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秀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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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对秀秀有着不纯洁的心思是在我13岁的时候。那时候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小孩子白天吹空调感冒了,晚上再也不肯给她开空调,只开了一架落地扇在那。小孩子嫌热,只穿了个小内裤,露出雪白的细嫩身子,白花花地直晃人眼。
当天晚上我做了春梦遗了精。这本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却令我震动很大,没人会想到我梦中的女子,竟是个还不到8岁的小女孩。
我一度认为自己是个变态,李景知看我成天精神恍惚,建议我去谈个恋爱。脑中灵光一现,我开始尝试改变。
学校里暗恋我的人不少,明恋的却没几个。戚薇便是其中一个。她长得漂亮,带着些早熟的妩媚。胆子也实在够大,天天上学放学追着我跑,我总是觉得她很烦。
我决定了和她交往,第一天就亲了她,一点感觉也没,想的竟是没有秀秀香甜,也没有她软嫩。第二天放学带她回了家。都脱了上衣抱在一起,被秀秀闯进来撞见。小女孩当时就傻了眼,完全不明白眼前发生了什么情况,尖叫一声冲了出去。我也被她吓的不行,也顾不上穿上衣,光着上身就追了出去。
小女孩躲在被窝里哭。整个人蜷成小小的一团,活像一只被遗弃的小兽。我后悔不迭,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耳光。我拿着她的手一个劲的打自己的脸,不断向她道歉:“没事没事,我们只是在玩游戏,哥哥是故意想吓吓你,逗你玩的。”
小女孩气得用拳头直打我:“你坏,你真坏,是个大流氓!”
我顿时无语,果然现在的电视剧看多了对小孩子不好。
和秀秀两个人的日子我过的十分满足,我甚至觉得这样过下去就是一辈子了。
直到十七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令我十分恐惧的事情,那种经历只要一次就不想再发生第二次。
那天我放学回来,在门外就听到秀秀的哭声,急忙开门进去。却看到沙发上于昶正抱着小姑娘温柔的安慰,我当时就愤怒了,幸好还存了些理智听了个事情的大概。
原来明氏夫妻今天过年不回来了。
怪不得小孩子哭得那么伤心。可为什么这个消息是于昶来说的,这其中是不是有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发生了。
于昶搂着女孩哄得很用心,目光中柔情泛滥,完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自觉。我恍惚中看到了我自己,每次小女孩闹的时候我不也是这样哄她的么!
顿时恍然大悟,于家的二哥于昶也喜欢秀秀。怪不得平时也对她那么好!明氏夫妻是不是已经默许了这件事情。我不敢再往下想,要一个人仔细地想想。
第一次落荒而逃了。
夜幕降临,房间里漆黑一片,如同我此刻的心,迷迷茫茫,找不到出口。忽然我觉得少了些什么…
对呀!秀秀怎么还没上来,她最讨厌夜晚,黑乎乎的她会害怕。我想不下去了,下楼去找她。
撞到急急跑上来的云姨,说是秀秀拿了钱自己跑了。
我一下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她那么小,那么娇气脆弱的人,这么晚上万一碰到坏人怎么办。随手拿了件外套就冲了出去。
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坐在马路边上,抱着膝盖埋着头在那哭,昏暗的路灯下我注意到她的衣摆有被撕裂的痕迹。心刹时都快跳出嗓子眼。我走过去蹲在她的身边小心翼翼地喊他:“秀秀,你还好么?”
她抬起满是泪痕的脸,看到是我一下子扑倒在我怀里,泣不成声。断断续续道:“我想…去找爸爸妈妈,可…可我不知道他们在哪,还有坏人抢了我的钱…”
我想骂她,却有什么噎住了嗓子,我不敢出声,怕一出声就哭了出来。
把人背在背上才发现自己在颤抖。原来我竟害怕至此。
我走的比较慢,这段路走了很长时间。
有些事情也想明白了,别人想什么做什么于我何干,我背上的女孩是我的宝贝,是我精心呵护了十几年浇灌长大的宝贝,怎么可能让给别人呢!只要我们在一起,我便也什么都不怕了。
是的,只要我们在一起…
6
6、刚刚开始 。。。
晚上,明秀坐在床上数红包。
不得不说过年几天,她的收入还是很客观的。虽然并不是于家人,不过基本上每个来过的人都会给她一份。也不管她的意见,使劲往她手里塞。
一、二……六,她掰着手指数了六个数字,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这么有钱!她想自己一定是同学中间压岁钱最多的一个。
平日里都是于牧发钱给她用。一块钱的硬币,五块十块的纸币,给的全都是零钱,从没见过一张面值超过五十的钱币。她直接往零钱包里一塞就可以了。
这么多钱怎么放呢?
