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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小魔女的礼品店-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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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六章 诡异的出师考验

哼,那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混蛋,要不是看在他是的面上,我定要他见识见识地狱到底是什么模样!”

方笙不以为意地一扬头,淡淡道:“洗砚,侍书,前面就是府衙了,走快一些。”

“是,公子爷。”这两个粗壮汉子竟然叫这么文气的名字,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是清秀小童的时候叫洗砚,侍书,当他们长成八尺昂扬的汉子之后,也还是洗砚,侍书,总不能因为不再相称就去改名字吧!

那叫洗砚的眼睛一转,笑道:“公子爷,你说,三公子不会真的想杀了包大人吧,咱们先生可和包大人是莫逆之交!”

方笙没说话,到是侍书苦笑道:“先生给三公子的出师考验是在三个月之内成为江湖上最有名的杀手,还有什么方法比杀死名满天下,铁面无私的包青天更快成名?”

“其实,三公子这个任务虽然麻烦了些,但也还不算最离谱,我听说,当年二公子出师的时候,咱们先生要求他在一个月之内让天下三大美人——明海燕,许柏,胭脂红公开对公子疯狂示爱,这三位美人,明海燕是海王的掌上明珠,十三岁就遍游东海,说起水战,能及上她的人可不多,许柏是王丞相的义女,从来养在闺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驰名天下的才女,而胭脂红是江南翠羽楼的头牌姑娘,所谓国舅爷一掷千金,胭脂红棒打贤王,说得就是她,当年国舅爷捧千金求取胭脂红,而且许诺八台大轿。明媒正娶,她是理都不理,八贤王不忍舅舅愁苦,亲去翠羽楼说项,一句话说得不动听。便让那位主儿乱棒打下了楼去。你说,这样各自不同,却同样心高气傲的美人,怎么可能对一个男人公开示爱,还要在一个月内,先生这不是折腾人吗?……说来也怪,一向温文尔雅,知礼守礼的二公子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当年三大美人追着一不知名的陌生青年。从东京到边城疯狂示爱地场面,至今都是天下最难解的谜题之一。

两个人苦思不解,也只好轻轻放了过去,洗砚忽然看了自家公子爷一眼,笑问道:“二公子和三公子的出师考验都这么有意思,想必公子爷的也很有趣吧。不知道公子爷的题目是什么?”

听了这话,那似乎万事不关心地方笙,左边眉毛跳了三跳,右边眉毛跳了三跳。一张脸忽青忽黑,咬牙切齿,怒目圆睁,吓得两个侍从乖乖缩头哈腰,再也不敢说话了。只是心里的好奇心难免更重,不知道先生出了什么题目,竟然把自家冷酷的主子气成这般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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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跟着庞到了软红堂。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座园子。《红楼梦》里。元春评大观园时说:“衔山抱水建来精,多少工夫筑始成。天上人间诸景备,芳园应赐大观名。”路西觉得,这软红堂好像也差不了太多了,更加让人瞩目的是,这里,环肥燕瘦,各类美女数不胜数,虽然大多带着愁容,但是哀戚之色更是韵味不同,路西再一次摸了摸脸,这家伙审美眼光不错啊,那么说自己也是能够上了档次的美女?她却不知道,其实女人能够吸引男人的不光是容貌,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如气质,才气,品位,地位,等等,路西或许不算倾城,但她一身华而不俗的装饰衬托出来地就是绝对不同于一般的贵女,能够吸引庞并不出奇。

路西一路行来,细细将路途记清楚,只是始终没有看到金玉娘的人,心里隐隐不安,她是知道古代这些女子对名节的看重的,万一要是金玉娘想不开,寻了短见……

“这里怎么样?”庞笑眯眯地望着路西,“我还有一座宅子,正在起着,两个月之内就能完工了,到时候领姑娘再去看看,那个宅子壮丽些,和软红堂韵味不同啊!这里空着的房间还有很多,姑娘不如挑一间住下,不是我自吹,就是京里面那些王公地名园,也不一定比得起这软红堂里的偏门小院。”

路西看了他一眼,实在没扮演过这种角色,不知道现在应该抽她一巴掌,还是顺势答应下来,最后也就照着自己的心意道:“能参观参观吗?”

