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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在黑手党的秘密生涯-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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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雇佣了下班的警察。他们身穿警服,站在周围。阿尔伯特及其兄弟们露面了。

“妈的,哪来这些警察?”阿尔伯特问。

我答道:“我不知道。他们在值勤,大概想到这儿待一会听詹姆斯·布朗唱歌。我不知道啊。”

“他妈的,”阿尔伯特对其兄弟说,“有警察在这儿,我们怎么下手哇?”他们站在外面讨论了一会儿,注意着大厅门口的警察。他们决定作罢了。

就这样,我们避免了一场抢劫。这次帮了我的忙,因为我现在可以告诉那些人:我还有这么一个兄弟——查克。他还有这样的艾司录音公司。

每当有机会我总要设法回家,回到妻子和女儿们的身边,哪怕能吃一顿早餐也是好的。我常常在值夜勤工作结束后,穿过乔治·华盛顿大桥到新泽西,在家里度过几个小时八五八书房。我在家时,我和妻子很少与社会交往,我们结识的几个朋友都是局里的同事。他们当然知道我还是局里人,但不知道我执行什么任务。

我和一名特工感情非常好,他叫阿尔·亨金杰,在纽约办事处工作。在我隐蔽的期间,阿尔和他妻子密切关心我妻子,帮助处理发生的任何问题。我妻子需要什么,总要同他们取得联系。这真是令人欣慰的事。

我们对邻居和其他人说,我在做生意,常常出差在外面奔走。

我的几个女儿已经养成了习惯,不和别人谈论我的工作,甚至连问也不问。她们也会问:“你上班时干些什么?”我就对她们说:“我像别人一样干工作。”不一会儿,她们就不问了。

她们在学校里渐渐成了啦啦队队长。我的大女儿有一些男朋友学生。我和妻子与这些小伙子在运动队里相处得很融洽。每当星期三我在家时,总要一道去看学校的摔跤比赛;我要是不在家,妻子就一个人跟他们去观看。

我为一些小伙子设立了举重运动项目,地点就在我家的地下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也是个举重运动员。他们同意这个运动项目。他们没有问到个人方面的问题。他们经常过来按照我提出的意见开展活动。我妻子烤馅饼。

我呆在家的时间似乎很少。妻子和女儿对这样长期分离感到很不高兴,尤其是我又没有给她们作充分的解释。我们当时并没有理解,这一段时间是往后5年中不曾有过的最美好的天伦之乐。

我和阿尔伯特在一起经常四处出击,对他已有了相当的了解。我带他到卡迈罗旅店去了好几次,使他看到那里的伙计对我都熟悉。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他看到人们认识我,和我交往,他就感到他也能把他熟悉的人介绍给我。和一个联络党徒进进出出,而且这个党徒的叔叔还是科隆坡家族的老练党徒,这就增加了我做人的可靠性。对于阿尔伯特来说,他看到我到什么地方就受人接待,他跟着我一起露面也是光彩的事。

让自己得到别人的认可是件很微妙的事,一些微不足道的印象、一件件小的考验、默默无闻的谅解等等,都很微妙。

阿尔伯特住在布鲁克林,但喜欢曼哈顿。有天晚上,外面刮大风暴,他不想开车回家到布鲁克林,我就带他在我的寓所里过夜。从那以后他老是狡辩着,要在我的寓所里过夜,不想开车回布鲁克林。我想培养和他的友谊,可是我不想让他在我寓所里过夜。

我一方面要设法自己立足,树立自己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又要同阿尔伯特及其他人四处周旋,在整个12月份我几乎没有回家——大约还有两三个晚上就到圣诞节了。因此我特别想在圣诞节前夕这个合乎情理的时间回家去,和全家一起度过圣诞之夜,以及圣诞节的部分节日时间。我打算在圣诞前夕的那天早上动身,大概8点钟到家。我给每个人都买了礼物,把它们存放在我汽车的行李箱里。

为了回家和家人团聚,我要在这个多尼·布拉斯柯的圈子里提早庆祝圣诞。圣诞前夕的那天下午,我们到各个夜总会转了一转,喝喝酒,向我们熟悉的人祝贺圣诞快乐。查克是个单身汉,阿尔伯特根本就不想回家,他们双双带着平时和他们在一起玩耍的女友。

我们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我要装出并不急着要到什么地方去的样子。这时候已经过了10点。我们到八十六街道,朝科隆坡旅店那儿去。街道上空荡无人。在街的拐角处,有个人还在卖圣诞树。我无意中提了一句:“圣诞节到了,我的寓所里连圣诞树还没有呢。”

阿尔伯特叫了起来:“快去!快去!到那边伙计那儿去——他那儿有!我要买!”