第一个想到的是上交给于牧。再一想,别人都有小金库,为什么自己不能有一个。她可以办一张银行卡把钱都存进去。
于牧进来的时候就见大红大红的纸币摊了一床的。明秀正穿着棉质的小熊睡衣坐在其中,低着头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
于牧走过去嫌恶地看着那些钱:“上面不知道给多少人摸过,沾了多少细菌,你把往床上摆,还真是不怕脏,晚上在上面不要睡觉了!”说着就要给她收拾。
刚碰了一下,明秀就低叫一声,俯□抱住那些钱,警惕地看着他,活像一只护犊的老母鸡,生怕被人抢去了。嘴里叫道:“这些是我的!”
于牧有些哭笑不得,难道他平时不给她钱花,虐待她了!
他还从不知道自己养了一只守财奴,只好坐在床边耐心地安抚她:“我不拿你的,只是这样子放在床上,晚上不好睡觉。我只是帮你收拾一下而已。”
明秀知道自己冤枉他了,脸有些红,讪讪地开始自己动手收拾,仍然不让他帮忙。
于牧粗略扫视了一圈,大概知道了数目,心里有了数。对她道:“我明天去银行办张卡,把钱都存起来,你还小,身上装这么多钱不太方便。“
明秀犹疑了一下,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点点头同意了。目光胶粘在被于牧拿在手上的钱里,明显的依依不舍。于牧真的郁闷了:“你平时缺钱花么?”
明秀摇摇头,不缺钱花是因为根本用不上钱。吃的穿的包括想要什么于牧都会给她准备好,平时很少遇到用的到钱的地方。
“可是……可是。”明秀想了半天勉强凑出了一个理由,“你很小气,每次给我的都没有一张这样的。”
于牧顿时无语。
有些微妙的心思暂时不能让她知道。比如说自从明氏夫妻去法国后,她的花费几乎都是于丰玉给自己的。再比如说,,明秀对钱一点概念都没有,相当于小孩子知道饭要吃,衣服要穿一样的简单概念。自己怕给了她大钱露在外面招人惦记。还有,他把明氏夫妻每个月给她寄得钱都保存的好好的,一分钱也没有动过,将来连带着自己的会全部都是她的。
他没再说话,只是沉默地收起钱。
看他不说话,明秀急了,以为他生气了,拽住他的袖子:“你别生我气啊,我开玩笑的,这些都给你好了,其实我并不是那么在意的。”
于牧心里暗喜,想说你心里最在乎的是我对不对!脸上不动声色:“放心,只是暂时帮你保管,将来全都是你的。”
明秀显然是没理解意思,急忙摆手道:“我真不是!都给你了,不会让你还得。”
于牧头都疼了,心道:这个丫头头脑怎么这么迟钝,一点也看不懂别人的心思。
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摸摸她的头,温言温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这下明白了吧!”
明秀愣了一下……班里有些男女同学谈对象,会开玩笑说:“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于牧说的意思明显和他们不太一样,似乎有什么深意的样子。
于牧见她那呆呆的傻气模样,心又软了,下床给她换了条床单,把她抱进被窝里躺好,顺便给她理了理散开的长发,柔声道:“快睡,明天早上早点起床,我们回家。”
明秀觉得自己实在跟不上他的思维。今天不才初二嘛,至少也要等过了初三才回家吧。
看出了她的疑惑,解释给她听:“从明天开始,我就要忙起来了,总待在别人家里我不放心。乖,明天我们一起回家啊。”
明秀彻底糊涂了,说在家不放心的是他,说不在家也不放心的还是他。嘟囔了一句:“随你便!”转过头去睡自己的觉。
去和田笑告别的时候,田笑极力反对。也不顾脸面了,对着于牧就大声斥责道:“要走你走,秀秀留在家里不关你的事!”
明秀心惊,她从没见过热情有礼的田阿姨这么气愤的模样,看上去都有些狰狞。
她知道于牧和于家的关系,心里想到:原来小说里写的后妈是真实存在的,不禁有些心疼于牧,挡到他的面前,对田笑道:“阿姨别怪牧哥哥,是我想要回家的!”
于牧见她如此维护自己,心下一暖,拉住她的手:“你去外面等我一会儿,我和你田阿姨说两句话就来!”
