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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药师-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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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些回复的信息,秦卿心情古怪地进入梦乡。

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忽然传来一声短促但凄厉的哀嚎,很快就戛然而止。

秦卿猛地跳下床,一伸手将‘飞星’握在手里,沈醉随手把桌子上的蜡烛熄灭,老高一下子蹿到门后,顺便把脸上的白纸条扯下来扔地上。苏零端端正正地坐着没动,唐一隔着窗帘把自己的匕首飞了出去……

秦卿和沈醉对视一眼,一个走门,一个走窗户,同时跃出,几乎只用一秒钟,两个人就半蹲在护栏的后面,同时开了枪。

只有三声枪响,相当短促,隔着雨雾,秦卿看见一个蒙着黑面罩,手里握着冲锋枪的男人脑浆迸裂,栽倒在泥泞中,鲜血喷涌。

她开了两枪,打的是胳膊和大腿,最后一枪正中眉心,是沈醉开的。

“救……命……”

就在这时,一个颤抖的沙哑声音响起来,也许是冷,也许是怕,音调都扭曲了。

第一卷 归家 第五十一章 配合

第五十一章 配合

“什么情况?”

苏零、唐一和老高也悄然潜出屋子,分散开,隐蔽在大理石的柱栏后。

前方影影绰绰,可是,除了呼吸声和凄厉的哭泣之外,却再也没有其它声响。

隔着密布的雨帘,秦卿小心抬头,就看见一个身穿睡衣,**半裸的孕妇正在雨雾中挣扎,她的脖子上抵着锋锐的匕首,鲜血沿着脖子一直流下来,把本就被雨水打湿的睡裙染成暗红,在黑夜里,显得分外凄冷。

秦卿的视力最近比过去好了几倍,哪怕没有月光,依旧能隐约看清匕首的轮廓,那是自己用惯的一把。

她看了看歹徒脚下,落在泥水里的冲锋枪,扭头横了唐一一眼,这家伙显摆自己的飞刀绝技,居然没把人弄死……身手果然是荒废了。

粗哑的喘息,越来越低的哀嚎,院子里除了这些,静得诡异,因为他们住的是杂物间,离客房很远,又有雨声遮盖,旅店其他客人们并没有被惊动,依旧沉浸在梦乡里,这是好事儿,要真惊动了广大人民群众,事情就不好处理了。

沈醉皱了皱眉头,用手指打暗号——“是老手,整个人都缩在人质身后,连枪都不拣,实在没有机会。”

秦卿点点头,这到不奇怪,敢在这个国度拿着冲锋枪杀人越货的,都是经验丰富的亡命徒,再说,一般人哪里敢来找苏零的麻烦。

她仔细将院子巡视一遍,除了隐藏在人质身后的一个,死了的一个,另外还有一名蒙面歹徒,这人大概是受了伤,地上一滩鲜血……

就在这时,北面房间里的灯亮起来,吱呀一声,房门打开,五十多岁的老板娘踩着拖鞋出现在门口,可能是夜里开不太清楚,也可能是还没睡醒,脑子迷糊,老板娘愣了好一会儿,才瞠目结舌——‘啊’一声惊叫。

唐一手脚利落,老板娘的惊呼刚起,他已经抬脚踹飞一颗石子,直打在老板娘的额头上,于是,老板娘一头栽回屋儿,晕了。

“没别人了?别一会儿再冒出一个来……”

“你还是考虑一下自己兜里有多少钱吧?万一人家要你给精神损失费,小心拿不出来。”秦卿翻了个白眼。

出了这一出,那个挟持人质的歹徒终于开口,他的声音暗哑,音调很古怪,带了一点东北口音。

“苏零,你出来”

苏零站起身,可是依旧没有露头。

“不想这个女人死的话,苏零,你过来”

苏零嘲弄地一扬眉,慢条斯理地笑道:“别的人死不死,和我有关系吗?死在我手里的那些所谓的‘无辜人士’,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沈醉和秦卿也一左一右,站直了身体,两个人隔着苏零,对视一眼。秦卿忽然开口:“你不过是想要苏零的命,这简单,何必牵连无辜?”