“当然,就把这儿当成自己家,想怎么参观就怎么参观,我让人准备酒菜,让你尝尝我府上厨子的手艺。”庞以前强迫人惯了,可能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大方地主儿,有些得意忘形,脸上透着股子沾沾自喜,到是他身边的那个跟班庞厦,看路西的眼神带着戒惧,毕竟咱们路西小姐实在不会演戏,除了自高自大的庞小侯爷没有自知之明,其他的人肯定不相信路西是真地被庞小侯的个人魅力吸引,甘愿被金屋藏娇。

路西可不管那么多,这些人里虽然高手不少。比自己强的也有几个。但是她想跑地话,用一张地遁符就行。绝对没人能拦得住。于是就当真一个院子一个院子地找了起来,庞只是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着,间或介绍一番,到没有多余的动作。把贵公子的架子端得方方正正。

路西转了两圈,还是没看见金玉娘,正想着是不是在仔细找一次,就看见一个军队里斥候打扮的少年匆匆进来,凑到庞厦耳朵边上嘀咕了几句,她隐约能听见,那人大概的意思是展昭大闹庞的行辕,救走了金玉娘。路西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不由得暗自点头,这展昭无论怎么说真真不是浪得虚名,自己辛苦半天,连金玉娘的一根毫毛也没找着,人家和自己分手的时候还不知道金玉娘这档子事儿,如今已经把人救了回去,这就是差距啊,可不光是武功高低的问题!的好戏有点儿可惜,要是能拍下来拿回去让叶岚瞧瞧就好了,也让他了解一些中国的国粹!后来又一想,其实看武侠片也一样,现代那些电脑特技可比真功夫华丽得多!只是既然金玉娘得救了,开封府的人也插手了这事儿,貌似自己完全可以脱身,没必要在兜***下去。

第三卷 第七章 免死金牌

后,路西拣了‘睡园’暂住,当然不是为了园中那簇的妖娆多姿和菊花的光彩烂漫,只因为这个位置是整个软红堂防守最薄弱的所在,只要她跳过青石院墙,就能够远走高飞了。

路西决定,今天入夜就离开软红堂,在确定金玉娘安好之后,马上回家去,拼着吃一个月的营养餐也决不再出门,专心等着包青天办完事情,离开陈州!如果想见识见识南侠展昭那般大侠客的英姿,也要挑选适当的时机,作为路人甲远远看戏就是,绝对不去做那戏中人!

既然做了打算,路西便沉住气,和庞一同吃了晚饭,看了一出戏曲,才说乏了,回房见去休息,至于那位明里暗里的暗示想同床共枕,她自然是当作完全没察觉,忽悠了过去,虽然张家那位小姐曾劝她找个男人尝试一下云雨情的滋味儿,她虽然算不上意动,其实还真有些好奇,只是就算要找男人,至少也要身体够健壮吧,否则以路西不惯于和人身体接触的性子,万一睡着之后,三拳两脚闹出人命,岂不是很晦气,她可不是‘黑寡妇’,没有杀自己男人的兴趣,至于外貌,只要看得顺眼就行,到不至于非要什么大帅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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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昭硬闯安乐侯的行辕,到不是像路西猜测的那般,为的是金玉娘,而是因为张龙赵虎回包拯那儿之后,说出了他二人的遭遇,又说路西被掠走之事(貌似人家路西是自愿的。),因为担心路西遇难,所以展昭才去探了安乐侯的行辕,一开始也只是打算暗查。只是因为遇见了正闹着上吊自杀的金玉娘,才暴露了行迹,暗查变成硬闯了。

虽然没找到路西,但是找到了金玉娘到是个意外之喜。

“展护卫辛苦了。”包拯示意展昭坐下来,才对着金玉娘道。“金玉娘,你且起来回话。”

“谢大人。”金玉娘站起身,“妾身夫家姓田,……”她如此这般,平平实实把自己的遭遇叙述了一遍,虽然语气淡然,但是其中地血泪苦楚依然让人动容!

“岂有此理!”包拯一怒之下,猛地站起身来。厉声道,“圣上派他到陈州赈灾,乃是恩宠,他却不思鞠躬尽瘁,报效朝廷,反而将赈灾之款挪为私用。如此行径,真是猪狗不如!我若不将他绳之以法,这口龙头铡还要来何用!”

“大人容禀。”金玉娘待包拯怒火稍熄,跪下来哭道。“奴家的丈夫,如今还在庞手里,请大人尽快救回夫君吧,否则,否则……”

展昭皱眉道:“大人。那安乐侯在陈州近郊正在兴建新的宅第,田相公想必也在那里,而且。属下还查明,安乐侯为了修建自己的府邸,在陈州随意抓捕壮丁,使得陈州灾民更是叫苦连天,若不能尽快将他逮捕,恐怕受害者更众!”

包拯点点头:“展护卫,你在辛苦一趟,务必要把田相公和那些被抓走的民夫救回来,他们都是指正庞地人证,要严加保护……”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外面闯进来一府衙的衙役:“包,包大人,大事不好了,府衙大牢被劫,展大人抓回来的那个杀手逃走了!”

“什么!”包拯大吃一惊,惊声问道,“可看清楚是什么人劫狱?”