我们到了角落那里。阿尔伯特跳下了车,往卖圣诞树的伙计那儿走。那人只剩下三四棵圣诞树,都是光秃秃的,就像是几根棍子扎在了一起。阿尔伯特挑了一棵带上了车。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像样子的圣诞树,上面还残留了一些针迹,树顶已经弯曲。

“你买这种东西有什么用?”我问。

“我们把它竖起来,到你寓所里装饰一下!”

“哎呀,我没有什么装饰品。店铺都关了门。”

他说:“姑娘们,我们会找到东西把它装饰装饰,你们说行吗?”

“行,行!”她们说。

阿尔伯特说:“我们不能让你一个人过圣诞节啊。”

就这样我们带着那么个不像样的东西上了楼,来到我的寓所。我们把它竖起来,你甚至能看到树上还少了一些树枝。我说:“我连架子也没有,怎么能竖起来呢。”

“我们就用这个!”他说。我有一个冷水器瓶子。我平时把分币塞在里面。

他们把圣诞树放在那上面。接着,两个女人在厨房里乱翻乱找,找到了几张锡纸,用锡纸装饰了几个圣诞气球,装点在那为数不多的树枝上。他们每次挂上那么一个锡纸玩艺,就有几百万个针状晶体落到了地下。

“我们不能让你过圣诞节没有圣诞树,”阿尔伯特说,“可是你连个伴也没有,这么过圣诞节真是糟糕。”

他们一样一样地摆弄,为了保证我圣诞节过得愉快,不至于寂寞。他们唱圣诞颂歌,一直闹到午夜,就坐在那么个丑圣诞树周围。阿尔伯特和女人们都纵酒狂欢。

我头脑里想的是孩子,想到车上行李箱里的礼物。我很恼火,自己竟然陷入这种境地。

我说:“行了,各位,足够了。我已经过了圣诞节了。”

他们还想继续玩下去。我把查克拉到一旁,说:“你把他们带走,我还想回家。”

他这才领他们一道离开了。我等了大约半个小时,然后下楼进车库,开车往家走。

我本想在圣诞那天早上赶回家和家人团聚,可实际上到家是在下午。在这次回家过一个正常的圣诞节以后,还要度过5个圣诞节。

开始出现了情况,有了行动。1977年元旦后不久,阿尔伯特把我介绍给了科隆坡家族几个很活跃的成员。我们外出溜达,进了希波波特玛斯——纽约大街六十一街道上的迪斯科舞厅。那儿有许多党徒出没。

阿尔伯特说,他要把我介绍给一个科隆坡家族的成员,那家伙干过许多赃物的买卖。

他把我带到一张桌子旁边,对一个家伙介绍说:“吉里,这是多恩,我的朋友。”

吉里大概比我大5岁,普通人的身材,5英尺9,体重160磅。头发浅黑,鼻子隆起。

我们坐下来聊了一会儿。阿尔伯特对吉里以及他的同伙说,我们在一起相处了好几个月。吉里统领了一班人马,主要住在布鲁克林。他说,我应该到他的店铺去,在本森赫斯特地带,第十五大道的七十六街道。

“咦,也许我会去。”我说。

这几个月我一直在行动,设法露面而又不被人注意,悄悄地进入了匪徒世界,没有引起别人注意就被他们接受了。你这儿前进一点,那儿前进一点,但是动作要轻。简单的介绍,短暂的交谈,这儿那儿露露脸,作出想干点什么的暗示,大大方方的仪态、举止以及显示你善于处事的隐语等等,这一切都成了你留下的可信赖的痕迹。尤其重要的是你不能匆忙,不能显得急于要会见某某人、作出什么合同、了解某种实绩的样子。作为一个警察要尽快尾随什么那就要迅速行动。你可要显示出不慌不忙的样子,一切按常规办事,其中包括要让别人了解你、接近你。

你在行动中的大多数情况下不了解你所面临的形势,因此你要树立信心,相信自己知道如何把握自己。没有人告诉你:你的步子是否牢靠、接触的人是否对路、方向是否正确。谁也无法告诉你是否安全。你要自己理会。那些活动的党徒也在注意你。你有可能搞错,他们显然也可能搞错。不过,大街上决不是自己怀疑自己的地方。

起初几个月的事态进展并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时刻,但我自己感到激动。我有了立足点。局外人谁也不知道我在什么地方,不知道我一小时又一小时、一天又一天在干些什么。大街上,人们不知道我是什么人,不知道我的真正意图。我在执行任务,而且是独自行动。这些使我感到激动。

一天晚上,我出了卡迈罗旅店,驾车到市中心,去逛逛几家常去的夜总会。我意识到有一辆车在尾随我。为了弄明真相,我没有立刻甩掉他们。我要让他们白白地追一阵子。我过了乔治·华盛顿桥,朝新泽西的福特李方向开,然后拐了弯又折回来。另外那辆车和我在一起,但没有行动。

