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似水之此生不换-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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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说,齐轩的身材怎么样你应该最了解吧?嘿嘿,跟片子里的猛男比怎么样?”忽然,乐珊珊贼笑着凑近向晴耳边低声问道。
闻言,向晴的脸黑了,她怎么就认识了这么一个女人?刚好齐轩已经跑完十二分钟,向晴便不再甩她,径直奔到齐轩的面前。
“怎么样?还好吧?”向晴问道。
齐轩喘了口气,黑发有些凌乱,衣服的领口微敞,白皙的皮肤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比平时少了一分优雅,却多了一分狂野和性感,让向晴看得想流口水。她猛地想到乐珊珊的问题,不由吞了吞口水,眼光开始左瞄又瞄。
“嗯,”齐轩应了一声,看到她目光飘移不定的样子,有些疑惑地问道:“想什么呢?轮到你们测试了,还不快过去?”
“啊?噢噢,那我先过去了!”向晴回头一看,果然大家都已经站到起跑线上了,于是急急忙忙地跑了过去。
这一回跑步,向晴没受到什么刺激,心情反倒有点紧张了,而且知道齐轩在一旁看着,心中更是忐忑了几分,她不想齐轩看到她的丑态啊!
向晴一边跑一边想,感觉提不起劲,又回到了大一的水平,只超出了几个人,越跑到后面就离倒数第一越近一步,不过还好,等老马吹响哨子示意时间到了的时候,她很争气地达到了倒数第三,刚好跑到及格线1900米。
一跑完,向晴就没力气了,胸闷地难受,气喘吁吁的,一屁股就坐地上去了,累得不想站起来。而此时的齐轩早已恢复常态,见她一跑完就坐到地上,不由皱了皱眉,走上前去一把将她拉了起来。
“呼呼,累死我了!”向晴倚到齐轩身上,说道。
齐轩瞄了她一眼,想她上学期竟然用十一分钟跑了2400米,再对比她这次的成绩,不由觉得好笑,拖着她走了几步,说道:“还是先走走吧,要不明天腿又该酸了!”
“齐轩,你说我上次是不是鬼附身了?竟然能冲第一?”向晴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她喘了口气,平复了下气息,问道。
齐轩的唇角泛起一抹浅笑,说道:“有可能。”
向晴走到老马旁边,看了一眼自己的成绩,不由叹了口气。然后就见老马用笔支着下巴,作沉思状,半天才吐出一句:“唉呀,你们这个班的身体素质还是不行啊!尤其是女同学,”说到这里,老马瞥了眼向晴和其他两个倒数的同学,然后目光飘向远方,作回忆状,慢悠悠地说道:“还是我上学期教的学生成绩好啊!”
向晴撇了撇嘴,又听见老马顾自说道:“记得上学期我教的班上有一个女同学跑2400米只用了11分钟啊,差点破了纪录呢,那小丫头真不愧是我教出来的啊!”
听到这里,向晴感觉自己向来无比健康的胃竟然开始隐隐作痛,她瞄了眼沉浸在回忆里无法自拔的老马,暗暗叹了口气,老马啊,你一会儿夸我一会儿贬我,你到底是咋想滴?
忽然,老马转过头看了向晴一眼,向晴吓了一跳,还以为老马想起她了,马上立正站好,哪知老马打量了她好一会儿,慢腾腾地说道:“向晴,那小丫头好像还跟你同名呢!”
向晴正想回答,又听老马继续说道:“你真该好好像她学学,怎么两个人差别这么大呢?”
闻言,向晴顿时哭笑不得,连身旁的齐轩也忍不住笑了笑。于是,她默默地退到一边,决定保持缄默,唉,这算怎么回事啊?她这不是向世界证明了人的潜力是有限的,人的惰性是无穷的吗?