她话音未落,忽然转身抬手——砰……

随着秦卿的‘飞星’火光闪烁,苏零闷哼一声,身体一斜,就向着沈醉的方向栽倒。

对面歹徒的视线,本能地准随苏零,也向着沈醉的方向探过来,只有一瞬间,他的头稍稍偏离了人质,又是一连串儿的枪响——砰、砰、砰、砰……

秦卿松了口气。

不用看也知道,两个歹徒的脑袋肯定变成烂西瓜了。

唐一不好说,沈醉和苏零这俩人枪下可是从不留活口的。

这一切说得很慢,实际上不过刹那间,老高心口一阵抽搐,可他来不及发疯,事情已经完了,他张嘴刚喊了声:“头儿……”

苏零就咳嗽了两声,站起来离开沈醉的身边,直到距离沈醉五步远,才拿出手帕擦拭了一下身上的泥水,又摸出已经湿透的香烟,搁在鼻子底下嗅了嗅。

“头儿,你没死啊?”老高这么大一个大男人,像个小孩子一样,猛地扑过去搂着比他矮一头的苏零,一把鼻涕一把泪,又哭又笑。

苏零一脸的嫌恶,一巴掌把他的脑袋拍开。

秦卿摇摇头,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吓傻了的孕妇披上,半扶半抱地把人弄回屋子,给她号了下脉,见没有大碍,只是吓着了,才给她上了点儿止血药。

雨夜,山路难走,救护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来。秦卿安慰了哭得双眼通红,浑身颤抖的孕妇几句,给她盖上被子,又把那老板娘叫醒,让老板娘照顾着。这孕妇是旅店老板娘的儿媳妇,也算她倒霉,怀孕之后,晚上经常要起夜好几次,这才莫名其妙地被卷进事端,成了歹徒的人质。

沈醉用进屋拎出几条棉被,把三个尸体并排放好,盖上,这才打了热水进屋,几个人都洗了把脸,秦卿将那把匕首扔给唐一:“你干的好事……给我弄干净。”

唐一叹了口气,摸出手帕擦拭刀身,电灯重新点亮,五个人坐到桌旁,看着一桌子扑克,到底是再没有了玩牌的心情。

老高仔仔细细地把苏零的身体检查了一遍,见果真没有伤口,才好奇地看了看秦卿,惊讶道:“空包弹吗?你们怎么还带着空包弹?”

他也并非真是傻瓜,只是今天晚上的事情太突然,才一时间迷糊住,此时当然知道刚才苏零是假装中枪。幸好是深夜,又是大雨倾盆,看不清楚,要是白天还不好装呢,苏零又没有随时在身上带瓶番茄酱的习惯。

秦卿一挑眉,从衣服的各个角落摸出好几个子弹夹往桌子上一放。

老高好奇地拿出来看,越看脸上的颜色越黑——“我的妈……穿甲弹,冰弹,燃烧弹,信号弹,曳光弹,爆破弹……呃,还有麻醉弹……”

“……难不成你平时也带着这些东西?”

秦卿理所当然地点头。老高一头栽桌子上,浑身发毛,想到自己竟然还动心思想绑架这么恐怖的女人,还一个劲儿地在心里称赞这个女人是难得的‘贤妻良母型’……他就冷汗直冒,扭头看了沈醉一眼,老高的心里,神奇地升起几分同情,第一次觉得,头儿的这个敌人也挺可怜,将来娶了那样的女人,后半辈子可怎么过……以后别老是不给人家好脸色了。

秦卿撑起伞,去厨房给大家煮姜汤喝。

比起自己随身携带子弹之类的平常事,她到觉得,苏零这人居然能与自己还有沈醉配合默契,才是应该惊悚的大事件——他们事前可没时间商量计划,完全是脑子里面临时冒出来的灵感

自己突然开枪,苏零居然真敢不躲不闪,还能够配合行动……这一次秦卿算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胆量够大,思维敏捷,苏零是个厉害人物

沈醉拿了条干毛巾,给秦卿擦拭头发。

秦卿一边儿煮姜汤,一边儿若有所思,等姜汤出锅,她才扭头道:“其实……沈醉,你有没有想过,让苏零加入羽……不,特事局?”