这一定是某个执法部门的车子。否则任何人也没有理由尾随我。我估计可能是:卡迈罗旅店里或是别的什么地方有个知情者传递了消息,说新来了一个伙计到处溜达,和党徒交朋友,这家伙显然没有工作,但还有钱花。要么他们可能当场进行搜查和察看过,他们好几次看到了我的车,挂着跨州的牌照,看到我就那么进进出出。

执法机构,像联邦调查局纽约办事处、缉毒处以及其他机构,随时都对罪犯进行搜查。这是例行公事。这些部门,包括联邦调查局的大部分,都不知道我。如果他们开始注意到我,了解我和党徒一伙称兄道弟,那我自然也像其他人一样会成为怀疑的对象。

如果不是警察,那就可能是党徒要检查我。我不想让任何方面的人跟踪我。如果我和联系特工相会,或是回家看家人,要是有人尾随我那就可能毁了整个行动计划。因此,我每次出门,总要注意有没有跟踪。我总要让自己“清洁”。我要到一个地方,从来不直接就走,总要绕几个弯,看看车后面有没有人跟踪,兜几个来回把任何可疑的东西甩掉。车子停在什么地方,总要注意一下附近停车的是些什么人,有谁和我一道来到了这个地方。

第一次被搜查的地方就在卡迈罗旅店附近。我来不及甩掉尾随我的那辆车。他们用车在路边拦住了我。几个穿便衣的家伙掏出枪命令我下车,要我把双手放在头上。他们拍拍我下了车,在车子里面检查,在我身上、在车里都没有发现任何东西。检查结束以后,他们说这是正常的执照检查,因为我车上挂的是佛罗里达牌照。

只有党徒们才会这么干,因为他们不停地在检查。你出门一般不要带枪也正是这个原因。查我的这帮家伙甚至连身份都不说,我不知道他们是些什么人。

我被跟踪过好几次,让他们叫住搜查过好几回。这给我的行动造成不便,但也同时使我认识到:我的行动措施是正确无误的。

我到了布鲁克林,来到吉里的店铺,在十五大道的7612号。这儿的里弄很干净,很安宁,住的是劳工阶级。住宅楼房都是两到三层,一楼的前面大都是商店。吉里的店铺在一排玻璃前的中间,边上有一家小食品店,拐角上是帕克·瑞奇药房。

吉里店铺的门上有一块大招牌,写的是艾萨格。吉里的姓是格里卡,店名和姓的字母拼写正好相反①。商店部分位于前室,简单的铁架上挂着许多贵重的衣物,大多是女人用的东西:皮夹克、裤子、衬衫。所有东西的价格都比一般商店便宜。店铺面向大众,但是曼哈顿那里谁也不会跑到这儿来购东西。这是里弄区的里弄商店,外面的人来这儿一下就被人看出来。

① 姓是Greca,店名是把姓的字母反拼过来:Acerg。

一切物品都便宜,这是因为都是赃物。吉里的一般人马都是:拦截者,夜盗,什么都干的窃贼。商店里卖的都是他们的掠夺物。

………………………………………………

第五章 布鲁克林:科隆坡家族的老巢

艾萨格店铺位于前室,那帮盗贼中的任何人都可以充当售货员。后室里有一张办公桌,几张打牌的桌子。那伙盗贼白天就在这儿厮混。正是在这个地方我被介绍认识了几个家伙。他们的年龄大约从二十八九岁到四十岁出头。他们围坐在桌旁玩金罗美①,吹牛。他们的名字有:桂多、维多、汤米小偷、维尼等等,这些都是浑名。

① 金罗美(又译作金兰姆)是兰姆类牌戏的一种。1909年传入纽约,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风行一时。两人玩时,每人发10张牌,牌面朝下。发剩下的牌面朝下作底牌,最上面一张底牌由过来摆到底牌旁边作为第一张换牌。非发牌人可以先拿这种换牌,也可以不拿,若不拿,发牌人也可以不拿。若两人都不要,非发牌人则抓走底牌最上面一张牌、其后,两人依次拿换牌或者抓走底牌最上面一张牌,然后打出一张牌,面朝上摆在换牌堆上。目的是做成牌组,即至少3张的同花色顺牌或者同点组牌。

我和吉里的一伙人开始混在一起。因为他们通过自己熟悉的人“了解”了我,还因为我是他们熟悉的人介绍给了他们,因此对我还相当公开。

在党徒的一伙中,他们虽然比较低下,但他们总是忙得不停,总是有钱花,总有买卖做。他们总会有赃物,赃物总是在进进出出。个个都穿得很好。他们所穿的90%是赃物,都是最新款式,有运动衫、宽松裤、毛衣以及皮夹克等等。如果他们穿牛仔裤,那总是设计师订做的。