三楼的会客厅在主卧室的外面,是两个长辈专门私人会客的地方。经过隔音效果的处理,在外面根本听不到里面的声音。
于牧和田笑面对面站着,此刻他的面容冷峻,笔挺的手工西装穿在他那修长高大的身形上,就像一个天生的领导者,不怒而威。
田笑惊觉,曾经瘦弱卑懦的小男孩,何时长成了现在这样有气势的男人。看起来和当年的于丰玉颇为相似。
曾几何时,那个男人站在自己面前,冷硬残酷地逼着自己和他离婚,哪像是一个和自己同床多年的丈夫。
新仇旧恨一时间都涌了上来,田笑恨恨地瞪着他,恨不得把他身上盯出千百个洞来。指着他的鼻子恶狠狠骂道:“果然是狐狸精生出来的野种,一个个的都爱抢别人的东西。”
于牧冷冷地盯着她,听她骂完,气急而笑,声音里极尽嘲讽:“那又如何,听说我妈妈去世的时候,爸爸就陪在她的身边,至少她是笑着离开的。而你呢,一个和丈夫分房多年的女人,不知道死的时候他会不会为你流一滴眼泪!”看她气的脸都青了,心理面快意横生,只想令她更加痛苦:“我知道你儿子喜欢秀秀,而我偏偏不让他如愿,你就看着吧,这才是刚刚开始!”
“你……你!”田笑被她说中痛脚,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佝偻着背猛的咳嗽起来。
裴英正好上来看到,连忙过去扶她。于牧冷哼一声,甩袖而去。
爸爸妈妈走了,兄弟姐妹也走了,盛嘉没人陪他玩儿,又怕被外公逮到拉去下棋,楼下几个地方到处乱跑。拐角处,看到大红衣角一闪,眼睛一亮,立刻冲了出去,上前拽了人就往外跑:“秀秀姐,走!走!带我坐车去市里。”
明秀一下被他撞上来,吓了一跳,头开始犯疼了,拉住他:“干什么呢!我不去,你找其他人去陪你!”
正拉扯间,不知什么时候一个高大的阴影遮住自己,浑身夹带着冰雪的气息。盛嘉抬头一看,见是小舅舅,面容冷沉地像是随时就要打人,吓得甩开明秀的手就跑了。
明秀没有发现于牧的异样,看盛嘉跑的比兔子还快觉得十分好笑:“倒是没想到,他那么怕你,这下好了,他以后要是再来缠我,你就出来帮我应付他!”话还没落音被于牧拽了一个趄趔。
明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坐在车上,看着于牧侧脸冷硬的弧线,一直到下颌绷得紧紧。她小声问他怎么了,没有得到回应,也就乖乖的坐着。
一路上被他拽着东倒西歪的回到家,气不打一处来,大声道:“我招你惹你了,没事冲我发什么火!”
于牧站在玄关处抿唇不语,眸光深沉地看着她,闪烁不定。就像一只潜伏的野兽,随时会扑上来把猎物撕碎。
明秀被他看的有些慌乱,再不去看他,也懒得去猜他那些莫名其妙的心思。小声低咒“神经病!”自上楼去了。
于牧仰头靠在沙发背上,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抬起手按住。
他觉得自己身体里有一只暴虐的兽,一踩到导火线就要叫嚣着往外冲,过往的一幕幕像是走马灯一样在脑海里交替着。女人厌恶的嘴脸,男孩肆意的打骂,绝尘而去的汽车。一会儿又变成女孩儿甜蜜的笑脸,寂寞里相互取暖的依偎。
内心不断地挣扎徘徊,终是苦苦一笑。
7
7、于昶回国 。。。
明秀从小就不擅于表达,也不爱说话。骨子里还带着些清傲,对待别人会有一些疏离感。刚上学的时候,于牧曾一度担心明秀这样的性格会被学校同学所孤立,跟了几天发现情况
比她想象的要好些。明秀长相甜美清新,让人一见就会心生好感,即使不说话,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但好朋友却很少。
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事情,有的人第一眼就让人觉得欢喜,有的人第一眼便会让人感到讨厌。明秀对于简飞鸿就是前者。
简飞鸿是校园内的名人,大姐大一样的人物,有些男生都会怕她。她是校广播站的编辑,也带做些宣传工作。
一次校庆典礼上,有个接待外宾得女生忽然肚子疼,不能上场,大家都急的不行,哪有时间来得及再重新选一个。那么多少男少女聚集在操场上,简飞鸿第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明秀,扎了一个马尾辫,穿着整齐的校服,沉静端丽的坐在那里。并不是最突出的,却让她觉得很好。办拖半拽着上了台。
此后,学校有些活动,简飞鸿就会来拉了人去帮忙,渐渐的就成为了朋友。
每个女孩心中都会有着一个带粉红色泡沫的美梦,梦中会有一个英俊的王子。
简飞鸿眼界很高,在她的过往中,称的上王子的只有一个。那个王子名叫于牧。
于牧有时会接送明秀,她会偶尔碰到。只可惜那是个黑马王子,倒不是他长得黑,而是他的气质暗黑。面容冷峻,不苟言笑,只对待明秀的时候才是个例外。