第三十九章 我们能牵手走多久
每年开学时,总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需要一天天数着,却总也数不到头,可是,一到期末,当我们蓦然回首,却忽地发现时间过得又是那么快,很多时候,当我们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学期甚至是一年,就这么结束了,就像是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不知不觉就消逝在我们的眼前。如今,大学两年,也倏忽而逝,若是没有那些记忆,没有身边的那些朋友,我们甚至会以为这一切只是一场梦,我们跟时间赛跑,每一次都会被它甩在身后,永远,永远,望尘莫及。
向晴坐在教室里,心情很矛盾,听着英语老师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开始神游天外,这已经是最后一堂英语课了,不止是这个学期,而是大学课堂上的最后一堂英语课。向晴的心里是前所未有的轻松,但也有一丝茫然,以后,是不是都没有机会了?
人其实是挺犯贱的,你拥有的时候往往不知道珍惜,甚至从不停止抱怨,心里想着总有一天要摆脱这一切,然后整天整天就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但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我们反倒又犹豫了,莫名其妙的不舍,莫名其妙的怅惘,所有的情绪都跟原先的期待互相矛盾,甚至截然相反,然而,此时此刻,我们除了缅怀,已经别无他法。
兴许老师也意识到这一节课的不同,便很难得不再用英语讲课,并在大家的强烈建议之下用中文叙述了她的大学生活,当然最主要的是叙述她的感情故事。只要是学生,骨子里就会不自觉地对老师的感情故事产生兴趣,大学生也不例外,所以老师一开讲,全场就立马静了下来,大家坐得端端正正的,满脸期待地看着老师。
英语老师姓王,大家都叫她Miss王,她是一个很活泼的老师,课堂气氛一直都很活跃,经常让同学发言,甚至上台表演节目,但正因为如此,向晴反而觉得上她的课特辛苦。因为她虽然很好动,但是骨子里却挺传统的,尤其不喜欢在课堂上发言,最重要的是她无才无艺,让她上台表演比杀了她还难受。
向晴没想到的是,Miss王这么活泼,额,甚至有些中性的一个人,竟也(炫)经(书)历(网)了好几段缠绵悱恻的爱情,听得向晴不由心潮澎湃。Miss王的初恋是在初中发生的,这让向晴颇为羡慕,毕竟那个时侯她可是一个纯情的好孩子,除了吃喝玩乐,没有他想,顶多也就帮别人写了几封情书而已,直到进了高中遇到齐轩之后,她才算是情窦初开,额,然后开始“胡思乱想”。
只是,当听到Miss王相恋十年的男友竟然为了事业与她分手,继而与教授的女儿交往之后,向晴还是在心里唏嘘了好一会儿。十年啊,这么长的时间,这么久的感情,怎么可以说分就分呢?不过还好Miss王是个对凡事都能看得开的人,所以讲到这里时,还能跟大家笑着说道:“咱又不是不好,分手就分手呗,咱还可以找到更好的!”
其实Miss王确实说到做到了,她很干脆地离开了那个人,然后遇到了现在的老公,对她温柔体贴,呵护有加,又生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儿子,生活幸福美满。
听了Miss王的回忆,大家都对弃Miss王而择教授女儿的某男表示生生地唾弃,尤其是听到后来他还敢回来找Miss王之后,更是群情激愤,然后对Miss王坚持“好马不吃回头草”的态度表示大力支持、大力褒扬。
接着Miss王又给大家讲了些她的大学室友的爱情故事,据说其中一女的暗恋了一法学院男生整整四年,从大一到大四,然后每天为了能见那男生一面天天泡图书馆,只是那女生实在太过内向,竟然一直不动声色,Miss王和室友“使计”把她灌醉,指望能让她酒后吐真言,结果那女生喝完酒之后就直接呼呼大睡了,酒品好得不得了,所以Miss王等人的套话计划以失败告终。
到了即将毕业的时候,那女生总算鼓起勇气上去跟那男生谈了几句,结果那男生说一毕业就要到深圳华为去上班了,而那女生则是要留在天津的,所以该女生才到嘴边的告白又被生生地压了下去,从此烂在心里,成了永不能言的殇,也为自己的人生留下了一个永远的遗憾。
向晴当时就想,这事要是发生在她身上,那该有多痛苦啊!话说她也曾暗恋了齐轩四年,从高一到大一,还好她脸皮够厚,敢于告白,又勇于纠缠,所以现在才能有这么美满的恋情,要不她该跟那女生一样遗憾终身了!不过,她想,那个女生,应该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男生了吧,就算以后结婚生子了,那个男生也会是她一生最美好的回忆,毕竟,那样青涩纯真的爱恋,这一辈子,也就只能有一次,而且,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里,此后的岁月,再也无法替代!