你提到什么,他们就能偷到什么。吉里一伙人可以袭击仓库、码头、车辆和住宅。他们认为,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偷。他们始终这么在想。没有哪一天他们不时时在想着谈着他们要去偷,去抢,对象是谁,偷什么,在什么地方。他们总有要追捕的东西,或者从别人的货物里捞点什么,反正总有东西掠夺。

早晨起来,他们并不想到去上班,去按考勤钟。他们不想着和妻子或女朋友在一起欢度时光。他们是一伙群氓。你起了床,就要同这伙人一道上俱乐部或别的什么地方,成天混在一起。

一整个白天,你都在计算这天晚上要出去干什么,在外面能碰到什么财气。白天基本上是这样度过的:早上10点半或11点去俱乐部,然后坐下来整天议论过去或将来的欺诈、抢劫的行动。如果有人提出偷盗或拦劫的主意,大家就轮番议论,看看这个办法是否值得。要么另一个人提出了一堆财物,正期待着把珠宝、皮货以及这一类的东西脱手。大家就议论“对折”的可能性——把得到的赃物再卖出去。

他们成天谋划着,就坐在艾萨格店铺的后室里,玩金罗美,抽烟,抽雪茄。我不抽烟。他们从不开窗户。尽管室内有通风设备,房间里空气仍然混浊。房间可能有两处在玩牌,这要视室内人员多少而定。我是连牌也不玩的。你要是玩金罗美——从来不玩别的——一点输赢为10个美分。就是坐那里玩牌,口里还在议论赚钱,议论这天要抢劫什么。有时也可能到另一家俱乐部,在那里玩金罗美,要么商谈抢劫计划。你也可能同某人谈论你想干的事或者设法干一回。如果他们想好了下手的地方,那么就有几个人在白天出门去那儿把地形窥看一番。

如果不是在谋划、做发财梦的时候,他们就聊作战的场面,回忆他们在各个牢房和监狱的时光。那是他们干此买卖所付出的代价。他们了解不同的牢房、监狱分区以及看守的情况。我已经有足够的虚假背景材料,上面记载着我严重刑事犯的罪证,以此表明我如去坐牢一定会是一条硬汉,没有一点畏惧。但是我从来没有表明过我蹲过牢房,因为我不了解监狱的情况。如果说出那样的话很容易被挑出毛病。如果你蹲了3到5年的牢,你才了解看守——哪个看守是什么等级,了解同狱犯人,哪个犯人待了15到20年,哪个犯人现在还没有出狱。这伙匪徒熟悉隐语和俚语。人人都对那种关系、那种时光记忆犹新。

我的看法是:如果没有必要说你于过什么事,你就不要说。这伙人在谈论他们狱中的情况时,我就像个普通市民一样只在一边听着。

吃午饭时,有人会出门弄点中国食品和“英雄”三明治。到了4点半或5点左右,他们就分散,回家和家人一起吃晚饭或干别的什么事。晚饭后他们返回到大街上开始抢劫活动,或者逛夜总会,或者于他们要干的事。

每逢星期二,我们就到萨利俱乐部吃午饭。萨利是个老资格的党徒,是科隆坡家族的一个头目。他在十七大道上有个交谊俱乐部,离吉里的商店不远。我们有时候聚集到他那里,和吉里那里两处分度时光。但是,每个星期二下午,萨利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招待我们一伙共有8人,连同他自己的,加起来大概有18到20人。他有个井井有条的厨房,烧肉丸子,还有意大利通心面条、香肠、辣椒等应有尽有。因为有这样的午餐,我们要设置一张长的折叠桌。整个下午,我们就坐在桌旁吃午餐,喝的是萨利自己家中制的红酒,大家一起吹牛皮。

我白天大部分时间就这么跟着他们转。我要在10点和11点之间赶到俱乐部,整天都和这帮家伙混。到了下午快完、接近傍晚的时候,我就回到寓所,可能小睡个把小时,然后起来淋浴。大约9点钟时候,我就出门赶到我们碰头的地方。有时候我回到布鲁克林,有时候在曼哈顿一带溜达;有时候和他们一道,有时候一个人到一些地方。这些地方的人通过那一伙而认识了我。

尽管我们在各个夜总会溜达的时候,大家谈的仍然总是抢劫诈骗的事,或是正在干的、或是即将要干的。他们靠的是脑袋瓜子为生,因此,他们的脑袋比普通人要用得更多。他们脑袋一刻也不停地在转动。一个人无论怎么有钱,总还嫌不够用,要么是盛宴,要么是饥荒。他们的计谋有一半是落了空的,一无所获。尤其糟糕的是,他们还要受控,这样要么要破他们的财,要么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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