“回大人,来人并未掩藏形迹,一共有两人闯进大牢,其中一人双腿残疾,而且,而且他们还留下一封信,要我们送给大人。”

“哦?”包拯有些惊异,劫狱的他到是见过,但是劫狱之后还给他留信的可见不多见了,“呈上来。”

“是。”那衙役连忙把手中的一封薄信递上。

展昭抢先一步接过信,仔细检查过后,才递给包拯,显然是担心有歹人下毒。

那封信上并没有文字,只有一朱红色的印子,印得是双龙戏珠的图案,图案本身除了过于逼真精美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包拯看了之后,立即惊讶地呼道:“免死金牌?难道是他?”

公孙策听见这话,猛地站起身子:“是李大人?他可是十多年没现身了。”

包拯微微一笑,这会儿到是沉下气来,见展昭眼带迷茫之色,解释道:“展护卫入朝时间不久,也许没听说过他,我们说得李大人,名叫李远齐,字闲清,曾经是先帝身边地一等侍卫,甚得先帝信重,曾经多次救先帝于危难之中,可以说是当时朝中的第一高手,他包拯点点头:“展护卫,你在辛苦一趟,务必要把田相公和那些被抓走的民夫救回来,他们都是指正庞的人证,要严加保护……”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外面闯进来一府衙的衙役:“包,包大人,大事不好了,府衙大牢被劫,展大人抓回来的那个杀手逃走了!”

“什么!”包拯大吃一惊,惊声问道,“可看清楚是什么人劫狱?”

“回大人,来人并未掩藏形迹,一共有两人闯进大牢,其中一人双腿残疾,而且,而且他们还留下一封信,要我们送给大人。”

“哦?”包拯有些惊异,劫狱地他到是见过,但是劫狱之后还给他留信的可见不多见了,“呈上来。”

“是。”那衙役连忙把手中的一封薄信递上。

展昭抢先一步接过信,仔细检查过后,才递给包拯,显然是担心有歹人下毒。

那封信上并没有文字,只有一朱红色的印子,印得是双龙戏珠地图案,图案本身除了过于逼真精美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包拯看了之后,立即惊讶地呼道:“免死金牌?难道是他?”

公孙策听见这话,猛地站起身子:“是李大人?他可是十多年没现身了。”

包拯微微一笑,这会儿到是沉下气来,见展昭眼带迷茫之色,解释道:“展护卫入朝时间不久,也许没听说过他,我们说得李大人,名叫李远齐,字闲清,曾经是先帝身边的一等侍卫,甚得先帝信重,曾经多次救先帝于危难之中,可以说是当时朝中的第一高手,他却不止武功高绝,而且达学宏才,于民生朝政甚有研究,只是后来,因为一次救驾,中了敌人暗算,虽然被御医勉强保住了性命,身体却一直极差,一年中到有七八个月是要缠绵病榻的,可惜一代能臣,虽有富国安民之策,却不能施展,过了没多久,他便辞官归隐,不知所踪了,临去之前,先帝曾赐予免死金牌一面,许诺他李门中人,只要所犯不是叛国大罪,皆可赦免!”

第三卷 第八章 雨中

晨的空气有着清新迷人的芳香,路西黎明时分离开的以,街上只有几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四处游荡,整个空间静得有些压抑。

本来晴好的天,一转眼间,便落下了雨,冰凉的雨水驱除了空气中的干燥气息,路西一伸手,一把绣着碎兰花的折叠伞便出现在她的手中,本来只是细雨,可是不过片刻,雨却变做了倾盆,不过路西手里的这把雨伞不同寻常,虽然暴雨狂风,但是路西的衣角,依然是干干爽爽,只是其他的人,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陈州水乡本是大的城镇,街道很宽,足以让四辆四轮马车并行,方笙由洗砚推着,侍书手中掌灯,在街道的左边徐徐而行,他此刻没有看书,只是闭目养神,江小商走在他们后五米左右,靠着街道的右方,这两伙人乍看起来完全不搭调,就像是不认识一般,只是他们的步速去出奇的相似。

天上忽然落下了雨,让这两只队伍慌乱起来,确切的说,慌乱的只有侍书和洗砚,方笙和江小商到是有志一同地抬头看天,似乎对这微微细雨很感兴趣。

洗砚很快地找出蓑衣,给自家公子披上,侍书则看了眼完全没有动作的江小商,皱了皱眉,低声道:“公子爷,三公子的身体一向不好,恐怕经不起这雨!”

方笙神色之间隐隐带了点忧虑,口中却说道:“他自己不着紧自己的身体,要别人操什么心!”语气淡漠冰冷,听得洗砚台两个苦笑连连,他们家公子爷和三公子从来就没有对付过,除非先生交代下任务,否则决不说话。决不共同行动,明明都是自家兄弟,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把关系搞得这般冷淡的。

江小商是爱着雨的,虽然外表看不出来,但是。他却有着极为浪漫的一颗玲珑剔透心,他爱雨,爱风,爱山,爱水,爱琴、棋、诗、书、画!所以,能够冒着雨,顶着黎明时分的半边红霞。走在陈州水乡大街上,对他来说,绝对是一种很特别地享受,但是,也是要命的享受!