上完英语课,向晴的心情好久没能平复,竟然顶着大太阳逛了学校一圈,仔细理了理思绪。然后总算得出一个结论:虽然对未来不确定,但是她能确定的是,珍惜当下。
晚上,齐轩难得抽出时间陪她,两人手牵着手一起散步,夏天的晚上,凉风习习,对比白天的燥热,让人感觉非常舒适,因此向晴的心情也很不错。
两人走到情人坡,发现那里已经有被很多情侣占了,闹哄哄的,一点都不安静,他们便绕过情人坡,继续散步。
向晴和齐轩十指相扣,她侧过脸看着齐轩,唇角勾了勾,问道:“齐轩,你说我们能这么牵着走多久?”
齐轩沉默不语,向晴的笑容却是渐渐敛去,她知道他不确定,其实她也不确定,因为他太优秀,他的光环太耀眼,她没有把握他能一直牵着她的手。想起Miss王十年的恋情都只能得到那样的结局,那他们呢?他们不过才交往一年,她连剩下的九年都不能确定!
向晴闷闷地不讲话,只是握紧了齐轩的手,但是齐轩却缓缓开口了,“直到你放开我的手!”否则,就永远走下去!
向晴愣愣地看向齐轩,眼里莫名地泛起一丝泪光,这样的回答,远远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但却一点点温暖了她的心。
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握着他的手甩了甩,笑道:“那我就一辈子不放手!”
齐轩唇角微勾,没有说话。
“齐轩,你只能牵我一个人的手,知不知道?”向晴趁热打铁。
齐轩侧头看了她一眼,笑道:“这么霸道?”
“这叫公平知不知道?因为我也只会牵你一个人的手啊!”向晴眨了眨眼,理直气壮地说道,“好不好嘛?以后只牵我一个人的手!”
“好。”齐轩轻笑着说道,用力握紧她的手。
两人走到图书馆后面的一处草地上,背靠着背坐在草坪上,仰头望向夜空中璀璨的星辰,虽不说话,却自有一股温馨和谐的气息萦绕其间。
向晴很喜欢这样的氛围,很宁静,很温馨,她想,也许,他们真的可以一直走下去,只要他们够坚定,只要她不放手,那么,就没有人能分开他们。可是,人生中总是有很多意外,也有很多的不得已,不管他们曾怎样坚定地想要在一起,很多时候,却是不能跟命运相抗的!只是现在的她不明白,他也不明白,她有毅力,他有信心,却不知,毅力和信心往往会被现实磨灭!