换了几年前,她不会说这种话,那时候的苏零正是暴戾的时候,定不下心,可是现在,已经长大的苏零似乎有些变了,变得没有以前那般冷血……像一个人了。

沈醉一愣,良久才苦笑:“我了解他,不可能的。”

秦卿也叹了口气,就是苏零愿意,也要看看那些恨他恨得咬牙切齿的人们愿意不愿意?今天晚上谁也没有留活口的意思,因为大家都心照不宣,根本用不着审问,能让亡命徒嚣张地带着违禁枪械在国内四处乱窜的,全国也找不出几个有这胆子的……

照现在这样的情况,苏零一旦‘金盆洗手’,恐怕根本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

“所以说……温暖完整的家庭很重要。”

秦卿端起姜汤,让沈醉帮她打着伞——少年时的遭遇能够影响人的一生,如果不是他在年少的时候就父喪母殉,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和大哥都死在了‘羽林’的询问室……也许,‘苏零’就不存在了,留在世上的只有喜欢跟在沈醉身后充当小尾巴的苏影山。

可惜,人生不能重来。

五个人喝过姜汤,谁都没有兴致说话,只是望着夜间的雨雾坐等天明。苏零的脸色泛起病态的殷红,有些发热。可能是淋雨的原因,不过,他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

秦卿的心里,却是忽然有了一点儿别样的情怀,也许,她终究是女人,还是个年轻的女人,大部分女人,总是会比男人多一点儿怜悯同情,只是,秦卿从不让自己的怜悯显现于外罢了。

黎明的时候,警车和救护车才到,几个年轻一点儿的警察看到三具破破烂烂的尸体脸色都白了,望着他们一行人的眼神,充满惊讶。

孕妇被送去医院,沈醉,秦卿,唐一坐警车回市区,苏零和老高都没和警察碰面,警车到达之前,便冒着大雨离开了。

他们走之前,秦卿给了苏零几瓶退热的,还有调理肠胃的药丸,是最近学习的练手做,还没做过人体实验,只在兔子身上试过,正好拿苏零当实验品。

苏零不置可否,甚至根本没看秦卿一眼,到是老高笑呵呵地把药收下。至于会不会吃,那还得两说。

第一卷 归家 第五十二章 视线

第五十二章 视线

“在看什么?”

中医大学图书馆,环形咖啡色沙发,冰蓝色的落地窗,银色的书桌,桌上香喷喷的炭烧咖啡……无疑,这一群捧卷沐浴在温和阳光下的学生,是幸福的。

夏蝶抱着一本原文的《呼啸山庄》,走到程昱身侧坐下,探头沿着他视线的方向看去——图书馆外,绿树成荫的小径旁,大理石座椅上的少女,斑驳的阳光,入目的是可以入画的美景,她略微皱了一下眉,语气依旧平缓温和:“这位学姐看起来很眼熟……你认识?”

