入赘席,这不符合基本国策和大政方针,不过我们可以依据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