方笙他们三兄弟,老大方笙不必说。不良于行,老二林宵,一双眼睛,瞎如蝙蝠。老三江小商,是唯一一个外表正常的,只是他的情况,也最为严峻,江母怀孕期间。曾被仇人刑囚迫害,不但被灌过数次毒药,而且最终熬刑而死。死后,才诞下江小商这个本不应该存活于世的婴儿。

江小商这样地遗腹子,他的命运可想而知,年幼的时候,几乎一个小小的感冒,都有可能夺去他的生命,要不是遇见了李远齐,被当成易碎的宝贝一般精心照顾,江小商绝对不可能活到现在,后来年纪渐长,又整日习武练功,身体好了许多,但是,老天似乎偏偏喜欢折磨这个年轻人,江小商十六岁时,患上了肺痨,痨病,在那个时代,完全可以称为绝症的,所幸也许是苦难受多了,江小商天性乐观,这病症并未对他的生活造成太大地影响,只是,李远齐却再也不许他在雨中赏月,更是限制了他饮酒的次数,这对于一个最好诗酒风流的人来说,实在难过!如今趁着这个机会,江小商笑逐颜开,他不是不想避雨哦,只是没带雨具而已,想来,师傅大人,没理由怪罪他的。但是好梦没做多久,顷刻而落的瓢泼大雨却打消了他的悠闲自在。

江小商只是喜欢漫步细雨中,可没有让自己变成落汤鸡地嗜好,更不想前面那位高傲的公子哥儿,对自家师傅说,你的小徒弟因为淋了暴雨而死于非命。

急转而下的情况让方笙地

紧地蹙了起来,他立即扯下自己身上的蓑衣,一转轮小商身边,为他披上,只是小小的蓑衣显然不能抵挡住风雨的侵袭,江小商的头脸被冰冷地雨水打过,凉得透骨,只是他自己,却觉得燥热起来。

方笙和江小商迟疑地站在雨中,看着满街破败的房屋,紧闭的大门,一时间不知道去哪里避雨,此时虽然暴雨倾盆,太阳却偏偏照常探出头来,在朝霞地映照下,江小商的双颊,灿烂如桃花。

路西走到这里时,所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几乎能称为落难美人图的画面。

她看着江小商,忽然觉得,这人现在这副样子,到和病体娇弱的林妹妹有些相像,她记得,和张家小姐一起读红楼梦的时候,那里面的林妹妹,也是双颊红如桃花的,不由得一笑。只是又想到,林妹妹之所以有那样的姿色,是因为生及肺病,最后还香销玉陨,便收起了笑意,手微微转动,一只古色古香的木头箱子便出现在她的手中,路西提着箱子,举步走到那两兄弟面前。

“咦?我们还真是有缘啊,大美人,又见面了,是不是应该自我介绍一下,在下江小商,请问小姐芳名?”一看见路西,江小商夸张地叫了起来,只是中气不足,没什么气势。

路西不理会他,先收起伞,然后走到路边,将手中的木箱放下,然后用手轻轻点了点箱子上面的琉璃扣子。

“喀嚓!”

似乎有什么机关被碰到了,手提木箱缓慢地,极有规律地延展开来,很快形成了一座小小的房屋,房屋虽然不大,但是门,窗,甚至烟,都是齐全的。

江小商看得目瞪口呆,就连方笙都忍不住摸了摸眼睛,显然对于这鬼斧神工一般的技艺心服不已。

“快进来,一会儿进水了。”路西当先打开门走进去,方笙和江小商互望了一眼,终于也跟了进去,一进门,江小商这一伙人的惊讶更甚,这间屋子外表看了不大,可是空间却不小,他们加上路西一共有五个人,却半点不显拥挤。

整个空间的陈设,在真正的豪门大家还算简单,但是在这样的街道上,雨夜中,却显得奢侈了——地上铺着长毛地毯,毯子上面还有一床厚厚的褥子,几个绣工精妙的坐垫随意地摆放着,另外,墙角处还叠着几床薄被。

路西脱下鞋,放在门边的鞋架上,然后走进去扯过一张薄被,要江小商把衣服脱下,裹上被子。

虽然江小商有些扭捏,不好意思,但是方笙可不管那么多,一个眼色过去,洗砚和侍书一起动手,很快就把江小商包裹成一个大圆团。

路西摇摇头,将墙壁上一扇活动的门打开,露出壁炉,点了火,整个房间的温度立即升了起来,江小商的脸色,也略微好看了些。路西又将一个浅灰色的按钮按下去,壁炉前方的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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