今天和明秀一起放学,她又见到了另一个王子,那绝对是一个白马王子。英俊年轻的外貌,修长匀称的身姿,站在银灰色BMW车旁,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
简飞鸿兴奋地拉着明秀去看,明秀只觉无奈,懒懒的说道:“我还是比较喜欢齐天大圣,会驾着五彩祥云来接我。”末了又加了一句,“既梦幻又环保。”
简飞鸿满头黑线,觉得明秀简直不像地球人,拉着她继续靠近。
待看清楚后,明秀一下子怔忪了。在远处看是觉得眼熟,近了竟和记忆中的那个人一模一样。总是温柔又包容地对着她笑,似乎不管她做错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关系,千年也不会改变。
她呆呆地开口唤他:“昶哥哥,你回来啦。”
简飞鸿都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世界上的王子怎么都让明秀碰到了。她怅然地叹了口气,站在原地看着汽车渐渐远去。
于昶带着明秀来了一家西餐店。店长是高鼻梁深眼窝的中年法国人,他和于昶很熟的样子,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正想府身来亲吻明秀,女孩吓了一跳,慌忙往旁边躲。
于昶脸上一直带着笑,看上去心情很不错。不动声色地站在明秀面前,用流利的法语和对方交谈。明秀听不太懂,见法国人呵呵一笑看着她。脸有些不争气的红了。明秀明白亲吻是法国人表示友好的方式,可是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她知道自己失礼了,是想道歉的,又怕他听不懂,小心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法国人想不到小女孩会想和自己握手。爽朗地笑出了声。
法国人都有一种浪漫的情怀。店里的装饰无一不体现出这一点。光线是不知道从哪折射出来的暗红灯光,暗的很。每张桌子正中都有一个斜条纹的细颈瓷瓶,里面插着一朵火红鲜艳的玫瑰。旁边还有一个透明玻璃杯的烛台,颜色各异,任客人选择。
明秀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句话:一种颜色代表一个心情,一个心情里面藏了千千万万个故事。
对面的男人穿着英伦风格的米色风衣,脸庞白皙俊美,头发打理的整齐利落。而自己呢,明秀低下头,身上穿着的是学校里的蓝白校服,也许头发经过一天的运动都有些凌乱了。明秀忽然有些不自在了,别扭的动了动身子。
三年没见面,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好低着头盯着桌子下垫着的咖啡色长毛地毯。
终于等到服务员上餐,于昶把玫瑰和烛台移到角落,明秀暗自松了口气。
主食是八分熟的牛排,油渍渍的冒着热气,香喷喷的肉味直往人鼻子里窜,引得人食指大动。配的是水果沙拉,还有一道松子什么的,明秀都叫不上来名字。
于牧平时很少带她去吃西餐,她也并不太喜欢吃,油腻腻的半生不熟,味道也怪怪的。
明秀刻意放慢了速度,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的极其缓慢。待永昶放下刀叉,明秀也立刻不动了。
于昶招来服务员结账,又说了句什么,服务员拿着单子走开了。
两人等在座位上,于昶这才细细地看明秀的脸,女孩一直低着头,在他这个角度正好看到她光洁饱满的额头,眉毛细长而色淡,像是水墨画中意蕴悠远的远山。睫毛也是细长细长的,并不是很翘,垂在那里遮住了那双纯净无害的大眼。时间好像在她身上停驻了,一点儿都没有变过,脸颊还是有些婴儿肥,耍小脾气的时候,会嘟着嘴腮帮胀的鼓鼓的,像是一团白面团,总让人想揉揉捏捏,也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问题,她的脸上红通通的,嘴唇也鲜艳欲滴。
于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蓝格子的手帕,伸过去触碰她的唇角。明秀下意识地让开,看到那快帕子就没动了。
她是记得的,不管什么时候,于昶口袋里总是装着这么一块手帕,干干净净的,连洗衣粉清新的香气都没有变过,曾经许多次的帮她擦过眼泪污渍。
明秀的心一下子变的暖暖的,抬头向对方露出今天晚上的第一个微笑,心里由衷的自豪:是啊,这是我的昶哥哥,这样优秀温柔的一个人!
于昶被她那甜美的笑容恍了神,停在唇边的手一顿,低咳一声,轻轻帮她擦拭干净褐色的酱汁,然后把手帕重新叠好放进口袋。明秀注意到了他的动作,并没有在意,以前他也总是这么做,每次问他脏了的怕子为什么不直接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