程昱笑了笑,摇头,把视线收回,重新落在手中的文件上面。

夏蝶见状,也不再说话了,继续读书,她到没有疑心自家男友有什么别的心思,可是,隐约发现往外面张望的可不只自己的男朋友,整个图书馆里,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男生,还有一部分女生的视线都在一个位置聚焦。

心中稍稍纳闷,这位学姐确实有点儿眼熟,也很漂亮……可是,就是校花出现,也不至于这么多人一起看吧。

不自觉间,她也忍不住频频地将视线转向外面,女人嘛,尤其是美女,一旦看见另外一个美女,总会免不了要比较一番……

夏蝶本身有着好容貌,虽然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类型,可五官端正,身段窈窕,再加上会化妆,腹有诗书,气质不俗,总的来说,单论容貌,比外面的少女真不差什么。

可无论什么人看见,就连夏蝶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外面的少女虽然没有穿名贵华美的衣服,没有佩戴任何的珠宝首饰,没有化妆,可她确实具有一种大学校园里的学生所不具备的魅力,在绿茵中一坐,在场所有人的视线,就会自然而然地被她吸引……

程昱望着手里的文件,心思也有些不定,准确来说,是他难得起了好奇心。

当日被毒蛇咬伤,他神志不清,昏昏沉沉,根本没看清楚救了他的到底是什么人,不过,后来在校园网上,‘美女斗毒蛇’的新闻传得沸沸扬扬,就是他这个忙于公司事务,很少有闲情逸致上网的人,也难免收到风声,再加上自己是主角之一,他们程家还没有出过‘有恩不报’的人,本来想叫人查一查,好登门拜谢,却没想到,这一查,到查出意外来。

程昱要知道有关秦卿的消息,下面的人免不了要对少主人逢迎拍马,哪怕他只是随口一句话,下面的人也不敢不上心,却没想到,这一查,就吓了大伙一跳,他们还没得到任何消息,便立即有人登门打招呼,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个女人是查不得的,所有档案为绝密。

程昱本来没放在心上,可是这‘绝密’两个字却让他惊讶不已,等到连他三伯,江海市市长也过来告诉他,不要随便乱查,万一惹出祸事来,他们程家就算家大业大,也承担不起,程昱就更加奇怪,什么人有本事让一个直辖市的市长也没有权限调阅档案?

不过好奇归好奇,程昱也不是个因为好奇心而冲动的人,于是自然偃旗息鼓,不再有所动作,等他看到照片,认出这女人竟然是那一天在医院里遇见过的,同时也想起来——当时这个叫秦卿的,还有她身边的男子,可是随身携带着枪支的……

这样的女人为什么会在学校里?程昱皱了皱眉,虽然查不到更深入的消息,可是,这个秦卿准备考沈卫国沈国手的研究生这件事儿,他还是知道的……难道,他遇见了传说中的密牒?怎么可能程昱苦笑,揉了揉眉心,把心思收回来,重新专注于文件上。

女人,就算再有魅力,如果太过神秘,那就不是他应该随便探究的。

他身为程家的嫡子嫡孙,对自己的生活,有严格的规划,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太过关注自己生活以外的东西。

目前,他从中华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不准备再读研究生和博士生,对他来说,大学只是生命里最后的清闲,和发展人脉的需要,知识反而没那么重要。真正对他有用的东西,大部分都不是学校里可以学到的。

从高中开始,他已经在家里的公司帮忙,现在,他甚至有了决策权,虽然重要事务还要报到父亲那里审核,但父亲如今对他更多是教导帮助,大部分事务都是由他自己决定,一年来,他成长很快,公司很稳定,虽然因为时间短,建树不多,可至少,一些老员工自然而然地认可了他,等到他独当一面的时候,不至于因为资历浅薄而横生枝节。

还有家庭……程昱看了旁边稳稳当当坐着的女孩子一眼,他和大部分富二代总喜欢流连花丛不同,他对女色的需求并不大,也不觉得像换衣服一样换女人有什么有趣,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妻子就是眼前这样的,漂亮,知性,聪慧,带出去绝对不会丢脸,有共同语言,能够为他打理家庭,照顾儿女,让他不会为家事困扰,专心工作。