暑假很快就到来了,由于这个暑假有暑期实践活动,向晴便跟班里要好的几个同学组成了一个暑期实践队,到浙江丽水的一个小山区去支教,而齐轩则是跟系里的几个同学一起去C市的人民医院实习。所以,一个暑假下来,他们两个几乎没怎么见面,就连通话也是少之又少。
丽水是浙江最穷的一个市,小山区更是丽水最穷的一个村,村里最好建筑就是学校了,但看在向晴他们眼里,却是一幢危房,破旧不堪,教室里的桌椅都是破旧的,坐上去还会嘎吱响,墙壁上的石灰早已脱落,地上还有一滩滩的水渍,唯一的黑板,还是一块村民捐赠的破木板,褐色的,因此字写上去不甚清楚。
向晴和李薇等人都觉得有些不能接受,看了这里的环境之后,才知道自己学习的环境有多么好,以前还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的,现在一想,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一行人本来还抱着玩乐的心态,现在一看这边的情况,什么玩乐的心都没了,而且就算有,这边也没有条件供他们玩乐了,甚至连手机都没有信号,所以向晴一边忍着对齐轩的相思之苦,一边兢兢业业地认真教那些小孩子读书。
这边的小孩子虽然生活很苦,书本都是其他地区捐献的,但读书却很用功,在向晴眼里,不知被她们家的宝宝贝贝乖多少倍,所以她也不敢抱着敷衍的态度,以免误人子弟,毁了祖国将来的栋梁之才。
大家在丽水待了一个月,本来的计划是两个星期,但跟那边的孩子相处久了,每次一提离开,孩子们就眼泪汪汪的,一人一筐泪含在眼里,看得他们舍不得离开,所以就把归期延了又延。
虽然生活很不方便,尤其是洗澡,那边没有浴室,所以大伙儿只能打点水用毛巾擦一擦,一个月下来,身上不知有多难受,要不是为了那些孩子,别说两个星期,呆两天都已经很不错了!
回到H市之后,向晴首先就给齐轩打了电话,但是齐轩可能还在忙,所以一直没人接听。而且之后的半个月,她都联系不上他,直到传来程旭订婚的消息。
这天傍晚,向晴总算等到了齐轩的电话,但却被告知程旭晚上要举行订婚宴,希望她也去参加。
向晴一听,马上想起紫初,所以心猛地一沉,便二话不说奔去了清水湾。他们没有去酒店订婚,只在家里办了一个自认为简单在向晴眼里却依旧奢华的订婚宴会。
向晴到达程旭家的时候,天色已暗了下来,她一眼就看到了等在外面的齐轩,今天的他穿得很正式,西装领带,跟他平时的样子有很大的差别,但却少了一分随性,多了一分沉稳,看上去不但不会适合,反而更加器宇轩昂。看见她来,齐轩的唇角露出一抹笑意,但是向晴心里却有些不高兴,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为什么他都不晓得打个电话给她?
想到这里,向晴撇了撇嘴,假装没看到齐轩,越过他就要往里面走去,却被齐轩一把拽进怀里,然后就听见他低沉含笑的嗓音在耳畔响起:“怎么了?干嘛不高兴?”
“没有啊……”向晴口是心非地说道,“我赶着去见紫初……”
“说谎!”周围走到的人渐渐多了起来,齐轩不再搂着她,改握住她的手,将她拉到后花园中。
“干嘛啦你?我说了我要去见紫初啦!”向晴不高兴地嚷嚷。
“唔……”向晴还想继续嚷嚷,可所有的话都被齐轩堵在嘴里,她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齐轩竟然会在这里吻她,这里是程旭家的后花园诶,大厅里还有很多人,万一不小心有人进来,那她还要不要活了?
但是,齐轩的吻是有魔力的,尤其是对她而言,所以,没一会儿功夫,她就沉浸在齐轩的吻里不能自拔了,咳咳,这不是她的错啦,因为某人使用美男计,而她向来对这一招没有免疫力。
“啊……”向晴忽然痛呼一声,猛地推开齐轩,伸手抚上自己的唇,瞪了笑得不怀好意的齐轩一眼,问道:“你干嘛咬我?”
呜呜,嘴唇都破了啦,她要怎么出去见人?最重要的是她怕痛啦!
齐轩把她抱进怀里,低低地说道:“谁叫你一来就给我脸色看,这只是小小的惩罚!”
“谁给你脸色看啦?”向晴趴在他怀里,不满地嘟囔,“也不知道是谁一个暑假都不联系我,电话也打不通……”
“我不是发短信告诉过你我跟陈教授一起出国了,今天才回来的吗?”齐轩皱了皱眉,说道。
“啊?我没收到啊!”向晴说道,心想该不会那个时候她还在支教,手机没信号所以没收到吧?想到这儿,向晴的脸不由自觉地热了起来,敢情是自己冤枉他了?