按照他爷爷和父亲的要求,先成家后立业,哪怕只为了拥有稳定的大后方,他就决定在大学期间便确定到一个合适的,并且为他所喜爱的妻子人选,并且心甘情愿地付出忠诚,好让他不必而立之年以后,还得像堂哥他们一样,天天被逼着参加各种相亲宴会,被各种各样心思叵测的女人骚扰,无论如何,大学时代的女生们挑选男朋友,相对来说总是纯洁一些,没有太多其它的心思。

秦卿当然不知道一个年轻男子正因为她而浮想联翩,连未来事业和婚姻之类的大事都想到了。

她现在的心思还沉浸在越探索越觉得无边无际的知识的海洋里,中医博大精深,如果不是自己有一千年后的传承,如果不是自己能够在睡梦里得到别人想都想象不出的时间,恐怕终此一生,能够学到的也只有皮毛,不敢言精通吧。

对于周围各种各样充满探究和好奇的视线,秦卿只当不存在,她受过专门的训练,能从各种视线中很清晰分辨出哪些带有敌意,需要关注,哪些不需要,就目前为止,秦卿还没有发现在校园里有需要她注意的人存在。

一直读书读到中午,秦卿才收拾东西,回家吃饭,顺便在网上翻出食谱,照着做了个红烧茄子,西红柿鸡蛋,清蒸排骨,打算给唐一送去。

那一天淋了雨,不光苏零发烧生病,回来之后,唐一活蹦乱跳了一天,可是,第二天就跟着高烧起来,还跟沈醉学习,死活不去医院,只是给自己塞了一大把退烧药。

不过,可能是唐一的抗药性太强,退烧药吃了一堆,一点儿不管用,越烧越厉害,偏偏他这人发烧和别人不同,别人发烧表面能看出来,他发烧脸不红气不喘,站起来也稳稳当当,根本没有头晕目眩的表现,照样上班,如果不碰触他的身体,还真感觉不出他到底生病没有。

这个白痴竟然就这么拖了好几天,拖到沈醉偶然发现唐一目光发直,很不对劲,用体温计试了下,四十一摄氏度

沈醉难得被气得咬牙切齿——你小子也不怕烧成傻子?

连忙把人扔床上,请医生过来打针输液。

唐一生病,秦卿就自己煮了病号饭送去给他吃,顺便多少加一些灵液,调养身体,西医打针输液,对于感冒发烧固然效果明显,但是治标不治本,还是得固本培元,才能逐步补回生病耗损的元气。

做好饭,搁在方方正正的保温瓶里,秦卿就开车去特事局的宿舍,目前唐一住宿舍,没住他自己家。说起来,虽然秦卿在特事局挂了顾问的名,拿着工资津贴,可根本没有去地头,不过,这到正常,像她这样只拿工资不干活的,在特事局怎么也有百八十人,大部分都分配在了特事四组,她也一样。

特事局的宿舍对门就是人民公园,整个小区外表看起来和旁边的通讯公司小区,世贸小区等等高档小区没有什么不同。

只不过,以秦卿的眼光,离大门口还有几十米,她就看出来一百多个各式微型摄像头,至于她看不出来的,虽然可能不多,但绝不会没有……

停下车,一路走过去,门口便利超市柜台上的老太太,‘好再来’饺子馆门口下棋的俩老头,坐在人工湖旁边带着斗笠钓鱼的独臂男人……

秦卿额头上的冷汗哗啦啦就往下流,门口警卫室的保安根本不曾阻拦她,秦卿心里清楚,绝对是因为自己身上带着的证件,足以证明她的身份,要不然,她连大门都接近不了。

怪不得圈子里的人们都传说,在特事局最不能招惹的就是由共和国特别事务局孙雪津孙局长亲自代理组长的特事四组。

哪怕是再厉害的人物,也不敢对本质上是让人来养老的四组有半点儿不敬之处,看看四组里的都是什么人 ?'…87book'随便抽出一个来,都是在教科书上留下浓墨重笔的人物,新一代的羽林和特事局的侦查员们,都是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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