“……”
“对了,陈教授有没有说过我那篇报告啊?过关了吗?”见齐轩似笑非笑地望着自己,向晴马上急中生智、转移话题。
“过关了,教授只是跟你闹着玩而已,你都已经上交了两个骷髅头,他早就不生气了!”齐轩叹了口气,也不揶揄她,说道。
向晴泪了,那篇报告可花了她不少心血啊,连睡眠时间都牺牲了,早知道陈老只是随便看看的,那她何苦这么拼命啊?还天天提心吊胆的,真是郁闷!
齐轩轻笑了声,又低头吻了吻她的唇角,说道:“我们出去吧!宴会等一下就开始了。”
“嗯。”向晴点了点头,与他十指相扣,唇角飞扬。
第四十章 我们同居吧
向晴和齐轩走进大厅的时候,迎面撞上两个女人,一个是她熟悉的乔落落,只见她穿着一身米黄色的洋装,身材玲珑有致,画着淡淡的妆容,看上去十分清丽迷人,而她的手里,则挽着一个中年美妇,那美妇穿着一身艳红色的旗袍,看上去不仅不显得俗气,反而让人感觉到高贵优雅,她有一张很美的脸,不显老,但眼眸中却透着一股犀利和老练。
向晴总觉得这中年美妇有些眼熟,但她又可以确定自己从未见过她,所以一时间只在心里疑惑。
“妈,”齐轩忽然开口,向晴的眼睛猛地瞪大,她是齐轩的妈妈?难怪会觉得眼熟,这么一看,齐轩果然有几分像她啊,唉,难怪齐轩这么帅,典型的基因遗传啊!
“这位是……”只见美妇的目光直接落在了向晴身上,眼里带着探究,不含一丝感情,看得向晴心里一紧,生怕她对自己印象不好。
“她是我的女……”
“女同学,对,姑妈,她是表弟的同学,也是紫初的好朋友,”齐轩的话忽然被乔落落打断,然后向晴就被乔落落一把拉了过去,“她叫向晴啦,我认识她,我们还一起逛过街呢,是我让表弟帮我照顾一下她的!”
“快打招呼啊!”乔落落凑在向晴耳边轻声催促道。
“伯母好,我叫向晴。”虽然不知道乔落落想干什么,但向晴还是恭敬地冲那美妇打了声招呼。
“你好!”美妇看了她一眼,淡淡地回道。
“姑妈,那不是林董的夫人?她好像在找你诶,你要不要过去看看?”乔落落忽然指着另一边的贵妇,问道。
“嗯,我先过去看看,那你就在这里陪你的朋友吧!”美妇应了一声,交代了句便走开了。
乔落落松了口气,很没形象地拍了拍胸口。
“你在干嘛?”齐轩瞪了她一眼,不悦地问道。
向晴也疑惑地看着乔落落,为什么她不让齐轩告诉她妈妈自己是他女朋友呢?
“小黑,你先去找紫初,我借你家齐轩用一会儿啊!”乔落落对向晴说道,然后就拉着齐轩往一边的角落走去。
向晴耸了耸肩,也只能先把疑惑摆一边,找紫初去了。
“为什么不让我告诉我妈?”齐轩的声音有些冷淡,待了丝不悦。
“你个死小孩,你傻啊?姑妈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知道啊?你现在跟她说向晴是你女朋友,指不定下一刻她就直接让你们分手了!”乔落落瞪了他一眼,一副看白痴的表情。
齐轩的表情有一丝僵硬,但他马上又说:“妈不会这么做的。”
“会不会你自己心里清楚,你要是不想你的宝贝小黑当众受辱,你还是先瞒着吧,你要知道姑妈的行动力可是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